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f.a.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完整版-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腥ɑ蛴凶矢褡柚顾俗非笪颐遣⒉辉尥哪康模灰堑乃魉⒚挥星址肝颐撬哂械牡玫酵;さ男卸煊颉�

  一个社会如果不承认每个个人自己拥有他有资格或有权遵循的价值,就不可能尊重个人的尊严,也不可能真正地懂得自由。但是,下述情形在自由的社会中也确实是一个真实的情况,即人们会依据某个人运用自由的方式来评价他。在没有自由的情况下,道德评价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一个成年人的行动,不论其善恶,乃出于命令的怂恿及强制的压力,那么所谓美德难道不只是一空名吗?受赞誉者难道不只是在这种怂恿和压力下的循规蹈距吗?而所谓严肃认真、公正和节制,难道还具有丝毫意义吗”?自由乃是一为善举的机会,但是只有当它也是一为不良或错误行动的机会时,自由作为为善行的机会才具有真实的意义。只有当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受一些共同的价值所引导时,一个自由的社会才会成功地发挥其作用,这一事实可能就是为什么一些哲学家有时候把自由界定为与道德规则相符合的行动的原因所在。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自由的这种定义,实际上是对我们所关注的那种自由的否定。作为道德品行之条件的行动自由,也包括了采取错误行动的自由:只有当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的时候,只有当他对规则的遵循不是出于强迫而只是出于自愿的时候,我们才能对他加以赞扬或谴责。

  我们说个人自由的领域也是个人责任的领域,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任何特定的人士都负有说明我们行动的责任。的确,我们之所以会面对他人对我们的指责,乃是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惹怒了他们。但是,我们之所以应当被视为对我们的决定负有完全的责任,其主要原因就是它将把我们的关注力集中于那些依我们自己的行动方能达成的种种事业。信奉个人责任,其主要的作用就在于它能使我们在实现我们的目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我们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6.自由所设定的选择负担,亦即一个自由社会施予个人的为自己命运负责的责任,在现代世界的境况下,日益变成了一个令人甚感不满的主要根源。一个人的成功,在当下要比在从前更加取决于他对自己所拥有的特定能力的恰当使用,而不取决于他在理论上具有何种特定能力。在专业化较弱、组织的复杂程度较低的年代,亦即当几乎每个人都能够知道所存在的大多数机会的时候,人们能够比较容易地发现充分使用自己的特殊技能和才智的机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其复杂程度的增强,一个人能够希望获取的报酬,越来越依赖于他对其技能的恰当运用,而不再依赖于他所可能拥有的技能。因此,欲发现一人的能力得以最佳运用的机会,困难日增;拥有同样技能或特殊能力的人,在获取报酬方面的差距,也日益拉大。

  当下最令人感到悲哀者,可能莫过于对下述问题的困惑:一个人如何才能对自己的同胞有助益,以及一个人的才智如何才能不被浪费。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任何人都没有义务要确使他人的才智得到恰当的运用,任何人也没有特权要求获得使用他自己的特殊才智的机会,而且除非他自己发现了这种机会,否则这些技能或才智就有可能被浪费掉;以上所述可能是自由制度受到最为严厉谴责的一个方面,也是对自由制度极度不满的根源。人们对自己拥有某些潜在能力的意识,自然而然会引发出这样一种要求,即其他人有义务使他们所拥有的能力得到运用。

  我们必须自己去发现一个能发挥我们作用的领域或一适当的工作,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自由社会加诸我们的最为严格的也是最为残酷的要求。然而,此一要求与自由紧密相连,不可分离,这是因为除非一个人有权力强制他人使用他的才智,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向他保证他的才智将得到恰当的使用。只有通过剥夺其他人选择谁应当为他服务的权利,并剥夺其选择他将使用谁的才能或哪些产品的权利,我们才能向每个人保证他的才智将按他所认为合适的方式得到使用。但是,一个自由社会的本质在于,一个人的价值及酬报,并不取决于他所拥有的抽象能力,而取决于他能否成功地将这种抽象的能力转换成对其他有能力做出回报的人有用的具体的服务。自由的主要目的在于,向个人提供机会和动因,以使个人所具有的知识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然而,使个人在这一方面能够发挥其独特作用的,并不是他的一般性知识,而是他所具有的特殊知识,亦即他关于特定情形和条件的知识。

