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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里,美国将发生变化。说实在的,并不是大家相信了他的种种宏伟规划,而是美国人对于总统一向的态度就是,干好了就再干一任,不行就再换一个试试,总统本来就是大家推出来的大总管嘛。
所以,在1992年的大选之前,选民相对来说比今年大选更情绪化。一方面是一批希望布什下来的民众很积极要去投票,以达到“换一个试试”的目的。我的朋友萨琳娜以前到大选年都是弃权的,“选谁都一样,没一个我喜欢”。但那一次却早早地就宣称,要动员她的父母兄妹都投克林顿的票,其理由就是她贴在她的汽车上的一句口号,“不要再给布什四年”。另一方面,支持布什总统而不喜欢克林顿的人们,越是意识到布什连任岌岌可危,也越是要积极投票,以防克林顿上台。
看来,人们“求变”的心理还是占了上风。因此,不到五十岁,给人感觉象征着新一代的克林顿,终于如愿以偿,进入了白宫。后面我还想谈谈,除却这些表面的因素之外,从整个美国社会的更新换代来讲,这个结果,还反映了更深层的社会变化。
那么,此后的四年,这位克林顿总统当得怎么样呢?在克林顿刚刚进入白宫的时候,一个共和党人就预言,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把克林顿从一个什么“门”给送出白宫去。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猜,他的意思是说,凭克林顿的行事作风,很容易就会捅出类似“水门事件”这样的漏子来。到时候,他就该象尼克松一样下台了。
这是不是反对党毫无根据的一个恶意猜测呢?我觉得也很难这么说,因为这个“预言”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实上,在克林顿总统执政期间的白宫,大概也是被人们称之为“某某门”的故事发生得最多的了。
为什么一开始人们就能作出这样的预测呢?这必须从克林顿与其他总统所不同的地方说起。
克林顿是第一个二次大战以后出生的美国总统。二次大战结束之后,士兵们都回到了家乡。之后,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高出生率的时期,称之为“婴儿潮”。克林顿就是这个“婴儿潮”中卷来的一个。而布什总统,正是当年从二次大战的战场上回来的一个老兵,在美国这几乎就是英雄的同义词。他们完全就是“父辈”和“子辈”的关系,他们活活就是象征着两代人和两个不同的时代。
我曾经谈到过,六十年代前后的美国,可以说有着完全不同的面貌。六十年代,正是“婴儿潮”这一代人进入青春,思想风格形成的年代。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好也罢,坏也罢,他们自此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他们明显地有别于他们的父辈。如果你能够给布什总统所代表的这一代美国人作出一番描绘的话,你却很难描述评判这个“新一代”,因为,如果说他们有特点的话,他们的特点正是“多元”。
但是,恰恰是一个“婴儿潮”的产物,那个从老一代美国人眼中可谓是“一场混乱” 的六十年代成长起来的克林顿,不用放大镜,顺便就可以找出一大堆毛病来的克林顿,在竞选中击败了二战英雄的布什,入主白宫。不论怎么说,这场竞选的结果在美国确实有不同一般的意义。
克林顿不是自己走进白宫去的,他是被美国选民选进去的。因此,人们突然意识到,那些一茬茬的“新一代们”,不管你赞同不赞同他们,他们事实上已经在接替“老一代”。随着时间的行进,他们的数量越来越多,手中已经都握有了自己的一张选票。你无法无视他们的存在。
克林顿和布什的差别真是太大了。不论布什总统在争取连任的时候有多少弱势,在一个老的时代基本过去之前,克林顿是休想与之匹敌的。例如,克林顿是六十年代的青年,那时的年轻人,几乎都尝试过大麻的滋味。所以,当时,质问克林顿是否抽过大麻,成为共和党在竞选中对克林顿进行丑化的一大热点。
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大麻是相当普遍的。我们一些当时还是大学生的美国朋友曾经对我们说,在那个年代,如果你上一个教授家拜访,他请你抽一支大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完全就跟抽一支烟一样,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是,自从大麻在美国被宣布为非法以后,就提升到与海洛因,可卡因这样的毒品等而视之的地位。吸大麻,销售大麻和种植大麻,等等一切与大麻相关的行为,就成了与毒品相连的重罪。这里说的大麻,是一般的传统大麻叶。据说现在有专门培育之后,毒性非常大的新品种,那不在我现在谈的范围之内。
