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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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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伯禽既为鲁侯,乃居曲阜。《费誓》称“鲁侯伯禽宅曲阜”,“淮夷、徐戎并兴”,鲁侯征之,作《费誓》。彼言淮夷并兴,即此“伐淮夷”。王伐淮夷,鲁伐徐戎,是同时伐,明是成王即政之年复重叛也。郑玄谓此伐淮夷与践奄是摄政三年伐管蔡时事,其编篇於此,即云未闻。《费誓》之篇言淮夷之叛,则是重叛明矣。《多方》之篇责殷臣云:“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於再,至於三。”若武王伐纣之后,惟摄政三年之一叛,正可至於再尔,安得至於三乎?故知是成王即政又叛也。郑玄读“践”为翦,翦灭也。孔不破字,盖以践其国即是践灭之事,故孔以“践”为灭也。下篇序云:“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是灭其奄而徙之,以其数反覆故也。
 
  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於蒲姑,已灭奄,而徙其君及人臣之恶者於蒲姑。蒲姑,齐地,近中国,教化之。○蒲如字,徐又扶各反,马本作薄。近,附近之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言将徙奄新立之君於蒲姑,告召公使此册书告令之。亡。 
  '疏'“成王既”至“作蒲姑”○正义曰:成王既践灭奄国,将迁其君於蒲姑之地,周公告召公,使作册书,言将迁奄君於蒲姑之地。史叙其事,作《将蒲姑》之篇。○传“已灭”至“化之”○正义曰:昭二十年《左传》晏子云,古人居此地者,有蒲姑氏。杜预云:“乐安博昌县北有蒲姑城。”是蒲姑为齐地也。周公迁殷顽民於成周,近京师,教化之,知今迁奄君臣於蒲姑,为“近中国,教化之”。必如此言,则奄去中国远於蒲姑。杜预云:“奄阙,不知所在。”郑云“奄盖在淮夷之地”,亦未能详。成王先伐淮夷,遂灭奄,奄似远於淮夷也。○传“言将”至“之亡”○正义曰:《礼》天子不灭国,诸侯有罪,则杀其君而择立次贤者,故知所徙者言“将徙奄新立之君於蒲姑”也。上言周公告召公,其篇既亡,不知告以何事。孔以意卜之“告召公使为此策书告令之”,不能知其必然否也。 

 
  


□《尚书正义》□传  汉·孔安国□疏  唐·孔颖达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尚书正义》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成王归自奄,伐奄归。在宗周,诰庶邦,诰以祸福。作《多方》。 
  多方众方天下诸侯。 
  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王亲征奄,灭其国,五月还至镐京。○费音秘。 
  '疏'“成王”至“多方”○正义曰:成王归自伐奄,在於宗周镐京,诸侯以王征还,皆来朝集,周公称王命,以祸福咸告天下诸侯国。史叙其事,作《多方》。○传“众方天下诸侯”○正义曰:自武王伐纣,及成王即政,新封建者甚少。天下诸侯多是殷之旧国,其心未服周家,由是奄君重叛。今因灭奄新归,故告天下诸侯以兴亡之戒,欲令其无二心也。语虽普告天下,意在殷之旧国。篇末亦告殷之多士,独言“诸侯”者,举其尊者,以其篇王告殷之诸侯故也。○传“周公”至“镐京”○正义曰:以《洛诰》言归政之事,《多士》之篇次之,《多士》是归政明年之事,故知此篇亦归政明年之事。事犹不明,故取《费誓》为证。以《成以政》之序言“成王东伐淮夷”,《费誓》之篇言“淮夷、徐戎并兴”,俱言“淮夷”,明是一事,故言“鲁征淮夷,作《费誓》,王亲征奄,灭其国”,以明二者为一时之事也。上序言“成王伐淮夷”,而此传言“鲁征淮夷”者,当时淮夷徐戎并起为乱,鲁与二国相近,发意欲并征二国,故以二国誓众,但成王恐鲁不能独平二国,故复亲往征之,所以《成王政》之序与《费誓》之经并言“淮夷”,为此故也。传言“五月还至镐京”,明此“宗周”即镐京也。《礼记·祭统》卫孔悝之鼎铭云“即宫於宗周”,彼“宗周”谓洛邑也。是洛邑亦名宗周,知此是镐京者,成王以周公归政之时,暂至洛邑,还归处西都,镐京是王常居,知“至于宗周”,至镐京也。且此与《周官》同时事也,《周官》序云“还归在丰”,经云“归于宗周”,丰、镐相近,即此“宗周”是镐京也。
 
  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周公以王命顺大道,告四方。称周公,以别王自告。○别,彼列反。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尔罔不知。殷之诸侯王民者,我大降汝命,谓诛纣也。言天下无不知纣暴虐以取亡。 
  '疏'“周公”至“不知”○正义曰:周公以成王之意告众方之诸侯曰:“我王顺大道以告汝四方之国多方诸侯,惟尔殷之诸侯正民者,我武王大下汝天下民命,诛杀虐纣。汝诸侯天下之民,无有不知纣以暴虐取亡。”欲令其思念之。○传“周公”至“自告”○正义曰:成王新始即政,周公留而辅之。周公以王命告令诸侯,所告实非王言,故加“周公曰”於“王若曰”之上,以明周公宣成王之意也。“猷”,道也,周公以王命顺大道告四方也。既言“四国”,又言“多方”,见四方国多也。不直言“王曰”,称“周公”,以别王自告也。王肃云:“周公摄政,称成王命以告。及还政,称‘王曰’嫌自成王辞,故加‘周公’以明之。”然《多士》之篇“王若曰”之上不加“周公曰”者,以彼上句云“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知是周公故也。○传“殷之”至“取亡”○正义曰:诸侯为民之主,民所取正,故谓之“正民”。民以君为命,死生在君,天下之命,在於一人纣,言我大黜下汝之民命,正谓武王诛纣也。言天下无不知纣以暴虐取亡,欲使思念之,令其心弃殷而慕周也。
 
