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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床上,我打算给柳晓菲发个短信息,给她一个惊喜。刚检索到个人信息的界面,房门突然被打开了。
洛兵背着红色双肩包探头对我说:“李凯,走吧,去机场。咱们头儿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呢。”
“佟队长怎么不上来呢?”我放下手机问道。
“他刚才打你房间的电话,一直占线啊。”看我还不起来,洛兵扭头就走。我拿起包,跟在她屁股后面,挤进了电梯。
路过宾馆大堂,我要去总台结账。洛兵拽住我的胳膊说:“你快点吧,陈桂生队长关照过,他们负责结账了。”
半个小时后,陈桂生队长亲自开车,一路上拉着警笛把我们送到了机场。桂林的司机师傅很遵纪守法,距离警车能有200多米远呢,就一个挨着一个主动靠边停下来,让我们的车子先过去。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小佟感到很不好意思,对陈队长说,把警笛关了吧,这么宽的道不用拉警笛。
陈桂生嘿嘿笑了笑,回答道:俗话说开枪为你送行嘛,这里不能随便开枪,拉警笛壮壮声势吧。
还别说,这个广西汉子真挺幽默的呢。听他这么一解释,全车人都笑了。
飞机从机场起飞的瞬间,我感到胸口有些郁闷,想呕吐,却吐不出来。洛兵看我的脸色怪难看的,把纸袋塞过来,扭过身体低头看报纸。她的意思我明白,女孩子都怕脏,她实在不情愿看见我真的呕吐。以往坐飞机出差,我身体什么反应都没有,可能是中午喝酒喝太多的原因吧,我的胃好像和肝脏调换了位置,一阵翻腾。我屏住呼吸,和佟剑锋换了位置,挨着飞机过道坐下来。
麦道82的客舱座位太拥挤了,远不如波音737飞机舒适,空中小姐倒很漂亮。一位空姐看我东张西望的,误以为我需要帮助,几步就走到座位前,问我需要什么,我紧闭住嘴巴,用最简单的手势告诉她我要上厕所。
她带着很职业的微笑说,先生,卫生间在机舱后面,请慢走。
我没听空姐的话,用最快的速度跑向洗手间。
呕吐,不停地呕吐。
顷刻间,狭小的卫生间里弥漫了难闻的味道,我的手无力地搭在不锈钢台面上,反而不那么恶心了。擦干净嘴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洛兵在一旁打盹,佟剑锋收起折叠餐桌。问我:怎么样?没事吧?
嗯,好多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没事就好。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地说道。
佟剑锋按照原计划没有通知昆明警方,我们直接乘坐机场大吧到了位于市中心的绿城酒店。他之所以没和当地警方打招呼,理由只有一个:怕麻烦。他觉得调查线索,有我们三个人就足够了。
吃过晚饭,佟剑锋让洛兵在房间里休息,悄悄带上我直奔夜上浓妆酒吧。他事先了解到,那个酒吧离绿城酒店不太远,坐出租车五分钟就到了。我不清楚他是怎样说服洛兵的,反正洛兵从吃饭直到回房间,小脸儿上写满了“不高兴”三个字。
夜上浓妆酒吧的总面积大概有三百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靠南面的一角是个五尺高的T字形舞台,上面有个小型摇滚乐队。刚进门,脖子上系着红色蝴蝶结的侍者就故作神秘地告诉我们,今天有钢管秀表演,把我们安排到了前排的卡台坐下来。看我们坐下,侍者还站在那里不走。原来他等着给小费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塞到他的马甲口袋里。侍者掏出来瞅了瞅,连声说谢谢,转过身走了。
面对酒吧里光怪陆离的陈设,小佟感到很新奇,眼睛都不够使了,身体在沙发里扭来扭去地到处张望。
夜上浓妆酒吧的情调充满了怀旧色彩,天棚上的顶灯发出幽蓝的光,舞台旁边的DJ控制台是开放式的,在乐队休息的间隙,那个头上包着块小花布的DJ正播放一支美国乡村音乐,他神经质地摇摆着,活像个舞蹈的小丑。酒吧东面的吧台里面清一色都是小女孩,着装很暴露,短裙子、丝绸吊带上衣,长发披肩。有两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在调制鸡尾酒,她们的指甲上涂了反光材质的蔻丹,发出紫水晶般的光亮。我看过酒水单,她们只调制一种鸡尾酒,名字叫“埃及艳后”,漏斗状的杯子里分出三层颜色:浅黄、淡紫、玫瑰红。在这个酒吧里,鸡尾酒的价格实在令人咋舌,标价一百九十八块人民币。我宁愿喝25块一瓶的科罗娜,对这种鸡尾酒是如何也不敢垂涎的。
佟剑锋一边喝啤酒一边跟我唠叨:这儿的老板太他妈的黑了。不仅暴利,简直是明目张胆地抢劫!
