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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感觉,甚至在人类的情形中,这两者都是共同起作用的。
我们看见一只狗漫不经心地静卧着,随后立即紧张起来,这里听一听,那里嗅一嗅,只要是它能够感觉到的,它都想去理解一番。它还能反省——在这种状态中,几乎只有理解在发生作用,并会利用那些粗糙的感觉。古代的语言十分明确地表达了这种感觉分级,经由一些特殊的标记,如听、倾听、聆听;嗅、闻、嗅出;看、察、观察等等,把每一等级的感觉鲜明地区分为一种特殊的活动。在类此的这些系列中,理性的内容变得比感觉的内容越来越重要了。
然而,最后,有一种最高的感觉将从其他感觉中发展出来。在我们的求理解的意志永远难以接近的“万有”中,有某种东西为了自身而求助于一个躯体器官。眼睛就是这样出现的。在眼睛中,并且和眼睛一起出现的,还有作为其对立面的光。对于光的抽象思考可以导向(而且已经导向了)一种理想的光,这种理想的光可以经由光波和光的射线所构成的一幅总的图象来获得表达,但实际上,这一发展的意义在于,从此以后,生命便可通过眼睛的光的世界来加以把握和理解。这是最伟大的奇迹,可以使人类的一切如此这般地呈现出来。只是由于眼睛的这个光的世界,距离才以色彩和光亮的形式而出现;只是在这个世界中,夜晚和白昼、事物和运动,才在被照亮的空间的广延中成为可见的,才有在地球上空环绕运行的无限遥远的星空,才有个体生命远远地延伸到身体视野之外的光的地平线。
在这种光的世界中——不是科学借助于心理的概念间接地演绎出来的光,因为这些心理的概念本身就来自视象(visions)(希腊意义上的“理论”)——我们发现,那有视觉的人群在这个小小的星球的表面四处漫游,并发现,光的环境——如埃及和墨西哥的充足的南方光流,以及北方的灰暗——乃是人群的整个生命的决定性要素。人类因为他的眼睛才使他的建筑展现出一种魔力,在那里,由触觉所提供的各种构成要素在由光所产生的各种关系中重新得到了阐述。宗教、艺术、思想全都是因为光的缘故才兴起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分,都可归结为一点:是诉诸于(禁止)的眼睛,还是诉诸于心灵的慧眼。
与此相伴随,还出现了另一个十分明确的区分,但由于我们常常使用“意识”(consciousness)这个含混的词,那一区分一般地被模糊了。这就是我所说的存在或“此在”(being there)与醒觉存在或醒觉意识之间的区分。存在具有节奏和方向,而醒觉意识则具有张力和广延。在存在中,是命运主宰一切,而在醒觉意识中,只是区分原因和结果。前者的基本问题是“何时和何以?”,后者的基本问题是“何地和如何?”。
植物过的是一种没有醒觉意识的生活。在睡眠中,所有的生物都变成了植物,极性之于周围世界的张力消失了,可生命的节奏还在继续。一株植物只知道其相对于“何时”和“何以”的关系。初生的绿芽从寒冷的大地中滋生出来,蓓蕾的饱满,百花怒放、香气四溢、争奇斗艳、瓜熟蒂落,这全部的有力过程,都是欲望着实现一种命运,都是对于“何时?”的持久渴求。
另一方面,“何地?”对于一株植物的存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何地?”是醒觉的人每日用以重新确定自己相对于世界的方位的问题。因为只有存在的脉动-节奏是世代相传的,而醒觉意识对于每个小宇宙而言都意味着重新开始。在这里,就存在着生殖和诞生的区别,前者是生命绵延的保证,后者则是一个开端。因此,植物是繁殖起来的,而不是诞生出来的。它就“在那里”,既无醒觉,亦无诞辰,它在自己的周围扩展出一个感觉世界。
二
据此,人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在人的醒觉意识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干扰眼睛当下的绝对统治地位。夜的声响,风的吹拂,牲畜的嘶鸣,花的芳香,所有这一切在他的身上激发起两个问题,就是:在光的世界中“向何处去”和“自何处来”的问题。在嗅觉的世界中,甚至我们最亲近的伙伴,即狗,也能调节它的视觉印象,而我们却对此全无概念。我们对蝴蝶的世界一无所知,它的晶体的眼球根本无法投射出综合的图象,对于这些盲视的动物,我们一无所知,尽管它们确实不缺少感觉。对于我们来说,所存在的唯一的空间就是视觉空间,在那里,可以找到其他感觉世界的残余(如声音、气味、热、冷等),它们作为光照事物的属性和效果而存在。——温暖由所看到的火光而来,芳香由在照明的空间中所看到的玫瑰而来,而我们在谈及某一种音调时,指的也是小提琴的音调。至于星星,我们对于它们的意识关系只限于看见它们——它们在我们的头顶上空闪闪发光,我们描述着它们的可见的路线。但是,动物,甚至原始人,毫无疑问仍具有这些感觉世界的感觉,它们与我们的感觉是全然不同的;这些感觉中有一些我们能够借助于科学假设间接地予以描绘,但其余的那些,现今已完全逃离了我们的视线。
