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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当耀勋看到生火做饭的母亲日显苍老时,作者也重墨浓彩地刻画了他那微妙细致的心理活动:
充满着孝养之念站在母亲的身后。然后伸手从母亲的手中接过树叶束,蹲下来时,眼前母亲特写的白发之多,令他大吃一惊。漫不经心中,劬劳的母亲快速老化,一点也看不出来才四十六岁。眼前母亲的身影刺痛他的胸口。认真回顾自己兄弟两人在东京悠哉读书的背后,隐藏了多大的牺牲。为了让兄弟两人能出人头地,默默地承受着劳苦日子的煎熬。思及父亲老态的身影,如今眼中又映出母亲的白发,他想现在该轮到自己尽孝养之道。因此,先决条件还是医院要开业。责任感促使他闭目轻咬着嘴唇。
虽然父母两人的岁数都不算大,但生活的压力与岁月的沧桑却使得他们过早地显出了老态。特别是四十六岁的母亲却已经白发苍苍,这对充满孝心的耀勋来说,的确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眼前的景象又促使他感念父母为自己和弟弟读书求学而付出的巨大牺牲,他们为儿女的日夜操劳。“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全身心地爱着自己的父母面前,耀勋所感受到的是无以回报的复杂心情。
另外,与这些被作者赞美与同情的人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吕赫若笔下的那些“反面”人物形象,恰恰在对待父母的孝心、孝行上“过不了关”。作者对他们给予揭露和批判的重要理由,也是在他们违背家庭伦理和起码的人之常情方面。《财子寿》里的周海文,母亲去世后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哀伤与痛惜,甚至因为斤斤计较一些蝇头小利而不参加正常的丧葬礼仪。小说描写道,在母亲的葬礼上,海文“不仅没穿丧服,法事时也没有加入遗族们的行列,一个劲儿地在家中忙着来回踱步”。这说明到了海文这一类人那里,已经连一些外在礼仪的伪装都坚持不下去了,自私自利的本性不仅填满了其心胸,而且没有任何顾及地赤裸裸地表现出来。在他心目中,母亲的去世和妻子的发疯,远不如丢了几十块钱财更加重要。而《风水》中的周长坤等,则为了自己的私欲和不可告人的肮脏心理,把起码的传统伦理道德都抛在了脑后。他之所以坚决阻止大哥按照传统习俗、对死去的父亲进行迁坟“洗骨”,仅仅是因为听信了风水地理师的谗言,认为自己家这几年的发迹得益于父亲“风水”的庇护。那充满迷信色彩的“风水”观念,完全成了他用来发财致富的工具。另一方面,周长坤对病重的母亲却毫不关心。在“目睹疾病缠身的老母衰弱的情景,一确定医生也束手无策时,立刻带地理师上山找地,就是为了寻找老母的墓地”。作者愤怒地讽刺道:“在他的头脑中,忙着找老母的墓地更胜于老母的病况。”但是,此后不久周长坤家发生了几件不幸和意外,他又出尔反尔地认定是母亲的“风水”败坏了他家的“家运”,于是母亲的尸骨未寒,他就违背情理地非要给其“洗骨”不可。其结果就是,将母亲的尸身暴露在野外。——通观全篇小说,这个人物完全是以一副蛮不讲理的不孝子的嘴脸出现在读者面前的。至于那些只知任凭自己的本能泛滥、不求上进、肆意挥霍而荡尽家产的“败家子”形象,他们的所作所为恰恰是大不孝的典范。从传统伦理观念来看,他们既对不起祖宗父母,又愧对儿女子孙。吕赫若理所当然地对这类人物充满了鄙视和批判。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重视家庭伦理、承担起应有的家庭责任、以及对于爱情的忠贞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始终是吕赫若作品中所深藏着的基本价值观念取向和道德观念。另外,他也从对待亲人的态度入手,深刻暴露了周海文、周长坤等人冷酷无情又肮脏自私的丑恶灵魂。
其实,“亲亲”作为最基本的人类情感之一,无疑也是人类善良本性的一种基本表现。中国古代的圣人们正是由“亲亲”起教,渐渐积厚道德的。孔子曾说:“父子之道,天性也。”“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孝经》。而爱国爱民,尊祖敬宗等道德情怀,也是由“亲亲”这一最基本的情感加以生发、升华出来的。所以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一再强调:“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同①。而政治家们也反复强调:“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应该说这有一定的道理。倘若一个人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爱,怎么能指望他能够进一步爱他人爱社会爱祖国呢?正如孔子所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爱他人,爱集体,爱祖国等今天被我们广为推崇的道德品质,大抵也是由“亲亲”这一起码的情感所启蒙和不断积累而来的。《孝经》还进一步指出:“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这样的话语是符合一般的道德反应逻辑的。当然,封建统治阶级把孝极端化、绝对化,政治化,甚至加以歪曲和改造,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极大污染。