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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你真会卖俏呀。不管戏弄谁,你都满不在乎,是吧?”这是半夜一点过后,他正在跟她跳舞时说的。一个名叫威尔肯斯的小伙子,正在一架音色不正的钢琴上弹着曲子伴舞。她露出亲切而又卖俏的神态,打算教给他一种新舞步,随后却给他挤了一个愉快而又富于肉感的眼色。
“卖俏吗?你说说什么意思?我可不明白。”
“哦,你还不明白?”克莱德回答说,有点儿火了,不过还是竭力装着假笑,掩饰自己真实的心情。“我听人说起过你。你把他们都戏弄了。”
“哦,我怎么啦?”她相当生气地抢白说。“嘿,我好象还没有把你怎么戏弄,是不是?”
“得了吧,别生气,”他半似规劝、半似谴责地说,也许担心自己把话说得太过头,很可能完全失去了她。“可我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你也不否认,你让这么多小伙子跟你调情吧。反正他们好象都很喜欢你哩。”
“哦,当然罗,他们都喜欢我。可是,这叫我怎么办?”“得了,我这就告诉你吧,”他突然心里一激动,就带点吹嘘味道,不假思索地冲口而说。“我在你身上花钱,可以比他们哪一个还要多。我有的是钱。”刚才他还想到自己口袋里安安稳稳搁着五十块美钞。
“哦,我可不知道,”她不以为然地说。她对所谓钱财之事非常关心;与此同时,使她得意洋洋的,就是说,她有能耐,准叫小伙子差不多个个都象烈火上身似的。其实,霍丹斯并不是太聪明,而且轻浮得很,自以为富于魅力,见了镜子,禁不住左顾右盼,欣赏自己的眼眸、秀发、脖子、双手和身姿,还要练一练她那特别诱人的微笑。
克莱德虽说稚嫩,长得却相当富于吸引力,这一点她也不能无动于衷。她喜欢逗弄类似这样的黄口小儿。依她看,他有点儿傻。不过,他是在格林-戴维逊工作的,而且穿得也很讲究;他说他有钱,自然乐意在她身上花钱。别的小伙子,尽管她挺喜欢,可他们当中有些人就是没有多少钱可供挥霍的。“许多有钱的人,都乐意在我身上花钱呢,”她把头往上一扬,两眼一闪一闪,脸上又露出了她那最诱人的微笑。
克莱德马上脸一沉。她那盅惑的一颦一笑,已使他招架不住了。
他先是眉头皱紧,随后又舒展开来;两眼露出欲火中烧和苦恼的闪光,以及他对清贫生活的夙恨。毫无疑问,霍丹斯说的全是真话。事实上的确有人比他还要有钱,而且还要舍得花钱。刚才他是在吹嘘,太可笑了。何况这会儿她正在嘲笑他哩。
过了半晌,他有气无力地继续说:“我想你这话说得倒是不错。
不过,他们可不会象我那样喜欢你吧。”
这一片肺腑之言,使她听后得意非凡。说到底,他这个人还算不坏。他们在悠扬的乐曲声中翩翩起舞。
“哦,我并不是到哪儿都象我现在那样随便跟人逗笑。这儿的男男女女全是自己人,都很熟嘛。我们到哪儿都是在一块。你可千万别见怪。”
她这是在巧妙地撒谎,不过,这么一来,他总觉得舒服一些。“嘿,只要你待我好,我什么都乐意给呀,”他简直如疯似狂地、不顾一切地恳求她。“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好的姑娘。你太漂亮了。我已给你迷上了。你多咱跟我一块出去吃饭,饭后我再带你去看戏,好吗?
明儿晚上,还是星期天,你乐意去吗?这两个晚上我休息。其他晚上我都要上班。”
她先是迟疑了一会儿,因为即便到了此刻,她还说不准自己究竟乐意不乐意让这种关系继续下去。且不说其他几个人吧,单是格特勒心里就酸溜溜的,一个劲儿盯着她。即使说克莱德乐意为她花钱,也许她最好不要跟他缠在一起。现在,他早已心急如焚,恐怕将来麻烦也许还会更多呢。与此同时,她那卖弄风骚的第二天性,也不会让她丢掉他。要是那样的话,他就可能一下子落入格里达或是路易斯手中!因此,她终于同他约定下星期二见面。不过,今儿晚上他可不能上她家去,也不能送她回家──因为已有格特勒先生护送她。可是下星期二,六点半,她将在格林-戴维逊附近等他。他还对她说,那时他们不妨先到弗里塞尔酒家吃晚饭,饭后上离那儿只有两街区的利比剧院去看歌舞喜剧《海盗》。
谑?
这次相识,在某些人看来,也许太微不足道了,可是对克莱德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大事。截至目前为止,他还没见过如此一位妩媚动人的姑娘竟然向他俯赐青睐──至少他自己就是这样想象的。如今,他终于找到了一位漂亮姑娘,对他很感兴趣,答应陪他一块去吃饭、看戏。也许,她真的是个卖弄风骚的姑娘,和谁都说不上真心相待,也许一开头他还不能指望她就专一于他,不过──谁知道呢?谁又能说得准呢?
