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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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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她一生的骄傲


  有一个人,才十八岁,在念护校。
  那年,因为车祸,父母不幸逝去,她不得不辍学并努力赚钱供养她念高中的弟弟。学费实在太贵了。她弟弟不想读,跑去建筑工地当小工挑石灰桶。她找到弟弟,打了他,拉着弟弟到父母坟头跪了一天。她问弟弟是否还记得父母的遗愿?弟弟抹着泪说记得。弟弟回了学校读书。她在社会上苦着,因为没有文凭,又乏工作经验,收入极为菲薄,仅够应付姐弟俩最起码的生活开销。她就瞒着弟弟去做了小姐,但每次去学校看望弟弟时总不忘洗尽脂粉,让自己清清爽爽。
  弟弟考上了大学,每年光学费就要一万多,钱真经不住花,它们是妖怪,会吸人的血。她不得不更为拼命,赚来的钱除留下一部分生活必需外,全寄给弟弟。她不想弟弟在学校被人瞧不起。
  那年,她没有预先与弟弟打招呼就跑去看他,实在是心里想得慌。她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买的是硬座票,票价较之卧铺票要便宜一半。她坐得腰酸背疼,脸上却有掩饰不住的笑。她到弟弟所在学校时已是满天星光。她好不容易找到弟弟的寝室。弟弟不在。他同学说她弟弟可能是去一间夜总会玩了。她找去了。她看见弟弟在一群妖艳的女人中间,眉毛是飞起来的,整个人都是亮闪闪的,那些女人不停地啃他的脸。她就在舞厅门口等,一直等到凌晨二点,她弟弟搂着女人出来了,见到她,愣了。
  她没说话,忍住泪,跑开,当晚买火车票回去。在车上,她放声大哭。她弟弟也赶来家里。姐弟俩一时无话。眼见黄昏如雨,那一抹抹天光在霓虹面前黯然,她从床下拖出上了锁的皮箱,拿出平日用的那些东西,开始化妆,描眉、扑粉、涂唇,戴上盈盈耳坠,换好长筒丝袜。她弟弟傻了眼。她一声没吭。她去了夜总会,向那些肥头猪耳的顾客轻抛着媚眼儿。她弟弟跟在后面,拉住她,跪下来,泪流满脸。几年后,她弟弟毕了业,成绩是全校第一。他获得了一个女孩子的爱情,并在女孩儿父亲的帮助下进入某市政府部门。
  那年,她彻底从她弟弟的生活里消失了。她弟弟找了她很久,找不到。时间一点一滴从指缝间漏下。她弟弟如一颗耀眼的星辰,不断地被重用提拔,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并在三十岁出头就荣幸地成为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市长。那天,他代表市政府出席市一中实验大楼的落成典礼。市一中与市政府是邻居,但因为工作太忙,他是第一次来。在草地上踢着足球欢声笑语的孩子们吸引了他。第二天,她弟弟独自来到校园,到处逛逛。他看见了她,在教学楼的五层。一个清洁女工正拖动巨大的拖把弯腰使劲儿地擦洗着走廊,尽管铅华洗尽布衣黑裤,但阳光依然让她晶晶莹莹。她弟弟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一直就在他身边。从教学楼上往下望,就能清清楚楚看见市政府的大门。
  他是她一生的骄傲。
  为这骄傲,她把最后的尊严换作卑贱,把不尽的隐忍交付屈辱!上前叫一声姐姐吧,年轻的副市长,你更应当骄傲!


谁把痰吐得这么圆


  有一个人,手气很好,常在马路上捡到钱,十块的、五块的,当然最多的还是那种亮闪闪的一元硬币。它们在午后的阳光里散发出温暖坚硬的光辉,也在黄昏的微雨中呢喃着甜蜜温柔的私语。他热爱它们。
  他越来越喜欢低头走路,走得缓慢而优雅。可惜这种绅士风度老是被马路上偶尔出现的那几个硬币弄得荡然无存。这真遗憾。也因为此,姑娘们一开始会迷上他,但不要几天就赶紧撤退。他也想改掉这种坏习惯。老改不掉。毕竟,钱的确是好东西。一元钱也是钱。
  这天,太阳很好,让人心里出汗。他去上班,步履匆匆。他突然瞥见马路上非机动车道内有一枚硬币,热血上涌,翻滚,人跃过去,端得是身轻如燕。他弯下腰。他伸出手。他的手指头似被毒蛇咬了一口。
  他跳回人行道,恶狠狠扫了眼四周人群,骂道,靠,谁把痰吐得这么圆?
  爱财如命,甚至忘了行路与路边的风景时,只知取不义财时,那钱财终将变作蛇,来咬你的手。
  