  洪惟图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大惟为王谋天之命,不长敬念于祭祀。谓夏桀。惟天下至戒於夏以谴告之。谓灾异。○谴,弃浅反。有夏诞厥逸,不肯慼言于民,有夏桀不畏天戒而大其逸豫,不肯忧言於民。无忧民之言。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言桀乃大为过昏之行,不能终日劝於天之道。○迪,徒历反,马本作攸,云:“所也。”行,下孟反。乃尔攸闻。言桀之恶乃汝所闻。 
  '疏'“洪惟”至“攸闻”○正义曰:以诸侯心未服周,故举夏殷为戒。此章皆说桀亡汤兴之事,言夏桀大惟居天子之位,谋上天之命,而不能长敬念于祭祀,惟天下至戒於夏桀。谓下灾异谴告之,冀其见灾而惧,改脩政德。而有夏桀不畏天命,乃大其逸豫,不肯忧言於民,惟乃自乐其身,无忧民之言。夏桀乃复大为淫昏之行,不能终竟一日勉於天之道。言不能一日行天道也。桀之此恶,乃是汝之所闻。言不虚也。○传“大惟”至“灾异”○正义曰:上天之命,去恶与善,凡为民主,皆当谋之。恐天舍己而去,常须敬念祭祀。天所谴告,谓下灾异。天不言,故下灾异以谴告,责人主,冀自脩政也。
 
  厥图帝之命,不克开于民之丽。桀其谋天之命,不能开於民所施政教。丽,施也。言昏昧。○丽,力驰反。乃大降罚,崇乱有夏,因甲于内乱。桀乃大下罚於民,重乱有夏。言残虐。外不忧民,内不勤德,因甲於二乱之内。言昏甚。○重,直用反,又直龙反。不克灵承于旅,罔丕惟进之恭,洪舒于民。言桀不能善奉於人众,无大惟进恭德,而大舒惰於治民。亦惟有夏之民叨懫,日钦劓割夏邑。桀洪舒於民,故亦惟有夏之民贪叨忿懫而逆命,於是桀民尊敬其能劓割夏邑者。谓残贼臣。○懫,敕二反。劓,鱼器反。 
  '疏'“厥图”至“夏邑”○正义曰:又言桀恶。桀其谋天之命,不能开发於民之所施政教。正谓不能开发善政,以施於民。桀乃大下罪罚於民,重乱有夏之国。外不忧民,内不勤德,因复甲於二者之内,为乱之行。桀不能以善道奉承於众民,无大惟进之恭德,而大舒惰於民。言桀不能进行恭德,而舒惰於治民。桀既舒惰於民,故亦惟有夏之民贪饕忿懫而违逆桀命,於是桀日日尊敬残贼之臣能劓割夏邑者,任用之,使威服下民也。○传“桀乃”至“昏甚”○正义曰:《释诂》云:“崇,重也。”桀既为恶政,无以悛改,乃复大下罪罚於民,重乱有夏之国。言其残虐大也。“夹”声近“甲”,古人“甲”与“夹”通用。夹於二事之内,而为乱行,故传以二事充之。外不忧民,内不勤德,桀身夹於二乱之内,言其昏暗甚也。郑、王皆以“甲”为狎,王云:“狎习灾异於内外为祸乱。”郑云:“习为鸟兽之行於内为淫乱。”与孔异也。○传“言桀”至“治民”○正义曰:民当奉王,而责桀不能善奉於民众者,君之奉民,谓设美政於民也。以善奉民,当敬以循之,不敢懈惰。桀乃无大惟进於恭德,而大舒缓懈惰於治民,令民益困,而政益乱也。○传“桀洪”至“贼臣”○正义曰:《礼记》云:“言悖而出,亦悖而入。”桀既不忧於民,故民亦违逆桀命,为贪饕忿懫之行。文十八年《左传》云:“缙云氏有不才子,贪於饮食,冒於货贿,天下之民谓之饕餮。”说者皆言贪财为饕,贪食为餮。“饕”即“叨”也,叨餮谓贪财贪食也。“忿懫”言忿怒违理也。民既如此,桀无如之何,惟日日尊敬其能劓割夏邑者,谓性能残贼者,任用之。
 
  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天惟是桀恶,故更求民主以代之,大下明美之命於成汤,使王天下。刑殄有夏,惟天不畀纯。命汤刑绝有夏,惟天不与桀,亦已大。○畀,必二反。乃惟以尔多方之义民,不克永于多享。天所以不与桀,以其乃惟用汝多方之义民为臣,而不能长久多享国故。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惟桀之所谓恭人众士,大不能明安享于民。言乱主所任,任同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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