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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痛 作者:曾子墨-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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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而李志平也一天又一天被关在看守所里等待洗清冤屈。此案一“查”,竟是6年多。在此期间,李志平的亲人也因为这件冤案的煎熬,病的病,死的死。子墨:能见到家人吗?
  李志平:一直没见到过家人,和外边也联系不上。天天想家,今天这个人被放了,明天那个人被放了,我一直没有放出去的消息,看到别人扛着铺盖卷子回家,我心里就特别急。
  子墨:家里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吗?
  李志平:不知道。1985年,有人告诉我父亲死了。1983年我被逮捕,判了死刑后,我父亲被吓得大病一场,时间不长就去世了。我在看守所里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难过,哭了好几天。
  李志英(李志平哥哥):过年的时候,我父亲买了点肉,让我给志平送去,到了看守所,人家说不让送,我这个人又老实,就把肉拿回来了,我父亲就急得病倒了。因为过年是一家团团圆圆、欢欢喜喜的日子,这时候自己的孩子却在狱里受苦。
  子墨:如果你没有被判死刑,父亲就不会这么早走。
  李志平:确实。我被判死刑以后,母亲也大病一场,花了好几千块才把病治好,可是我父亲去世了。1990年7月,有一天,李志平的大哥李志英来看守所看他,说经过全家的努力,找路子托关系,现在公安局同意将他取保候审。李志平一分钟也不想在看守所里多待,无论如何也要快快出去。入狱前,李志平订好的一门婚事也吹了。出狱后,李志平要一切从头开始为自己谋生计。李志平:看守所的管理人员从牢房里把我带出来,告诉我大哥来看我了。当时我心想,我哥来看我,肯定有希望了,是要放我啊。见到我哥,他说现在公安局要取保候审放你,你要不要出去。我说,出去吧。本来我家里人一直不同意就这么让我出来,要让公安局赔偿我损失。但我跟我哥说,在看守所待了7年,我实在待不下去了,还是现在出去吧。
  子墨:回到家里和以前一样吗?
  李志平:不一样,我回到家以后,家里已经完全变了。弟兄5个,除了我都成家立业了。家里没有我的房,也没有我的宅基地,什么都没有我的。
  子墨:现在你的生活怎么维持,经济来源靠什么?
  李志平:看守所整得我身体坏了,有病,去打工也没人好好用我。现在的经济来源就是找地方打工挣点零花钱,一年下来也挣不了多少。李志平面临的更尴尬的是自己的身份问题。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后,当地法院并没有再次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宣判他无罪,定县公安局也没有撤销他的案件。白白被关押了7年,一朝走出看守所,他还是一个被取保候审的嫌疑犯。李志平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且拿不到一分钱赔偿。李志平:我被放出来一年后,到定县公安局找他们。他们说你要取消取保候审,先让公社给你开个证明。我说你们让我开什么证明?公社能证明我没杀人?闫顺利就说要看我的表现怎么样。
  子墨:他们承认抓错人了吗?
  李志平:谁也不承认,但是把我放出来等于证明他们错了吧。
  子墨:放出来毕竟是取保候审,和无罪释放是两回事。
  李志平:是啊。他们把我放回来以后,附近每发生一起刑事案,尽管我在外面打工,他们都会把我找回来,让我按手印,走脚步,取我的脚印和掌纹。
  李志英:他们还对治保主任说,李志平以后不能出远门,不能串亲戚,有事跟大队治保主任请假。就是说,李志平出了狱,也没有人身自由。走投无路的李志平开始四处上访。1998年,他的上访终于引起了河北省高层领导的关注。上级指示司法机关对李志平冤案进行复查平反,解决好遗留问题。然而就在工作组进行复查时,更为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保定市中级法院的卷宗丢失,接着定州市公安局的侦查卷宗也找不到了。复查工作因此就不了了之,没有再进行下去。子墨:怎么会在同一时间内突然找不到案卷呢?
