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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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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帐前埋大缸
  《明外史·烈女传》:蒋氏,是丹阳郡姜士进的妻子。她自幼聪颖,喜欢学习。她的弟弟在村学读书,晚上回来时,她便拿一块面饼慰劳弟弟,让他诵读白天所学的课程,她好跟着学。她记忆力惊人,弟弟诵读了一遍,她就都能记祝久而久之,她竟能作诗著文。后来,她与姜士进结了婚,婚后不久,士进便染病身亡。蒋氏悲痛万分,就吞了黄金,喝下卤水,想自杀。父亲闻讯,赶快跑来抢救,才幸免一死。但自那以后,拒绝吃饭,十二天滴水不进,她的父亲撬开她的牙齿,硬给她灌了点药,这才没让她死成。
  礼部尚书姜宝是士进的叔父,听说蒋氏嗜好读书,便在她的住所放了许多古书,让她读烈女传,蒋氏答应了。但家人对她的防范仍然很紧。一天,蒋氏让人在士进的灵帐前挖了个大坑,然后埋了一口大缸,缸里注满了水。她把家人叫到大缸前,笑着说:“我将在这里种上白荷花,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我想让丈夫知道我的心。”自此以后,她日夜不停纂辑有关烈女事迹的书籍,书刚编辑完,看护她的人稍有不慎,她竟把头浸在缸中淹死了。她撰写了许多诗文,但留下来得很少,文章一脱稿,她就烧掉。像《上姜宝书》,内容极为悲伤,也没有存留下来。所存《烈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都是家人暗中拿出来为她保存的。
  侍御史听说她的贞烈行为后,将她的事迹上报朝廷。朝廷赐给她家一块匾额,上面题写着“文章贞节”四个字。
  当初,蒋氏父亲见女儿能作诗著文,就把她比作李易安、朱淑贞。蒋氏听后,不同意父亲的看法。她说:“易安改嫁,淑贞怀疑她的丈夫,她们虽然能著文作诗,但大节已亏了。”
  她幼年的志节操守就是这样。
  良家女岂若偶耶
  《宋史·烈女传》:谭氏,是英州真阳县人,曲江村秀才吴琪的妻子。绍兴五年,英州闹灾荒,观音山一带盗贼蜂起,他们打家劫寨,盗抢食粮。吴琪出去避难,谭氏没能走成。她和女儿一起被盗贼抓祝谭氏姿色不凡,盗贼想娶她为妻,谭氏怒骂道:“你们是帮盗贼,我好人家的女儿,岂能与你结为夫妻!”盗贼估计她不会顺从,便将她杀害了。
  与此同时,南雄县李科的妻子谢氏,被囚禁在贼寨中好几天,有个盗贼想奸污她,她吐了那盗贼一脸唾液,高声骂道:“我宁可碎尸万段,也不会让你得逞。”盗贼大怒,用刀把她杀了。
  湘娥衣带诗
  《宝庆府志》:杜小英,小字湘娥,是武冈人,被兵匪掳到小姑山。在此期间,她作了许多首诗,系在衣带上投水而死。
  尸体逆流漂到洞庭湖,在湖面上漂浮了好多天,脸的颜色跟活着的时候一样,衣带也没脱开。也有人说她是辰州人。
  杜小英系在衣带上的诗说:
  去乡漂泊已经春,今日含羞到汉城。
  忽听将军搜索令,教人争敢惜余生。
  征帆闻说到双姑,血枕啼魂怯夜乌。
  早入江波葬鱼腹,不留冰骨辱为俘。
  当年画阁惜如珍,野犴而今也逐人。
  寄语爷娘休眷恋,入江犹是女儿身。
  平生经历不堪题,此际浮沉理总齐。
  河伯有心怜薄命,将身流向洞庭西。
  顾影江干只独悲,永辞鸾镜委蛾眉。
  朱门空许谐秦晋,死去相逢总不知。
  赵五娘之妇道不足法耶
  《溧水县志》:武艾是蒲村秀才武可偮的长女,十六岁。
  她孝敬父母,精于缝纫刺绣,在做针线活之余,则读《女论语》、《琵琶记》、《古木兰诗》等。她母亲对她说:“应该学习女学,《琵琶记》则没什么用。”武艾说:“《琵琶记》中赵五娘的妇道不值得效法吗?”母亲点头听着她的话。武可偮家是书香门第,女孩子也多习训教,而武艾尤其聪慧。乙酉年,乱军闯进了他们的村庄,武艾与小妹武桔双双被捉,因为她痛骂乱军,乱军刺了她一刀,将她的颈臂刺伤。她跳入水中想溺死,但却被乱军拽了上来。苏醒后,找了个空子上吊死了。
  儿去矣
  《武昌府志》:刘氏,是江夏危宁野的妻子。她二十六岁时,张献忠的部队攻打楚地,宁野在战乱中走失,刘氏抱着孩子随同母亲、婆婆到恩武村避难。途中,遇到一位士卒,他见刘氏略有姿色,便想奸污她。刘氏骗他说:“我不愿意野合,让人怪难为情的。以后,我会听你的。”那士卒强迫她上马,刘氏估计不能幸免,又骗他说:“军营里不能带小孩子,你让我去跟母亲、婆婆和孩子道别。”那士卒信以为真,便让她稍作停留。刘氏从容不迫地喂完孩子的奶,又与母亲、婆婆拜别,然后装作上马的样子,乘人不备,投入路旁一个深不可测的池塘中。临投水前,回头对母亲、婆婆喝道:“我去了!”于是赴水而死。
  其如女心何
  《和州志》:王氏女,西十都人。幼年时与黄孝廉的孙子景茂订了婚。几年后,黄家贫穷而景茂又生病,王女的父亲便背弃前盟,又私自作主把女儿许配给一位姓杨的富户。等到杨家送来彩礼,王女的堂嫂方氏来向她祝贺道:“妹妹大喜了,找了这么一户有钱的人家!”王女说:“哪有一女嫁两家的?
