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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集注-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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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为触忌也,盖嫌于有怨恨祝诅之意,故不可也。”〔三〕刘盼遂曰:“按江
东人痛呼祢,当是呼奶,奶者,母之俗字,人穷则呼母,古今不异。颜氏误
以为呼祢,实缘奶、祢同音而致疏失。广雅释亲:‘奶,母也。’宋书何承天
传:‘承天年老,荀伯子嘲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皇将九子,奶母何
言邪?”’北齐书穆提婆传:‘后主襁褓之中,令陆令萱鞠养,谓之干阿奶。’
李商隐作李贺小传,称贺临终,呼其母曰阿奶。此六朝、唐人呼母为奶之征
也。颜氏误奶音为祢,遂难于自解矣。”〔四〕刘淇助字辨略一:“此容字,
可辞也。容之为可者,容有许意,转训为可也。”〔五〕赵曦明曰:“汉书艺
文志,苍颉一篇,秦丞相李斯作,扬雄、杜林皆作训纂,杜林又作苍颉故,
故即诂也。”〔六〕宋本原注:“(人肴),下交切,痛声也。”傅本有此注,而
误为“下痛交切声也”。卢文弨曰:“案:(人肴)字音见下,此音疑非颜氏本
有。”钱大昕曰:“案:广韵十四贿部有(人肴)字,云:‘痛而叫也,于罪切。’
与羽罪音正同。”〔七〕宋本原注:“謼,火故切。”案:颜本、朱本“火”作
“龙”,程本、胡本误作“人”;傅本“切”误“母”。
〔八〕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声类十卷,魏左校令李登撰。’”〔九〕
“于耒反”,赵曦明曰:“俗本作‘于来反’,今从宋本。”郝懿行曰:“‘于耒
反’,本或作‘于来反’,形近而讹。”〔一0〕卢文弨曰:“案:●字今读肴,
不与古音合,又转为■,今俗痛呼阿唷,音育,声随俗变,无定字也。”任
大椿苍颉篇考逸下:“侑,痛而呼也。羽罪翻。王念孙曰:‘风操篇云云,今
案:●字从肴得声,羽罪、于来(当作“耒”)二翻,皆与肴声不协。说文:
“●,刺也,一曰痛声,胡茅切。”玉篇音训与说文同,皆无羽罪、于来之
音。又案僧只律卷十三音义云:“痏,诸书作侑。”引通俗文云:“侑,于罪
反,痛声曰侑。”于罪与羽罪同音,然则音羽罪反之●字,乃侑字之讹,痏、
侑并从有得声,与货贿之贿声相近,故苍颉篇训诂音侑羽罪翻、声类音于来
(耒)翻,今之痛呼之声,犹有若此者。然考广韵:●,胡茅反,痛声也;
又于罪反,痛而叫也。集韵、类篇并与广韵同,此字之误,其来久矣。’”洪
亮吉晓读书斋四录下:“案:既有羽罪、于耒二反,则字不当有爻音,疑●
字为侑字传写之误,今北俗痛苦甚尚呼阿侑,读若洧,或尚与古同也。左传
昭公三年:‘而或燠休之。’服虔注云:‘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时小儿
痛,父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阿侑即噢休之转声。”陈汉章曰:“通
俗文:‘痛声曰侑,又曰痏。’皆羽罪反。
案:说文:‘姷,耦也,亦作侑。’又:‘痏,疻痏也。’痛声之侑,当
是痏之变。又:‘●,刺也,一曰痛声。’则作●亦是。”器案:北史儒林熊
安生传:“后齐任城王湝鞭之,宗道晖徐呼‘安伟!安伟!’”安伟,即阿侑
也。
梁世被系劾者〔一〕,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二〕陈谢;子孙
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屩麤衣〔三〕,蓬头垢面,周章〔四〕道路,要候
〔五〕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六〕于所署
门,不敢宁宅〔七〕,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
事虽不重〔八〕,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雠〔九〕,
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一0〕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一一〕,其
兄溉〔一二〕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一〕卢文弨曰:“劾,胡概切,又胡得切,推劾也。”〔二〕胡三省通
鉴一四二注:“露者,露髻。”高诱淮南子修务篇注:“跣足,不及着履也。”
〔三〕颜本、朱本屩下注云:“音脚,履也。”卢文弨曰:“麤,疏也;布帛
之等,缕小者则细良,缕大者则疏恶。”〔四〕本书勉学篇:“周章询请。”文
章篇:“周章怖慑。”文选吴都赋注:“周章,谓章皇周流也。”〔五〕卢文弨
曰:“要,于宵切,亦作邀。”〔六〕卢文弨曰:“庵,乌含切,广韵:‘小草
舍也。’”器案:风俗通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则涉讼露首草舍,
自东汉时已然。
〔七〕器案:不敢宁宅,犹诗言“不遑宁处”,左传桓公十八年言“不
敢宁居”之意,言不敢安居也。后代通制条格卷二十二之假宁,元典章卷十
二之宁家,即此宁宅之意。
〔八〕卢文弨曰:“两‘事’字似衍其一。”又曰:“各本皆误衍一‘事’
