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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领用的材料具有种类多、业务频繁等特点。为
了简化核算,可以在月末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中有关领料的单位、
部门等加以归类,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发
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可以由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
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
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
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但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
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
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在实务工作中,对于材料
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
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2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1)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月末,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
表”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原材料”科目。
(2)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上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应通过“材
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借记或
贷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或借
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
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
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
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的计划成本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
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期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
期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周转材料的核算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
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1 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
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化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
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
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
-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
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
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2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
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它与固定资产一样,
也属于劳动资料,但其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鉴于这些
特点,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
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
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
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3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摊法和五五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它是指在领用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
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的一种摊销方法,主要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
易损坏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一次转销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领用
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
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报废时,应按
报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
用”、“生产成本”等科目。
(2)五五摊销法。它是指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先摊销其账面价值的
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即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分两次各
按50%进行摊销。五五摊销法通常既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包装物和
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
品。采用五五摊销法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
转材料--包装物--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贷
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科
目;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周转
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报废
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
“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
同时,按报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
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
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
用”科目。
(四)存货的简化核算方法
1.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
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
销售净额
销售毛利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
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商品流通企业由于经营商品的品种繁多,如
果分品种计算商品成本,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而且,一般来讲,商品流通企业
同类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
足对存货管理的需要。
2.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
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
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
期购入商品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
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本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
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
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
商品的成本
本期销售
-
商品的进价成本
本期购进
+
商品的进价成本
期初库存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
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
整。
对于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的商品种
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结
转方法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这一方法。
*(五)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1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
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
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
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2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
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
法与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