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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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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噹噹”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沈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沈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沈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有蠢到把这当真,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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