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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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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论中说怨敌与天灾对我们的损害相同,但怨敌有故意害我们的心态,天灾却没有,所以二者并不相同。对此你如何破斥?
    515、一个人莫名其妙被打后,对打人者生起嗔恨心,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为什么作者说被打者与打人者有同样的过失?
    516、你对学习《入行论》重视吗?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八十三节课
    今天算是个特殊的日子,在讲课之前,我有件特殊的事情给大家交代一下。
    这次学习《入行论》的道友,或者说参加菩提学会的会员,特别要注意:格鲁派有个护法叫“修单”,这个谁都不能修,也不能念诵!
    原因是什么呢?上师如意宝没有圆寂之前,也在课堂上讲过这个缘起。修单不仅是这一世,它于很多世中,都违背了宁玛派伏藏大师列绕朗巴以上诸位传承上师的誓言,属于魔鬼之列。现在有不少上师,包括格鲁派的个别上师一直信奉它,经常供奉念诵赞颂等,这是国内外许多高僧大德予以制止的。
    当然,我并没有听说学习《入行论》的道友也在念,但据说现在汉地的南方、北方、东北一带,有相当一部分人供奉修单。所以我今天特意要求,如果你们以前有这种情况,从今天听到我的呼吁起,希望不要再供奉了。如果你非要供奉,宗教是自由的,但从此之后必须退出我们学习大乘论典的聚会,这是特别的规定!
    你们也知道,对此国内外的很多上师是怎么样看待的,我们的传承上师怎么样看待的。虽然现在藏地有个别所谓的活佛上师,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搞这样的事情,但这个问题自古以来错综复杂,在此也没有必要详细地告诉大家。不管怎么样,我今天再三地要求:凡是学习《入行论》的人,不能念诵供奉修单!
    若没有再三强调的话,有些学习大乘论典的道友,随随便便依止上师,今天修这个护法、明天修那个护法。当然对我个人来讲,藏传佛教中公认的智慧神和事业神,没什么不准念的,但供奉修单完全违背传承上师及国内外具相善知识的教言,它失毁誓言之后,你若继续修持,什么成就都不会现前,这也是传承上师们的一种印持。不管什么样的人,都应该尽心尽力地追随传承上师的足迹,因此大家务必要值得重视!
    下面正式进入讲课。
    丑三、为断嗔而除贪:
    若欲断除嗔恨心,必先斩断它的来源,否则,表面上断除一些所缘也徒劳无益。
    譬如屋着火,燃及他屋时,
    理当速移弃,助火蔓延草。
    此处作者通过形象贴切的比喻,说明若要对治嗔恨烦恼,必须先从根源上着手。
    比如房屋着火了,如果这间屋子实在保不住,为了防止火势蔓延而燃烧周围的房厦,人们会迅速移开草木等易燃物,即使这些东西再贵重,为了抢救其他的房屋,人们也会忍痛割爱,在很快时间内,把这些东西全部拆除舍弃。
    大概在1999年,色达县有一栋房子着火了,当时整个县城的人都跑去救火,我看见他们每个人脸上露出了恐慌和忐忑的表情。为了阻止大火波及四邻,他们把旁边房屋里的东西,如家具、衣被等等,不管它有多么珍贵,统统都扔出去。因为当时的火势已经控制不住了,为了不让所有财产毁于一旦,世人一般都会采取这种办法。本来平时对这些财物很执著,但在这种紧要关头,这样做是最明智的。
    这个比喻说明了什么呢?
    如是心所贪,能助嗔火蔓,
    虑火烧德屋,应疾厌弃彼。
    同样的道理,由于心所贪执的任何人和事物,是能助长嗔火蔓延的因,别人对此作违缘可使嗔心大发。因此,为防止嗔火焚烧福德的宅室,我们一定要当机立断,抛弃所贪执的一切。
    世间人都不愿意有很大的嗔恨心,不管是学佛的、没学佛的,都希望自己性情柔和,不愿意暴躁易怒。然而因缘现前时,有时候自己也没办法控制,原因是什么呢?就是生嗔恨心的因没有断。就像烈火依靠干柴会熊熊燃烧一样,人们耽著我和我所,若有人损害自己的身体生命、地位名声及亲朋好友,嗔恨之火便会因此而点燃。
    尽管《释量论》中说:嗔恨心依靠不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心依靠悦意的对境产生。从这个角度上,贪心与嗔心的行相、所缘似乎是他体,但实际上它们全部来源于无明我执和萨迦耶见,依靠这样的我执和我所执,产生了贪心,又产生了嗔恨心。倘若没有对我和我所贪执,嗔恨心怎么会平白无故产生呢?