他把身体完全靠在沙发里,跷起二郎腿,目不转睛地望着舞台。
舞台上的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完全熄灭了,圆形的激光照着一个三角凳,凳子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唱歌———
也许你的爱是双人床/说不定谁都可以/陪你流浪
你的目光锁在某个地方/你的倔强是一道墙/内心不开放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多了一个人就会/显得紧张
想看看你最初的模样/你脱下来的伪装/你会怎么放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
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拥抱不代表亲切
可能是害怕被拒绝/不敢直接
还是我们在等下一次的机会
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但你的欲望却是一张/双人床
想看看你真实的模样/你收起来的忧伤/你把它怎么放……
在女歌手唱歌的时候,台下的客人都很不老实,有的在吹口哨,还有的在挥动酒水单大声招呼侍者。女歌手放在凳子上的大腿套着蕾丝花边的丝袜,像两扇很久没有锁的大门,时分时合,白色的镂花底裤若隐若现。与其说她是唱歌,还不如说是在暧昧地挑逗,放纵的挑逗。有些存心不良的客人开始坐不住了,大呼小叫的,一个醉鬼甚至发出了极为恐怖的尖叫。
能把一首哀怨的情歌唱得这么性感,与女歌手的形体动作是分不开的。这个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酒,也有各种各样性感的女人。东倒西歪的男人们反而成了摆设,一些被酒精浸泡得喘着粗气的摆设。
或许是受到音乐节奏的影响,佟剑锋和我喝啤酒的速度都很快。一旁的侍者弯下腰问:“先生,还需要酒吗?
佟剑锋挥挥手,说:“不要了。你们老板在吗?”
“啊,老板不在。”侍者的声音几乎被嘈杂声吞没了。
佟剑锋从屁股口袋拽出“穿山甲”的照片问侍者:“这个人,你认识吗?”
侍者仔细瞅了瞅说,“不认识。我是新来的,领班也许认识他。再说我们这里客人很多,一时也想不起来。”
“那你就去找领班,就说我有事情问他。”
“行,先生,请您稍等。”侍者答应一声后,走到吧台里打电话。
这时,舞台上的女歌手在混乱的叫好声中扭着小屁股下去了。一阵电贝司的序曲声过后,摇滚乐队的主唱出现在狭小的舞台上。他用粗犷的声音吼道:“朋友们,摇滚是我们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来吧……”
他的声音像一把在沙地上拉动的铁锹,发出的噪音把我后背的汗毛都整竖起来了。上帝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重金属摇滚吗?!
记得我第一次听摇滚乐,是在一个朋友的家里,而第一次感受到摇滚乐的魅力还是在这个朋友的家里。她喜欢收集黑胶碟,就是音乐市场早期出版的大CD盘,尽管当时大街上很少见那种布满罗纹的音乐制品了,但她那时非常热衷于这种收藏,因为喜欢。
业余生活里,我比较喜欢听一些通俗的音乐作品,毕竟流行音乐的主流是这样的。偶尔听大师们的交响乐,如果不看封套上的介绍,根本听不明白。用朋友的话说,我就像一只水塘里的鸭子,只专注于水下的小虾,听不懂天鹅的叫声一样。在她家宽敞的客厅里,我们曾经欣赏柴可夫斯基的一段交响乐,她说,你听!一只熊在奔跑呢。我竖起耳朵听得直发愣,问她:“这不是大提琴的声音吗?哪来的熊?”她终于被我的无知激怒了,恨恨地说———你这个小市民!
“小市民怎么了?如果小市民代表一种社会层次,我还是觉得做小市民好,肤浅并不意味着没有音乐鉴赏力,就是不懂交响乐,这能怎么?”我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她近乎于怜悯地看着我,关掉音响,重新换了张碟,说:“你快被生活给毁了。”
我没有反驳她,原因是,音箱发出的动静把我想回答的话整个覆盖了!摇滚!我终于听懂了,是摇滚乐!!!
她在椅子上摇摆着头颅,我呢?彻底瘫软在沙发上了。我的心脏啊!怎么又是崔健?!一块红布、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红旗下的蛋等等老歌鱼贯而出,塞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当楼上的邻居踢响她家防盗门的时候,我还陶醉在老崔沙哑的怒吼中呢,短暂的颓废,我真很喜欢,但这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我和她,只是、也只能是音乐上的朋友。1995年以后,摇滚乐的追随者们如大雨过后的庄稼,茁壮地生长出一批又一批,就像经历一次超级模仿秀,大家都在标新立异地折腾。可是超现实主义的呐喊终究是短暂的,能算得上主流的摇滚乐团体就那么几个,黑豹、唐朝、鲍家街43号属于早期的,还有单枪匹马的歌手,像张楚、郑均、何勇等人的音乐都曾经风靡一时。由于是模仿,在他们早年的作品里能听得到鲍伯。迪伦、莫里森和列侬的音乐痕迹。喧嚣的鼓点、叛逆的辞藻、披着长发的乐手近乎于梦呓般的大叫是摇滚的招牌,如果拿10年前的摇滚乐和当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