法律不是儿戏


  有一个人,怕老婆,老婆是河东狮子。如今世道,小男人已司空见惯。但他还是孝子,而他母亲向来眼里揉不进一粒砂。婆媳矛盾不可收拾。母亲就一个人在老家住。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他心里很难过,就每月瞒住老婆偷偷给母亲寄钱。钱是爬格子挣的。他在清水衙门里做小公务员,外快微乎其微。就算是稿费,老婆也要伸出一只手。
  就这样夹在中间过了几年。
  他母亲突然病重,医生告知必须赶紧手术,钱起码得准备十万块。他慌了神,与妻商量,能否从积攒的买房款拿出一部分?他老婆勃然大怒,一盆狗血兜头浇来,并掉下眼泪。这钱来之不易,是一分一分从牙缝里抠下的。自结婚后,他老婆就没买过几件新衣裳。一些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用品也是想法子与人合伙上批发市场。有一年冬天,他老婆骑车去喝喜酒,回来路上车链条断了,按说打个计程车,把自行车放车后备箱,也就几块钱的事,可他老婆愣顶着凛冽寒风推车回了家,一路上还摔了几跤。
  老婆不答应其实还另有隐情。他有一个哥哥,在北京做生意,有房有车,早已提前步入小康。他打电话过去商量。哥哥叹气说,现在生意难做,钱全陷泥里,只能想法从哪借五万给家里汇去。
  五万是十万的一半。他把没说出来的话咽进肚里,就打算去朋友那借。但五万块钱也不是小事,奔波数日,他依然两手空空。
  他的唇开了裂,舌焦,虚火,嘴里是苦的。这天,他失踪了。
  过了二天,已接近崩溃边缘的他老婆接到电话。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的,说他们绑架了他,她若想要老公的一条命,就拿十万块钱来。他老婆慌不迭地应,然后通知了警察,然后,就像港台那些恶俗的警匪片,十几位便衣警察一哄而上扭死了绑匪的手臂。令人意外的是,绑匪大叫冤枉,说是他朋友。果然,几分钟后,他慌慌张张出现了。他老婆终于明白过来,大怒,但没等她扇他耳光,啼笑皆非的警察就铐住他双手。
  法律不是儿戏。
  法律不是儿戏,但人生有时真如儿戏。谁在耍谁呢?面对人生的种种无奈,我们挣扎得越久,就越是在耍弄自己。
  他被抓之后,他老婆会给他母亲送上十万元吗?一定会的。他们不会白白被耍弄。
  


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一个人,十七岁那年,嫁人了。因此,她穿上平生第一件新衣裳,一件对襟绣花袄子,大红面子,底子全是新纺出来的棉,特结实,非常暖和。她穿上身后,稀里哗啦地掉了许多眼泪。别人以为她是不想嫁人所以哭。她心知肚明自己是高兴得哭。那衣服真好,如果早知道嫁人有这种袄子穿,她就不跑了。
  她跑的那天晚上,月光很大,大得窗户的木棂都在月光下吱吱呀呀。窗外飘着几只萤火虫,晃悠悠,让人心神不定。她盘腿在床上绞鞋底,听见正屋里有声音,偷偷下床开了一条门缝。她爸从一个女人手里接过一叠钞票,沾着口水一张张数。那女人身边是几个不耐烦的青皮后生。她见过其中一个矮壮歪头的。她在洗衣服,他朝水里扔石头,水花溅了她一身。她骂他。他嘿嘿笑着走了。
  她竖起耳朵仔细听。她爸把她卖了,卖了八千块钱。难怪她哥脸色古怪,在边上坐立不安。她的心一下子掉井水里,脑袋嗡地一声响,人就大声嚎啕夺门而出。她飞快地跑,跑着跑着,到了她妈坟边。她哭得死去活来,哭累了,迷迷糊糊趴坟头睡了。她爸揍醒她。他们找了她大半个夜。她爸踢她,像踢一头偷跑出猪圈的猪,还打她耳光,左右开弓,最后竟抄过扁担想往她脑壳上抡。他真狠。那个付了八千块钱的歪头矮男人拦住说,她现在是他的人,要打要骂那也是他作主。她爸这才收住手,往地上吐痰,用那种很难听的下流话家乡俚话骂她。
  她咋摊上这么一个畜生也不如的父亲?
  她嫁了歪头矮男人。男人是木匠,对她算不错,吃的喝的都惦记着,就是大男人主义,而且一到夜晚,就成了畜生。她每天都盼着太阳不要掉下山,晚上一见他,心尖就打颤。
  这样过了几年,村里从南边回来许多姐妹,一个个衣着光鲜,大家羡慕得不行。她也想南下。男人不肯。她溜出家门。第一次坐长途车,吐得晕天黑地,胆汁都出来。到目的地,人瘫软,还是姐妹们帮忙抬出。又足足过了二天吃啥吐啥的日子,才渐复元气,跟去做工。最早在家小造纸厂,拌料,氨水熏得眼睛疼。没呆一个月又去制衣厂,做缝纫,还是苦,腿踩得不是自己的,眼睛也疼,里面像长了针,每天下班,骨头都散开架。后来在餐厅做迎宾,也苦。但不管怎么说,都比在家里好,至少不必活受那个罪。
  过了一年,姐妹们有去发廊桑拿的。她没去。一些姐妹来劝,说女人也就那回事,洗一洗,还是自己的好东西。说多了,她也下意识地点头。有一次,姐妹带她去见客。客人脱光衣服,她干呕起来,赶紧跑。她不是吃那碗饭的人。她就一直在餐馆做,尽管苦,但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回去那村庄。过了几年,她与木匠离婚。男人不肯,她把好不容易攒下的一万多块钱给他。他就肯了。想想也是心寒。人呐,什么夫妻不夫妻的,还没有几张钞票来得实在。她在餐馆里熬着。她也不知道自己在熬什么。
  但那天,她记得很清楚,她等公交车,站台旁边有一块“做女人挺好”的广告牌。一个瘦高男子拿着手机大声嚷。天空翠蓝,一朵云飘来,另一朵云飘去,看得人心烦意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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