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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这样认识又是不全面不深刻的。因为仅仅这样看他,就丢掉了很重要的
另一面,那就是我们伟大中华民族的精神境界,文化水平。不认识这种头脑
和心灵所代表的什么,就会只见其小善而昧其大美。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如
果它是不太谬误的话),那我治红学的总目标当然就是一切工作都拱卫着它,
以它为最终极的高山仰止之点而努力地景行行止。
因此,我时刻不忘记它。要记得这是个绝“大”的题目,真正是一件“大”
事。任何“小化”之都是对这部书的严重歪曲。比如,从昔至今,有很多评
介者(不但指文章议论而言,也包括各种艺术形式的移植、表现。。)把曹
雪芹的著作说得不过是表兄妹二人的一段“爱情悲剧”,因而读者(包括观
众)也受了这一模式的先入为主的影响。在我看来,这就是极严重的“小化”,
退多少步讲,也是以局部为全部的一个很大的错觉(这原因,受程、高续后
四十回的欺骗是主要的)。我从二十多岁涉足于红学领域,即绝口不谈“宝
黛爱情悲剧”,有的朋友说这也未免过于矫枉了吧。但我以为,总在“爱情
悲剧”的圈子里打转转,尽管也有“反封建”的说词为之尊题,为之立义,
但终究是无由以窥雪芹的头脑之至大,心灵之至美。
所以我主张,治红学,尽可细处入手,但要大处着眼。此为第一要义。
跟着的,就该问了:雪芹思考的大问题到底是什么呢?说它“大”,又
大在何处呢?
流行的说法,以为“宝黛爱情悲剧”是其“大”处。然而鲁迅先生早在
1925 年就说过了:
“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他于是使一个
才子在壁上题诗,一个佳人便来和,由倾慕——现在就得称恋爱——而至于
有‘终身之约’。但约定之后,也就有了难关。。。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
仍然免不了要离异。。。”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见《坟·论睁了眼
看》〕
你看,鲁迅的锐利的眼光和笔力,不是抉示得一清二楚了吗:要论“爱
情悲剧”而含有“反封建”意义的,才子佳人小说作家们早就认识到而且表
达过了——然而这,先生的意思是:不过小悲剧而己。那么,所谓“大”又
于何而有哉?!
在《红楼梦新证》增订本的后记中我说了一段话:
“(高鹗伪续将雪芹原著的)一切矛盾冲突,通通化为乌有了之后,小
说怎么续下去——而且为了不致暴露是假续,还必须照顾前八十回的线索。
高鹗是很聪明的,他转移目标,改换重心,看准了佳人才子因‘终身大事’
而弄出了一些波澜——是历来传奇野史中并不罕见也并不难以‘处理’的东
西,于是遂抓住钗婚黛死这一点,大做其掩饰耳目的文章,这样果然效果不
差,使人们忘记了其他的一切,这就是高鹗将一部红楼梦‘改造’成一出‘爱
情悲剧’的巧妙手法。”
我的这一看法,不是随随便便地得来的——更不是“生而知之”,是经
过了多年不断探研作品本身,还包括尽可能地了解围绕着《红楼梦》前后左
右的各种事物,这才逐步看清了的。
这可以说明,我不认为把《红楼梦》孤立起来,就红楼而论红楼,就可
以把红楼的问题和意义弄清楚。必须懂得“红学”以外的很多东西,并且明
白其间的诸般事相的来龙去脉。
那么可见,依愚意而言,《红楼梦》之“大”,既然绝不在“爱情悲剧”,
则定然另有所在。我在另一处,又说过一段话:
“曹雪芹心目中最关注的,是‘人’(或者说人物)的问题,而人的出
现,他所能发生的作用和价值,以及他的命运,则尤其是他关切中的关切点。
“在曹雪芹时代,还没有‘社会’这个名词(连带它的概念),但是我
们又分明可以看出曹雪芹正是从社会的角度和关系中去认识了‘人’的。
“他分明考虑过宇宙、世界、人生、国家、社会、政治、道德、宗教、
伦理、制度、风俗。。他确实考虑得极多,而且似乎想要得到一个哲学的理
解和解决。他把小说的开头引到娲皇炼石补天的神话上,说来虽近荒唐,细
谙则深有趣味,说明了他落笔之先,已然有了一种思想认识,而其中之味,
是须要读者细谙才能理解的。换言之,曹雪芹不仅仅是要传写‘闺友闺情’,
记述‘悲欢离合,炎凉世态’,即反映社会生活和人物,而且是要通过这个
形式来表达他自己的哲学思想。”(《曹雪芹小传》第十一节)
一旦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我自然更加注重考察曹雪芹这位作者的时代
环境、家世生平,因为只有从这些方面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伟大的头脑和心
灵之所以形成。
当然,我也并没有撇开小说本身的事情——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
我只愿研究作者而无意分析作品。只不过是“宝黛爱情悲剧”始终不是我的
兴趣集中点,他们便产生了错觉。我首先提出的是补天被弃、“邪正两赋”
这些从来为人轻忽的问题。我不知道我对“补天”思想的解说是否正确,无
论如何,从那以后的很多议论“补天”问题的,尽管解释种种不同,但沿流
溯源,显然多由拙文而引起。
同“爱情悲剧”一样,我也特别不赞成“色空观念说”——用这一认识
去解释《红楼梦》,其影响至今犹在,并且还要从此来“批判”曹雪芹呢。
事实究竟如何?照我来看,曹雪芹是用一个“武器”同三方敌对作战,这武
器就是“情”。第一,以情反理。所以《红楼梦》开头就表示:此书乃是“适
趣闲文”,而与“理治之书”相为对待。第二,以情反礼。所以脂砚斋的批
语揭示明白:“宝玉重情不重礼。”第三,就是以情反空。
怎么说是以情反空?盖佛家讲空诸一切,首先得空那个情——以为情是
诸般幻相、种种苦恼的总根源,情既断尽,自然一切乌有,万境归空。而那
位“开辟鸿濛,谁为情种?。。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的曹雪芹,却字字是情,句句为情,
书末列出“情榜”,全书就是“大旨谈情”。试问,这非“以情反空”而何?
