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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科目应按经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2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经营支出发生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生产(劳务)成本”、“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等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本期销售的商品、农产品等的实际成本。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科目应按经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1发包及上交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农户和其他单位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本科目设置“承包金”和“企业上交利润”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本年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以前年度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1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乡(镇)农税征收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已免征农业税和牧业税的地区;不使用该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2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助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1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罚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
二、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1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维修费用等。
二、发生上述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1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利息支出、农业资产的死亡毁损支出、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亏、损失、防汛抢险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款”等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1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转让、收回投资或出售有价证券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及有关资产科目;按原账面价值;贷记“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按实际取得价款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如为净损失;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定期向财政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上报;并向全体成员公布。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
1。月份报表或季度报表:包括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
2。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年终应汇总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同时附送财务状况说明书;按规定时间报农业部。
(三)月份或季度会计报表的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进行规定。年度会计报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如下: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本表“年初数”应按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3。本表“年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3)“应收款项”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科目年末余额和“内部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4)“存货”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物资、在产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物资”、“生产(劳务)成本”科目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5)“牲畜(禽)资产”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培育的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牲畜(禽)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6)“林木资产”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林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7)“长期投资”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8)“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年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表示。
(10)“在建工程”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12)“应付款项”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和“内部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13)“应付工资”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年末余额填列。
(14)“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表示。
(15)“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以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未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填列。
(16)“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数额。本项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