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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精华帖欣赏-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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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之情上有任何表示,还在阵上暗骂过有不轨之心的王英:“这厮无礼!”(48回)再说孙二娘,她开黑店,杀无辜并残忍地做人肉馒头,比之潘金莲同别人合谋杀死一个武大,其罪不知大多少倍。只因这种杀人与色情无关,加之她好打抱不平,敢与官府为敌,所以作者把她当作英雄歌颂,还为她立下3条根本就有名无实的“戒律”来加以开脱。对潘金莲则不然,一涉男女之事便得否定,并在“淫”字上大作文章,将她做使女时的某些可贵之处也轻轻带过。真可谓但求阳刚不及其余。 
  由于作者褒阳刚而贬阴柔的审美倾向跟作品的造反主题正好合拍,所以作者在有意显示一这种倾向时,便着重于表现政治上的反抗,并将其置于贫富对立的尖锐矛盾之中。凡是触犯了封建王法的人,作者都予以同情,让他们得到救助,而从这些仗义救人的斗争中肯定抗争,肯定敢作敢为、疾恶如仇,肯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等。这是一种更为强烈的阳刚之美。 
  正因为作者偏于政治上的反抗,所以就无视某些妇女在婚姻问题上表现出来的亦带阳刚之气的追求与抗争,甚至对此加以否定,这就是矛盾。作者无法摆脱这个矛盾,于是,他(他们)所着意肯定的女性身上的阳刚之气都严重地男性化了,而女性身上那些真正属于女性的成份,作者总是情不自禁地掏出封建道德的尺子来加以规范。 
  《水浒传》偏爱阳刚之美的倾向,还重重地打有时代的烙印。《水浒》故事发生的年代与成书的年代,都是农民革命风起云涌、社会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的时代,大动荡、大变化是这两个时代的共同特点。在到处都是火与血的社会氛围中,最打动人心的自然不是和风细雨,不是风平浪静,不是良辰美景,不是卿卿我我,而是争取生存的斗争,是拯民于水火的勇力、胆量与智谋。这就无怪乎作者有意无意地在女性人物身上都平添了阳刚之气。 
  三 重“理”而轻“情”  
  《水浒传》在刻画女性形象时,特别是涉及男女关系时,还明显地表现了重“理”轻 “情”的倾向。 纵阅全书,就人物的年龄而言,女性远没有男性那么复杂。有名有姓的男性人物中,自十五六岁(如郓哥)至六七十岁(如王进)的几乎都有。而女性则不然,有名有姓的基本上都是少妇。其中有的明确交代了年龄,如金翠莲十八九岁(3回);阎婆惜18岁(21回);潘金莲22岁(24回);卢俊义之妻贾氏25岁(61回)等。多数则是暗示。如扈三娘刚出场就介绍已许配祝彪,“早晚要娶”——大概十七八岁;潘巧云曾自言比裴如海小两岁,而裴在石秀眼中是“一个年纪小的和尚”,参之其夫杨雄才29岁,那么她可能二十四五;白秀英虽早就跟知县有来往,毕竟尚未正式嫁人,显然只在二十上下;刘知寨的恭人象“嫦娥”,如“织女”,年纪一定很轻;孙二娘、顾大嫂都是上着绿衫下穿红裙,亦在少艾之期…… 
  约而言之,《水浒传》中绝大部分女性的年龄均在十七八至三十左右之间,或已婚或当婚,亦即恰值少壮盛年。这正是感情奔放之期,不可避免地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去追求幸福的爱情与美满的婚姻,而且大多数已婚,不必象少女那样羞涩与矜持,可以较为大胆地有所表示。但是,作者在这方面从来没有作过肯定性的描写,不给她们以丝毫表露内心情感的权利。 
  在女性正面人物身上,不仅带有严重的男性化倾向,而且作者还把她们一个个写得少年老成,从不涉及对爱情、婚姻的态度,也不提及她们婚前婚后的心理活动。这方面最突出是扈三娘。这是一个很不幸的待嫁的闺女,突然祸起,由于祝家庄跟梁山泊的冲突,全家老小被李逵砍光了,未婚夫也被杀,自己还当了俘虏。这是多么大的人生灾难啊!可是作者笔下的这个少女不仅对此无动于衷,而且糊里糊涂地当了宋太公的义女。对她来说,这其实是投靠了不共戴天的仇人。更有甚者,事平之后,当宋江要她嫁给她并无好感的王矮虎时,“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5l回)这哪里还有个人感情的位置?且不说家破人亡给她带来的心灵创伤,这婚姻大事决于片言,一丈青竟象服从战斗命令似的,毫无异议地听从了宋江出于政治目的的安排,正是“情”对“理”的屈从。这“理”有激于义气的成份,更多的却是封建伦理——“三从四德”,“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宋太公是义父,宋江是义兄,有父兄之命,又有众头领作媒,作者以为这太名正言顺了。其实作者只注意了婚姻上必须从“理”,却忘记了一丈青成婚时,她所有的亲人都尸骨未寒。 