万事莫看“字面现象”。这一点,我在《大连师专学报》1982 年增刊卷首《出
席辽宁省四届红学学术讨论会议发言追述》中为答复同会者的提问而作了较
为简切的解说,代表了我对“色空观念说”的异议见解。
与此紧相关联的问题就又落到了“情”在雪芹书中毕竟何指?是否即是
十分狭隘的“男女之情”(鲁迅已指出:我们本来叫“倾慕”,现代化之后
叫“爱情”了)?这一点,我已在《北方论丛》创刊号《曹雪芹所谓的空与
情》一文中详加论述了,通过分析,阐明了曹雪芹所写的情是一个十分博大
的情,那并不是像许多人讲的那样,只是男女的爱情——譬如张君瑞与崔莺
莺,柳梦梅与杜丽娘。。等等同一性质。并且第一次对“意淫”这个重大题
目作了解说。雪芹的这种情,其实是在传写“闺友闺情”的现象下而抒写人
与人之间应该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态度去对待别的
人。我以为这才是曹雪芹的小说真正的伟大之所在。把这种伟大“小化”了,
甚至误认了别的才是《红楼梦》的价值意义,岂不是一种绝大的错觉与损失?
以上种种,是想说明一个基本点:我做了若干各式各样、不同方面的探
索工作,中心目的只有一个,即是为了弄清上述的雪芹思想如何产生、发展,
如何表达、传布。。的一系列问题。说到最终极,一切考证、论辩,都是为
了达到这个中心目的的手段。
由于我所注重的是作家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涵,而不是书中人物的“谈
情说爱”,所以我对考察作者雪芹特别关切,特别用心。由这里产生了几个
问题:作者与书中主人公的关系是怎样的?我至今仍然认为曹雪芹是以他自
身的经历见闻作素材而创作的。了解这样的小说,更需要对作者的时代背景、
家世生平做极大努力的探研,一切都必须摆到历史的特定环境中去观察和理
解。这样才不致从抽象概念出发——转一个圈子回到抽象概念。一切真理总
是具体的,所以要实事求是,《红楼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能从事实出
发来求得解答。其次,我用的办法是:多角度,多渠道,多关系。这“三多”,
是我努力探索目标的办法,我不喜欢只“跑单线”,只懂直接,只讲表面—
—那样连一般事物也很难掌握其真相,更何况像《红楼梦》这么特殊而复杂
的事物呢?
说到这里,读者大约会更能理解我开头就说的必须有卓越的诸般门类学
科的专家们共同组成“研红班子”的意思了。因为一个人,愈是深入研究《红
楼梦》,愈是感到自己的学识水平的严重不够。这实在不是某一个人的“独
家经营”的事业。谁要存着这个念头,谁就是根本不想尊重《红楼梦》,只
想“尊重”自己。
由于我不喜欢“就书论书”——就流行的百二十回本这个“客观存在”
来讲《红楼梦》的思想艺术——因为那样是不区别真伪,搅一锅胡涂粥的方
法,所以我极严原著与伪续(后四十回)之界限。为了考索真的《红楼梦》,
我在红学范围中又特别注重四大分支,即:一曹学,二版本学,三脂学,四
探佚学。曹学专研作者的一切,是个根本工作,绝不是什么“外”学,这才
是真正的内学。版本学是要恢复雪芹的真手笔——它被程高等人纂改的太苦
了!脂学专研脂批,因为它深知作者,见过全书的唯一一种第一手资料,价
值极高。探佚学是专研雪芹原著八十回以后的主要情节、基本布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