不过,人的感觉的这种贫乏却意味着一种不可估量的深化之可能性。人类的醒觉意识不再单纯是身体和环境之间的张力关系。它现在是在一个自足的光的世界中的生命。身体在可见的空间中运动着。深度经验(depth…experience)是一种强大的爆发力量,它从一个光的中心——我们称之为“我”(I)的那个点——突入到可见的距离之中。“我”即是一个光的概念。从这个点开始,“我”的生命本质上变成了日光下的生命,而夜晚则几近于死亡。由此,又生出一种新的恐惧感,它把所有其他的情感都吸纳到自身之中——这是在不可见物面前的恐惧,是人们能够听到或感觉到、在其效果中猜到或观察到但却看不到的恐惧。动物其实也能在其他的形式中体验到恐惧,但人类认为这些形式是不可思议的,甚至原始人和儿童在寂静面前易于感受到的那种局促不安(他们力图以喧嚣和大声说话去消除它),在高级人类中也会消失无踪。人类信仰的本质和标记,就是对不可见物的恐惧。神是人类所揣测到的、想象的、觉察到的光的现实,有关“不可见的”上帝的观念,是人类超越性的最高表现。光的世界的尽头处,就是来世之所在,而拯救则是对光的世界及其事实的魔力的摆脱。
正是在这里,存在着音乐对于我们人类所具有的不可名状的魅力和真正解放的力量。因为音乐是唯一的其手段位于那久已和我们整个的世界并存的光的世界之外的艺术,因此,唯有音乐能使我们摆脱这个世界,打破光的无情的暴虐,并使我们满怀喜悦地想象我们正在接近心灵的最后秘密——可这种幻觉却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的醒觉意识现在只被一种感觉所控制,它已经完全适应了视觉的世界,以至于再也不能从它所接受到的印象中形成一个听觉的世界。
因此,人类的思维其实就是一种视觉思维,我们的概念是得自视觉的,并且我们的逻辑的整个结构其实就是想象中的一个光的世界。
这种感觉的缩小过程和随之而来的深化过程,不仅使我们的一切感觉印象都适应于视觉印象并按视觉印象来整理,而且也使动物所知的无数的思想交流方式被单一的语言媒介所取代,这种语言媒介是光的世界中的一座桥梁,它把相互呈现于对方的肉眼或想象之眼面前的两个人沟通起来。仍然留有残迹的其他言说方式,早就以模仿、手势或强调的形式被吸收到了语言中。纯粹的人类言说与一般的动物发声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词与词的连结构成了一个内在的光的观念的领域,这一领域正是在眼睛的统治下建立起来的。每一个词义都具有一种光的价值,即便像“乐调”、“味道”、“寒冷”等词汇甚或完全抽象的名称,也不例外。
就连在高等动物中,通过感觉联系而相互了解的习惯也引起了单纯的感觉与知性的感觉之间的显著差异。如果我们这样去区分感官印象与感官判断(例如嗅觉判断、味觉判断或听觉判断),就能发现,即使在蚂蚁和蜜蜂中,更不必说在猛禽、马和狗中,重心常常已经明显地转移到了醒觉存在的判断方面。但是,唯有在语言的影响之下,感觉和知性之间的明确的对立才能在醒觉意识中确立起来,这种张力关系在动物界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即使是在人类当中,最初也只不过是一种难以实现的可能性。因此,伴随着语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意义重大的结果——知性从感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在此,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对于作为构成部分的感觉印象的意义(它们在以前几乎未被这样注意过)的理解,已经取代了对于感觉总体的简单理解。最后,连这些印象本身也被抛弃了,而为熟知的字音的被感觉到的含义所代替了。词,原本只是某一可见事物的名称,不知不觉地却变成了心理事物的标签,即“概念”。我们根本没有能力为这些名称给出确切的意义——只有对于全新的名称,我们才能这样做。我们两次使用同一个词,决不会具有同一的内涵,也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理解同另外一个人完全相同。但是,尽管如此,相互的理解还是可能的,因为借使用相同的语言,在两者的身上会培养起相同的世界观;在二者的生活和活动所共有的环境中,单纯的字音就足以唤起性质相同的观念。正是这种借助于声音从实际的观看中得出和分离(抽象)出来的理解方式——不论在原始层面我们多么难以找到其确切的证据——才在事实上明确地把一般动物的醒觉意识和继起的纯粹人类的醒觉意识区分开来。正是这样,在更早的阶段,这样的醒觉意识的出现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