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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年,都将虚掷在投考、落榜、再投考,以及无穷无尽的学历游戏中。
这三位同学是不是天才?我不知道,但他们绝不是蠢才。毫无疑义的是,他们青春大好,诸位看见,他们刚找到自己的思路,正画得好高兴,怎么办呢,你把凡·高毕加索叫过来,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他们根本就没有上过什么艺术学院。我仅将微茫可怜的一点点希望暂且寄托于他们的调皮与聪明。以我所知,有那么一类调皮聪明的青年,走上正道后,脸上的神情会庄重起来,并逐渐培育自己的信念和勇气。
2003年12月8日
第四部分 调皮与聪明第21节 事相、事实与理论
序
杨一江博士论文
杨一江同志是我任教后首次招收到的两位博士生之一。今年夏季,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经重重审批与答辩,终获通过,准予毕业了。
杨一江来自云南,论文的题旨自亦关于云南。论文的七位审读教授分别给予可观的评分,称其材料丰富,立论亦属新颖,比较保留的意见,是“理论性”似嫌不够。我是这篇论文无可抵赖的“导师”,在评审过程中理应回避,不拟辩说。现在,这篇论文的出版不再是为了审阅或上报,而是直接面对读者,开始了论文自己的命运。我谨愿就此涉及的其他问题,稍作议论。
我所谓的“问题”,十分简单:什么是美术学博士生?什么是考量并检测美术学博士生的令人信服的标准?美术学博士生与史论专业博士生的异同如何界分?谁来界分?最后,谁有资格当美术学博士生导师?
我以为自己没有这份资格。四年前,当我被任命为博士生导师时,对以上问题一无所知,我甚至不明白“美术学”是什么意思。至于博士生的学历资格、外语能力,以及必须完成一篇据说不能少于八万字的论文,则是教育部规定——数年来,没有人告诉我应该
怎样“指导”美术学博士生,我也无法请教、咨询任何相关的权威或资料——假设真有这样的权威或资料的话——至今,我对以上问题仍然一无所知。
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久在江湖,以为情形正好相反:“人在体制,身不由己”——杨一江仅小我几岁,原本同是1978年来北京上学的后“文革”艺术学生。这三年相处,我发现,我与他不过是同辈与同行在同一间教室聊天说话的关系,我们的有知与无知,几乎相等。固然,我得勉强装成“导师”模样,走进走出,而一旦真要给予他“博导”式的教益,我所能有的,只是一点可怜的私见,与所谓“博士论文”的“学术性”、“理论性”等等至高无上的要求是否契合,我既不知道,也无从知道。
因此,倘若杨一江这篇论文果然缺乏“理论性”,责任不在他,完全在我:那是我在他书写论文之初就给予他的认真“劝告”——或曰“误导”——以下,如实引述我在毕业生表格“导师评语”一栏填写的词语,俾便申明我对这篇论文的责任:
本人对美术学博士论文仅要求做到三点:
1。研究个案。
2。资料充分。
3。文字清通。
此外,尽可能与自己的成长背景与创作实践相契合。尽可能以艺术实践者而非职业理论家的身份与思路书写论文。
鉴于国中理论文本长期而普遍的风习:繁琐、教条、空泛,言不及义,滞闷肿大,并极度缺乏个案以及个案的深入探究,是故本人对论文的要求与标准“宁低勿高”、“宁实勿虚”、宁取“个案”之“偏”而“小”,勿求“理论”之“大”而“全”,重事实,轻观点,重问题,轻结论,宁可审慎准确地“呈现事相”,避免大而无当的“理论阐述”。若个案设立允当,“理论价值”便在其中,若用心调理材料,“理论观点”自在其中。
美术专业博士生论文不存在“最高标准”。由本人所谓“最低标准”观之,杨一江同志的论文平实可观,达到、并超过本人的期待。
以上书面词语的填写自亦“身不由己”之一例,其实翻译成大白话,意思很简单:同志!别给理论吓着——口齿清楚说实话,就是一篇好文章。至于是不是“博士论文”,那是国家大事国家管,我管不了,杨一江更管不了。
三年来,我几乎不曾过问他手下这篇论文。其间他几次给我其中的篇章,要我把关,现在我可以对他说实话,兼以道歉:我根本没有读——我向来主张对于学生的毕业作品,别去打搅他。画是自己的画,文章是自己在写,冷暖得失,还有比自己更清楚的吗?至于查核错别字,斟酌若干词语,议论相干或不相干的书籍与文论,自是难免,但我不以为这是在指导,无非同行间平日在画室、饭桌或马路上的闲聊。
待到全篇完成,将要上报之际,无可推脱,我必须过目了,于是花三整天时间,我逐字读完了这篇论文——承杨一江同学老实听话,他竟不幸信从了我的私人而业余的劝告:个案研究、材料充实、文字清通,并且“重事实,轻观点,重问题,轻结论,宁可审慎准确地呈现事相,避免大而无当的理论阐述”。