  “方氏说:“你没听说黄家太穷而他们的儿子又有病吗?”黄女说:“这是我命该如此,贫穷患病有什么关系!”自此以后,拒绝饮食。她的父母婉言劝谕她,她置若罔闻。此时,景茂也把这事上诉郡太守,请他主持公道。郡太守便传令王家来对簿公堂。王女哭着对母亲说:“我想现在要是对簿公堂,实在没话可说。本来你们已把我许配给黄家,现在又让我说没那么回事,你们想想我的心会怎样。后来你们又将我许配给杨家,如果我说没那么回事,那你们的心里又是什么滋味?”于是,绝食不起。家人日夜守护,强喂她饮食,因而没能死成。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对母亲说:“死也不容易,还是活着吧!”
  随后,就自己主动吃饭,还动手洗衣服,仍旧和母亲住在一起。
  母亲很高兴,以为她回心转意了,便不加防范。睡到半夜,王女起来寻找上吊绳套没找到,偶然发现一盒丝绳,就用它自缢而死。
  尔辈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传》: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崇祯年间,流贼见她长得漂亮,便想奸污她。贼用手帕蒙住她的头,她一把将手帕撕坏,厉声说:“不要弄脏了我的头发”;贼给她披上锦缎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脏了我的身体。”流贼强把她抱上马,她拼命滚下马,大骂不止,请求流贼杀了她。流贼大怒,狠狠地给了她一刀。尔后,流贼叹道:“真是一个贞烈女子!”接着,流贼又对其他女人说:“你们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们就来,看看她,你们不觉得惭愧吗?”
  黄泉同归
  《福清县志》:何玉宋,是化南里古洋人。她父亲早逝,母亲作主让她与东翰的林洪熥订了婚。还没等结婚,洪烦便染病身亡。此时,玉宋十八岁。当她听到讣讯,便与母亲诀别。
  母亲流着眼泪劝她:“你能忍心丢下寡母不管吗?”于是,就日夜守护在女儿身边,担心她出意外。玉宋暗中做了一双红鞋,鞋上绣着并蒂莲。她把鞋放在箱子里,不巧被堂妹发现。玉宋呜咽着对堂妹说:“我要穿着这双鞋长眠不醒啦!”她还替母亲做了几十双鞋。母亲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下子做这么多,玉宋告诉母亲:“以后恐怕不能再为您做了。”说着,流泪悲伤不止。过了五个月,玉宋骗母亲说:“我现在不想死了。”于是,勉强进食,谈笑如常。母亲信以为真,不再防备。
  一天,有位亲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劝母亲去贺喜。母亲走后,她把给母亲做的鞋以及一首绝命诗封存在一个箱子里,遗留给母亲。随后,上吊而死。她的绝命诗说:儿生十八秋,举止无人识。
  黄泉愿同归,白日何太急!
  林家听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来迎接灵柩,把她与洪熥合葬在一块。这事发生在明朝天启年间。
  吾宁死于家
  《宋史,烈女传》: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还未婚配。宋理宗绍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与家人一起到山里避难,途中,遇到了金兵。金兵见她容颜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但考虑难脱厄运,便骗金兵说:“我有金银丝帛埋在家里,你何不跟我去挖出来,咱们好一块过日子。”金兵贪图钱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刚到家门口,林女就大叫:“我宁愿死在家里,也决不让你玷污我的身体!”金兵见上当受骗,大为恼怒,一刀将林女杀死了。林女死了三天,脸色还跟活着时一样。
  凌波妇
  《曹县志》:凌波妇,不知道她的姓名。戊子年间的一天,贼匪从城东门进了县城,开始抢掠奸淫,但还没抢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户还似信非信贼匪是否能到这儿来,就远远望见一位姿貌绝伦、神色仓惶的女子渡水而来。众人很惊疑,但也没人敢问。有个人见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岂料那妇人厉声喝止道:“我担心遭贼匪污辱,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死去,你是什么人,想让我活。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贼一样;如果不是贼,请别靠近我!”去救的人听了她的一番话,惭愧地退上岸,待回头一看,水已经把那妇人淹没了。
  担水人妻
  《曹县志》:这位担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顺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杰内哄,率兵渡过黄河,他的部将刘汉杰抢来两名妇女,陪他喝酒。刚落座不久,有位担水人走进门来,跪在地上向刘汉杰哀告说:“坐在您右边的是我的妻子,以将军您的威名,找什么样的不行,怎么能用一个村妇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还给我,我死也不会忘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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