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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集注-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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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耳。今再三阅之,犹有不能尽知其出处者。自愧窾启,尚赖博雅之士,有
以教我焉。
一,敬夫先生以诸生终,隐德不曜,余为作瞰江山人传,今并系于后
(今省),使人得因以想见其为人。
一, 此书经请正于贤士大夫,始成定本;友朋间复互相订证,厥有劳
焉。授梓之际,及门诸子又代任校雠之役;而剞●之费,深赖众
贤之与人为善,故能不数月而讫功。今于首简各载姓名,以见懿
德之有同好云。抱经氏识,时年七十有三。
二,
颜氏家训注
鉴定 嘉定钱大昕莘楣 仁和孙志祖怡谷 沧州李廷敬宁圃参订 金
坛段玉裁懋堂 孝感程明愫蔌园 新会谭大经敷五 仁和潘本智镜涵江阴周
宗学象成雠校 江阴杨敦厚仲伟 江阴陈宏度师俭 江阴王 璋秉政 江阴
汤 裕岵瞻(赵门人) 江阴沙照耀沧(赵门人) 武进臧镛堂在东 武进
丁履恒基士 瞰江孙赵同华俊章校梓(以上见卷首,以下见卷末。)
壬子年重校颜氏家训
向刻在己酉年,但就赵氏注本增补,未及取旧刻本及鲍氏所刻宋本详
加比对,致有讹脱。今既省觉,不可因循,贻误观者。故凡就向刻改正者,
与夫为字数所限不能增益者,以及字画小异,咸标明之,庶已行之本,尚可
据此订正;注有未备,兼亦补之。七十六叟卢文弨识。
赵跋
北齐黄门侍郎颜公,以坚正之士,生秽浊之朝,播迁南北,他不暇念,
唯绳祖诒孙之是切,爰运贯穿古今之识,发为布帛菽粟之文,着家训二十篇。
虽其中不无疵累,然指陈原委,恺切丁宁,苟非大愚不灵,未有读之而不知
兴起者。谓当家置一编,奉为楷式。而是书先有姚江卢檠斋之分章辨句,金
坛段懋堂之正误订讹;区区短才,遂不揣鄙陋,取而注释之。年当耄耋,前
脱后忘,必多缺略,第令俭于腹笥者,不至迷于援据,退然自阻,则亦不为
无益。至于补厥挂漏,俾臻完善,不能无望于将伯之助云。干隆五十一年岁
次丙午冬十月十日,瞰江山人赵曦明书于容膝居,是年八十有二。
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十六书卢抱经刻颜氏家训注本后同年卢弓父学士
以其友赵君所注颜氏家训校正精椠,其益人神智,颇有出宋本上者。然如第
六卷内诏内下,沈校宋本空格,此云沈氏不空;●字注作●,此云作■,則
疑弓父所見沈校宋本者,特偶見一鈔本,而非原本耳。沈氏考证二十三条,
自为一卷,而卢刻皆散置文句之下,虽于学者翻阅较便,然愚谓古书当存其
旧式;即如沈氏考证内“孟子曰:‘图景失形。’”一条,卢刻竟删去之,虽
于义无害,然古书之面目,竟不存矣。又沈跋前一纸,系于末一行紧贴跋语
书“朝奉郎知台州军事沈揆”,又前一行“通判军州事管鈗”,又前一行“添
差通判楼钥”,皆又低一格书之,又再前又低一格,则“教授、判官、推官、
参军”,其最前最低格书者,则“乡贡进士州学正林宪同校”,凡九人,前七
行皆总书“同校”,后二行则曰“监刊”,又曰“同校”,乃是锓木时之覆校
耳。愚考宋时牒后系衔,皆自后而前,官尊者在后,卑者在前,此其式也。
以今所传影宋椠本,如说文卷末雍熙三年进状后,徐铉在句中正前,其牒尾
平章事李昉在参知政事吕蒙正、辛仲甫之前;又如群经音辨载宝元二年牒后,
平章事二人,亦在最前也。必宜依其原样,末尾一行紧贴跋语书之,乃可依
次自后而前读之耳。今卢本将沈跋另刻于前纸,而又自起一纸,题曰“宋本
校刊名衔”,则疑于自前而后者,殊乖其式矣。乃先曰“同校”,次曰“监刊”
又次以七人“同校”,则最前之“同校”二字,为不可通矣。昔弓父校李雁
湖王荆公诗注,将其卷尾所谓“补注”者,皆移置于本诗之下;及予考其补
注,乃别是临川曾景建所为,非出雁湖之手;以语弓父,弓父始追悔,而已
无及矣。今校阅此书,故缕缕及之,以为古书刊式不可更动之戒。沈揆,字
虞卿,见桑泽卿兰亭考。钱遵王读书敏求记云:“沈君雠勘此书,当时为宋
人名笔,缮写精妙,古香袭人者也。未谷进士从其友某君家借观,是影写宋
椠之本,前后有汲古毛氏诸印。
予因得转假,详校一遍,附识于此。
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提要及辨证
颜氏家训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旧本题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考陆法言切韵序,作于隋仁寿中,所
列同定八人,之推与焉,则实终于隋。旧本所题,盖据作书之时也。
余嘉锡四库总目提要辨证曰:“谨案:北齐书文苑传有之推传,云:‘隋
开皇中,太子召为学士,甚见礼重。寻以疾终。’北史文苑传同。陈书文学
