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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对方又说:“任何时候,自身的痛苦应由自己来保护,不是他者来保护。所以别人的痛苦由我来解除,完全没有道理。”
具体来说,我自己或亲友的痛苦以自己来遣除,对每个人来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与我毫不关系的众生的痛苦,由我来遣除,这是多此一举,有点说不过去。尤其是没有入大乘佛教的人,认为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是应该的,而帮助没有关系的人,简直不可理喻。包括我的有些亲人,也对我帮助大学生、放生等行为不能接受,邪见比较重的人觉得:“那些人跟你一点都不亲,为什么把那么多钱花在他们身上,太可惜了!”还有些非佛教徒,认为放生非常浪费,不如把钱给家人修房子,毕竟他们跟自己有关,为了鱼鸟花那么多的钱,实在是不合理。
从传统上看,他们的想法似乎也有道理,但真正去分析,这经不起任何观察。假如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那你的脚被刺伤或不小心扭了,根本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或者你耳朵的痛苦,应该是耳朵自己来保护,为什么冬天比较冷时,你用双手捂着耳朵呢?那天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天天抓痒?”如果自己管自己就可以了,为何我左手这边用右手来抓,右手这边用左手来抓?(全身上下只有手比较灵活,它对好多部位都可以帮助,鼻子、脚的话,帮不了自己,也帮不了别的,好像特别笨。)
而且,你也应该只帮助自己,不应该去帮你的弟弟、妹妹、弟媳等。刚才有个出家二十多年的道友,一直让我加持,保佑她家里生个孩子。假如你关心自己就行了,那不应该关心家里生孩子,而且非要是男孩,不能是女孩,这样也没有必要吧。可是我们的习惯和实执并非如此,在行为上,往往都要借助他者来帮助自己。
世间人有这样的习惯,不属于自己的,始终不愿意帮助,只要是属于自己,绝对不能伤害,即使人已经死了,也要尽量去饶益。现在菜市场里卖的肉比较多,如果人人像大乘佛教所讲的那样,对众生有一种父母之感,那肯定不敢吃它的肉。毕竟这是母亲的肉,不管前生或是来世,它都当过我的母亲,吃母亲的肉,真的特别特别可怕。可惜的是,无数众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旦知道的话,决不会像现在这样。
《广仁录》中有一个故事说,在四川蓬溪有一个人,原来在那里当县官,后来辞职回乡。回去的途中,在朋友秦先生家里借住一宿。当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妇女对他哭诉说:“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谋杀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后堕落为母羊,现于羊栏中。明天秦先生要杀我来招待你,我死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因我被杀而同死,那么我的罪过更加重了。”
那人早上醒来,天都已经亮了,(就像现在有些学佛的人一样,特别爱睡懒觉,)他把夜间的梦告诉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母羊刚已宰杀。秦先生大为悲恸,抱着母羊的尸体失声痛哭。(以前上师如意宝在许多地方劝大家不要杀生时,也说:“我们附近的很多旁生,以及自己家里的宠物,很可能是前世或今生亲人的转世。”)后来他们全家和那个客人,再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连同胎中小羊,一同葬在旷野。
所以,我们若知道周围的旁生,前世今生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根本不敢吃它的肉。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我执和我所执。其实我执和我所执并非实有,圣天论师说:“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如果“我”有真实的自性,那修行人没有必要去观无我。但众生由于俱生我执在作怪,本来“我”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我所”也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所”。有了我和我所之后,自然就有了他和他所,于是便如《入中论》所言,最初将五蕴妄执为我,进而依之产生我所,颠倒执著诸法为实有,以致漂泊在轮回中,始终无有自在 。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菩提心很难生得起来。因为菩提心的范围相当广,她普及的是一切众生,并不局限于我和我所。有了菩提心的话,凡是有生命的众生,一定都会帮助,但在世间上,纵是举世闻名的慈善家,所做的善事也有一定的限度——对自己的家乡或有关系的人,就愿意去帮助,而其他众生,则不轻易伸出援助之手。
