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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用户连接。在最成功的实验流程里,顾客,特别是老顾客,都是关键性的参与者。我们会在下一章深入探讨这个概念,现在要强调的是,卓越企业为使用产品的顾客进行实验。DEC以低成本进行的实验,比任何一家竞争对手都要多(惠普和王安紧追其后)。每家公司都重视产品使用者。
麦当劳的实验显然都是配合使用者(顾客)进行的。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则等到设计、打造出完美的产品后,才接受顾客的检验,可是这时候已经到了计划的最后阶段,而且往往已经花了好几百万美元。DEC、麦当劳、惠普、3M最令人称道之处是,让使用者在很早的阶段就可以看到和试用产品,然后改进产品。
实验的背景
我们前面说过,除非组织环境自由开放且具有弹性,否则临时安排(譬如工作小组)就不可能成功,如果实验环境不对,也不会有成果。管理层必须容忍有漏洞的制度;接受错误,支持“实验”,随变化做调整,并且鼓励推介人。《为了公司好》(For the Good of the pany)的作者伊萨多•;巴马什提出了一个相当有意思的连锁反应,山姆•;尼曼就是借此促成一桩极为成功的实验,为麦考利连锁店(McCrory)的分店增加了好几百万美元的获利。尼曼当时为公司主管,后来成为CEO。在此引述他对成功实验过程的精辟说明:
我没有职权……不过当时有个机会。这家店亏损了这么多钱,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扭亏为盈。所以我对约翰(分店经理)说:“听着,我们要为这家店成立一个团队,由你当领导人。你和小组成员要到同地区竞争对手的店里参观,然后把参观心得记录下来,再找我们的经销商核对。每天晚上你都得开课、写黑板,与每个员工进行探讨……此外,我还要号召地区经理、采购人员以及其他分店经理等不同领域的人才,了解他们结合起来能有什么样的作为,弄清楚我们的整体经营方法。”接下来几周,他们进行研究,虽然意见很难一致,但还是努力达成了共识。大家的斗志高昂,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为什么?因为他们头一回有这样的机会能以个人和团队的方式表现自己,每个人都尽其所能说出自己所知道的……结果公司没有花一毛钱。所有的改变都是运用店里现有的资源。楼面重新换过,走道拓宽,墙壁也重新粉刷过。整家店焕然一新,看起来赏心悦目。
这家店是怎么改头换面的?他们知道必须克服所有的竞争压力,因此冷眼观察、运用观察的心得。之前,他们要看老板的脸色,揣测他的意图。我不过是求他们发挥自己的直觉和智慧,结果得到一家这么棒的店。接下来的两年,这家店不但缩减亏损,还开始扭亏为盈。经过这样的努力,全公司都知道了这件事。董事长和他周围的人纷纷跑来参观。现在大家都纷纷仿效。每个人,包括每个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甚至董事长,都想要一个地区。
要给人们指引一条道路。我就是这样做的。我甚至把员工送到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利斯。我告诉他们:“去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利斯,参观那儿的商店,跟他们学习。那儿也是由你们这样的人发挥自己的才华、努力经营维持的。”不久后,在公司总部,我改变了模式。我对负责采购的连锁店副总裁说:“乔,你不用去中西部了。你帮我在纽约弗拉兴打造另一个印第安纳波利斯店面吧。你已经观察过可以怎么做。不过我不要你照抄,而是以印第安纳波利斯当做模板。”我要他以弗拉兴的百货商店为标杆,打造出他自己的版本。
几周后,他请我去弗拉兴的店面,我发现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店面。我马上请其他人去看。你绝不会相信,他的店面竟然成为当地吸引人的休闲胜地,而且成为我们公司的珍宝。该分店的销售量马上直线上升,成为纽约最好的店面,而且鼓励了其他员工也想出去“开个有印第安纳波利斯店面特色的店”。
母公司对这套模式越来越赞赏,我又增加了不同的做法。我以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商店作为视觉辅助教材,设计出一套改善公司的制度: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改善,号召人们加以重整,然后让其他人来观摩学习。这种做法很快就替代了拟定方案或是用电话指挥。我会说:“来这儿看看。这是一家新公司,这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我指示每个地区(10~15家分店)必须有自己仿效的模范商店。各区经理都必须充分发挥他对这家商店的认识,并以“印第安纳波利斯”为基础,改善其地区的所有分店。这会成为他的模式,他经理的模式,以及每个想要观摩的人可以仿效的模式。这个理念像野火燎原般地普及开来。他们在晚上、星期天、假日都这么做。星期天更成了盛大的聚会,分店餐厅经理还会提供啤酒和食品。这是他们人生中最辉煌的一年,所有连锁店在47个地区内发展成形,并树立风格。
