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福柯的生死爱欲-第6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就可以提出一个论点,可以去论证它,可以指出这个观点对在哪里,错在哪里。但这一次,我感到像是在和一个并不跟我处在同一个道德世界的人谈话。”    
    “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人,我很喜欢他。只是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回事。他好像不是人,而是属于其他的什么物种。”    
    福柯这些年政治观点的那种冷漠无情的野蛮性,不仅震惊了像乔姆斯基那样的激进人道主义者,连哲学家的一些年轻的毛派盟友都为之愕然。当时,他们正在就所谓“人民司法”的范围和意义等问题展开辩论。    
    就在这几个月,皮埃尔·维克多(即班尼·列维)成了建立“人民法庭”的热心倡导者。所谓“人民法庭”,是一种公共论坛,由毛主义左派组织起来的人们在其中组成一种“法庭”,来审判国家法庭不受理或加以包庇的一些罪行和不端行为。1970年12月,萨特在北方矿城兰斯主持了第一个“人民法庭”(因为这里前不久发生过一次矿坑爆炸,死了16名矿工)。这个法庭既起到了论坛的作用——借此宣传了某些事实真相,同时又以戏剧化的方式表现了公司的疏忽在这场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同毛派在这些年里的许多行动一样,这个法庭的确有一些功绩:它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实际问题上,激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并迫使平常总与世隔绝的知识分子去同普遍民众建立某种关系(这是件很难做的工作,但也是有益的工作)。    
    在兰斯经验的鼓舞下,毛派又搞了一个“人民法庭”,这次是用来对警察进行缺席审判的,因为他们被指控为犯有暴行。但是几个月过去了,随着群众对人民司法观念的热情开始增长,毛派的标语口号变得愈来愈令人不安:“把老板送进监狱!”“用愤怒去争取自由!”“私刑处死议员!”这类口号是符合某种逻辑的:它们的目标,是要像德国巴德尔—迈因霍夫帮(BaaderMeinhof gang)和意大利赤军旅之类极左分子那样,实施一种恐怖主义的“人民司法”。    
    “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安德烈·格吕克斯曼回忆道。他当时已进入了毛主义运动的核心机构。“从技术上看,我们事实上已非常接近于巴德尔—迈因霍夫帮和赤军旅。我们拥有搞恐怖主义的手段,有一个秘密的武装组织。我们可以做巴德尔—迈因霍夫帮所做的一切,”即绑架、拷打、谋杀。“我们的有些人也正准备采取这种行动。而且你应该知道,当福柯说话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同一些有恐怖主义情绪的人说话。”    
    1972年2月5日,福柯同皮埃尔·维克多坐到一起,就“人民司法”的意义问题作了一次讨论。这次讨论是为萨特《现代》杂志的一期特刊而安排的。那时,维克多身上那种嗜血的狂热劲头,已开始在他的同盟者和知识分子同路人中引起日益广泛的不安。据格吕克斯曼的回忆,他们希望对他的主张发起持续不断的批评,借以遏制他的行动。    
    在他们的讨论中,福柯对于维克多所热衷的人民法庭活动,事实上采取的是一种猜忌的态度。他拒斥法庭的这种“形式”,认为把一个本来可能不会受到惩罚的人抓起来,带到一个法庭上,说服一个陪审团“本着某些公平的方式”来审判他,然后强迫这个被判定有罪的人去接受惩罚——这样做,无论是以国家的名义还是以人民的名义,都是要不得的。    
    那么该怎样做才好呢?福柯主张:抛弃法庭形式,直接诉诸“人民的司法行动……。因为,我的前提是:法庭与其说是人民司法的自然表现形式,不如说它的历史作用恰恰就在于将人民司法诱入圈套,将它纳入作为国家机器典型特征的制度规范,从而控制它和约束它”。    
    那么究竟什么是“人民司法的自然表现形式”呢?福柯认为:我们不应当老把眼睛盯着法庭,而应当将目光转向街头——譬如,转向1792年的“九月屠杀”!    
