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
范畴。这就是说,不管所设定的是实在性的量还是否定性的量,只要是对量的设定,就叫做规定。
66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
4。第一定理A让我们在踏上我们的道路之前,先对这条道路进行一番简短的反省!——我们现在有三条逻辑原理:同一性原理,它。。。
是其余一切原理的根据。还有反设的原理和根据的原理,这。。。。
两条原理是在第一条原理中彼此互相把自己建立起来的。后两条原理使一般的综合方法成为可能,并且建立了综合方法的形式以及为它提供了根据。因此,为了在反省中肯定我们的方法的形式的有效性,我们再不需要别的什么了。
同样,在第一个综合活动中,即在(我与非我的)基本综合中,建立了一个容纳一切可能的未来的综合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也不再需要别的什么了。凡是属于知识学领域内的东西,一定都可以从上述的基本综合中引申出来。
但是,要从基本综合中引申出某种东西,那么,由基本综合所统一的那些概念里必定包含有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其他东西;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找出它们。人们采取下列的方式去寻找它们。——根据3,一切综合概念都是通过对立物A的统一而产生的。因此,人们首先必须找出已经建立的概念(这里指的是自我与非我的概念,因为它们是相互规定着设定
67
44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起来的)的这样一些对立的标志;而这就要通过反省,反省乃是我们精神的一种任意的活动:我在这里指的是寻求;因。。
此,其前提条件是:它们都是现成的、已有的,而不是通过我们的反省才制造出来的,才捏造出来的(反省根本就完全不可能搞这种捏造)
,这就是说,这是以自我的一种原初的必然的对立活动为前提的。
反省已经展示了这种对立活动,就这一点而言,反省首先是分析的。这就是说,通过反省把包含在一个确定的概念=A里的对立的标志提高到明确的意识,这就叫对概念A进行分析。但是,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我们的反省所分析的一个概念是反省还根本没有得到的,而是要靠反省通过分析才能找出来的概念;这个被分析的概念,到分析完结时就是=X。
于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能够分析一个根本不知道的概念呢?
没有一个综合的活动,就没有任何对立的活动,虽然对立活动是分析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而且没有它的特定的综合,就没有特定的对立活动(参见3)。它们两者是内在的统一A的,它们就是同一个活动,只是在反省中才被区分开来。因此,从对立可以推演出综合;两个对立物在其中得以联合统一的那个第三者同样也可以推断出来:不是作为反省的产物,而是作为反省的发现;但是,那是作为自我的上述原初的综合活动的产物;原初的综合活动作为活动并不必定进入经验意识,就象迄今所展示出来的行动也都不进入经验意识那样。
因此,从现在起,我们遇见了纯粹的综合活动,但是它又并不是象前者那样的绝对无条件的活动。但是,我们的演绎将
68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54
证明:它们都是活动,而且都是自我的活动。这就是说,它们都是如此明确无误地是我的活动,正如它们从中被引申出来而又与之合而为一的那个第一个综合明确无误地是我的一个活动一样;而那个第一个综合是我的活动,就象自我借以自己设定自己的那个最高的事实行动明确无误地是一个我的活动一样。——被展现出来的活动,都是综合的,但是,展。。。
现它们的那个反省,则是分析的。。。。
但是,通过反省进行分析而有可能预先设定的那些反提,都必须被设想为事先已经完成了的反提,即是说,被设想为将要展现出来的那些综合概念的可能性所依靠的反提。而没有综合就不可能有任何反提,因此,一个更高的综合就预先被设定为已经完成了的综合;而我们的首要任务必定是找出这个综合,并把它确切地展示出来。现在,这个综合必然已经在前一节里展示过了。但是,由此毕竟可以看出,由于现在是向知识学的一个崭新的部分过渡,其中确实还有某些特别的东西需要回忆。
A。要进行分析的综合命题的规定自我与非我两者都是由自我而且在自我之中设定的彼此。。
互相限制的东西,就是说,它们是这一个的实在性扬弃另一。。
个的实在性,反之亦然(参看3)。
A在这个命题里包含着下面两个命题:1。
自我设定非我为受自我限制的东西。
我们采纳的这个。。。。。。。。。。。。。。