下星期二,她果然遵约,在格林-戴维逊附近第十四街和威恩多特街拐角处跟他见了面。他是那么受宠、那么兴奋、那么狂喜,连自己乱成一团的思想感情,几乎也很难理出个头绪来了。不过,为了表示他与她完全般配,克莱德给自己打扮得几乎太奇特、太华丽了──头发搽了油,系上蝶形领结与崭新丝围巾,脚下穿着短丝袜,使他专门为这次约会买的那双闪闪发亮的棕色皮鞋更为显眼。
不过,当他与霍丹斯再次相见时,她对这些东西到底注意了没有,他就说不准了。因为,她注意的毕竟只是她自个儿的外貌,而不是他的外貌。再说──这是惯用的花招,故意让克莱德久等,直到将近七点钟才来;她的姗姗来迟,使他心情一时间极度沮丧。因为假定说,要是她这些天来对他早已不感兴趣,因而再也不乐意跟他见面呢?
得了,那他当然就不跟她来往了。不过,那也足以证明:尽管他现在穿上漂亮衣服,也有钱可以挥霍了,可他还是不能让象她那样一个漂亮姑娘发生兴趣。他暗自思忖,他非交一个漂亮的女友不可──如果是不漂亮的,他就不要。拉特勒和赫格伦看来都不计较女友漂亮不漂亮,可是对他来说,那是一种癖好。如果仅仅满足于找到一个不漂亮的姑娘,那他一想到这里,几乎就恶心。
可是此刻,他却伫立在黑黝黝的大街交岔口──四周围许许多多广告招牌和灯光照得几乎令人眩目,成百的过往行人总是来去匆匆,很多人的脸部表情都说明:他们心里想的是寻欢作乐和约会──而他呢,也许只有他一个人不得不往回走,上别处去──孤零零一个人吃饭,孤零零一个人去看戏,孤零零一个人回家转,然后转天早上再去上班。正当他认定自己倒楣透顶的时候,蓦然间,离这儿不远的地方,从人群里出现了霍丹斯的脸孔和身影。她打扮得很俊俏,身穿一件黑天鹅绒短外套,衣领和袖口是茶色带红,头戴一只圆鼓鼓的天鹅绒苏格兰人宽顶无檐便帽,边上还有一个红色皮扣子;两颊和唇边略敷脂粉口红。一双眼眸忽闪忽闪的。如同往常一样,她看来还是露出踌躇满志的神气。
“哦,你好,我来晚了,是不是?我可实在没办法。你看,我忘了还有个约会,那也是我的一个朋友──嘿,还是一个顶呱呱的小伙子;我到六点钟才想起来我有两个约会。天哪,这真叫我为难了。这样,你们两个,我得决定先会见哪一位才行。我正要给你打电话,想改到另一个晚上,忽然想起你六点以后就不在那儿了。汤姆也是六点一过就走了。可查理总在那儿,直到六点半才下班,反正有时候还要晚一些。何况他是个呱呱叫的好小子──从来不发脾气,也不嘀嘀咕咕的。本来他也要带我一块去看戏、吃饭。他是在奥菲亚剧院管香烟摊。所以,我就给他打了个电话。不用说,他老大不高兴呀。不过,我告诉他说,我会改到另一个晚上同他见面。怎么样,现在你该高兴了吧?为了你,硬是让查理那样一个漂亮小伙子落空,你说说我对你够意思了吧?”
她一眼就看出:只要她一说到别的小伙子,克莱德眼里马上露出惊恐、嫉妒,而又有点儿惧怕的神色。她一想到自己能使他嫉妒,心里就很高兴。她知道她终于把他征服了。于是,她把脑袋往上一扬,微微一笑,她就跟他在街上一块往前走去。
“你来了,不用说,你是够意思的了,”他很勉强说了这么一句话,尽管她一提到查理这个“呱呱叫的好小子”,似乎使他的嗓子和心儿同时都给梗塞了。这样一个又漂亮、又任性的姑娘──难道说他就掌握不住她吗?“嗨,今儿晚上你真是美极了,”他又勉强地说了一句。他居然能说出这么一句口彩,连自个儿也吃惊。“你这顶帽子,还有这件外套,太合身了,我真喜欢。”他两眼直楞楞瞅着她,露出爱慕的闪光,溢满了一种热切的渴望。他很想吻她──吻她那朱唇小口──只是在这里他还不敢,不论在哪儿,谅他也没有这份胆量。
“难怪你有这么多的约会,还得一一回绝呢。你太漂亮了。要不要戴几朵玫瑰花?”这会儿他们正走过一家鲜花铺,他一看见玫瑰花,就想起要送一点东西给她。他听赫格伦说过,女人就喜欢男人给她们献殷勤。
“哦,当然罗,玫瑰花我可喜欢,”她回答说,一面走进鲜花铺。“或者就来点紫罗兰吧。这种花很美。依我看,跟外套相配就更好看啦。”
她很高兴,想到克莱德竟然还有买花这种闲情逸致。还有他说了那些恭维她的话。与此同时,她相信他这个小伙子对女人知之甚少,也许压根儿都不了解。她喜欢的是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人和成年人,既不是这么容易就向她俯首贴耳,也不是那样易如反掌即可掌握住的。不过,她也不能不想到:克莱德是她所熟知的那些男人中的佼佼者──举止态度比他们文雅些。所以,尽管(在她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