现在也有一部分人,当旁生遇到生命威胁时,让他花钱来放生,他不愿意;而把钱捐给学校或慈善机构做一些善事,他很愿意。尽管他的我所范围稍微扩大了,愿意把钱捐给社会,但这只包括在人类群体中,并没有把天边无际的众生作为我所。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卯二、故当断除我执:
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
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刚才说如果自己只能帮助自己,不能帮助别的,那么用手帮助脚不合理。对此质难,对方回答道:“从道理上观察,的确手只应该帮助手,不应帮助脚和其他部位。但由于众生的我执和我所执非常强烈,只要是属于自己的,不管脚也好,腰也好,腹部也好,出现一些问题时,其他的手、眼睛等肯定要去帮助。比如腰腿很痛的话,手会给它们按摩,这就是我所执导致的。因此,道理上虽然站不住脚,但众生有了我执和我所执后,不得不这样做。《释量论》也讲过:‘诸过之根本,彼即坏聚见。’一切过失的根本,就是执著我与我所的坏聚见。所以我也没办法。”
答言:这就对了,我们也认为这种执著不合理。众生先执著“我”,后执著“他”,如果没有自他的执著,很多见解都是正确的。但正因为有了“我”,所以就不愿意关心“他”,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古来圣者剖析自我、证悟无我的窍诀非常多,我们也应通过各种方式,将自相续中的这些执著抛开。否则,始终都是维护自己、排斥他众,这是一种颠倒作意。正如前面所说,手帮助脚是我执引起的,本来没有任何理由说是“我”,但就是因为有实执,故将身体执著为我。其实通过智慧,这完全是可以遣除的。
佛教中就有这样的故事:南印度有一位出家人,他吃的、穿的非常讲究,每天必须用香水沐浴,沐浴后还要用香油抹身。他在山中住了好几年,但由于太过执著身体,修行一点进步也没有。(现在也是如此,有些年轻人特别执著自己的身体,每天对它做各种装饰、保养,以致修行的时间都耽误了。)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证果,就去问优婆鞠多尊者。尊者知道他的来意后,对他说:“我有办法,可以教导你,但你必须要听我的。”“我绝对服从您!”“好,跟我来。”
尊者带他到了一座山上,用神通幻化了一棵很高的树,让他爬上去,到了树顶,他战战兢兢、特别害怕。(我小时候也常爬树,上去以后不敢下来,整天都呆在那里,特别痛苦。有些小孩不能下来,就一直在树上哭。)尊者在树下又化一个非常深的大坑,然后让他先放下两只脚,再放开一只手,又让他放开最后那只手。他在树上大声抗议:“那样我会摔死的!”于是抓得更紧了。
尊者严肃地说:“你不是说什么都听我的吗?怎么现在又反悔了?”他想想此行的目的,索性闭上眼睛,将最后那只手放开……当他断除贪爱我的执著后,刹那间,树和坑都不见了,他好好地站在尊者身边。他顿时恍然大悟,知道色身幻化无常、虚妄不实,从此他不再执著,放下一切,很快就证悟了无我的境界。
历史上经常有些大德,依靠棒喝等不共的窍诀,让弟子突然对身心有不同的认识。包括我们最近讲《静虑品》和《安忍品》,也有些道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悟,这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在修行过程中,必须要精进,不精进的话,每个人都有“我”的执著,始终陷在这样的坑里爬不出来,这是非常可怕的。
总而言之,帮助别人并不是不合理,既然可以帮助自己,为什么不能帮助别人?这两个都是虚假的执著,帮助自己是虚假的执著,帮助众生也是虚假的执著。因此,只帮助自己而不帮助别人,这是说不过去的。
寅二、断罪之答辩: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
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
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对方辩驳道:“虽然我和我所并不存在,但是把身体的各个部分执为我,以及昨天、明天、来世的我执为我,这两种执著是存在的。这种我的存在,跟别人的存在不相同,所以帮助自己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的理由是,手和脚均为身体的附属,是同一个蕴聚;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乃至地狱中的我,是同一个相续,由于感受者是一个,所以理当全力保护。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不同,他是他的相续,我是我的相续;与我的蕴聚也不同,他有他的身体蕴聚,我有我的身体蕴聚,因而不能与我混为一谈。
这种想法并不合理,如同军队和珠鬘一样,蕴聚和相续没有成实的本性。相续不存在,可用鬘来比喻;聚合不存在,可用军队来比喻。《释量论。成量品》中也专门用长和串,宣说了聚合和相续不存在之理。
具体而言,我昨天心相续的刹那、今天心相续的刹那,乃至老年时心相续的刹那,全部是连在一起的,似乎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