在美国,就是这样,它是以法律为基准的。一旦宣布为禁品,就真的成了碰也碰不得的东西了。也就是说,一旦立法通过,你就只能执行了。理解不理解都得执行。警察是行政分支属下的,与立法无关,他们的任务就是执法。法院是属于司法分支的,当然与立法也无关。与这两个部分都是没什么可争的。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唯一的办法是向立法分支去呼吁。但是在立法改变之前,只能先按此执行。
然而与其它的违法毒品相比,大麻的地位始终是最具争议的。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就每年都提出报告,建议立法机构考虑使大麻合法化。为什么呢?根据他们的报告,从来没有什么明确的科学证据,可以证明大麻是会使人上瘾的。适量的大麻也不会比香烟更为有害。当然,任何东西,如果你过量使用,对身体都会有害。因此有大量反对毒品的美国人,也呼吁大麻合法化。
在西方世界,对大麻的态度也是各不相同,例如在澳大利亚,一个人如果种植或拥有个人使用剂量的大麻,也是合法的。这里,人们最耿耿于怀气不过的,就是既然烟草可以是合法的,那么为什么大麻就一定要是非法的呢?所以在美国有大量的传闻,说是之所以大麻被宣布为非法,那是香烟公司在国会游说的结果,是他们害怕大麻的流行会夺去香烟的市场,所以才夸大了大麻的危害,说服国会立了这个法。
立了法之后,美国执法人员对于大麻的态度就是一刀切了。为这个法律,美国人也支付了相当大的代价。现在美国的监狱里,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犯人是与毒品有关的。其中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大麻而给关进来的。所有与大麻有关的侦察,审判,关押的费用,当然都是纳税人的钱。我们住在乡下,这里的人都拥有大量土地,也有不少人在很多年前种过大麻。我们就经常看到警察专门监查大麻种植的直升飞机,飞过我们的上空。花在禁止大麻上的人力物力确实是很大的。这也是很多人反对把大麻列入毒品的重要原因之一。更何况,如果大麻合法的话,很多年轻人就不必待在牢里了。
正因为大麻存在这样的争议,所以,现在的大学生和一般年轻人反而都偏要吸两口大麻,以表示自己的“反叛精神”。我问过我所有的年轻朋友,还没有碰到一个宣称自己一口大麻都没吸过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吸得非常少。只是在聚会的时候,点上一支大麻烟,每人吸上一口两口。这点剂量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似乎只是在作出一种“姿态”。表示自己对一个他们认为“不合理的法”的反对态度。只是这种形式的“反对表态”可不能让警察看到,否则,麻烦就大了。
我们就看到过我们认识的一个年轻自由撰稿人,在自己家的室内用花盆种了两棵大麻,被警察找上门来。警察搜查了他的住房,没收了作为“犯罪工具”的两盏用于植物光照的灯,两棵长得一人高的大麻当然也被没收了。种这样两棵大麻,最高刑期可达十年。
在这种有争议情况下,美国以大麻叶为图案的衣服和饰物也就随处可见了。卖大麻叶标志的商品,这在美国是言论和表达自由的一部分,是在合法地表示一种态度,当然就不会有任何麻烦。
最近,在美国有两个州立法,开放医用大麻。因为大麻和鸦片一样,适度使用都有一定的医疗效果。但是所有的人都把这个州立法,看作是大麻合法化的一个突破口。因为大麻的药效并不是今天才被人们发现的。过去在美国占优势的主张,就是宁可拒绝大麻的药效,也要绝对封杀。
这是因为,鉴于现代社会日益严重的毒品泛滥问题,美国当然有一大片舆论是坚持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的。“禁止”就意味着“绝对禁止”,不容许任何借口和通融余地。大麻既然已被法律置于毒品之列,当然就不能再让它“死灰复活”。否则,打开一个缺口,没准其它毒品也会趁机一起跟出来。这种看法倒也不是过虑,因为在美国是有一些人根本就是呼吁解禁所有毒品的。
在美国毒品问题还相当严重,又存在很多争议的情况下,大麻首当其冲成为争执的焦点。对大麻的态度也成为政治人物竞选时十分头痛的问题。严格禁毒肯定在今天的美国是得大多数人心的。但是对大麻的态度却是很具“技巧性”的。因为对大麻问题持两种态度的民众群,他们的数量是在变化的。所以,竞选时一般候选人都对禁毒表达一个坚决的态度,而尽量回避对大麻争执。
在克林顿与布什四年前的竞选中,敏感的大麻却偏偏被推到了前沿。这是因为共和党当时看着这么一个新生代的克林顿,大概也十分奇怪。他和以往的竞选者不同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可以攻击的缺点是那么多。他们当然一定也注意到了克林顿作为“婴儿潮”一员的背景,这个时代过来的年轻人,说是自己没有吸过一口大麻,肯定会被人怀疑是一个撒谎者。所以,“大麻问题”就成了共和党的竞选突破口之一。
于是,问题被提出来了:克林顿先生,你抽过大麻吗?
这可真是一个好问题。如果克林顿赖帐,断然否认自己吸过大麻。他不仅会被最蔑视“撒谎者”的美国人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