阮卓传云:‘至德元年,聘隋。隋主夙闻其名,遣河东薛道衡、琅玡颜之推
等,与卓谈宴赋诗。’南史文学传略同。然则之推终于隋,史传且有明文;
不知提要何以舍正史不引,而必旁征切韵也。考切韵序末,虽题大隋仁寿元
年,然其序云:‘昔开皇初,有仪同刘臻等八人,同诣法言门宿。夜永酒阑,
论及音韵,萧、颜多所决定(萧该、颜之推也),魏著作(著作郎魏渊)谓
法言曰:“向来论难处悉尽,何不随口记之?”法言即烛下握笔,略记纲纪。
十数年间,未遑修集。
今返初服,私训诸弟子。凡有文藻,即须明声韵。屏居山野,交游阻
绝,疑惑之所,质问无从。亡者则生死路殊,空怀可作之叹;存者则贵贱礼
隔,以报绝交之旨。遂取诸家音韵,古今字书,以前所记者定之,为切韵五
卷。’是则法言之书,虽作于仁寿元年,而其与之推等论韵,实在开皇之初。
本传云:‘开皇中,太子召为学士,寻以疾终。’法言亦有‘亡者生死路殊’
之语,盖之推即卒于开皇时。(钱大昕疑年录卷一云:“颜之推,六十余,生
梁中大通三年辛亥,卒隋开皇中。”自注云:“本传不书卒年,据家训序致篇
云:‘年始九岁,便丁荼蓼。’以梁书颜协卒年证之,得其生年。又终制篇云:
‘吾已六十余。’则其卒盖在开皇十一年以后矣。”)提要乃云:‘切韵序作于
仁寿中,所列同定八人,之推与焉。’一若之推至仁寿时尚存者,亦误也。
切韵序前所列八人姓名,有内史颜之推(古逸丛书本作“外史”),内史之官,
本传不书。史通正史篇云:‘齐天保二年敕秘书监魏收勒成一史,成魏书百
三十卷,世薄其书,号为秽史。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澹,与颜之推、辛德
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总九十二篇。’此亦之推入隋后逸事之可见者。
唐颜真卿撰颜氏家庙碑云:‘北齐给事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平原太守、
隋东宫学士讳之推,字介,着家训廿篇,冤魂志三卷,证俗音字五卷,文集
卅一卷,事具本传。’(据拓本,亦见金石萃编卷一百一。)又颜勤礼神道碑
亦云:‘祖讳之推,北齐给事黄门郎、隋东宫学士,齐书有传。’(此碑仅见
于集古录,他家皆不着录,近时始复出土。)叙之推官职,皆与史合;提要
谓:‘旧本题北齐黄门侍郎,为据作书之时。’考家训屡叙齐亡时事,其终制
篇云:‘先君先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今虽混一,家道罄穷,何由办此奉
营经费。’则家训实作于隋开皇九年平陈之后。提要以为作于北齐,盖未尝
一检原书,姑以臆说耳。颜真卿所撰殷夫人颜氏碑云:‘北齐黄门侍郎之推。’
(据拓本,“齐”字“推”字泐,亦见萃编卷一百一)与家训署衔同。家庙
碑虽书隋官,而下又云‘黄门兄之推’,仍举齐官为称;岂非以之推在齐颇
久,且官位尊显耶?新唐书颜籀传云:‘祖之推,终隋黄门郎。’其以官黄门
为隋时事固误,然亦可见从来举之推官爵必署黄门矣。隶释卷九司隶校尉鲁
峻碑跋云:‘汉人所书碑志,或以所重之官揭之。司隶权尊而职清,非列校
可比;亦犹冯绲舍廷尉而用车骑也。’余谓唐人之以黄门称之推,亦从所重
言之耳。卢文弨补家训赵曦明注例言曰:‘黄门始仕萧梁,终于隋代,而此
书向来惟题北齐,唐人修史,以之推入北齐书文苑传中。其子思鲁既纂其父
之集,则此书自必亦经整理,所题当本其父之志。’此言是也。然则此书之
题北齐黄门侍郎,不关作书之时,亦明矣。”陈振孙书录解题云:“古今家训,
以此为祖;然李翱所称太公家教,虽属伪书,至杜预家诫之类,则在前久矣。
特之推所撰,卷帙较多耳。
余氏辨证曰:“案:李翱文公集卷六答朱载言书云:‘其理往往有是者,
而词意不能工者,有之矣,刘氏人物志、王氏中说、俗传太公家教是也。’
幷未尝指为齐之太公所作,更未言其真伪,四库既不着录,作提要者未见其
书,何从知其为伪书耶?宋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三云:‘世传太公家教,其书
极浅陋鄙俚,然见之唐李习之文集,至以文中子为一律,观其中犹引周、汉
以来事,当是有唐村落间老校书为之。太公者,犹曾高祖之类,非谓渭滨之
师臣明矣。’然则此所谓太公,幷非吕望,宋人辨之甚明,提要不考,而以
为伪书,误矣。考八旗通志阿什坦传云:‘阿什坦翻译大学、中庸、孝经及
通鉴总论、太公家教等书刊行之。
当时翻译者,咸奉为准则。即仅通满文者,亦得借为考古资。’是其书
清初尚存,其后不知何时佚去。宣统间,敦煌石室千佛洞发现古写本书中,
有太公家教一卷,上虞罗氏得之,影印入鸣沙石室古佚书中,其书开卷即云:
‘代(此句上缺五字),长值危时。望乡失土,波迸流离,只欲隐山居住,
不能忍冻受饥,只欲扬名后代,复无晏婴之机,才轻德薄,不堪人师,徒消
人食,浪费人衣,随缘信业,且逐时之随。辄以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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