    残忍狠毒者如维克多,也不禁被他举出这个例子的含义吓得一哆嗦。在法国大革命的高潮期间,巴黎的好斗分子群众,为“王党阴谋”的谣言所激怒,曾疯狂地冲进监狱,扑向叛国嫌疑犯;棍棒、长矛、铁头、刀剑,甚至木匠的锯子,一齐向那些被认定有罪的人(其中有些只是妓女和普通刑事犯)猛击狠刺、胡劈乱砍过来,当受害者们被打死和被切割成碎块之后,被扔到血淋淋的尸堆上的算是幸运的,而其他的则被人们用长矛挑起尸体的部分碎块(包括头颅和生殖器),在巴黎的大街上游行示众。在这屠杀狂欢结束之前,已有一千多男女命丧黄泉。    
    发现自己竟被人从左翼包抄了,维克多不免有点发懵。但他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并赶紧表示同意福柯:当然,群众在任何革命开始的时候,都会采取行动处决他们的敌人。是的,“暴君的被处决,为人民千百年来遭受的种种压迫而采取的一切复仇行动”自然会发生——维克多说。“这一切都很好。”不过,他又防御性地补充道:在这种大流血演成无休无止的日常事件之前,法治的重建肯定还是十分必要的。新法庭的设立肯定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样做,正是为了确定“这一处决行动或那一复仇行动”是否确实“不只是一种个人算账——就是说,不单单是一种公报私仇”。    
    福柯不同意了。    
    他反驳道:对待人民司法的最好做法,就是打开一切监狱的大门和关闭一切法庭的大门。最好是坦率地把最新消息告诉群众(就像在兰斯的那个法庭上所发生的那样),然后便任由民众的“复仇需要”去自行其是,而不要去建立什么“正常化”手续,和根据什么法律来作出判决。通过不受阻碍地行使他们的权力,群众也许会恢复“一些古代的仪式,那曾是‘前司法的’司法的一些特征”。    
    就在这儿,福柯提到了那种“古老的日耳曼习俗”,“在敌人被杀后,将他的脑袋放在椿砧上示众”。1789年7月14日攻克巴士底狱之后,暴民们用长矛挑着守备军指挥官的人头在巴黎街头游行,正是这种习俗的再现。福柯评论道,用的显然是赞许的口气:“围绕着[巴士底狱]这个镇压机构的象征,不断地浮现着一种民众的习惯做法,它拥有自己古老的祖传权利,而现代的任何司法诉讼中却全无它的踪影。”    
    在这一惊人的会谈过程中,福柯的确也对他的一些观念作了限定。在维克多的反复诘问下,他让了一步,承认“回击阶级敌人的正义行动不能托付于某种即刻的、缺乏思考的自发性”。他甚至承认“革命的国家机器”有可能发挥某种建设性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发挥,不是通过建立新的法庭,而毋宁是通过对群众的“政治教育”:    
    “那么在这里,这种国家机器的工作就是确定判决吗?完全不是。它的工作是训练群众和群众的意志,而这种训练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即告诉他们,得由你们自己来说,‘事实上我们不能杀这个人’,或‘事实上我们必须杀了他’。”    
    这次会谈中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学术性的。    
    1972年2月25日,即福柯和维克多之间的辩论被录音的三个礼拜之后,一位名叫皮埃尔·奥维奈(Pierre Overney)的毛派工人在雷诺工厂大门外的示威活动中,被该厂的保安人员开枪打死了。奥维奈原先曾在该厂工作,后因政治上过于激进而被厂方解雇(同时被解雇的还有他的一些同志)。    
    当晚,福柯参加了他的毛派朋友们在雷诺工厂举行的示威集会。示威者同警察之间爆发了一场混战。    
    福柯又一次投入了对秩序军队的肉体抵抗行动。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目击者们看到,这位法兰西学院大教授亮光光的秃头,被一位警官用警棍重重地敲了好多下。    
    3月8日,“复仇需要”得到了满足:一支自称“新抵抗运动皮埃尔—奥维奈小组”(Groupe PierreOverney de la Nouvelle Résistance)的毛派地下游击队,抓获了雷诺工厂的人事部长,并把他扣押在一个秘密地点。    
    舆论哗然。不仅保守派和自由派,就连法国学生左派的许多斗士都为之震惊。    
    游击队提出了释放雷诺官员的条件:赦免雷诺工厂所有被捕的抗议者,并为每个被解雇的工人提供一份工作。    
    政府拒绝谈判。    
    在往日的法国左派战友们的批评下,毛派游击队泄气了。两天之后,那位雷诺官员被释放了,而且毫发未损,同德国和意大利的朋友们不一样,法国的毛派在政治谋杀之前给自己划了一条界线。    
    可是,为什么划的是这条界线,而不是其他什么界线呢?    
    对于福柯(他当时正在写一本论罪行与惩罚的书)来说,这不能不是一个难解的、而且可能是不可解的问题。差不多20年前,就是说在1953年,他就宣告:“人能够而且必须透过仇恨和侵犯,消极地体验自己。”在自己15年后的政治“极限体验”(先后在突尼斯和法国)的激励下,他参加过和警察的激战,促发过监狱中的不满,并且号召过摧毁“社会的统一性”——悄悄地期待着人民起义带来的大流血。    
    难怪,在福柯生命的下一个阶段,尤其是在他关于“现代道德谱系学”的那部著作(他称之为《规训与惩罚》,这是他影响最大的一本书)里,“仇恨和侵犯”的问题会产生一种关键性的、错综复杂的作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