  7.我们必须承认,一个自由社会在这方面所引发的诸多结果,往往会与前此型态的社会所遗存下来的伦理观念相冲突。毫无疑问的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很好地运用一个人的能力的艺术,亦即发现一个人的才智的最有效的用途的技艺,可能是最具助益的一种手段。但是,一个人如果具有太多这方面的资源,通常就会引起人们的不满;而且,尽管某些人的一般能力相同,但是其间的部分人士因较成功地运用了具体环境而获得了较他人为优的利益,这种情况往往也会被人们视为不公。在许多社会中,由于“贵族式”的传统认为,等待直至才智被他人发现乃是高贵之举,所以只有那些为赢得社会地位而艰苦斗争的宗教群体或少数民族才精思熟虑地养成了充分运用这种资源的本领(德语Findigkeit[即指看风使舵、利用各种环境的本领]能够最好地描述这一现象)——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人们通常都对他们表示不满。在一个具有组织等级的社会中,每一等级都被赋予了相应的任务和职责,这就致使行动的条件具有了差别,而这正是贵族制传统产生的根源,这种传统通常都是由那些因享有特权而使他们不必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发展起来的。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与“贵族式的”传统不同,一个人能够发现物质资源的较佳用途或他自己的能力的较佳用途,乃是他在我们当今社会中所能够为他的同胞的幸福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更有进者,一个自由社会之所以能发展得比其他社会更繁荣,也是因为它为人们能够做出这种贡献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机会。这种企业家式的能力(entrepreneurial capacity)(因为在发现我们能力的最佳用途的过程中,我们所有的人实际上都是企业家)的成功运用,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乃是回报最高的活动,而且不论是谁,只要他把发现运用他的能力的某种有效手段的任务交由他人去做,他就必须满足于只获取较少的回报。

  我们必须认清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我们训练的只是那些期望“被使用”的专才,他们凭靠自己并不能发现合适的工作,甚至把确使其能力或技艺得到恰当使用的问题视作他人的责任,那么我们就不是在为自由社会培养和教育人。不论一个人在某一特定领域中有多大的能力,如果他没有能力使那些可以从其能力中获取最大利益的人知道他的能力之所在,那么他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在一自由社会中就必定很低。尽管两个人经过同样的努力而获得了同样的专门技艺和知识,但其中一个人有可能获得成功,而另一个人却有可能遭到失败,这种情况的确会使我们感到不公;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恰是对特定机会的运用决定了我们是否对社会有用,此外,我们还必须对我们的教育和精神取向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自由社会的要求。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我们之所以能够获得报酬,并不是因为我们具有技术,而是因为我们恰当地使用了这一技术;只要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我们具体的职业,而不是被要求去干某一职业,那么我们能够恰当地运用我们的技术就一定是我们获致酬报的基础。诚然,我们或许永远不可能断定在某人获得的一项成就中,哪一部分是出于较出色的知识、能力或努力,哪一部分是出于幸运的偶然因素,但是,这绝不会因此而贬损下述做法的重要性,亦即使每个人做出恰当的选择是有价值的。

  社会主义者和其他一些论者所宣称的一些主张表明,他们根本没有理解上述基本事实,因为他们认为,“每个儿童,一如成年公民一样,都具有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这不仅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还包括他的才智使其能在社会等级中享有一定地位的权利”。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一个人的才智并不“能使”他具有占据任何特定地位的“资格或权利”。如果对此做肯定的主张,就意味着某个机构有权利或权力根据其判断而赋予人们以不同的社会地位。一个自由的社会所必须提供给人们的,只是寻求一恰当地位的机会,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此一过程中,风险和不确定性始终与这种机会相伴随:只要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才智而去寻求市场,就必定会面临这种风险和不确定性。毋须否认的是,就这一点而言,一个自由社会将大多数个人都置于了一种压力之下,而且这种压力往往会引起人们的不满。但是,那种认为一个人在某种其他类型的社会中不会有这种压力的观点,却只是一种幻想而已;因为如果想替代那种对自己的命运负责而导致的压力,那么可供选择的就只有那种人们必须服从的个人命令所产生的会令人更为厌恶的压力。

  人们还常常争论说,那种认为一个人应对自己的命运负全责的观念,只是那些成功者所持有的观念。但是,这种论争本身的基本设定(即由于他们成功了他们才持有这种信念)则是无法成立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于认为,成功与此一信念之间的关系恰恰被颠倒了,实际上正是由于人们先持有这种观念,他们才往往获得了成功。尽管那种认为一人所获得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