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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欣赏的目标的价值。如果仅由于这个原因而专断地剥夺这些人的财富并将它们分派给其他人,那么这种做法毫无疑问会令人厌恶。同样,如果由多数来赋予特权,那也将是毫无根据的,因为他们会选择那些拥有着他们所赞同的目标的人来享受特权。实际上,这种做法只会创生另一种雇佣的形式,或另一种对某种确认的品行进行酬报的形式,但却绝不可能提供一种机会,使人们去追求那些尚未被大众接受的可欲的目标。
我对那种鄙视“游手好闲”的道德传统敬佩有加,在这里,游手好闲是指毫无明确目的的闲混。但是一如上述,不为挣取收入而工作,未必就意味着游手好闲;从事并不带来物质回报的工作,也完全有理由被视作高尚。诚然,我们绝大多数的需求都可以由市场来满足,而这同时又给大多数人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但是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不应当允许人们将其毕生精力用于实现并无经济回报的目的,亦不意味着只有多数或只有有组织的群体才应当有能力追求这些目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只有少数人有能力拥有这种机会,也同样不会减损一些人应当拥有这种机会的可欲性。
富裕阶层的“意索”(ethos),至少要求每个男性成员都通过挣更多的钱来证明他的作用,因此人们对于这种富有阶层是否能够确当地证明其存在的正当性,仍存疑问。虽然独立的财产所有者对自由社会的经济秩序具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他们在创造和传播思想及观念或者倾向及信念等方面的重要性可能更大。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知识界领袖、道德捍卫者及艺术先锋人士都属于被雇佣者阶层,尤其是为政府所雇佣,那么这个社会的缺陷就太严重了。然而不无遗憾的是,我们却正在从各个方面朝着这样一种社会发展。尽管一些独立的思想领袖人士仍旧从自由撰稿人(freelance writer)、艺术家、法律家和医务阶层当中产生,而且他们还在不断地提出新观点,但是绝大多数(博学的科学家和人文学者)应当起领导作用的人士,当下却处在被雇佣的地位,而在大多数国家则处在被国家雇佣的地位。此一方面的重大变化始于19世纪,在此之前,绅士派学者达尔文(Darwin)、麦考利(Macaulay)、葛罗特(Grote)、卢博克(Lubbock )、墨特利(Motley)、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托克维尔(Tocqeville)以及施里门(Schliemann)等,都是名望显赫的社会知名人士,甚至像马克思这样一位对当时社会进行无情批判的异端者,也能得到一位富有的保护人的资助,使他能够贡献出毕生精力去阐述和宣传种种为当时之多数切实反对的学说。
当今,这种显贵且独立的知识阶层几乎完全消失了(在当下美国的大多数地区也已不存在了),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在其间,有产阶层(在当下几乎成了一个完全由商人构成的群体)不仅缺乏知识领导,甚至也缺乏一种逻辑一致且可用于安身立命的人生哲学。实际上,富有阶层在某种意义上讲应当是一个有闲阶层,他们当中应有超过一定比例的学者和政治家、文学家及艺术家。在过去,正是通过这些富有者在他们自己的圈子中同那些与其具有相同生活方式的人士的交流和交往,他们才得以积极投入到各种思想运动中去,并积极参与种种有可能形成公共意见的讨论。然而在今天,欧洲的观察家看到美国的情况以后一定会有一个很深的印象,这就是那个仍在某些时候被视为统治者的阶层,现在已变得明显孤立无援且作用微弱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下述事实所致,即美国的各种传统阻碍了有闲阶层——亦即运用财富赋予他们的独立地位去实现除了一般经济目的以外的目的的阶层——在其间的生长和发展。然而,有产阶层中缺失文化精英的状况,在当下的欧洲也已相当严重,通货膨胀及税收制度的综合效应,既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原有的有闲阶层,亦阻碍了新的有闲阶层的兴起。
8.不可否认的是,这样一种有闲阶层将产生一大批讲究奢侈生活的人(bons vivants),其比例会远远大于学者和公务人员,而且这些讲究奢侈生活的人也会因其惊人的浪费而使公众感到震惊。但是,这种浪费在任何地方都属于自由价格(the price of freedom)的问题;我们很难认为,判定闲暇富有者中最闲暇者的消费为浪费并加以反对,与埃及的农民和中国的苦力判定美国大众的消费为浪费这二者所依据的标准,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从量上来看,富有者在娱乐中的浪费与大众在相似且同样“非必要的”娱乐中的浪费相比较,的确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后者的那种浪费却偏离了一些从伦理标准上来看极为重要的目的。可能是有闲富裕者生活中的摆阔及其所具有的一些为大众所不熟知的特征,才使得它们特别容易受到严正的指责。