字。”〔九〕宋本“怨”作“死”,原注:“一本作‘怨’字。”赵曦明曰:“案:
怨字是,读若冤。”〔一0〕赵曦明曰:“梁书到洽传:‘洽字茂■,彭城武原
人。普通六年,迁御史中丞,弹纠无所顾望,号为劲直,当时肃清。’”〔一
一〕赵曦明曰:“梁书刘孝绰传:‘孝绰字孝绰,彭城人,本名冉,小字阿士。
与到洽友善,同游东宫,自以才优于洽,每于宴坐嗤鄙其文;洽衔之。及孝
绰为廷尉正,携妾入官府,其母犹停私宅。洽寻为御史中丞,遗令史案其事,
遂劾奏之,云:“携少妹于华省,弃老母于下宅。”高祖为隐其恶,改“妹”
为“姝”,坐免官。’”案:昔人谓“妹”、“姝”二字互倒,则“少妹”为“少
姝”之误。
〔一二〕赵曦明曰:“梁书到溉传:‘溉字茂灌,少孤贫,与弟洽俱聪
敏,有才学。’”兵凶战危〔一〕,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将
军凿凶门而出〔二〕。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三〕自居,不宜奏乐燕
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饰玩〔四〕,常为临深
履薄之状焉〔五〕。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六〕。
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七〕;世子方等〔八〕亲拜中兵参军〔九〕李猷
焉〔一0〕。
〔一〕卢文弨曰:“汉书晁错传:‘兵,凶器,战,危事也,以大为小,
以强为弱,在俛仰之间耳。’”〔二〕赵曦明曰:“淮南子兵略训:‘主亲操斧
钺授将军,将辞而行,乃爪鬋设明衣,凿凶门而出。’”案许慎注云:“凶门,
北出门也;将军之出,以丧礼处之,以其必死也。”卢文弨曰:“老子道经: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三〕
公羊桓十一年:“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春秋:“春
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四〕器案:玩即
上文“服玩”之玩。饰玩,谓装饰之品,玩好之器。后汉书皇后纪序论:“选
纳尚简,饰翫少华。”南史王昙传:“手不执金玉,妇女亦不得以为饰玩。”
〔五〕诗经小雅小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毛传:“如临深渊,恐坠;
如履薄冰,恐陷也。”〔六〕司马温公书仪四:“颜氏家训曰:‘父母有疾,子
拜医以求药。’盖以医者亲之存亡所系,岂可傲忽也。”〔七〕礼记曲礼疏引
白虎通曰:“天子病曰不豫,言不复豫政也。”〔八〕赵曦明曰:“梁书世祖二
子传:‘忠壮世子方等,字实相,世祖长子,母曰徐妃。’”〔九〕赵曦明曰:
“隋书百官志:‘皇弟皇子府,置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一
0〕宋本原注:“一本无‘焉’字。”案: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
何本、朱本无“焉”字;少仪外传上引有。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一〕,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二〕,令终如
始者,方可议之〔三〕。一尔〔四〕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五〕,申父
友之敬〔六〕;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
定昆季〔七〕,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八〕。
〔一〕器案:史传所载异姓结为兄弟者,大率由于军伍健儿亡命约同
生死。如史记项羽本纪:“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约为兄弟,
吾翁即若翁。’”此见史籍之始。至北齐书神武纪上:“尒朱兆曰:‘香火重誓,
何所虑也。’绍宗曰:‘亲兄弟尚可难信,何论香火。’”渔阳王绍信传:“乃
与大富人钟长命结为义兄弟,妃与长命妻为姊妹。”北史司马消难传:“初,
隋武、元帝之迎,消难结为兄弟,情好甚笃,隋文每以叔礼事之。”唐瑾传:
“于谨? 。白周文,言:‘瑾学行兼修,愿与之同姓,结为兄弟。’”此尤当
时北人节概之可考见者。
〔二〕汉书董贤传:“光雅恭敬,知上欲尊宠贤,迎送甚谨,不敢以宾
客钧敌之礼。”易林需之同人:“两矛相刺,勇力钧敌。”翟云升校略曰:“均,
古通用钧。”〔三〕黄叔琳曰:“结为兄弟,宜慎如此。”〔四〕胡三省通鉴六
九注:“一尔,犹言一如此也。”〔五〕郝懿行曰:“呼为丈人犹可;今俗称干
爹干娘,于义何居?”〔六〕“友”,宋本作“交”,原注云:“一本作‘友’。”
案:说郛本、爱日斋丛钞作“友”。卢文弨曰:“古者,与其子相友,则拜其
亲,谓之拜亲之交。马援有疾,梁松来候之,独拜床下,援不答。孔融先与
陈纪友,后与其子群交,更为群拜纪。鲁肃拜吕蒙母,结友而别。诸史所载,
如此者非一。”〔七〕器案:北齐书宋游道传:“与顿丘李奖一面,便定死交。”
即其证也。
〔八〕器案:如此结义兄弟,实从当时乱伦之过房制度相应而产生者。
自唐、五代以来,降弟为儿、升孙为子之现象,颇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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