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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尽情飞翔-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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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不认识他似的盯着侃侃而谈的周兢:这小子原来这么深刻。 
  最后他说道:“我想用一首诗来作为结束。想找一首关于地震的诗没找到,既然这场地震发生在春天,就读一首题为《春天》的诗歌吧。” 
  你迎面走来 
  冰雪消融 
  你迎面走来 
  大地微微颤栗 
  大地微微颤栗 
  曾经饱经忧患 
  在整个节日里 
  你为什么更加惆怅 
  野花是一夜喜筵的酒杯 
  野花是一夜喜筵的新娘 
  野花是我包容新娘的 
  彩色屋顶 
  白雪抱你远去 
  全凭风声默默流逝 
  春天啊 
  春天是我的品质 
  读完后周兢说道:“今天我所说的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因为我热爱生命,所以我必须对我的内心诚实。”停顿片刻后,他接着说,“我要告诉你,袁娉婷,这首海子的《春天》特别送给你。好了,我说完了,谢谢大家。” 
  天哪!周兢是在向袁娉婷告白吗?他忘记了阿妖就在他旁边吗?他不知道有几十双眼睛看着他吗?他不害怕他会死得很难看吗? 
  这个春天啊。   
  5 春天傍晚的幻想   
  大学毕业后,我在深圳和上海摸爬滚打了一阵又回到西安,心平气和地做了高新区一家电子公司的职员。高考时报计算机系,我幻想着自己能够修炼成一个上天入地的hacker或cracker,可最后我只是成为一个还算熟练的Visual C++程序员。但我并未太过怨恨遗憾,我说过了,我是心平气和的。 
  越长大越发现人这辈子真的很短,能做成的事情很少很少。生命越往后越显潦倒越见荒 
  芜,倒是那些已成回忆的过往岁月,点点滴滴都成了一笔无可估价的财富,它们才是我真实活过的证据。生活太美好了,怎么过都是在浪费;也正是因为生活太美好了,随手打捞起的都是闪亮的珍珠。想到此,我便决定开开心心过好今天,为明天积累珍珠般的回忆。 
  天气不错的周末傍晚,我会绕到高中南门外那条街的小馆子里吃晚饭。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羊肉泡馍,一边看那些身穿总不合身的校服的孩子们来来往往、打打闹闹。忘了是谁说过的:青春是一种无法被证实的自负。在这些孩子们嚣张的脸孔上,我看到了曾经张狂的自己,看到了自己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丧失的骄傲,难免黯然神伤。转念一想,个体的生命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抛物线,整个人类却是一个封闭的完整的圆,生生不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从来苍老,永远年轻。于是,我又豁然开朗。 
  袁娉婷从西外毕业后,去我们的高中做了英语教师,成了奥特里吃呢、窄版猴与阿妖的同事。摘掉牙套和眼镜的她现在是一个引得小男生暗恋的美女老师,用她迷人的声音朗读英语课文和训斥学生。她的学生们一定不知道,他们的老师曾在他们嬉戏的操场上投过标枪、在他们端坐的教室里读过《致橡树》。更不会知道,他们美丽的老师在还是一个丑小鸭的少女时代,曾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获得一首名为《春天》的献诗。 
  现在周兢在美国一所牛校读研,专业是植物学,有了一个挺可爱的台湾女友。他没有和袁娉婷在一起,事实上,除开那次班会,他再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表示。是的,他说过的是想和袁娉婷做邻居,而不是想和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还记得高三那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周兢望着窗外很诗意地对我说过一番话:校园里的花都开了。她们开得那么美,我却喊不出她们的名字。我真希望将来我能编纂一本植物志,悄悄将自己也编入其中,做那些花儿们的邻居。——忽然觉得,这是个浪漫得不得了的家伙。 
  高中同学里出国的还有马瑞。他在高三时转入文科,高考时超常发挥,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后来去了日本,据说学的是古文字方面的东西,可我总疑心他是冲着日本漫画去的。一个为了漫画敢拿生命冒险的家伙,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来。我在高中毕业后再也没见过马瑞,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永远停留在那个抓着栏杆往上挤的小胖子上。 
  香烟店现在的店主是川崎400。欧阳消失后半个月,卖火柴的小女人也消失了,那一玻璃橱的火柴也不翼而飞。没有人知道欧阳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可以确定那个漂亮女人是跟欧阳走了。关于欧阳最后的消息来自一则新闻。是我读大三那年,在报纸上读到迷笛音乐节的报道,我敢肯定其中一张图片上打鼓的男人正是欧阳。在那张图片上,我还隐约可以见到一个红色的身影。至于,红色身影是不是为欧阳点烟的红衣女人,我就无法肯定了。——我希望是她。嗯,一定是她。 
  高中的同学朋友们已各奔东西,高中生活也已远得像一则童话。可我从不曾真的感觉我在精神上与高中远离。我在高中三年里呼吸到了最新鲜最青春的空气,这三年生活是我记忆中的秘密花园。在这个美丽神奇的花园里,草木繁茂花朵永不凋零。永远是春天,永远阳光灿烂。     
  忽然长大   
  1 我们一起回来了   
  2005年6月的一天,陆希和高远回南中去玩。 
  一转眼,陆希和高远二十三岁了,尽管都还是读书人还是学生气的打扮,但已经与中学生们拉开了距离。在校外的小书店里,他俩被书店老板一眼觉出异样,老板问:“你们是大学生了吧?大几啊?”高远调皮地应答:“我们啊,明年博士毕业!” 
