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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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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阳光在母亲脸上流淌。母亲整个人就像被一层皱巴巴的老树皮裹着。他在门缝里瞧见,心头一热,进屋,从母亲手里拿过针线,穿好。母亲眼里似乎有泪光,一闪,便消失在深深的皱纹里。母亲瘪起嘴,开始唠叨起住四合院的那些年,当他出门工作时,都有谁谁谁曾为她穿针引线。
  他突然明白了母亲为什么不开心。过了几个星期,他卖掉了这套豪华公寓,在市郊四合院附近买下一套经济适用房。
  房子越大,心也越发孤独了。终日奔忙的人哪,你到底有没有整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泪如雨下


  有一个人,妻子貌美如花。
  他家隔壁住着一对夫妇,男的温文儒雅,戴副金边眼镜,女的性感迷人,爱穿旗袍。两家的关系很不错。当然他并不知道这对夫妇的职业。
  有一天,他发现妻子与男人勾搭成奸,便想报复,乘着酒意,强奸了女人。女人激烈反抗。他失手打瞎女人的一只眼。这够得上故意伤害罪。他感到害怕,收拾行囊,迅速离开这个城市,独自在外面飘泊。
  过了一些年,他偶然遇上瞎眼的女人。女人躺在污水边,旗袍被撕裂,浑身伤痕,鲜血淋漓。一伙不良少年抢走女人的手袋,还殴打她,并用匕首捅伤了她。也许是因为一颗愧疚之心,他把女人送入医院。但已经回天乏术。女人快死了。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女人告诉他,他妻子爱的人是他。男人不过是用药物控制着她。男人是畜生。女人哀哀地说。
  他后悔不迭,回到那个城市。他曾经的妻子已经和男人住在一起。他祈求妻子的原谅。他妻子说,她是心甘情愿与男人好的,准确说,是她勾引了男人。女人不过是恨她抢走男人,就与他开了这样一个恶毒的玩笑。
  他不信,现实由不得他不信。他妻子的眼神是那么冰凉冷漠。
  他想死,于是服毒,结果被人救了;再上吊,又被人救了。他干脆驱车直奔山崖下。他还是被人救了,并立刻被送入最好的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他失去了一条腿。他用手猛力敲击假肢。他不明白老天为什么不肯让他死。
  他出了院。奇怪的是,有人替他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他去寻找这个躲起来的蹊跷恩人,最后却发现女人并没有骗他。男人是无恶不作的黑道大哥。穿旗袍的女人其实只是男人众多情妇中的一位。当年,男人用药物迷奸他妻子后,他妻子就想死。男人就威胁,说她若死,便去杀了他。他妻子这才忍辱偷生到现在。他妻子一直深深地爱着他。救他的人其实就是他妻子。
  “他活着,我就与你在一起。他若死了,我就立刻去陪他。”
  他戴着窃听耳塞,听见了妻子对男人说的话,不禁泪如雨下。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又是怎样的爱支撑着她忍辱偷生,只为了爱人的生命无虞?“他若死了,我就立刻去陪他。”其实从她屈意委身于恶霸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经死了。但她的爱活着,并将永生。
  


