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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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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告诉守门士卒逮捕他。想让村民犯罪而占有他的妻子。裕斋穷究其罪,将村民的妻子及奸夫正法。
  独正宋娥奸罪
  《元史·赡思传》:赡思,字得之。至元年间,曾任陕西行台监察御史,浙西、浙东肃政廉访司事等职。他以申冤利民为己任,先后平反昭雪了无数当受极刑的冤假错案。然而,他也从不故意使罪犯逃脱罪责,来讨好别人,为自己积德。他曾在咸阳与五府官一起断过一桩疑案:妇人宋娥,与邻居某人私通。某人对她说:“我想杀了你的丈夫!”宋娥说:“张子文将要杀他。”第二天,宋娥的丈夫果然死了。官府缉拿了多日,凶手也没抓到。后来,宋娥才把张子文的事告诉了婆婆。五府官认为不是宋娥与人谋杀亲夫,应该把宋娥赦免释放。赡思不同意他的看法,说:“张子文本以为宋娥已经答应了他,而且宋娥在她的丈夫死后十多天才说出此事,这显然是与张子文同谋过。她估计最终无法隐瞒,才举报。怎么能赦免释放她呢?”枢判官说:“为活人平反,是积阴德的事,御史不要执行常规法制,要变通些。”赡思说:“这是故意为罪犯开脱罪责,不是平反,况且你想为生者积阴德,那怎样向死者交代呢?”于是,赡思力辟众议,上书刑部,将宋娥定罪。他审刑时,凡该判罪的都如此。
  王探花判
  《醒睡编》:探花(科举时代称殿试一甲第三名)王刚中为御史,他曾到福建巡视。龙溪的张松茂与邻家女子金媚兰私通,被人抓送到官府。审讯时,正巧王刚中在堂上。他见房檐前蜘蛛网上挂着一只蝴蝶,就指着它对张松茂说:“你如果能以此赋诗,我就赦免你的罪。”松茂随声吟道:只因赋性太颠狂,游遍花丛觅异香。
  今日误投罗网里,脱身还藉探花郎。
  王御史又指着竹帘让金媚兰赋诗,媚兰张口便说:绿筠劈破条条直,红线相连眼眼齐。
  只为如花成片段,遂令失节致参差。
  王御史听了两人吟的诗,十分欣赏,见他们俩人都没婚配,就判道:佳人才子两相宜,致福端由祸所基。
  判作夫妻永偕老,不劳钻穴隙相窥。
  自此以后,人们都称他为“王方便”。
  嫁嫁嫁
  《露书》:易某为莆田太守,有位寡妇请求批准让她改嫁。
  易某问:“你嫁给谁?”寡妇说:“我嫁给东邻的裱褙匠陈二官。”易某便戏批道:批改嫁,批改嫁,嫁与东邻陈二官。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干。嫁嫁嫁。
  妇人能一掌致人死乎
  《宋史·徐谊传》:徐谊在徽州歙县为官时,有位妇人因受人控告,,说她杀了她的丈夫,而被捕入狱。证人是她五岁的女儿。徐谊看了案卷,提出疑问:“妇人一巴掌能致人亡身吗?”于是,让狱吏先把这案子放一放。恰逢县里召集百姓安排税收事宜,死者的父母、弟弟都在,其父母对徐谊说:“我的儿子因长年欠税,让官府抓去做工,一天他饿得不行,就高声叫喊,看管他的人一巴掌把他打到水里淹死了。请老爷替我们作主。”徐谊遂释放了妇人,将打死人的官吏判了罪。县里的百姓都称赞他办案神明。
  争葬亡母判
  《雪涛谈丛》:明成化年间,华亭县某人的父亲死去,母亲再嫁。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个儿子。等到母亲死时,两个同母异父兄弟争着安葬,目的是为了让各自的父亲与母亲合葬一处。官司打到县衙,县令判道:“生前再嫁,毫无怜子之心;死后归坟,难见先夫之面。”遂下令让改嫁后生的儿子收葬。
  汝妻父智人也
  《宋史·张咏传》:张咏在杭州为官时,有一少年与姐夫为家财争讼。姐夫说:“我岳父临终时,他才三岁,岳父让我掌管家财,还写了份遗书,说日后以十分之三给他,十分之七给我。”张咏看了那份遗书,让人端来一杯酒,洒在地上,然后说:“你岳父真是个聪明人,因他的儿子小,把儿子托付给你,如果他说财产的十分之七给他的儿子,那么,他的儿子早就死在你的手里了。”于是下令将财产的十分之七给少年,剩下的三成给他的姐夫。人们都佩服他的处理。
  陈丙杀妻判
