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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过后他自言自语道──“可能他们会记得我,是在这么一个时刻,拎着这只手提箱,沿着这条荒凉的小路走去,可不是吗?”于是,他马上决定,必须赶快走──赶快走──不要再跟那儿什么人撞见了。
以后,又过了好几个钟头,月儿西沉了,给树林子抹上一层浅黄的灰白色,让人觉得这夜晚变得更凄惨难受了。于是,克莱德步行来到了三英里湾──这是本地居民以及避暑别墅组成的小村落,坐落在印第安钱恩河北头。他从路上转弯处眺望,见到那儿有几盏惨白的灯光还在闪烁。还有商铺。房子。街灯。可他觉得,在惨淡的月光底下,好象它们几乎黯淡无光──昏惨惨如同阴曹冥府似的。有一点,他心里显然很明白──在这么一个时刻,象他这身穿着打扮,手里又拎着箱子,他是断断乎不能上那儿去的。不然的话,那儿要是还有人发觉了他,瞧他这副德行,肯定一下子使人感到好奇和疑心。再说,来往于三英里湾和沙隆(他可以从沙隆再去松树岬)之间的小汽船,八点半以前不会开船。现在他就得先躲一躲,并尽可能让自己体面些,方才可以见人。
因此,他又走进了一直延伸到村沿的松林子,想在那儿一直等到天亮。他望着小教堂钟楼上那座小小的四面钟,就知道该出去的时间到了。可是,在那段时间里,他心中一直在七上八下地担心──“这样做是不是妥当?”说不定有人就在那儿等着他,可不是吗?就是那三个人──或是其他也许看见过他的人?──或是一名警官,从哪儿得到了什么消息。但是,不一会儿,他决定最好还是进村去。因为,在这湖西树林子里行走──是在夜里而不是在白天──在白天说不定他会被别人看见,要知道他只要一搭上这小汽船,一个半钟头──至多两个钟头──便可以到达克兰斯顿家在沙隆的别墅,而要是步行,明天才能到得了──那不是很蠢,而且比较危险吗?再说,他早就答应过桑德拉和伯蒂娜,说他将在星期二到那儿。可今天已是星期五了!说不定到明天就会闹得满城风雨,开始缉捕──有关他的外貌特征,将在各处张贴公告──而在今天早上──嗯,罗伯达哪能很快就被发现呢?不,不。最好还是进村去。因为到了那儿,有谁知道他呢──谁能证明他跟卡尔。格雷厄姆、克利福德。戈尔登就是同一个人呢?最好还是向村子里走去──赶快走,趁人们对罗伯达的情况还不怎么知道。是的,正是这样。最后,当时针指八点十分时,他终于走了出去,可心儿却在怦然乱跳。
开往沙隆的小汽船,停泊在这条街的尽头。他正在慢慢走去的时候,蓦然间看见来自拉凯特湖的公共汽车驶过来。他心里顿时想到,要是在码头上或是汽船上碰见什么熟人,他不是可以说刚从拉凯特湖上来吗?反正桑德拉和伯蒂娜在那儿就有很多朋友;要不然,万一她们自己从船上下来,不是可以说他前天就在那儿了吗?只要随便提一下哪个人或是哪个别墅的名字,必要时索性杜撰就得了。
他就这样终于走到船边,上了船。后来到沙隆上了岸。据他回想起来,好象来去两头都没有特别引人注意。因为,虽然看十来个乘客,他全不认识的,但好象并没有哪一个对他特别注意,除了一个身穿蓝衣服、头戴白草帽的乡下姑娘。据他估摸,她是附近本地人吧。而且,她眼里流露出来的,是爱慕,而不是别的什么神色。可是,因为他竭力要想避免被人看见,她这一眼色也就足以使他一再退缩到船尾,而别的乘客仿佛都喜欢到前面甲板上去。一到沙隆,他知道大多数人是去火车站赶早上头班车,也就连忙跟在他们后头,只是到了最近一家便餐馆,他却踅了进去,正如他所希望的,要甩掉盯梢的尾巴。
虽说他从大比腾湖步行到三英里湾,路程很长,而且前一天又划了整整一个下午船,只是装装样子,才吃了一点罗伯达在草湖准备好的午餐点心,可是,即使到了现在,他也还不觉得肚子饿。随后,见到几个旅客正从车站走过来,里头并没有熟人,他就又跟他们走在一块,好象他是刚下火车来到旅馆,准备上汽船码头的。
这时,他猛地想到:从奥尔巴尼和尤蒂卡开来的南行车,马上就到了,他佯装搭乘这趟车来的,这才是合情合理呢。因此,他先是佯装去火车站,在半路上给伯蒂娜和桑德拉打电话,说他已经到了这里。她们给他的回话是,要派汽车(而不是汽艇)来接他,于是他说他就在旅馆西头游廊等着。路上他在报摊上买了一份晨报,虽然他知道现在报上还不会刊登有关此事的消息。他刚到旅馆的游廊落了座,克兰斯顿家的车子就到了。
他所熟识的克兰斯顿家那个汽车夫,向他一面问好,一面非常殷勤地向他微笑。克莱德好歹装得好象乐乐呵呵,一点儿都不拘谨地也向他报以微笑,尽管自己心怀巨大的恐惧而非常忐忑不安。因为,他总是一个劲儿对自己说,毫无疑问,他碰到的三个人,这时早已到了大比腾。而且,到了此刻,当然发现罗伯达和他都已失踪了。也许,谁知道呢,那条底儿朝天的船,还有他的草帽和她的面纱,也都被发现了!要是这样,也许他们三人早就去报告,说他们路上看见过象他这么一个人,拎着手提箱,连夜往南走,可不是吗?要是这样,不管她的尸体找到没有,人们不就会怀疑这一对恋人是不是真的溺死了?