  在女性反面人物身上,作对她们的否定恰恰主要是从“情”字着手。这“情”是“风情月意”(24回)、“雨意云情”(45回)的“情”,简直可以跟“淫”字划等号。潘金莲走向堕落之前,企图摆脱大户作为复手段而强加的配偶,另找一个般配的丈夫,这不能不说是正当的感情要求。而作者把这也视作非“理”进行贬斥。潘巧云守过1年多寡,心灵上带有伤痕,而由其父作主再嫁的又是一个心粗气豪不善温存的汉子,感情生活上显然存在着缺憾。作者并不体察这个少妇的苦衷,只牢牢地把握着对女性的种种道德要求,于是对她们的感情转移一味大加挞伐,甚至十分欣赏地细写杨雄对她的残忍杀戳:“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的七件事分开了。”(46回),后来,金圣叹在论及这件惨案的导演者石秀时,曾公允地指出他是个“残刻狠毒的恶物”(金评本《水浒传》第45回总批)。 
  在阎婆惜身上更是如此。宋江只把她当作外宅,而且对她并无感情,连得知她另有新欢也不以为意,显见只是偶或需要的玩物。那么,她希望跟对她有些感情的张文远过正常夫 妻生活,便完全是合理的追求。然而作者显然不这样看。当她跟宋江发生正面冲突时,作者口口声声骂她“婆娘”,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仍然是封建社会片面要求妇女贞洁的 “理”在作怪。 
  最典的莫过于第73回所写的四柳庄狄太公之女。她并未出嫁,而以装神弄鬼的方式跟情人王小二背地里做夫妻。这其中必有缘故。应该说这正是大胆反抗封建礼教的行为,跟《西厢记》所讴歌的崔张之恋颇为相似,乃是以“情”反“理”。作者却跟王实甫相反,把这当作大逆不道,借李逵的口,骂狄小姐是“肮脏婆娘”,又借李逵的板斧,将小两口剁得稀烂。狄太公痛哭自己的女儿,作者不仅让李逵大骂:“打脊老牛!女儿偷了汉子,兀目要留他!”还站出来直接议论道:“痴翁犹自伤情切,独立西风哭未休”。这恰恰是以“理”灭 “情”。 《水传》写到女性时的重“理”轻“情”,还表现在这些少妇都无子嗣上。作者似乎在有意避免通过子女构成的或强化了的夫妻之爱,以及另一种重要的“情”——母爱,以便不陷入“儿女情长”之中。 
  考察《水浒传》描写女性时对“情”、“理”的依违,我们可以更明显地看出它对女性形象的审美要求的落后性、封建性。 
  《水浒传》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指出某些方面的局限与不足,并不致损害它的伟大。虽然它对女性形象的审美倾向显得比较落后,但它塑造的某些女性形象至今仍能给广大读以强烈的印象。 
  (此文曾带到在绍兴召开的全国《水浒》研讨会上交流,后发表于内刊《十堰党校通讯》1988年第4期。)        
淮之夷: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随感三则    
  一、一贯受气包? 
  林冲给人的一贯形象,似乎就是一只窝窝囊囊的受气包,戳他一下没关系,抽他一个也没反应,一直要刀架脖上,他才会反弹一下,用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他,似乎是再合适不过了。这种受气包形象的形成,我想是可能受脸谱化教育的影响太深了,语文书里就是这么说的嘛。但如果仔细阅读一遍水浒原文,就会发现林冲其实不是什么忍者神龟,而是个跟你我完全一样的普通人。 
  水浒第六回,一看到有人调戏妻子,他就“赶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动手便打,这显然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正常反应,而不是什么受气包。不料一扳之下,“却认得是本管高衙内,先自软了。”对方是老板家的公子,我方又没受什么实际损失,不好轻易动手,只能“怒气未消,一双眼睁着瞅那高衙内。”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情世故。再等到陆虞候设计骗走他娘子,他便“把陆虞候家打得粉碎,……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这等火爆的脾气,哪有一点窝囊货的模样? 
  再看看别人对林冲的评价。第九回里,李小二偷听到管营等人的密谋,怀疑领头的就是陆虞候,“老婆道:‘你去营中寻林教头来认他一认。’李小二道:“你不省得。林教头是个性急的人,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倘或叫得他来看了,正是前日说的甚么陆虞候,他肯便罢?’”——这就怪了,我们心中的那个一贯受气包,在李小二的眼里,居然“是个性急的人,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 
  奇怪吗?怪只怪施耐庵笔头太懒,没给我们描述一下林冲在下层人物前的形象;怪只怪李小二一直在底层打滚,从没见过林冲在上层人物前的形象。盲人摸象,各执一端,李小二和我们都只对了一半,其实林冲既是火爆脾气,也是缩头乌龟,只看对面站的是谁而已。 
  逼上梁山以后,王伦对林冲百般刁难,要他去杀个人作“投名状”。自己刚刚被无辜追杀,现在又要去追杀无辜,在小说《水浒》里,林冲立马答应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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