狗男人


  有一个人,她还很美,可毕竟年轻,某天,她遇上一个狗男人,在他一番甜言蜜语下,不禁对未来充满憧憬,于是说,你爱我吗?
  狗男人说,爱,爱得要命。
  她说,我们会结婚吧。
  狗男人说,会的,当然会,我们还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席,办两场婚礼,一场中式的,你穿旗袍,我们拜天地拜父母拜亲朋好友;另一场是西式的,十辆卡迪拉克浩浩荡荡穿过城市中心在一间有喷泉的小教堂前停下,你穿一身洁白的婚纱款款走下。我们交换戒指,神父问,你愿意做我一生的新娘吗?你说愿意。
  她心迷神醉再问,那我生下孩子变成黄脸婆了,你还爱不爱我?是否会像小说里描述的那些薄情郎把我抛弃另结新欢?
  狗男人指天发誓,不,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最美的,这个字只因你存在。海可以枯,石可以烂,我对你的爱,永不会改变。我这一生只愿意俯伏在你的脚下,吻你的裙边、鞋儿、你践踏过的泥土……
  她被深深打动,目光瞟向不远处的灯红酒绿,又问,你会给我买房买车吗?
  狗男人说道,会的,买一间别墅,带游泳池的。买辆奔驰,再买辆宝马,坐宝马开奔驰嘛。要不,还买辆宾士,就摆着看。图个眼睛快活。
  她笑了,突然看见商店门口挂着的风铃,伸手一指,那你现在把它买下来送给我好吗?
  狗男人慢慢皱起眉头,啊,要风铃干啥?这玩意又当不得饭吃。再说,这是小女孩的玩具,整天乱响,你不嫌烦别人都会以为你弱智……
  毫无疑问,这是一只比较愚蠢的狗男人,鱼儿还未吞饵,就忙不迭收钩。本性暴露无遗。她若嫁给他,只怕新婚翌日就得被他当成沙包拳打脚踢。她离开了狗男人。过了一些日子,她遇上了第二只狗男人。这只比较聪明,二话没说,立刻买下在商店门口挂着的风铃,并在把它递给她时悄悄地握紧她的小手。
  抓住女孩的手,也就几乎抓住了女孩的心。牵手这回事,一向意味深长。于是,她不无惊慌地小声地说,你放手。
  狗男人微笑不语,温柔地但也牢牢地不容拒绝地抓着她的手。
  她又说,你放手,你抓疼我了。
  狗男人仍然不放,嘴里说道,你不愿意我一辈子牵着你的手吗?多少次,我在梦中轻唤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就像小鸟一样在我心底轻轻鸣叫。我爱你,爱你清彻的灵魂玉石般的脸庞。梁祝的蝶、西厢的墙、红楼的石、聊斋的狐……这所有的缘加在一起,就是我们的今生今世。
  现在的男人说起甜言蜜语真是张口就来连草稿都不必打。女人往往就被这几句屁话弄得神魂颠倒,她也就任这只狗男人把手牵着。没多久,她怀孕了。而这只狗男人也玩腻了她,就开始琢磨分手。他不想让这件事影响自己的事业前程,他可是一位有地位有身份的男人,于是,脑袋瓜里很快就冒出一条毒计。
  他先对她说,我们去旅游吧,去那天之涯海之角,裹几缕阳光酣睡在沙滩上,看海阔天空,听潮起潮落。累了,在小帐蓬里歇上一会儿,倦了,就再去吹一吹海风。你现在怀孕才三个月,等过几个月,再想过这样的两人世界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她眉开眼笑点头答应。
  两人去了海南,谁知这只狗男人早约好他当地一位做医生的朋友,晚上在酒店下榻后,就在她的饮料里放入安眠药,等她睡熟,给她打麻药针,乘她晕迷不醒,把流产手术给做了。然后开始翻脸。她一醒来,他说分手。她傻了眼,就算是翻书翻得也没这般快吧。她嚎啕痛哭。
  狗男人递过一叠钱,说,这是补偿你这几年的青春损失费。又把一张飞往云南的飞机票及在当地的住宿发票给她看,说,我并没有与你到海南来,所有的证据都可证实我与某朋友在云南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你想去告我,只会自取其辱。何况你知道我也熟悉几个黑道里的人。不要逼得我拿你爹妈出气,弄得大家都不开心,不如好聚好散,大家心里存一份美好的记忆。
  她没辙了,哭着喊,我肚子里有你的孩子。
  狗男人把手一摊,现在没有了。
  还能说什么?可怜的她没疯就是老天爷大发慈悲呢。
  过了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她已把疼痛深沉地埋藏在心里。但有一天,她遇上了第三只狗男人。这只比较幽默。当她眼睛刚瞟向商店门口的那只风铃,狗男人就飞快地跑上前把风铃买下,把商店里所有的风铃全买了下来。
  狗男人对她发起猛烈的攻势。
  他确实是一个有心人,记得她的生日、她鞋子的尺码、她的各种喜好以及他们相识的日子,并不时营造出种种温馨让人感动的场面。《泰坦尼克》号上映的那天,他在一个千里之外的城市出差,忙得不可开交,只因电话里她说了声一个人看怪无聊的,便当天乘机赶回来陪她看完这场电影才再匆匆赶回去。
  他牵起她的手。她试图甩开。
  他嘻嘻笑着说,我喜欢握紧你的手。若你不高兴,你可以报警。如果我成为第一个因为握住自己喜爱的女人的手被逮捕的男人,我将万分荣幸。
  他会说许多俏皮话,逗得她忍俊不禁开怀大笑。但曾被遗弃的过去如一条毒蛇不时爬出来噬咬心脏,她实在受不了,便向他坦白一切。当然,他原谅了她,轻咬着她的耳垂,嘴里冒出各种各样的大道理。比如处女意识是可笑的,那不过是一张膜而已。在日本,一个女初中生若还是处女,那她会认为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又比如据某民间调查,现在中国的大学女生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是处女。如今不再是理学杀人的时代。她热泪盈眶。狗男人伸出舌头舔去她一脸的泪水,爬上她的身体。他终于成功地捕获了猎物,开始兴奋地享受起食物的美味。他们恩恩爱爱了许久。因为他,她甚至推辞掉出国留学的机会,一心一意对他好,给他洗衣做饭查阅资料把工资节余汇给他山里的老母亲。
  但时间还是一点点淹没开满向日葵的城市。夜晚来了,寒意泌人刺骨,风微微发抖。他开始夜不归宿,身上有其他女人的香水味,偶尔还能在他脸上发现口红。说起话来也颠三倒四含糊不清。手机是一定不让她碰的,每每响起,便像一个小偷揣着一只手雷惊慌地跳入卫生间压低嗓门。她心知肚明发生了什么事,但以为这只是男人是猫,馋腥,在外头吃上几口,也就会回心转意,对他愈发好。终于,他向她摊牌了,说,有个女孩为她死去活来,还自杀过好几次呢。
  她马上抓起小刀往手上割。他赶紧阻止说,不,你别这样。
  她说,她哪里比我好?我也好死得明白。
  狗男人说,她没你漂亮没你有文化没你知书达理更比不上你的温柔与贤惠。
  她说,那是她的床上功夫比我好?
  狗男人摇摇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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