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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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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宝马车下来,来到女人身边,系上围裙,帮着女人和面生火。他干得很麻利,动作如解牛的庖丁,充满音乐的节奏。女人的眼睛里有盈盈泪光。第二天,他去了监狱,找到女人的丈夫。女人的丈夫同意了他提出的条件,与女人离了婚。而他卖掉了所有的生意以及别墅轿车,替女人的丈夫偿清了那笔欠税和巨额罚款。他又一次双手空空。但这回,她在他身边了。
  他们恩爱了一辈子。
  不计回报的善,才有最大的回报。
  


这种感觉真古怪


  有一个人,很讨厌贼,因为贼曾偷走他奶奶看病的钱,他从此就没有了奶奶。他爸也经常对他说,若是遇上贼,一定要打断贼的狗腿来。
  那年,年二十九,他记得很清楚,月亮是暗黄色的,爬在屋脊上,活像一头毛绒绒的小狗。他做完寒假作业就去睡了,约凌晨三四点钟,突然惊醒,听见他爸在外面嚷,捉贼啊!
  他爸穿了条大裤衩。他爸是上厕所时发现那贼的。那贼跑得真快,一闪,就出了厨房后门,撒开脚丫子飞奔,可惜百忙中跑错方向,竟然奔入他家屋后那条死胡同。贼愣了,退后几步,发足猛力往围墙上蹿,一只手已攀上围墙,却忘了另一只手上紧攥着的蛇皮袋,身体失去平衡,扑通一声,人立刻跌下,哼哼唧唧就爬不起来了。他跟在他爸身后赶过去,肩膀上扛把锄头。他要砸死那贼。那贼应该是个中年男人,月光下觑不大清楚,嘴角有两撇抖抖的胡子,右颊有粒极大的痣。他爸扑到那贼面前,一把夺过蛇皮袋,打开,手往里摸,定睛再瞧,却是妈妈晒的西瓜干以及前些日子从街上买来放厨房里刚炒好的葵花籽、花生。
  他听见他爸骂了声脏话,说偷啥哩。要偷也该偷隔壁的。
  他爸说的这话是有道理的。住他家隔壁的邻居是一个为领导开车的司机,家里经常有好吃的,他们家的孩子吃西瓜从来就不会把西瓜啃成一张皮,吃完常随手一扔。这让他羡慕不已,也不无怨恨。西瓜可好吃了,不仅是瓤,就连吃剩下那薄薄一层的西瓜皮,妈妈也会把它们收集起来,放太阳底下暴晒干,再拌以腌菜炒,撒上一些小小的鲜红的朝天椒,真的让人胃口大开。
  他爸显然气坏了,这么冷的天,光着膀子追出屋,可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儿。他也气坏了,就想拿锄头往下砸。他爸拦住他。那贼躺地上哼过几声,说,隔壁家没有西瓜干。
  他爸就问,咋非得偷西瓜干?
  贼说,孩子想吃。拿别的,也不敢。
  他爸就生气了说,咋不让你老婆晒?
  贼说,死掉了。没晒。孩子想吃。过年哩。
  贼说的话断断续续的,大意是:他老婆死掉了,家里没人去路上捡西瓜皮晒干,快过年了,想帮孩子弄点吃的,别人家那些贵的苹果、梨子什么的不敢拿,就瞧中他家的西瓜干,在拿西瓜干时,看见葵花籽、花生,就拿了一些,没拿多少,每样也就是抓了几把,让孩子过下嘴瘾。
  那时的葵花籽、花生大约一斤得要一角多钱吧。那时流通的第三套人民币,最大面额十元,叫大团结,他这种小孩是看不到的。而一角钱的图案则是一群去田里劳动的人。它可以买到十三粒糖,那种略酸微甜、硬硬的话梅糖。嘴里若能含上一粒,整整三天都会感到无比幸福。
  贼说话的口吻始终平平淡淡,并无一句讨饶。他爸嘀咕了声,似乎是说,你拿了我的,我的孩子吃什么?你想过年,我就不要过了?
  他爸的话含混不清,他没听得很清楚。那晚的风并不大,并不足以把声音给吹了去。他爸挠挠头,拎起蛇皮袋,转身就往回走,走了几步,拧过身,在那贼面前蹲下,再从蛇皮袋里抓出几把西瓜干、葵花籽、花生,没吭声,然后起身领着他回了家。他记得很清楚,那天的月亮确实是暗黄色的,爬在围墙上直喘气,活像一头瘦骨伶仃被人打瘸腿的小狗。
  这种感觉真古怪。
  原则是要有的,但破例的事情似乎在原则出炉的那天也就注定要发生了。你在对某种现象咬牙切齿深恶痛疾的时候,并想不到现象之下,那六分之五的冰山是何形状。这样的破例一点也不难堪,你借此知道,你对那些屈辱的生命,还有着无尽的悲悯。


