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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春秋-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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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春节之后,我去了云南,约一个月。那时安平生同志是云南省委书记,先是他亲自陪我转了昆明以西、以南的大半个云南,从昆明到玉溪,然后是西双版纳的首府景宏,看了原始森林、亚热带植物园;然后往西…走,看了瑞丽。又北上到了腾冲,这是艾思奇的老家,这里育…个在农村来说是相当好的图书馆:然后到了大理,回到昆明。开了几个座谈会。云南确实是个好地方,其中有二十几个少数民族,比新疆还多。在少数民族中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一样,有的地方还保留着原始公社母系氏族社会,有的是奴隶社会(农奴社会),有的是封建、半封建社会。经过解放以后的改造,到现在也都实行了生产责任制。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也不一样。由此,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和安平生同志商量后,把不同社会形态的责任制各选一至两个点,把以前的情况搞清楚,把以后发生的新变化每年调查一次,类似于费孝通的几访江村。每年搞一次,如果长期坚持下来,可成为研究社会发展很重要的资料。他们还同书记处研究室取得了联系,很可惜没有坚持下来,我们也去了人,搞了有两年吧。后来因为没有经费,也就没有能再搞下去。

    顺便说一句,从云南回来,我还帮助云南省解决大规模开采磷矿所遇到的困难,使这件事列入国家计划。

    2 土地公有制和生产责任制

    我从云南回来以后,这时农村发展研究组已经成立有一年了。我找他们谈了一次,也介绍了云南的情况。那时他们滁县的调查已写出来了,在《经济研究资料》上登了,赵紫阳和万里都很重视,而且还介绍中央其他同志看这份东西。我记得在听他们汇报和谈话中间,他们还讲到这么一个事情:在包产到户中,有些地方的农民想分田、恢复单干,也有的地方确实分了,结果呢,问题更多。经过反复,农民认识到:经过合作化实行了土地公有制,再把公有制的土地分到每家每户,农民觉得不行,越搞越复杂;结果还是维持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包产到户。我们研究室的林子力、吴象,他们也到贵州等几个省做过调查,回来也反映过这类情况。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事。在包产到户中间,有人想回到老路上,分田单干,搞了一阵子没搞好,也就放弃了。可以说,在全国,经过包产到户没有瓦解土地公有制,而是坚持了土地公有制。这件事的意义很重要。农民经过自己的尝试、经过反复,证明还是维持土地公有制好,主要生产资料也还是坚持公有制的好。

    在这个问题上,原来邓子恢的意思,我也是现在才搞清楚。邓老的“包产到户”是简称,实际上他是主张在“五统一”基础上,对田间管理实行包产到户。他的“包产到户”有两个前提:一是“五统一”、合作化,一是只限于田间管理。当时毛主席说,邓予恢说的所谓包产到户是经营管理的办法,是骗人的,是变相单干。也可能邓老就没给主席讲清楚;也可能讲清楚以后,毛主席把“五统一”、“田间管理”去掉了,只剩下了包产到户。实际上,“五统一”前提下的“田间管理”“包产到户”,确实比初级社前进了一大步。因为初级社还有土地分红,牲口、生产资料也分红,只是集体劳动部分实行按劳分配。邓老的“五统一”、“田问管理”都是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这已经把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土地公有,因此,比初级社前进了一大步。但其与高级社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的方式变了——集体劳动,所谓大呼隆。现在退回到“包产到户”,即每家每户自己干,其中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家庭投入,改变集体劳动为以家庭劳动为主。这也适合当时中国以手工、畜力劳动为主的生产力水平。后来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家庭劳动的效果比那个大呼隆、大锅饭要好。

    那种集体劳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要改变这样一种方法。陈云同志曾讲过,其意义不亚于三大改造。从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一点讲,在实行包产到户后,每家每户都普遍出现了剩余劳动力,这证明了他的估计是对的。他说:三大改造是去掉剥削,生产责任制也是去掉“剥削”。这就是说,干坏的、干少的、不干的人占用另一部分人——于多、干好的人的劳动价值。