尽管一些人的奢侈挥霍的确会使人们大感厌恶,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仍很难断言,在任何特定事例中,那些最为荒谬的生活尝试就一定不会产生一般意义上的有益的结果。人们在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局面的时候,总是要搞许多无目的的炫耀和排场,对此不会有人感到奇怪。但是我确信——我这样说肯定会引来甚多奚落——即使要成功地享用闲暇也需要有先锋的开创:我们当今已相当流行的许多生活方式,应归功于那些将其毕生精力贡献于生活之艺术的探索者,而且当下已成为大众娱乐用品的许多玩具和体育用品,最早也是由花花公子发明的。
就这一方面而言,我们对不尽相同的活动之功用的评价,居然莫明其妙地被普遍流行的金钱标准所扭曲。常常令人惊讶不已的是,正是那些最为激烈地谴责我们文明之实利主义或物质主义的人,除了承认人们愿意给服务提供的报酬这一项标准以外,竟不承认任何其他评价服务之功用的标准。然而,职业网球手或高尔夫球手,是否就真的显而易见地比那些贡献其时间以完善这些运动的富有的业余球手对社会的作用更大?或者说公共博物馆的一位被雇佣的馆长,是否就真的显而易见地比一位私人收藏家对社会的作用更大?在读者匆忙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将提请读者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没有富有的业余爱好者的开创性活动,是否还会产生网球或高尔夫球的职业选手或博物馆的馆长?据此,我们难道就不能希望那些人士的娱乐性探索(他们能在其短暂的生命周期中热衷于这些活动)还将产生其他新的有益的作用吗?毋庸置疑,生活之艺术或非物质性价值的发展,当能从那些不具物质生活忧虑的人的活动中得益最多。
我们时代的最大悲剧之一,就是大众一方面渐渐相信,他们之所以达到了高物质福利的生活水准,完全是因为把富有者的生活水平拉下来所致;而另一方面他们也日益担忧,富有阶层的出现或维续会剥夺他们本应得到或被他们视为其应得的东西。众所周知,在一个进步的社会中,如果不允许少数享有财富,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这些财富还会继续存在。这些财富既非剥夺于其他人,亦非其他人不可享用的东西,它乃是先锋人士所开创的新的生活方式的最初标志。诚然,一些人拥有开创各种可能性的特权,而这些有益的可能性对于其他人而言,却只有其子孙后代才可能享有;当然,这些享有特权的人士,一般而言,并不是最具品行的个人,而是那些出于偶然因素而被置于这些令人羡慕的地位的人。但是,这一事实却与发展之进程不可分离,而且这种事实与发展进程的紧密关系也往往是任何个人或群体所不能预见的。一开始就阻止一些人去享有某些利益,其结果就完全可能是使大众永远无法分享到它们。如果我们由于忌妒而使某些罕见的生活方式无法实现,那么最终蒙受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贫困的,将不仅仅是其他人,而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所有的人。我们在根除那些令我们感到不满的个人成功的表现的同时,不可能不摧毁那些使发展成为可能的力量。我们可以对新暴发起来的富人的炫耀、低俗以及浪费表示极大的反感,然而我们却必须认识到,如果我们扼杀一切为我们所不喜欢的事情,那么因此而在同时被扼杀的那些为我们所未预见到的有益结果,其价值极可能大于其在表面上的弊端。在人类世界上,如果多数可以阻止一切为他们所不喜欢的新生事物的出现,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沦为一个停滞的世界,甚至有可能变成一个日趋衰败的世界。
自由秩序原理第二部分 自由与法律
第二部分 自由与法律
当某种政制(regiment)初获批准时,应当采取何种统治方式的问题可能在当时并未得到深切的考虑,人们的智慧及判断力所及的只是由何者来统治的问题;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经验以后,他们才发现此一政制在操作的各个方面都极为不便,以致于他们先前构设的用以救济社会弊端的政制,反而增加了必须加以整治的社会问题。于是他们认识到,如果众人的生活立基于一个人的意志,那么就会致使众人蒙受灾难。这种境况迫使他们开始制定法律;在这些法律的治理下,所有的人都可以预见到他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并且知道违反这些法律所要承担的处罚或刑罚。
Richard Hooker
所谓绝对的奴役,就是一个人根本无从确定所要做的事情;在这种境况中,今晚绝不知道明天早晨要做何事,亦即一个人须受制于一切对他下达的命令。
Henry Bracton
1.我们在本书第一部分各章的讨论中,曾暂时将自由界定为强制(coercion)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