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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大部分小国,对于盐及烟草,都设立了同种的赋税与独占。
在法国,国王实际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八个源泉,即贡税、人头税、二十取一的税、
盐税、国产税、关税、官有财产及烟草包征。最后五者,各省大抵都采用包征制,而前
三者,则各地都置于政府直接监督及指导之下,由税务机关征收。就取自人民的数额的
比例说,前三者实际归入国库的,要比后五者为多;后五者管理上更为虚糜滥费,那是
世所周知的。
现在法国的财政状态,似乎可以进行三项极显明的改革。第一,撤废贡税及人头税,
增加二十分取一的税,使其附加收入,等于前两者的金额,这样,国王的收入,便得保
存;征收费用,可以大减;贡税及人头税所加于下层阶级人民的烦累,会全然得到阻止,
而且大部分上层阶级的负担,也不至比现在更重。前面说过,二十分取一的税,差不多
与英格兰所谓土地税相类似。贡税的负担,最终要落在土地所有者身上,那是一股所承
认的;人头税的大部分,乃按照贡税每镑若干的比率,课子贡税的纳税者,所以此税大
部分的最后支付,也是由同一阶级人民负担。因此,二十分取一的税,即使按照贡税及
人头税两税所提供的税额增加,上层阶级的负担,仍不致以此加重。不过,因现在贡税
课于各个人的所有地及租户不很公平的缘故,一经改革,许多个人,就不免要加重负担。
所以,现在享有特惠者的利害关系及由此利害关系出发的反对,恐怕就是最能阻止此改
革及其他相类似的改革的障碍。第二,划一法国各地的盐税、国产税、关税、烟草税,
即划—一切关税,一切消费税,这样,这些税的征收费用,便可远较今日为少,并且,
法国的国内商业,亦得与英国国内商业同样自由。第三,把这一切税,全部归由政府直
接监督指导的税务机关征收,这一来,包税者的过度利润,就加入国家收入中。可是,
与上述第一种改革计划同样,由个人私利出发的反对,亦很够阻止这最后二种改革计划
的实现。
法国的课税制度,在一切方面,似乎都比英国为劣。英国每年从八百万以下的人民,
征取一千万镑税款,绝未闻有什么阶级受到压迫。据埃克斯皮利神父搜集的材料,及
《谷物法与谷物贸易论》著者的观察,法国包括洛林及巴尔在内,人口约共二千三百万
乃至二千四百万,这个数目,将近有英国人口三倍之多。法国的土壤及气候,是优于英
国的。法国土地的改良及耕作,是远在英国之先的,所以凡属需要长久岁月来建造和累
积的一切事物,例如大都市以及城市内乡村内建筑优良、居住舒适的房屋等,法国都胜
于英国。没有这种种利益的英国,还能不大费周折地征收赋税一千万镑,法国总该可以
不大费周折地征收三千万镑吧。然而根据我手边最好但我承认是极不完全的报告,法国
1765年及1766年输归国库的全收入,只在三亿零八百万利弗乃至三亿二千五百万利弗之
间,折合英币,尚未达到一千五百万镇。以法国人民的数目,照英国人民的同一比例纳
税,吾人可期望其能得三千万镑。上述金额还不到三千万镑的半数,然而法国人民所受
捐税的压迫,远甚于英国人民,那是世所公认的。不过,欧洲除英国外,法国还算是有
最温和最宽大政府的大帝国呢。
在荷兰,课于生活必需品的重税,据说,曾破坏了该国一切主要制造业。连渔业及
造船业,恐怕也会逐渐受其阻害。英国对必需品所课的税很轻,没有任何制造业受过它
的破坏。英国制造业负担最重的税,只有几种原料进口税,特别是生丝进口税。荷兰中
央政府及各都市的收入,据说每年有五百二十五万镑以上。荷兰人口不能认为超过了英
国居民的三分之一,因此,按人口比例计算,荷兰租税肯定是重得多了。
在一切适当课税对象都课过了税之后,假若国家的急需状态,仍继续要求新税,那
就必需对于不适当的对象课税了。因此,对必需品课税,并非荷兰共和政府的愚昧无知。
由于共和国要取得独立,维持独立,所以平常虽然节约异常,但遇到费用浩大的战争,
就不得不大事举债。加之,荷兰和西兰,与其他国家不同,为了保住其存在,换言之,
为不给海水所吞没,就得花一项巨大费用,因而就得大大加重人民赋税的负担。共和的
政体,似为荷兰现在的伟大的主要支柱。大资本家,大商家,或则直接参加政府的管理,
或则间接具有左右政府的势力。他们由这种地位,取得了尊敬和权威,所以哪怕与欧洲
其他地方比较,在这一国使用资本,利润要轻些;在这一国货出资金,利息要薄些;在
这一国从资本取得的少许收入所能支配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要少些,但他们仍乐于居