万一由于某种奇缘,罗伯达的尸体已漂浮到水面上呢?那时该怎么办?他狠狠地砸了她一下,说不定会在她脸上留下一处伤痕,可不是吗?要是这样,人们不是就会疑心这是谋杀吗?何况那具男尸还没有下落,刚才那几个人会说出他们见过的人是什么模样儿,那末,人们肯定怀疑克利福德。戈尔登或是卡尔。格雷厄姆就是杀人犯。
不过,克利福德。戈尔登也好,卡尔。格雷厄姆也好,断断乎都不是克莱德呀。而且,人们不可能确认克莱德。格里菲思──与克利福德。戈尔登或是卡尔。格雷厄姆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不是事事都很小心翼翼吗?早餐过后,她应他的请求回去准备午餐点心时,他甚至在草湖就把罗伯达的手提箱和手提包搜查过一遍。可不是吗?不错,他发现一个名叫特丽莎。布塞的姑娘寄给比尔茨的罗伯达的两封信,但在动身去冈洛奇前,他就把那两封信销毁了。至于装在原来那只盒子里头的化妆用品,上面有“莱柯格斯──怀特利”的商标,他只好让它留下来,反正不管是什么人──克利福德。戈尔登太太也好,还是卡尔。格雷厄姆太太也好,都有可能上怀特利商店买那东西,因此就不可能追查到他头上来,可不是吗?当然罗,肯定不会的。至于罗伯达的衣服,即使能证明她就是罗伯达,难道她的父母,以及所有其他人,不会承想她是跟一位名叫戈尔登或是格雷厄姆的陌生人一块旅游吗?恐怕他们也恨不得把这一丑闻马上掩盖起来吧?不管怎么说,克莱德心里净往最好结果想──要善于控制自己,装出一副镇定、轻松、愉快的样子来。让这里谁都不会怀疑他就是那个人,因为说实话,反正他并没有杀害她呀!
如今他又坐上这辆漂亮汽车了。桑德拉和伯蒂娜正等着他哩。他还得说明,他刚从奥尔巴尼来──是替他伯父出差去那里的,所以把星期二以后他的全部时间都给占用了。本来跟桑德拉在一起,他应该感到无比幸福,可是现在即使在这里,他还不能不时刻想到所有这些可怕的事。所有那些蛛丝马迹,只要他稍一疏忽,没有掩盖好,都可能追查到他头上来,那有多危险呀。万一他真的没有掩盖好呢!被揭发出来!抓了起来!说不定就在仓卒之间,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甚至受到刑罚!除非他能把那意外的一砸交待清楚了。要不然,他对桑德拉,对莱柯格斯所充满的梦想,他心心念念盼着的荣华富贵的生活,就全成了泡影。不过那种事他能交待清楚吗?他能行吗?
老天哪!
第七章
从星期五早上起一直到下个星期二下午,克莱德虽然置身于昔日里曾让她那么狂喜倾倒的环境里,可是心中却不能不感到无比惊恐。
从桑德拉和伯蒂娜在克兰斯顿家别墅大门口迎接他,一直到把他领进留给他住的那个房间,他总是禁不住把眼前每一种乐趣跟他即将遭到的灭顶之灾作对照。
他刚进房,桑德拉怕给伯蒂娜听见,就嘟起嘴,低声说:“缺德鬼!整整一星期,本该早就来这儿,你却偏偏赖在那儿。可桑德拉什么都给你准备好啦!真该好好揍你一顿。我想在今天给你打电话,看看你到底是在哪儿。”可她眼里却流露出对他的一片痴心。
克莱德尽管心乱如麻,好歹也乐呵呵地冲她微微一笑──因为,一到她面前,所有一切恐怖,即使是罗伯达之死也好,还是他自己目前的危险也好,仿佛都骤然变小了。但愿如今一切顺顺当当──他丝毫不被暴露出来就好了!前头就是康庄大家!令人惊异的未来!她的美!她的爱!她的财富!然而,一走进他的手提箱早就安放在那里的他的房间,那套衣服一下子就使他慌了神。要知道那套衣服潮呼呼、皱巴巴的。他非把它藏起来不可,也许就藏在衣柜最上头的某一格吧。等到房间里只剩他一个人,房门也锁上了,他就把那套衣服──湿漉漉、皱巴巴,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