  老板被高远逗乐了,笑呵呵地说:“不会不会,这小姑娘我记得,几年前老上我这看书买书,顶多也就才从南中毕业三四年吧?” 
  陆希微笑,说:“老板好记性。是的,我俩就是2000年从南中毕业的,现在我们都在读研究生。” 
  离开书店,陆希有点怅然,她带几分伤感地问高远:“我们真的老了吗?再也不能冒充高中生了吗?” 
  高远轻轻刮了一下陆希的鼻子,笑着说:“真是傻瓜。我觉得,你一点没变,还是和高中一模一样的傻丫头。” 
  一句傻丫头喊得陆希又甜蜜又心酸,想想高中时的自己,确实很傻。傻得可爱,傻得可怕,傻得叫现在的自己心疼。 
  其实,高远觉得陆希就是变了。变漂亮了,变懂事了,变得有内容了,变得……有女人味了,不再是那个穿大校服、留简洁短发、脸蛋带点婴儿肥的女高中生了。高远也认为,发生这样的变化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七八年一点不变才不正常呢。 
  高远和陆希在变,南中的校园也在变。陆希当年住过的危房级别的宿舍楼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实验楼。卖很好吃的炒面和很难吃的炒菜的食堂已被拆除,原址上一片未竣工的楼房据说是教工宿舍。操场铺了塑胶跑道和人造草皮,鲜红鲜绿的看起来生机无限。比较失败的是主教学楼墙壁上贴了几个伸胳膊踢腿的傻乎乎的漫画人像,把好好的一所中学弄得疑似幼儿园。不变的是校园里高大挺拔的梧桐树,以及被梧桐树守护的孩子们。那些笑容明媚、眼神纯净的男孩子女孩子,永远都是十六七岁。 
  穿过花坛走到宣传栏前,陆希笑着对高远说:“记得吗?高一那年你获了物理竞赛一等奖,一张像通缉犯似的猥琐登记照就被贴在这里,大家都拿这事取笑你!呵呵!” 
  高远也笑了,说道:“真是丢脸啊!那时候我恨不得砸了玻璃把照片销毁才好!” 
  上课铃响了,学生们纷纷走回教室。陆希看到四周无人注意他们,就对高远说:“我要你亲我一下。” 
  高远看着陆希任性得有些邪气的笑容,俯身吻了一下她的嘴唇。他们迅速地叠在一起又迅速地分开,然后默契地相视一笑。 
  这个短暂的吻还是被一个爬楼梯的男生看见了。男生惊奇地瞪大眼,一边重重拍着楼梯扶手一边兴奋地喊道:“哇噻!”——高中和大学不同,恋爱是地下的,在学校里连敢牵手的都不多见。这小男生今天长见识了,居然有人大白天在校园里公然接吻! 
  陆希和高远看着受到惊吓的小学弟,一起仰头大笑起来。 
  高远捏了一下陆希的脸蛋,说:“你满意啦?” 
  陆希转着黑眼珠说:“不满意,我还想让班主任看见。”   
  2 这是上帝的旨意(1)   
  1997年夏天,刚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陆希进入南中,在高一八班很绝望地学着理科。 
  陆希其他课目都还不错,就是物理学得一塌糊涂。她实在缺少学物理的细胞,从来不擅长分析一个斜面上的物体的受力情况或者解答两辆相向火车的相遇问题。物理对她来说就如同没有入口的另一个世界,她怎么也搞不懂怎么也无法涉入。 
  高远也在八班,成绩很棒,尤其是物理,长期笑傲全年级。每次物理考出来,他的分数都是陆希的两倍还转个弯。陆希常常对着满卷的红叉叹气:唉,要是把高远的脑袋瓜借我使使就好了。这是不搭调的两个人,不同的朋友圈子,平时几乎都不讲话。也只有发物理卷子的时候,两个人可以隐秘地联系在一起,尽管只是陆希单方面地关注一下高远。 
  陆希印象中第一次和高远“打交道”是这样的:高中时实行的是流动组制,每周都要轮组。有一段时间,恰好陆希总是要坐上周高远坐过的位子。高远是那种很粗糙的男孩,总会在抽屉里留下一些垃圾。陆希义务清理了几周垃圾以后,实在忍无可忍,在一个周一的早上,她将两个高远遗落的空可乐瓶放到他面前,默不作声地走开了,留下哑口无言的高远被周围的人取笑。 
  到了下个星期一的早上,陆希在新座位上坐下一看,抽屉里还是有一堆垃圾,她无可奈何地扔掉垃圾,安慰自己说:“算了,科学家都是这样不拘小节的,你就当为科学事业垫块砖了。”过了一会儿,高远忽然冲到陆希的面前,双手抓住桌角很抱歉地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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