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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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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人则要全力以赴地掌管好日益扩大的领土,训练足够的外籍步兵和骑兵,以保卫边沿省份,巡查沟通西班牙和保加利亚的交通要道。他们通常要花费很大精力来维持数以千计的不同部落和民族之间的和平。

  但是,荣誉桂冠毕竟还是要送给无愧于这个称号的人。

  罗马人通过精心的工作,创建了一个庞大的统治系统,这个系统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一直延续到今日,这个功劳是很伟大的。那时的臣民只要缴纳必要的赋税,表面上尊重罗马统治者定下的为数不多的行动准则就可以享受广泛的自由。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相信某事或不相信某事,可以信仰一个上帝,也可以信仰十几个上帝,甚至崇拜任何装满上帝的庙宇,这没有关系。但是,不管人们信仰什么,在这个世界范围的大帝国里,混居着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必须永远记住,“罗马和平”的实现有赖于公正地实践这样一条原则,“待人宽则人亦待己宽。”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干涉别人或自己大门内的陌生人的事情,即使偶然认为自己信仰的上帝被亵渎了,也不必找官府寻求什么解脱,因为,正如台比留大帝在一次值得纪念的场合说的那样:“如果那位上帝认为必须补偿他所蒙受的损失,他一定会自己关照的。”

  靠了这样一句不足道的话,法庭就可以拒绝处理所有这类案子,并要求人们不要把涉及个人见解的问题带进法庭。

  如果说一群卡帕迪西亚商人在哥罗西人的地盘居住的时候有权利继续信仰自己的上帝,并在哥罗西镇子里建筑起自己的庙宇,那么,哥罗西人为了类似原因搬到卡帕迪西亚人的地盘落户时,也必须得到同样的权力和同等的信仰自由。

  人们时常争辩说,罗马人之所以能够摆出一副至高无上的宽容姿态,是因为他们对哥罗西人、卡帕迪西亚人以及其他所有野蛮部落的人都持有同等的轻蔑态度。这可能是正确的。我对这一点没有把握,但是,在整整五百年中,宗教上的彻底宽容一直盛行于文明和半文明的欧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部分地区。罗马人发展了一种统治艺术:最大限度地减少磨擦,从而获取巨大的实际成果,这一切也毕竟是事实。

  但永存的东西是没有的,至少靠武力建立起来的帝国是不能长久的。

  罗马征服了世界,同时也毁灭了自己。

  罗马帝国年轻战士的白骨,被扔在数以千计的战场上。

  在差不多五个世纪中,社会的精华都把智慧浪费在管理从爱尔兰海到黑海的殖民帝国这个巨大的工作中。

  最后,恶果出现了。

  以一城为邦统治全世界,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事业在人力和脑力上把罗马拖垮了。

  随后,又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人们逐渐厌恶了生活,失去了生活的热情。

  他们已经占有了所有的城乡住房,拥有了他们希望得到的全部游艇和马车。

  他们拥有了全世界的奴隶。

  他们尝遍了全世界的美酒,踏遣了绿水青山,玩遍了从巴塞罗那到底比斯的所有女人,世间所有的文字书籍在他们的藏书室里都能找到,他们家的墙上挂满了最美丽的图画。他们吃饭的时候有世界上最卓越的音乐家为他们演奏。他们在童年时曾由最出色的教授和教育家为他们上课,使他们学到了所有应该学到的知识。结果,所有的美味佳肴都失去了味道,所有的图书都变得乏味,所有的女人都失去了魅力,甚至生存本身也成为一种负担,很多人宁可获取一个体面的机会使自己丧生。

  剩下的只有一种安慰!对未知和无形世界的遐想。

  然而,旧的上帝已经死去多年了,有头脑的罗马人是不会轻信那些在幼儿园里教唱的歌曲里对丘比特和米纳瓦的赞颂的。

  享乐主义学派和犬儒学派的哲学体系已经出现,这些哲学体系宣扬仁爱、克己和无私的美德,宣扬一生要有益干他人。

  但是,这些哲学思想过于空洞。塞诺、伊壁鸠鲁、爱克比泰德和普卢塔克的书在街头书店里比比皆是,书里面讲的倒是娓娓动听。

  不过从长远的观点看,这种纯理性的教义缺乏罗马人所需要的营养,他们开始追求一种可以作为精神食粮的“情感”。

  由此说来,纯哲学色彩的“宗教”(如果我们把宗教思想和追求有益高尚生活的愿望联系起来,这确是一种哲学色彩的宗教)只能取悦于一小部分人,这些人几乎都属于上流社会,早已经饱享能干的希腊老师对他们个别授课的特殊待遇。

  普通老百姓却视这些冠冕堂皇的哲学思想如草芥。他们的想法也发展到了这样的阶段,认为大部分古代神话都是粗俗愚昧的祖先幼稚的产物。但是他们还赶不上那些所谓的知识高人,还不能否认上帝的存在。