在我们的知识科学的实践部分里将起巨大作用的命题,在目前,至少看起来还根本没有什么用处。
因为,到现在为止,非
69
64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我只是个无;它没有实在性,因而完全不能设想在它之中怎么能够有一个实在性被我扬弃,因为它一无所有;正如它不可能被限制那样,因为它一无所是。这样一来,在非我可以按照某种方式被赋予实在性之前,这个命题看来是完全无处可用的。诚然,包含着这个命题的那个命题:自我与非我互相限制,是已经设定了的;但是,刚才展示的这个命题是否也由它设定,以及是否包含在它之中,则完全还是一个问题。
自我也仅仅在考虑非我的情况下才可能受到限制,即是说,当它自己首先已经限制了非我,当它已经有了限制作用的时候。
也许非我根本不限制自我自身,而只不过限制自我的限制;而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无须非我一定被赋予一个绝对的实在性,也无须上述那个有问题的被展示的命题确实包含在它之中,前面的那个命题仍然可以是真的和正确的。
2。
在那个命题里还包含这样的命题:自我设定自己为受。。。。。。。
非我限制的。这个命题是可以有用的,而且,它必须被认为。。。。。
是明确无误的,因为它可以从前面展示过的那个命题里推演出来。
自我首先被设定为绝对的实在性,然后被设置为可限制的,能够有量的实在性,而且是可以受非我限制的。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由自我设定的;而且,这些都是我们的命题的环节。
这是显而易见的:1。
第二个命题是知识学理论部分的基础——却又在这个理论部分完成之后才出现,这是综合论述不得不如此的情况。
2。
第一个,至今很成问题的那个命题是知识学实践部分
70
第二部分 理论知识学的基础74
的基础。但是,因为它自己是成问题的,所以,这样一个实践部分的可能性同样仍然是成问题的。
3。
由此可知,为什么反省必须从理论部分开始进行;虽然随后即将表明,并不是好象理论能力使实践能力成为可能,反之,倒是实践能力使理论能力成为可能(理性自身只是实践的东西,只在它的法则被应用于一个对理性施加限制的非我时,它才成为理论的东西)。—反省所以必须这样,是因为实践原理的可思维性是建立在理论原理的可思维性之上的。。。。。
但是,只要是在反省,那就反正要提到可思维性。
4。
由此可见,象我们现在所做的这样,把知识学划分为理论的和实践的两个部分,简直是成问题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曾经不得不仅仅那么临时划分一下,而且不能划出明确的界限,实际上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明确的界限)。
我们还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会完成这个理论部分,或者说,我们是否会碰上根本无法解决的矛盾;我们更不能知道究竟我们是否会从理论部分被赶进一个特殊的实践部分里去。
B。在已经建立的命题中和在普遍的命题中所包含的对立物的综合命题:自我设定自己是受非我规定的,恰好是从第三个。。。。。。。。。。。。
原理中推演出来的;如果第三个原理是有效的,那么,这个命题也必然有效;但第三个原理必定有效,所以意识的统一性肯定没有被扬弃掉,而自我肯定还继续是自我(参见3)。
A因此,既然意识的统一性没有被扬弃,这个命题本身也就肯定地必然有效。
71
84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我们必须首先分析这个命题,就是说,必须看看在它里面是否包含着对立物,以及包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对立物。
自我设定自己是受非我规定的。
因此,自我应该不规定,。。。。。。
而是应该被规定;但是,非我应该规定,应该给自我的实在。
性设定界限。因此,我们已经展示过的命题里包含着下列命题:非我规定(活动的)自我(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我是被。。。。。。
动的)。
自我设定自己是受绝对的活动规定的。
至少就我们迄。。。。。。
今所理解的来说,一切活动都必须从自我出发。自我已经设定了自己为量,它已设定了非我为量,它已设定了这两者为量。
自我设定自己是被规定的,显然就等于说自我规定自己。。。。。。。
因此,已建立的命题里确实包含着:自我(通过绝对的活。。
动)规定自己本身。。。。。。。
我们现在暂时还完全撇开下列的问题不管,不管这两个命题中的每一个命题是否都自相矛盾,是否各自都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以及是否因此而自己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