  《资治新书》:达州的陈丙,将妻子虐待致死。刺史毛南薰判道:本官所审草菅人命,败绝人伦的案件,没有比陈丙杀妻一案更严重的。陈丙前妻亡故,尚未继娶。窥视郑氏寡居,且容貌不凡,便慕色思娶,谁想郑氏不允。陈丙丧心病狂,朝夕谋划,必欲得之而后快。郑氏有个三岁遗孤,陈丙信誓旦旦,甘愿抚养。为此,邻里乡亲商议退还他的彩礼,留作养育遗孤的费用。岂料陈丙骗得郑氏入门,就将遗孤拒之门外,不许郑氏母子相见,又以改嫁为由讥刺污辱郑氏。稍不如意,即私用官刑,脱下衣服痛打。某年某月某日,郑氏见陈丙赴东瓯办事,便私下里将儿子接到家中,留住一夜。没想到陈丙突然归来,当即怒火冲天,把他驱逐出门。自此以后,每天都对郑氏拳打脚踢,棍责鞭抽。甚至觉得用竹板子抽打太轻,又换成铁条抡打。责打郑氏时,他怕别人来解劝,便关上窗户插上门,邻里乡亲虽闻责打惨叫之声,但无门可入,只有暗中叹息。郑氏遍体鳞伤,疼痛难忍,遂于某日上吊身亡。呜呼!夫妇人伦,母子天性,母亲早晨被娶进后夫家门,晚上儿子就被驱赶出门,于情何忍?母亲找了一年的机会,才得见儿子一面。此时,犊舐老牛甚为可怜,猿肠寸寸伤心欲断。谁曾想以抱麑之悲,流连一子,遂至化肉为泥,碎骨为粉。活着的时候,没有三日之完肤,死去以后,则作千年之冤鬼,真让人伤心啊!郑氏本来打算舍弃自身来养活遗孤,现在反而因遗孤而伤了自身。她死而无知也就算了,如果死而有知,岂肯以血疏肉绽,断指折肋之躯,容忍凶手逍遥法外?陈丙自以为财力雄厚,杀死妻子没关系,况且她又是上吊身亡,更可以逃脱法网。殊不知郑氏虽然是自杀而死,其实是受他殴打所致。郑氏是上吊能死,不上吊也得死。今检查她的头颅额角两太阳,及胸膛肋骨各处伤口,都由铁条造成。哪一点不是她上吊自杀的原因呢?而且,在验尸之时,万众齐呼天理,调查陈丙平生所做恶事,擢发难数。
  本县列举的十二条罪状,都有其确凿证据,但这还不足以穷举他所犯的罪恶,百姓都说他该杀,那么杀了他还有什么可疑惑,只是担心不能立即将他斩首而已!
  铅山妇
  《理浔暇笔》:明代成化年间,江西铅山某人喜欢一个美妇。设法挑逗,美妇不从。有天下大雨,白昼晦暗,雷声隆拢美妇的丈夫生病在家。某人便身穿花衣,绑着两只特做的翅膀,装作雷神模样,跑到美妇家,用铁椎锤死了她的丈夫,随即便一扇一扇地“飞”出去了。美妇以为丈夫真的遭到雷劈,也就没有告官。过了一些时候,某人托媒求美妇为妻。美妇应许了。
  夫妻俩伉俪甚笃。后来还生了一个儿子,已满周岁。有一天,像从前那样电闪雷鸣,下起大雨。某人聊起从前装雷神之事,并对美妇说:“我当时如不那样干,怎能娶到你呢?”美妇佯装笑脸,问道:“你那件花衣与两个翅膀现在何处?”某人回答说在箱子里藏着。美妇趁某人外出时,打开箱子,取出花衣与翅膀,跑到县衙告状。张县令派兵捕获某人,处以死刑。
  柳鸾英
  《异政录》:莱州人阎澜与柳某是好朋友,两人的妻子都身怀有孕,便指腹为婚。阎家生个儿子叫自珍;柳家生个女儿叫鸾英。于是结为儿妇亲家。后来,柳某中了进士,官至布政使高官;而阎澜只是个贡生,靠教书度日,不久穷病身死。阎自珍因家贫如洗,难以娶亲。柳布政想背盟解约,让女儿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鸾英对母亲哭泣道:“我的身虽未到阎家,心已相许给自珍了。父母如有别的打算,我只有一死而已!”
  母亲将此意转告了父亲,父亲假装答应。
  鸾英揣度父亲最终还会背叛婚约,于是秘密恳请邻居老媪,往阎家转告自珍说:“我有一些私蓄,请君于某日到我家后花园把银物取走,我俩的婚姻大事就可成了。再迟些,我就要成他人妇了。”自珍听后,喜不自胜,便把此事对老师的儿子刘江、刘海两人着实夸说了一番。江、海二人陡起歹心。到了预定日期,江、海二人密谋摆酒祝贺自珍,把他灌醉在学舍里。然后,兄弟俩如期赶往柳家。鸾英正在后花园倚门而望。
  这时天近日暮,有些模糊。见有人来到,鸾英便急忙将银物交给那人。而站在旁边的小丫头眼神好,看清了来人不是阎自珍,便低声喊道:“他是刘家儿子!”鸾英也感到有些不对,便骂刘家儿子道:“你这狗奴才!为何诈骗我的钱物?速还给我则已,如若不然,我要去告官惩治你!”江、海二人害怕事情败露,便杀死鸾英和小丫头,拿着钱物逃走了。
  再说自珍半夜酒醒,自悔失约,急忙赶到柳家后花园。这时天很黑,自珍忽然被绊倒在地,用手一摸,原来是具尸体,血腥气味扑面而来。自珍万分恐惧,逃回家中,衣服上都沾满了血。他也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里人。
  黎明时分,柳家发现鸾英被杀,不知凶手是何人。告到官府,官府遍为查询。问到邻居老媪,于是交代了鸾英让她帮着约见自珍的事。官府据此立即逮捕了自珍,那件血衣也被找了出来。证据确凿,不容自珍申辩,罪当论死。正巧御史许公巡察到此地,审阅这桩案卷,夜晚梦见一个无头女子对他哭泣道:“我叫柳鸾英,身为贼人刘江、刘海所杀,官府反而加罪我的未婚夫。希望许公辨明冤情,我也就死而不朽了!”许公惊醒后,秘密提审自珍。自珍便讲述了江、海二人把他灌醉的事。
  第二天,许公假装说昨夜见冤鬼上诉,立即将江、海二凶捕获审讯。二人叩头伏罪,被拉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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