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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听闻的贪污和掠夺
正德间重建一次太素殿、乾清宫就花掉二十万两白银,嘉靖时把大高玄殿“见新”花掉三十万两显然不实。这个不实不是记载上的错误,而是这些钱并没有完全用在建筑工程上,而是被贪污和中饱私囊了。从中国历史来看,明代的宦官、外戚、权奸的专政可以说是封建社会的集大成。利用营建皇宫进行层层剥削,从明永乐间就开始了。如永乐时买办颜料,摊派给百姓,民相率敛钞,购之他所。大青一斤,价至万六千贯。及进纳,又多留难。往复辗转,当顺二万贯钞,而不足一柱之用……。
负责明代营建的最高主持机构是皇帝直辖的内官监,由太监负责。工部只是执行机构。不仅如此,就连政府的实际最高权力,也往往落在司礼秉笔太监以及提督东厂太监手里,而东厂、司礼监、内官监又经常三位一体,紧密勾结。一些大大小小的太监把握了整个国家到营建的管理权,甚至连验纳建筑材料都要勒索贿赂。明《万历野获编》记载,当时皇宫的营建情况:
天家(即皇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隔一扇稍损欲修,估计至五千金,而内珰(太监)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扣除与夫匠头之破冒,及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
第四部分
腐败的营建制度
一、从一本鸣冤录谈起
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中有一名营缮司郎中贺盛瑞,由于在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既没有给掌权太监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其结果是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而是想方设法为皇家效劳。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没坐朝。这位官员便忧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辩冤疏附在后面。这本《两宫鼎建记》并不是关于营建技术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实际是一部表功状和喊冤录。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朽的内幕。贪污勒索、侵吞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缩影。
贪污受贿——已经成为公然进行的事情。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筑材料的商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反映,但是对宦官、官僚有极大的依附性。两宫初兴,钻刺请讬,蚁聚蜂囤。广挟金钱,依托势要。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上下勾结,形成一个吸血网络。
从《两宫鼎建记》的序言可以看出当时的风气。这个序是作者贺仲轼的朋友邱兆麟所写,公然写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宁两宫,所费金钱有原例可援,乃先生省九十万。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中珰(太监)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割中珰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调停人情而谐合物论莫甚于此”。从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团的心目中,省这九十万两白银反而会招祸,是不善调停人情。他儿子说他父之被谪也宜也。虽然有所愤慨,却也反映出明代官僚等人贪污的程度。
营建皇宫实际的大权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为内官监,再上则为东厂司礼秉笔太监(皇帝的特务头子秘书)及其爪牙。这批太监贪污受贿,乾没(侵吞)、冒报、盗窃已属公开之事。其中还有一项是利用财政上兑换的差价进行剥削:如每一两铸钱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换银一两。给与夫匠工食则以五百五十文做银一两,收利一百四十文。……则发银万两可积银二千五百余两矣。由此可知只在兑换差价这一项,剥削工匠就可达到四分之一以上。营建皇宫所耗银两前后何止千万两,那就是说至少有数百万两被太监、官僚侵吞。这是不露形迹的剥削和贪污。
至于冒报人夫数字也有一段记载。两宫开工,公(指贺盛瑞)命止出夫百名。是日同科道管工者同至工所(工地)报五百名。公曰工兴才始,不遵令者谁也,询之者乃内监……。虚报出工数字竟然多出四倍。从这本鸣冤录中也可以看到宦官和工部官员之间的矛盾。太监主持工程和监工,工部官员主管施工。其中提到太监命人往外抬剩料和渣土时,工部官员要进行检查,太监非常尴尬,央求官员放过。官员为了拿太监一把,于是放行了。一般说来各层太监的贪污和侵吞要甚于工部官员。因为太监不仅掌握实权,更为贪婪凶狠。
明代营建皇宫的买办制度