是的,这篇论文果然看不出多少“理论”,但我却跟着论文走了一趟遥远的云南,穿越当地美术数十年历史,了解到许多此前毫不知情的事物,且由云南这一当年相对于“中央文艺政策”的“化外之地”,重新认知了我们国家数十年来的“文艺版图”——例如云南曾被获准免于推行内地的土改政策,例如苏联油画影响在云南的付之阙如,例如历次文艺运动的震荡在边远地区的次第减弱,而云南艺术家其实总想追寻“中央”脉迹而追寻不及……于是有当年“申社”相对肆意的间隙空间,于是有云南绘画如影相随的所谓“灵幻意识”或“地方色彩”,等等等等。
这就是我所谓的“事相”与“事实”:我发现,有关云南绘画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杨一江是我的导师。
这篇论文有没有缺点呢?有的:我以为还是太像一篇学院论文,既不敢越轨,更不敢纵意而谈。然而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大家知道,是国家要求画家成为“博士”,条件,是博士论文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规格”——而不是探究真的“理论”——我终于恍然:“美术学博士论文”其实与“理论”无涉,而是学院官场中一项不折不扣的事相与事实。面对此一无可商量、不容置疑的行政教条,杨一江如同当今所有博士生一样,除了看清事相、面对事实,此外,他们岂敢自作主张——这一文本在详细交代云南绘画“何以如此”的同时,仿佛镜面,也忠实照见了当今的博士论文“何以如此”。
所谓“理论性”怎么办呢?如上所说,这是没办法找人理论、也无处去理论的。
我衷心感谢诸位具名与不具名的审阅教授,感谢清华校方的最高评审机构:在他们高抬贵手之际,既通过了杨一江的学位论文,也通过了这篇论文的伪导师——我看见,在“理论”的崇高名义下,在“美术学博士论文”这一师出有名的无头公案中,各位教授与学生均认真作出了对于当今艺术教育种种事相与事实的确认。
2004年7月23日
第四部分 调皮与聪明第22节 辞职报告
诸位院领导大鉴:
我在学校任教的续签合同(2002年—2005年),到明年元月15日将届期终。据合同规定,如一方有变动意向,应在到期前九十天知会对方。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在合同到期之日,结束我在本院的教学。
以下是对此决定的说明:
我之请辞,非关待遇问题,亦非人事相处的困扰,而是至今不能认同现行人文艺术教育体制。当我对体制背后的国情渐有更深的认知,最妥善的办法,乃以主动退出为宜。
五年期间,我的教学处处被动而勉强,而光阴无情,业务荒废,我亟盼回到画架前独自工作,继续做个体艺术家。
我深知,这一决定出于我对体制的不适应,及不愿适应。国家的进步在于:个人可以在某一事物上抱持不同的立场。我的离去,将中止对教学造成的浪费。
目前,第四研究室两位2001届博士生刚毕业,尚有2002届与2003届在读博士生各一名,2005年、2006年毕业。另外,今年招进本研究室第一批研究生共四名,2007年毕业。我的请辞,与这六这份报告是否收入在此,颇费踌躇,尤对本院及清华,深感不宜,更抱愧于当年出面邀请我任教的袁运甫、刘巨德、杜大恺三位老师——然人之去留,外界喜作揣测议论,以致讹传,于公于私,均非妥善,不如既有其事,明白为好——报告书于10月递交后,院方校方即予约谈挽留,情辞恳切,而本研究室六位学生,尚待就学两年余,于2007年才能悉数毕业,本人的教学名份与手续诸事,不可虚悬。经协商,近日与院方再续教学合约两年,其间,继续承担本研究室教学及春秋两季各系大课,不再招生,不再兼本科教学,迄至2007年,遂愿离职。仅此向院方校方的谅解与诚意,脱帽致谢。
名学生的学业有所冲突,如何解决,愿在我退出的前提下,与领导协商可行方式,恪尽己任。
兹付附件之一,是去年北京外办转请本院外办要我书写的述职报告,经已呈交,因所涉不包括今年,故略作补充。附件之二《教条与功利》,是前年应本院研究所教改会议要求所写,因写在纽约休假期间,回国过了交稿期,迄未呈交,今原稿附上。附件之三《我对本院‘学术评价体系报告’的意见》——这三份附件坦率陈述了我对教育体制与本院教学的质疑,谨愿诸位对我请辞的理由有所了解。另有附件之四(近五年来学术活动的粗略报告)及附件之五(关于遗留问题),希请垂顾。
此报告,将同时呈交清华校方、外办、人事办各一份。我的职衔、工作、居留及医疗等证件,合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