    平时留意一下也会知道,我们一天所发的嗔恨心,有多少是为了度化众生,有多少是为了自己和亲友?我们爆发嗔怒,要么是我的亲人遭到了侮辱,要么是我的身体受到了损害,为利益众生的几乎没有。所以《妙法莲华经》中说:“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处。”若能消灭相续中的贪欲,世上的痛苦也就没有依处了。
    要知道,对什么贪执越强烈,引发的嗔恨就越大。现在有些人受到感情挫折后,恨对方就像发疯了一样,来源是什么?就是自己太执著,假如一点贪执都没有,绝不可能如此痛苦。萨绕哈巴尊者说:“贪执纵有芝麻许,竟引痛苦无边际。”无垢光尊者在《三休息》中也讲:“执著越大,痛苦越大。”世间上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就是源于贪执,若没有抛开贪执的对境,嗔恨之火一定会蔓延十方。
    我们在寂静地方的修行人,远离了自己的家庭财富,没有什么牵挂,也不会有很多嗔恨。尤其到了泰国等修行圣地,那里的修行人少欲知足,独自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非常潇洒。然而世间上并不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处处流露着对我和我所的贪执,嗔心的产生必然势不可挡。所以,我们学习大乘佛法的人,对自己的亲朋好友、地位名声,尽量不要特别去执著。如果越来越执著,依此哪怕产生一刹那的嗔恨,千百万劫所积的施戒等善根也将摧毁无余。因此,有智慧的人应按寂天菩萨的教言经常观察自己。
    这里的内容,并不是佛教的一种教条,也不是盲目的一种信仰,而是通过比喻、理证,让我们真正明白不应生嗔的道理。凡是有自证的人都会知道,嗔心是不是依靠贪执而产生?这些道理一分析的话,大家确实不得不服。我们一天中经常发脾气,如果仔细观察,这并不是为了众生,就是因为对我和我所的贪执。因此,为了斩断嗔恨之根,修行人务必要断除贪执。
    子三、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如彼待杀者,断手获解脱,
    若以修行苦,离狱岂非善?
    有些人可能想:“别人对我进行加害,而我却忍辱偷生、不思报仇,或者让我辞亲割爱,远离亲朋好友,抛开一切贪执的对境,那对我来讲非常痛苦,恐怕有一定的困难吧。”
    为此寂天论师劝导说:虽然抛舍亲友、安忍他人的轻贱很痛苦,但这种痛苦与来世地狱的痛苦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若仅以安忍这点痛苦就远离地狱,那岂不是很好吗?打个比方说,有个囚犯被判了死刑,关在牢狱中,恐怖和绝望难以言表,但若以某种方便,对他改判为砍手脚、割耳朵,让他保住性命,此人必定欢天喜地、欣喜若狂,只要有活命的机会,这种酷刑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忍受。
    古代这种刑罚比较多,我很小的时候,见过一个老人,他少了一只耳朵,很多人问他什么原因?他说自己以前犯罪被判了死刑,后来通过求情,当地法官改判为割耳朵,他才得以保住了性命。这种情况在我们藏地有,古印度也有,汉地也有。本来人们对肢体非常执著,谁也不愿意割掉一块,但如果是为了保命,即使接受这种惩罚,自己也毫无怨言。不仅仅是判死刑,现在有些人患了绝症后,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怎么开刀都愿意,截掉一只手也可以,再难看也不要紧,只要能够活下去,医生怎么样都无所谓。所以龙猛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说:“医方中所说,以毒能攻毒,如是以小苦,除大苦何妨?”
    同样,放下对亲朋好友的贪爱,自然会有一些痛苦,但若能以此痛苦偿还地狱之苦,谁不愿意接受呢?人间再怎么苦,与地狱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以前弟子们问米拉日巴尊者:“上师,您的行为已完全超出了凡夫的意境,功德全部圆满,过失无余断除,您最初是金刚持,还是一位佛菩萨的化身呢?”米拉日巴尊者回答:“你们认为我是金刚持或者某位佛菩萨的化身,这说明你们对我有虔诚的信心,但对于正法来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严重的邪见了。为什么呢?我最初受亲人的欺负,依靠咒力降冰雹杀了很多人,造下了弥天大罪。后来我非常害怕感受地狱的痛苦,于是集中精力修持正法,安忍无量苦行,以此消除了地狱之苦。如今我确实得到一定境界,但不仅是我,你们所有的人,如果也像我这样深信因果,安忍修行之苦,谁都可以生起同样的功德,到那时,你们也可以称为是金刚持或佛菩萨的化身了。”因此,若以小苦抵偿大苦,这是非常划得来的。
    当然,作为凡夫人,远离亲朋好友、故乡双亲,肯定是有一定的痛苦。见月律师在《一梦漫言》中说,他出家多年后没有回去,有一次行至家乡附近,非常思念父母双亲,此时“思双亲不能养,伯父不能葬,一夜雨泪不干……由是抆泪饶城,望西山祖坟倒地叩首,痛切心酸,足软难举。”但尽管如此,他仍提醒自己:“若以手足情存,则必堕业网。”前段时间讲黄檗禅师的公案时,也提到了他对母亲的挂念 。像他们这样的成就者,尚且有这种感受,我们一般人更是免不了这种痛苦。
    在座的有些道友,对家里的执著特别强烈,但修行要想成功,必须断除对亲友的牵挂。昨天有个道友的母亲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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