但孝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主脉与精义所在,即使在今天仍然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抹杀的。正像很多学者指出的那样,孝意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结晶升华,逐渐发展为汉民族文化精神的核心观念之一;孝意识不仅在汉民族表现得极为博大深厚,而且在各个少数民族中也同样普遍地崇高与隆重向心凝聚效应。中国的孝意识不仅形成了全面系统的孝学理论,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成为各个历史时期乃至当代的道德理论基础。而在今天日新月异、经济大潮涌动的世纪转交之际,如何认真清理和发扬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优秀资源,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时代课题。从这个意义上看,吕赫若半个多世纪前的艺术表现,在今天仍有其现实的借鉴意义。
如果再进一步考察一下,吕赫若着力塑造的那些富有道德感与责任感的人物形象,在家庭与家族中大都处于长子或长孙的位置。这决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是与中国传统宗法文化密切相关的。根据史书记载,中国古代的帝王传位制,除了在殷代曾实行过“兄终弟及”制以外,自周代以来漫长的古代社会里,嫡长制一直是王朝与家族传位的主要形式。这种嫡长制深刻地反映了父系社会生殖崇拜的文化心理特征。长子作为父亲血缘最直接最迅速的传递者,他与君王或封建家长保持着最大可能的血缘纯粹性。而在这样文化氛围的长期作用下,旧家族里的长子或长孙往往从小就被灌输了这样一种信念:自己理应为这个家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理应在弟妹面前树立起一种人格榜样。这在我们的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可谓屡见不鲜。最为人熟知的例子莫过于现代作家鲁迅与周作人之间的人格反差了。尽管同样经历了家道中落的遭遇,但作为长兄的鲁迅因为承担了更多的家族责任和对于长辈的义务,家族的不幸在他心灵中蒙上的阴影显然更为严重,而他那种对国家民族的深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显然与他从小就形成的对于家族与家庭的责任与义务有着密切联系。而作为二弟的周作人则从小就在大哥的庇护下,对于苦难与周围的世情冷暖显然没有太多的感知,相反却培养了他闲适自在的审美个性。而这种缺乏责任感的性格因素的畸形膨胀,则导致了他失足为汉奸的人生悲剧。
吕赫若的《石榴》、《清秋》、《合家平安》等小说,无疑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的“长子长孙”形象谱系,增添了新的特色。《石榴》中的金生因为是长兄,在父母双亡后就自觉承担起了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他虽然迫于贫困的压力而入赘别家,但两个弟弟的许多重大事情,他莫不铭记在心,甚至要由他来替弟弟们作出一些人生抉择。《清秋》里的耀勋也因为是长子长孙,他就不能象弟弟耀动一样远走高飞,而是“理所当然”地在学成毕业后,响应爷爷和父亲的召唤,回到了家乡的小镇,为祖父和父母尽自己的孝道。
不过,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那种道德感与责任感,究竟是基于他们内心自觉的道德需求,还是一种强加于他的外在的义务与责任,有时是大可怀疑的。如《合家平安》中的有福,尽管从小没有得到过养父范庆星的一点点关爱,相反,养父给予他的只有歧视和冷漠,但成年后的他还是定期地接济父亲一定的金钱。虽然他的收入极为微薄,还有一个拖着四个孩子的家,甚至穷得连自己安居的住处都没有。当年迈体弱的父亲提出要他全家搬过去与其住在一起的时候,有福虽然知道那样会意味着什么,也明白父亲的吸食鸦片是多么可怕,但他还是无法拒绝父亲的要求。如果充分考虑到有福面对的所谓“父亲”,是既没有亲情又没有血缘关系的只是名义上的“养父”,那么,我们就能进一步挖掘到支撑着他对“父亲”尽孝的文化传统的强大力量。有福对自己的养父恐怕并多少亲情可言。尤其是这样一位不负责任、对自己极为冷漠与歧视的父亲。而他之所以无法拒绝养父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要求,与其说是出于对父亲的感情,不如说是出于他受宗法人伦文化所影响而天然般地形成的一种责任感,一种无可逃脱的义务。这种义务因为他在家中处于“长子”的独特角色与地位,更加达到了强化与突出。有福的泪水隐含着人生的辛酸,以及对自己无力承担家庭责任的深深的愧疚。他在内心深处,是多么想逃脱这一责任,象他与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的二弟与三弟那样远走异国他乡,远离与他任何感情的养父的无理纠缠,但他显然清楚:如果逃避对父亲的责任将意味着什么。他由此而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人格信誉,也是自己的道德信心。
当然在吕赫若笔下,长子形象并不全是富有道德感与责任感的正面形象。《财子寿》中的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