尼曼描述的不仅是许多人一起进行实验的故事,也是允许员工有发挥空间的故事,让员工开始觉得像个赢家。最重要的是,这个环境允许(其实是鼓励)员工尝试新事物。除了前面已经谈过的部分,公司实验过程里应该有两个重要的背景层面。
第一个是稍带强制,不过大多数是自然而然的自我扩散。这种扩散的流程关键在于如何开始。有位大师曾说:“开始的时机是如此微妙。”他说得对。先从简单的东西开始,也就是从最容易改变的事物,从公司明确支持之处开始着手。我们见识过尼曼这么做。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分店既非最大,也非最耀眼。不过在尼曼的指导之下,这是一家可以尝试新事物的店。某位朋友朱利安•;费尔菲尔德的管理事业早期曾经面临一大挑战,他要协助一家绩效极差的电线电缆工厂东山再起。他说:“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团糟,我不知道该从何开始,所以就先从日常事务着手。这是大家都同意可以改善的领域,而且也比较容易整治。我当时想,假使我对比较容易改善的日常事务大幅改革,他们自然会开始接受其他领域的改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大通曼哈顿银行曾对其零售业务(消费性金融)进行了一项成功的重大改革。他们的故事几乎也是一样,管理层先从地区性经理当中找出最有改革意愿的人。他们挑的地区并不是最大、最糟糕的,也不是最好的,而是改革时机已经成熟的地区。区域经理致力于尝试各种事物,从而缔造骄人的成绩。一个个志愿从事改革的经理频频传出捷报,成功的事迹不断散播,对改革最为排斥的区域经理到最后也加入了改革行列。同样,麦当劳的早餐菜单是在一些偏僻的地区推出的。有几家连锁店随之效法,20多年来就如同星火燎原般地逐渐蔓延开来,后来早餐营收占到麦当劳总营收的35%~40%。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实验过程开始的情形,几乎也是如出一辙:最可能进行改革的部门,是董事长最喜欢的进口食品部门。他们从这个部门开始,接着是家具部门。最受瞩目的时尚部门是最难改革的部门,所以最后进行。
顾问罗伯特•;谢弗以下这番谈话,精辟地阐述了从累积小小的成功事迹当中建立动能的过程。
改善绩效的第一步应该立刻以实质成果为重心,而不是计划、准备和解决问题……先设定一两个具体的短期获利目标,成功要素就蕴藏在其中……“成果优先”的方式,令整个绩效改善的心态都为之改观……人们必须提出完全不同的问题……不是“阻碍改革的问题在哪里?”而是“我们过一段时间可以实现什么目标?”与其在人们还没准备好时就试图克服阻力,不如找出他们真正已经准备好的事物……几乎可以确定的是,当经理成功完成项目时,对如何安排接下来的步骤都会有许多想法。
谢弗以尼曼的事迹为例,说明如何选择可以管理的任务。他建议不断进行微调,直到找出可行的领域。“从众多分支单位中选出对创新和进步有兴趣的经理。和业务小组合作,选出少数几个市场的业务线,在一个月或是六周之内提升一定比例的业绩。当他们看到实质的成果时,就会对如何扩大实验提出建议。”
谢弗就跟尼曼、费尔菲尔德、大通曼哈顿银行和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一样,发掘出大量的变量。这种实验过程可以说是革命性的突破。在过程当中,行动远比规划重要,实际执行比思考重要,人们重视的是具体的成果,而不是抽象的思考。这跟禅学非常类似,也是强调随波逐流:可行的任务,从最简单的、准备度最高的目标开始着手,寻找适应能力高的执行者,而不是冥顽不化的抗拒者。这点让我们想起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3M、德州仪器、德纳、麦当劳、通用电气、惠普或是IBM许多勇于冒险的人才。冒险的概念是矛盾的。如果卓越企业一点险都不肯冒,反而会变得很危险。管理层的任务在于鼓励下属勇于尝试,能够容忍些微的失误,在成功之后将其树为标杆,带领大家为成功喝彩,并暗中引导、推广。即使在通用电气或是IBM如此复杂的企业里,实验都是管理新方法的核心。
简化系统
卓越企业的正式体制全都凸显出机动性、行动导向以及实验的特质。譬如有位初来乍到的同事为了和某位客户面谈,准备了一大叠提案呈交给对方公司的部门总裁。其中最短的也有57页之多。这可不是宝洁做事的方式。
宝洁公司的制度是人员精简、结构简单,且符合公司的行政政策。主管经常谈到“明显确定的人事常轨”。因此,其制度运作顺利,沟通良好。公司坚持“一页备忘录”,以强调行动的重要性。
我们有一次和宝洁某位品牌经理共进早餐时,问他“一页备忘录”的传奇是否真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