    3 生产责任制应有多种形式

    现在回头来看那几年,说是生产责任制是多种形式,但推广的结果主要是一种形式家庭联产承包制。搞得好,有〃五统一〃、田间管理、双层经营;搞得不好,五统一没有,双层经营更没有了,实际上是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半私有制。而对于当时坚持集体经济的好典型,如刘庄、华西、窦店等,不在我们的视野之内,当时也没去也没提。在那股风潮底下,这些单位能够坚持下来,可不简单啊。那一年我去刘庄,问他们:人家都散了,都搞包产到户了,而你们坚持下来,靠什么?他们说:散的原因,一是上面胡折腾,二是下面没有好班子。我们这里不同,得到上面的一点支持,另外我们的班子好。我们党的风气就是一股劲、一股风太厉害,到现在还是这样。不过这也难怪,由于文化水平低、理论水平普遍较低,头脑清醒的没有几个,能不跟风的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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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纪事


五 坚持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

    1981年底,我在企业管理协会干部轮训班里讲了一次课,题目是《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收入《邓力群文集》第一卷)。因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强调要搞好农业,强调要重视轻工业、多生产消费品,因此在思想、理论界就产生了一种偏向,认为过去优先发展重工业搞错了。当时廖季立就提出一种主张说,今后我们的工业应是轻型工业结构。薛暮桥也写文章说,第一个五年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重点搞重工业建设,现在看来搞错了。我的讲课就是针对这类意见表示了不同的看法。那个时候轮训班正好在学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是普遍规律。资本主义是这样,社会主义也还是这样,当然优先增长要有两大部类的平衡,而陈云的四大平衡的理论是马克思两大部类平衡的具体化。我当时讲的这篇话,中心是不能因为重视农业和轻工业,而否定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这篇话讲完之后,对企业管理界更好地学习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的摘编起了好作用。

    这件事应该感谢有林。他有较好的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我那篇讲话有个记录,大概几千字。有林觉得重要,他把那篇讲话扩充成为一个小册子,分三期(1982年3、4月)在《红旗》上发表。后来企业管理协会还专门出了小册子。这个讲话能够写成这样一个规模,确实应感谢有林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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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纪事


六 驳斥否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谬论

    1982年2、3月问,我从云南回来,就遇上北京地区召开的一次理论工作座谈会。现了各种各样的意见,最活跃的是王若水,还有其他几个人。会上发了一份材料,叫《理论研究参考资料》,搜集了当时理论界关于中国当时的社会状况、社会性质,即我们究竟处于何种历史阶段的各种各样的议论。在这个材料的中间,一个是搜集了我在团中央的讲话,说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中华民族的光荣。我肯定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前面我提到,关于王惠德否认我国处于社会主义阶段的观点,我们曾给书记处写了个报告,当时书记处研究室指定段若非写篇文章,回答王惠德所提出的问题。段用了很大的功夫,写出了一篇文章,文章写得不错。他的文章说:尽管我们进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属于幼年时期,同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相比,还是低级的,不完全、不纯粹的,但终究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幼年时期。会上的那个材料搜集了我和段两人所讲的摘要,放在中间。前面引用郭罗基的话,说我们是老牛破车式的社会主义,还有一个南京的人说我们是农业社会主义,这些东西放在那个材料的打头部分。然后是我们两人的观点,最后是反对我们两人观点的各种各样的意见。当时大家的议论是:前堵后追,围攻邓力群和段若非。

    我看了这个材料后,就把王惠德、李洪林找来,说:你们在搞这个材料时,为什么不说一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们社会的性质有了回答、有了结论,为什么提都不提一句呢?他们说:忘了。这完全是诡辩,实际上完全是有意这样干的。这样就促使我要讲一篇话,这就是我在北京地区理论座谈会上讲话的背景。讲话的题目就是《我们的旗帜是共产主义》(收入《邓力群文集》第二卷),对有关的问题和谬论进行了回答。这篇讲话引起了我的老师李维汉(在延安当过党校校长)的注意和重视,特意给我写了封信说:听说你有一篇发言,我想看看。我派人给送去了。他看得很认真,说很高兴看到这么一篇文章。还提了很多意见。对讲话中引用〃铁的纪律〃提意见说:在我们的历史经验中,〃铁的纪律〃是指一种不好的、过头的做法,是否改掉。后来这篇讲话整理出来了,是否在全国发表了,我不知道,反正在北京一发,全国也就知道了。当时反映还不错,总算有人出来,对那些谬论,正式发表一些我们应该、也能够发表的一些意见。王任重看了这个讲话,也很称赞,好像让宣传部登在了他们的刊物上,这个记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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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纪事


七 就任中宣部长

    1982年4月份,通知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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