明嘉靖朝以前,一般都是派官员直接往产地派民工伐木、烧砖以及采购各种建材并派出大批随员、军士、锦衣卫督工。《明会典》记,正德九年重建乾清、坤宁二宫,起用军校力士十万,差工部侍郎一员、朗中等官四员,奉敕会同各该镇巡官督属采木烧砖。这种由皇家直接经营的备料,不仅动用大批人力,而且财政支出浩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侵扰百姓造成逃亡,甚至激起暴乱。嘉靖以后开始施行收购买办制度,以银二万两发江南而鹰平(木)至,以银二万两发苏州而金砖至,以银二万两发徐州而花斑石至,未尝添注一官。后来又改在北京附近许可商人开窑烧制砖瓦,并许可商人运木到北京,由政府收购收税。这是明中叶以后政府财政匮乏而采取的措施。但也反映了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
商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依附性表现为:商人对太监行贿得找靠山,同时因必须向工部领取执照,又受工部官员挟持。有一次两宫营建需用铜料二十一万斤,显然是冒报。官员明知丁字库铜积如山,可是不向太监行贿就无法领料,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向商人限期限价勒令采购二火黄铜二十一万斤。铜商估计去南方采购不仅会赔钱,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只好向工部哀求。官员就叫铜商向管丁字库的太监行贿,太监提出要二百两银子的干礼,铜商估计要比采购所赔的钱少,只好忍痛行贿。太监这才给工部官员铜料。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太监、官僚、商人之间的矛盾,一般商人处在被敲诈地位。但领取执照的商人有太监为靠山,以皇商名义不仅夹带私货,偷税漏税,而且假借皇木勾结地方官勒派百姓拉缔运输进行侵扰。尽管他们之间有矛盾,但在牟取私利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
在《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可以旁证: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隔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珰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头之冒破(虚报冒领)、及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余幼时曾游城外一花园,壮丽轩敞侔于勋戚。管园苍头及司洒扫者至数十人。问之乃车头洪仁别业(墅)也。(洪)本推挽长夫(工头),不十年即至此。又一日于郊外遇一人坐四人围轿,前驱呵叱甚厉。窥其帏中一少年,戴忠靖冠披斗牛衣,旁观者指曰:此洪仁长子新入赀为监生,以拜司工内珰为父,故妆饰如此。
工部官员盗窃皇宫建材营建私第
嘉靖三十六年工部尚书赵文华主持营建皇宫,大量利用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营造他自己的私宅。嘉靖皇帝见正阳门工程缓慢,不大痛快。一次登高望到远处一片楼阁亭台非常壮丽。问是谁的宅子,左右说是赵文华的新居,又说赵文华把工部的大木弄去一半为自己建府。皇帝便问首辅严嵩。严嵩替赵文华开脱。皇帝派太监去打听,如然是盗窃皇木。这个赵文华从此得罪。(《国权》卷六十二)
赵文华是明代著名奸臣严嵩的心腹,严嵩是嘉靖的首辅。他勾结宦官、广植爪牙、排除异己、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甚至伊五在洛阳要扩建王府也要向他行贿(伊五请求十万两到手后给严嵩二万两——《明史·胡松传》)。当赵文华被嘉靖皇帝罢官流放后,严嵩又乘机吞没了赵文华的家私巨万,派人运送到严嵩自己的家乡,公然让沿途官员私役民夫护送。
如前所述,嘉靖朝营建最为频繁,这一朝严嵩当权最久,他不仅大量贪污营建费用,即连边防、民政、水利……举凡财政支出无不从中侵吞,以至售官卖爵,视官爵高低定贿赂等级。他儿子严世蕃也当上工部侍郎,大量中饱侵吞营建费用。严氏父子朋比为奸,从当时御史弹劾他们的奏章可以看出:
严嵩……为吏、兵二部每选,请属二十人。人索贿数百金,任自择善地。
往岁遭人论劾,潜输家资南返,辇载珍宝不可胜计。金银人物高至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银为之。……广市良田遍于江西数郡,又于府第之后积石为大坎,实以金银珍玩为子孙百世计。而国计民瘼一不措怀。……家奴五百余人往来京邸,所至骚扰驿传,虐害居民……。(《明史·王宗茂传》)
至于严世蕃的情况和他老子差不多。工部侍郎严世蕃凭父权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刑部主事项治元以万三千金转吏部,举人潘鸿业以二千二百金得知州……。为之居间者不下百十余人,而其子锦衣严鹄,中书严鸣,家人严年,幕客中书罗龙文为甚。(严)年尤桀黠(狡猾)。士大夫无耻者呼为鹤山先生。遇嵩生日,年辄献万金为寿。嵩父子故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以豪仔严冬主之。抑勒侵夺,民怨入骨。(《明史·邹应龙传》)
这样的贪官权奸,嘉靖皇帝长期倚之为左右手。到晚期由于御史连续弹劾,严嵩终于败露,嘉靖四十四年即皇帝死前一年,抄了严嵩的家,从他江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