  刘晓原:据《民主与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调查,法院当时这样说,他们后面建了新的办公大楼,可能在搬家的时候丢掉了。至于公安机关的卷宗为什么找不到,有知情人说,可能是有人故意隐藏起来了。
  子墨:如果故意隐藏,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刘晓原:故意隐藏而没有毁灭案卷的话,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如果故意毁灭案卷或者过失造成案卷丢失,再也找不到了的话,他们肯定已经构成了渎职罪。没了卷宗,要撤销案件根本就无从下手,有知情人说,这种状况下案子再拖20年都有可能。刘晓原开始把李志平的案情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第一步,他先代李志平向河北省高院反映,没有任何结果。后来在刘律师持续不断的努力下,此案终于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06年6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日报》率先披露此事。随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燕赵晚报》、《法制周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文汇报》等媒体相继对此事作了报道。就在此时,在各方媒体的关注下,2006年7月,“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的卷宗竟然又突然找到了。定州市公安局在24年后,终于取消了李志平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恢复了他的行动自由。子墨:从1990年开始取保候审到2006年取消取保候审,16年的取保候审时间符合规定吗?
  刘晓原:从法律上看,1996年之前一直对李志平取保候审的行为没有违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严格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是1年。但问题在于,到1996年,李志平被取保候审已经6年了,6年时间都找不到证据,证明他可能是无辜的,公安机关可以考虑主动撤销对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或是撤销这个案件,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
  子墨:现在这个案子要想获得你们最终期盼的无罪结果,获得赔偿,最大的困难是在哪儿?
  刘晓原:要想使李志平的案件彻底平反,证明李志平是无罪的,必须要公安机关做出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的决定。现在的问题在于,之前有媒体采访过公安机关,他们认为这个冤案是历史造成的,当时经过公安侦察,检察院批捕、审查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死刑判决。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三家共同造成的结果,现在让公安机关来承担责任,他们觉得有点不公平。
  李月昌(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我们已经请示了上级保定(公安局),保定正和省政法委沟通这事。按照《行政法》规定,这案子到了二审,不应该退回公安局办,现在公安局也没有撤案的权力。省政法委拿出意见后,需要我们办理,我们办理,需要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我们会给一个明确答复。
  子墨: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李月昌:不会太长,最多一两个月吧。如果一切顺利,按照现行的国家赔偿的标准,在被宣判无罪之后,李志平至少可以获得20万元的国家赔偿。可是,对于李志平来说,在过去24年间,他为自己没有犯过的罪行所付出的代价,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迟到的公正到底是不是公正,这是近几年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但是,在面对李志平的时候,我们发现,这样的争论并不是最紧迫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最需要的,是要把这些年来欠他们的还给他们。子墨:这件事情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李志平:被公安局放出来,我在村里抬不起头,都以为我还是个杀人嫌疑犯。人人知道我是取保候审的,没有宣布我无罪。
  子墨:生活完全改变了吧?
  李志平:我现在无儿无女,孤单一人。
  子墨: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
  李志平:非常难过,我的一生确实被白白浪费了。子墨点评: 2007年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的第10个年头,在10年前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一个被怀疑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犯罪,那么他就会被认定为无罪。有数据显示,根据这样的原则,10年间中国有4万余人被无罪释放。然而,河北定州农民李志平早在17年前就已经符合了这个“无罪”的条件,可以被无罪释放,却在今天,他仍然是一名犯罪嫌疑人。
  湖北农民佘祥林,1998年被控“杀妻”。2005年失踪多年的妻子突然归来,佘祥林被关押了11年后终于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46万元,现在已经在当地开起了饭馆。
  河南农民胥敬祥,1997年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5年当地检察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胥敬祥在被关押了13年后重获自由,出狱后申请了国家赔偿。
  湖南农民藤兴善,1989年被认定是一起碎尸案的凶手,判处死刑,几年后“死者”复活回到老家,2005年,藤兴善的子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
  那么什么时间李志平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物质和精神补偿?
半条命
  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亳州华佗镇邢庄村,64岁的村民邢吕氏突然被屋外的一阵响声惊醒。她下了床,出门查看动静,顺道推开隔壁西屋的门,愕然发现自己17岁的孙女邢红艳已然两手冰凉,赤身死在床上……公安人员勘查后发现,邢红艳死前与人发生过性关系。警察在现场发现了几样可疑之物:死者床上东北角的一件蓝底带竖白条T恤衫,苇席上的一根阴毛和数根红色纤维,以及床东沿地面上一双白色的塑料拖鞋和桌子西端的两条毛巾。第二天一早,公安机关将邢庄所有的中青年人集中到村南小学一一排查。住在邢家隔壁两户的19岁青年赵新建发现,邢红艳床上的T恤衫、拖鞋和毛巾正是他前晚丢失的。
  子墨:1998年8月7号那天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赵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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