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有一个人,是有钱人,也喜欢做善事,所谓日行一善。
  有一年,他下大决心捐资百余万去盖一所老人院,打算为那些无依无靠大限已近的孤寡鳏独提供临终关怀。县政府领导很赞赏他的计划,大力支持,就问他准备选址何处。他看中县郊的一块地。
  那里真美,是透明柔嫩的。天空湛蓝,不掺一丝杂质;田野碧绿,搀起裤管的农人在一望无垠里弯腰插秧,田埂上,几头哞哞叫的牛。更远的地方是连绵奔腾一抹淡青色的山。几只鸟从那一抹淡青中悠悠飞出,啾啾地鸣,翅膀雪白。偶尔还有一团团乳白色的湿气从眼前轻轻荡过。有几处农舍镶嵌在树林边,黑砖灰瓦,浸在阳光中,熠熠闪光。一条缎子般亮的小溪从那闪光处淌出,潺潺的,明朗轻快,如圆舞曲。
  他还请来了拿罗盘的风水先生。确实是好地方。但问题是,这块地的主人并不肯出卖这块祖传下来的土地。他感到为难,向领导汇报。领导勃然大怒,立刻雷霆万钧。没几天,领导通知他,地已划拔,手续已清。
  石料、钢筋、砖瓦等种种建材一一准备妥当。但进场施工时,那户人家发动全村百姓来阻挠。为此,县里不得不派出警察去维持秩序,并带走起头闹事的几个人,其中就有这户人家的男主人,而这位体弱年衰的老者,或许过于愤怒,竟在警车上吐血而死。事情一下子变麻烦了。
  老者有三个儿子,二个闺女,其中,小儿子正在外地打工。
  那天,他正在乱七八糟的工地上踱着步,愁眉不展。这些日子,为应付老者的亲属,他已心力交瘁。他也不是没有后悔之意。这山真冷。这水真寒。突然,一个满面杀气小伙大步走来,取出藏在衣服里的鸟铳,也不多话,搂响。
  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积德啊,行善啊,多少强权与暴政的罪恶假汝之名行事!
  


戒指


  有一个人,出身穷苦。他母亲有一枚金戒指,应该是从娘家带来的嫁妆,被一块精致的红绸布紧紧包裹着,搁在樟木箱的最底层。
  后来某天,他父亲就死了,浑身浮肿。他妈妈每天晚上捏着这枚戒指嘤嘤地哭,捏得它澄光发亮。终于有一天,他妈妈不见了。他一觉醒来,只在枕头边发现这枚戒指。他到处去找他妈,总找不到。他找呀找,找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是每一条下水沟,都没有他妈的消息。
  他在附近工厂找到小半桶黑漆,涂掉这枚戒指黄灿灿的颜色,用绳子串起,挂在胸口,扒上一辆运煤的车。他要继续去找妈妈。那天晚上天空里的星星真多,一粒粒,砸得眼睛都疼。他不停地揩眼泪,总是揩不完。他就不揩了,让它们与车上飘扬的煤灰结成硬壳。他到一家煤矿,下到几百米深的井里,用竹篓往外背煤块。他干得很卖力,不久就赚到一小笔路费。他洗干净自己,买了张火车票、几块烧饼,继续找妈妈。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
  他这根草就被风吹到了一个非常大很多人的城市。
  他认识了一伙与他相仿的流浪儿,其中有个女孩。他喜欢她,她翘起嘴唇的样子很像他妈妈。一来二去,他把这枚戒指给了她。他们一天天长大,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整天靠一些小骗术混日子,比如瞄准一个面目和善的女人,突然抱紧她的大腿,喊妈妈,说饿,给买点吃的;又比如手里拎只黑袋子,里面装一个早已破碎的瓶,朝那些年纪比较大的路人故意撞去,再迅速把黑袋子扔地上,眼泪汪汪地说是什么贵重的药,得等它救命……后来,不知道咋搞的,稀里糊涂的,他们有了孩子。这吓得他们够呛。他们还是少年,连自己都养不活,凭什么把孩子抚养大?就狠下心把这枚戒指挂在孩子胸口,扔到一家医院门口。
  他以为自己再也看不到这枚戒指了。
  又过了一些年,他与女孩分开了。他去国外。女孩在国内,并幸运地凭着宛若被钻石打磨过的脸庞,做起富家太太。当然,他不知道这些。但女孩与他在一起确实是委屈了。他穷,脸上还满是流浪时留下的疤痕。而女人的脸蛋从来就是财富,不仅可当硬通货流通,更可以装裱起来挂在墙上流传后世,并唤作艺术。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回来了,偶然间遇上当年的女孩,现在的富家太太。他发现她手上戴着这枚金戒指,尽管隔了这么久,他还是一眼认出它。他去追问孩子的下落。她泪流满脸。
  原来他那失散多年的孩子就在她先生的工厂做浇铸工。也是偶然,她也一眼就认出这枚戒指。几番谨慎的询问后,她开始确信眼前的少年便是她曾抛弃的孩子。可她那时已经生育了另外两个孩子。她害怕这少年会打扰她的生活。某天,她先生的工厂出事,这少年为救她先生,被一根钢梁压碎了。不过,这枚戒指却丝毫无损。
  他默默地听着,然后粗鲁地从她手上扳下戒指。这是一枚非常俗气的金戒指,中间镶有一个篆体汉字,“蓝”。蓝,一种颜色,一团静默的光线。
  他想扼死她,忍住了。他开始报复。
  多年的海外生涯让他积累了足够的智慧、财富与人脉关系。没多久,他成功地把那个精明贪婪却娶错老婆的商人逼上绝路,不得不跳楼自杀。他戴着这枚戒指出席她先生的葬礼。这枚戒指上面有他孩子的血。
  他突然看见一个白发老妪扶着灵柩哀恸。白发送黑发。他没理会一边眼里蕴满仇恨披麻戴孝的她。他认出了那名老妪,是当年不要他的妈妈。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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