住在这一国。这些富裕人民定居的结果,尽管荷兰障碍繁多,该国的产业仍能在某种程
度上活跃着。设一旦国家灾难发生,这共和国的政体陷于破坏,全国统治落于贵族及军
人之手,这些富裕商人的重要性,因此全然消失,他们就不会高兴再住在不为人所尊敬
的国家。他们会带着资本迁往他国,这一来,一向由他们支持的荷兰产业和商业,就立
即要紧跟在资本之后而他适了。
国富论(第五篇)
第三章 论公债
在商业未开展、制造业未改进的未开化社会,对于仅能由商业及制造业带来的高价
奢侈品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有大收入的人,象我在第三篇说过的那样,除了尽收入能维
持多少人,使用以维持多少人外,再也不能有其他消费或享受收入的方法。一个大收入,
随时都可说是对一大量生活必需品的支配力。在那种未开化社会状态下,那收入一般都
是以一大量必需品,即粗衣粗食的原料,如谷物、牲畜、羊毛及生皮等物收进的。当时
既无商业,又无制造业,所以这些物资的所有者,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交换其消费不
了的大部分物资;除了尽其所有,用以供人吃穿外,他简直无法处置其剩余。在此情况
下,富者及有权势者的主要费用,就是不奢华的款客和不炫耀的惠施,而这种款客和惠
施,我在本书第三篇也曾说过,是不容易使人陷于破产的。至于利己的享乐就不同了,
虽至微末,追求的结果,智者有时亦不免于灭亡。例如斗鸡的狂热,曾经使许多人破了
产。我相信,由上述性质的款待或惠施而败家的人,当不很多,但由铺张的款客和炫耀
的惠施而败家的则为数极多。在我们封建的祖先之间,同一家族长久继续保有同一地产
的事实,可充分表示他们生活上量入为出的一般性向。大土地所有者不断行着乡下式的
款待,看来虽与良好的理财原则不可分离的生活秩序有所背离,但我们得承认他们至少
也知道搏节,没把全部收入尽行消费掉。他们大概有机会卖掉其一部分羊毛或生皮取得
货币。这货币的一部分,他们也许是用以购买当前环境所能提供的某种虚荣品及奢侈品
来消费,但还有一部分,则常是照原样蓄藏起来。实际上,他们除了把节约的部分蓄藏
着,也就不好再怎么处置。经商吧,那对于一个绅士是不名誉的;放债吧,当时早视为
非义,而且为法律所不许,那是更不名誉的。加之,在那种强暴混乱的时代,说不定有
一天会被赶出自己的住宅,所以,在手边藏蓄一点货币,以便那时候携带一些公认为有
价值的东西,逃往安全地带,是得计的。使个人以藏蓄货币为得计的强暴,更使个人以
隐匿其藏蓄的货币为得计。动不动就有埋藏物发现,无主财宝发现,那可充分证明,当
时藏蓄货币及隐匿藏蓄之事,是非常流行的。有一个时候,埋藏物简直成了君主的一个
重要收入部分。然在今日,哪怕全王国的一切埋藏物,亦恐不够成为一个多财绅士的主
要收入部门了。
节约与藏蓄的倾向,流行于人民之间,也同样流行于君主之间。我在本书第四篇说
过,在没有什么商业及制造业可言的国家,君主所处境地,自然会使他奉行蓄积所必要
的节约。在那种境地,就是君主的费用,亦不能由他的虚荣心支配;他喜欢有一个华丽
装饰的宫廷,但那个无知的时代,却只能给他提供一点无甚价值的小玩意儿。而这就构
成他宫廷的全部装饰。当时是无常备军的必要的,所以,象其他大领主的费用一样,就
连君主的费用,除了用以奖励其佃户,款待其家臣外,几乎没有用处。但是奖励及款待,
很少会流于无节制,而虚荣则几乎都会流于无节制,因此,欧洲一切古代君主,无不善
有财宝。即在今日,听说每个鞑靼酋长,还是积有财宝。
在富有各种高价奢侈品的商业国内,君主自然会把他的收入大部分,用以购买这些
奢侈品,象其版图内一切大土地所有者一样。他本国及邻近各国,供给他许许多多的各
种高价装饰物,这些装饰物,形成了宫廷华丽但无意义的壮观。君主属下的贵族们,为
了追求次一等的同种壮观,一方面打发其家臣,一方面让租地人独立,这一来,他们就
渐次失掉了权威,以致与君主领土内其他大部分富裕市民,没有区别了。左右他们行为
的浮薄热望,也左右他们君主的行为。在他领土内,个个富有者都在征逐这种享乐,怎
能叫他一个人富而不淫呢?假使他没把怎么大的部分的收入用于享乐(他多半是如此),
以致减弱国防力量,那么,超过维持国防需要那一部分的收入,是不能期望他不消费的。
他平常的费用,就等于他平常的收入;费用不超过收入,就算万幸了。财宝的蓄积,再
无希望;一旦有特别急需,需要特别费用,他定然要向人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