  于是,他们采取了所有知识浅薄的人在这种环境中会采取的行动:表面上还一本正经地推崇共和国官方认可的上帝,背地里却为了寻求真正的幸福而拜倒在某个宗教行会的脚下,在过去两世纪中,这种宗教行会在台伯河畔的古城里开始受到了真心诚意的欢迎。

  我前面用的“行会”一词源于希腊,原意是一群“受到启示的”人——这群男女为了不把本行会最神圣的秘密泄露出去,必须做到“守口如瓶”。只有他们才能知道这些秘密,这种行会就象大学兄弟会的咒符一样使人们结合在一起。

  其实,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行会只不过是一种崇拜形式,一种说法,一种教派,一个希腊人或罗马人(这里请原谅时间上的略微混淆)已经离开长老教会加入基督科学教会,便会告诉别人他去参加“另一个行会”去了。“教堂”、“英国北部教会”和“贵族院”相对来说是新发明的同汇,在当时可无人知晓。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想弄明白当时罗马的情况,就请在下周六买一份纽约报纸看一看,任何一份都行。你会看到四五栏关于从印度、波斯、瑞典、中国以及其它十多个国家引进的新教旨和新处方的广告,这些广告旨在给人们以健康、富有和得到灵魂永恒拯救的希望。

  罗马与我们如今的大都市一样,充斥着外来和本地的宗教。这也不可避免,因为它与世界各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小亚细亚北部覆满青藤的山上开始了对神母的崇拜,弗里基亚人把神母尊崇为所有天神之母。伴随这种对神母的崇拜的是一些不合乎礼仪的表达感情的放荡形式,这使罗马当局不得不诉诸武力关闭神母庙,最后还通过了一项果断的法律,禁止进行任何传教活动,因为这种宗教只会鼓励公众豪饮和做出更糟的事情。

  埃及这块充满自相矛盾和神秘色彩的古老土地,为人类提供了五六个怪诞不经的天神,奥赛利斯、塞拉皮斯和爱西斯在罗马时代就象阿波罗、迪梅特和赫耳墨斯一样被人所熟悉。

  至于希腊人,他们在若干世纪之前就把抽象真理和行为法典的雏型体系奉献于世。这时,他们又向坚持偶像崇拜的异国居民提供了远近闻名的艾蒂斯、迪奥尼修斯、奥尔费斯和艾多尼期的“宗教行会”。从公共道德的角度来说,这些神明中没有一个是尽善尽美的,不这他们却颇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整整一千年里,腓尼基商人常常光顾意大利海岸,使罗马人熟悉了他们的上帝巴尔(耶和华的不共戴天之敌)和上帝的妻子艾斯塔蒂。为了这位奇妙的女神,所罗门在老年时在耶路撒冷中心建造了一个“高坛”,使他忠诚的臣民大为震惊。这个令人敬畏的女神在争夺地中海的第一把交椅的漫长苦战中,一直被公认是迦太基城的庇护者,她的庙宇在亚洲和非洲都打碎以后,她又俨然以基督教圣人的身份重新回到了欧洲。

  不过,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神。他的名望誉满全军。在从莱茵口到底格里斯河源的罗马边境线上,每一堆残砖破瓦之下都会发现他的破碎金身。

  这就是伟大的米思拉斯神。

  据我们所知,米思拉斯原是司管光、空气和真理的亚洲神,在里海低地平原饱受香火。我们的鼻祖占有了那片牧草肥沃的土地,使人类在山峰峡谷之间得到了栖身之所,这里以后便成为人所共知的欧洲。这个天神给予人类各种美好的东西,大家相信,这块土地的统治者得以施展权力,完全是依靠万能的天意。米思拉斯终日处在天火之中,有时他把一缕天火降在身居高职的人们的身上,作为天恩的象征。他虽然早已离去,连名字也被忘记了,但是自中世纪征。他虽然早已离去,连名字也被忘记了,但是自中世纪起,那些仁慈的圣人们头上的光环就足以向我们提示早在教堂问世一千年之前的一个古老传统。

  尽管米尼拉斯在很长时间内深得人们的崇敬,但人们要稍微准确地了解他的一生却仍然非常困难。这是事出有因的。早期基督教传教士对米思拉斯神话恨之入骨,其程度百倍于对一般神话的仇恨。他们明白印度神是他们最凶恶的对手,便竭尽能事,毁掉一切可以使人们记忆起他的东西,他们的努力大见成效,所有米思拉斯的寺庙荡然无存,这个宗教在五百年中曾经盛行于罗马,就象今日美以美教派和长老会在美国盛行一样,这时却连一张文字记载的纸片部没有留下。

  不过,当时炸药还没有发明,建筑物不可能被彻底铲平,人们通过仔细搜索一些废墟和从几个亚洲古地得到的资料,填补了这个空白,以至现在已经掌握了有关这个有趣天神及其轶事的相当准确的情况。

  米思拉斯的故事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一天,米思拉斯神秘地从一块岩石中脱胎而生。他睡在摇篮里,附近几个牧羊人过来向他参拜,还送礼逗他高兴。

  米思拉斯在孩提时代就经历了形形色色怪异的冒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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