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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大暴利行业揭秘-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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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提醒注意的作用,并且“有效期”终止实际上只是电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不能将消费者所付费用一并予以强制没收。
暴利的根源
  电信部门的所作所为,虽然激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愤慨,但迄今为止,电信部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还在继续。如固定电话的装机材料费、月租费,移动电话的双向收费。为什么,就因为电信的高度垄断。
  二十多年前,在改革开放之初,通信与交通、能源、原材料供给的不足,构成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电信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极低,连电话都没有进入日常消费领域;一方面是电信服务的垄断经营,另一方面从经济模式和国家贫穷落后的状况上讲,也谈不上开放电信市场的问题。
  十多年来,国家向电信业投入巨额建设资金,且给予建设和经营上的特殊优惠政策,加之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应用,终于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困扰人们的通信阻塞局面,电话普及率呈指数曲线提高,商品经济意义上的电信市场也就逐渐培植起来。与此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其与通信的结合,电信的内容含义拓宽了,技术实现形式丰富了,电信市场的商业竞争也依托技术发展而蓬勃开展起来。中国联通公司经国家批准经营无线通信业务,并即将在一些城市开展有线电话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依据宽带多媒体技术和新一代数字式(电话)终端,将在有线电视(CATV)网络上实现电话通信等电信业务;各计算机网络公司同样依托宽带多媒体信道传输声音、图像和其他数据信号,通过技术的发展经营电信业务。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电信市场的成长发育,而这种成长发育为促进宏观经济环境的优化和消费者权益的实现已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与国际惯例、消费者权益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当前我国电信市场发展还很不健全,许多错误观念和消极因素在阻碍电信市场的正常发展,主要表现为传统电信部门对电信市场的垄断。电信市场的垄断问题,已成为我们培育健康的市场机制、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明显障碍,迫切需要从公众意识和宏观决策两个层面上加以认识和解决。
垄断的弊端
  1。有背国际电信业发展潮流
  电信市场的垄断就是用旧的政治理念来维护部门企业的垄断经营和获取暴利的地位,阻碍电信市场的开放。这是不符合国际电信业发展潮流的,是阻碍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阻碍我国电信市场大发展的重要因素。
  直至今日,国家电信主管部门依然把过时的战时无线电管制制度,直接延伸到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电信市场管理上来,用国家安全这个压倒一切的口号来压制电信市场的多元竞争。众所周知,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设在邮电部门,它的长期职责是控制我国境内无线电台的活动,在以无线电台为主要通信手段的年代,它起着重要的反对敌对势力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电信市场发生激烈竞争的今天,某些宣传或暗示已将带有国防性质的无线电管制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频率资源控制混为一谈,似乎电信部门为了国家安全,天然拥有把频率资源管制起来的权力,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其一,信息传递的技术背景改变了,正像普通消费者已越来越少地通过电报形式传递信息一样,无线电台的其他用途也早已不具备旧有的重要地位。在计算机破译和全球多手段动态监控的时代,由于所谓核心密码(实际上不是一组或多组密码,而是某种特定编码方式)被破译者高速模拟,也由于密码与行动之间因果关系的透明化,因此,在当今世界,实际上已不存在依据"安全要素"编制的持久的电台密码,对电台的无线电管制的战时意义自然也有所改变。其二,无线电管制与频率资源控制是两个不同概念。频率首先是作为公共资源,象空气、阳光和水一样,为全民所共享。经过二次加工的矿泉水或氧气可以收费,但一般地晒太阳总不应当收费,频率资源也是这个道理。当然,正像水在紧缺时可成为商品一样,频率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商品的属性。而当频率作为商品时,就更不允许垄断经营,更需要依据市场法则行事。国家为航空安全等原因可以划出特定的专用频段,但电信经营者以国家安全等为由而控制频率资源,实行垄断经营,是不正当的。
  由于某种政治理念的潜移默化作用,传统电信经营部门似乎总有着维系国家主权、国家利益的正宗法统地位,理所当然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还要当领队和教练员,顽强地维持着垄断电信市场的官商地位。这种情况首先是与国际惯例大相径庭,从一个方面阻碍了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电信业的国际惯例是,第一,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作为一个发出主体向其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收取频率占用费,更何况电信企业了。虽然频率资源浪费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但从技术发展和频率资源的充分利用角度来看,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不应存在频率短缺问题,而且事实上,现在也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没有理由借口频率资源有限,而收取频率占用费。第二,发达国家不存在政府直接经营通信市场的现象,法律上也不允许一、两家大公司垄断经营,如出现垄断的兆头,就要将涉嫌垄断的大公司分割;电信公司之间以及电信公司与电脑网络公司之间的兼并或切分,都要按市场规则进行。第三,国际电信业进一步扩大市场、统一商业行为规范确。世界贸易组织(WTO)曾在日内瓦达成了一项有66国参加、代表着全球90%(约6000亿美元)电信市场的协议,确定了一些基本规约,以确保新兴电信公司能与已有的大型电信公司直接竞争,并大大降低用户成本。在该协议的推动下,未来几年内国际话费将从现在的每分钟一美元降至20美分,也就是1。7元人民币,同时全球电信市场规模将增长一至二倍。显然,我国现在仍严重存在的不正常地垄断电信市场和消极保护自身市场的状况,是与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相抵触的,结果只能是使我国的电信市场竞争力不断削弱。
  2。不适应当今国情
  十多年前,电信业作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为打电话、装电话难。换言之,从电信业主的角度说,所谓解决通信"瓶颈"问题,也只是狭义地电话扩容问题,在技术上定位于一般的音频信号模拟,在性质上属于量的范畴,可以用简单地扩大建设规模的方法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电信业的垄断尽管在法理上是不应当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可以做到的。但在后来,不仅是计算机与通信的结合,多媒体通信也在我国快速发展起来,而且比较先进的光缆传输亦逐步得到普及。特别是与这种技术背景相呼应,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已使全社会对通信的要求发生了质的飞跃,在通信的量、质、速率和多元实现上都逐步跨入先进国家的行列。现在广义的通信需求已不再局限于单纯的音频信号传输,而是越来越侧重于多媒体信号在宽频带上的高速传输,并且和国民经济信息化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意味着电信业所要应付的已不是过去意义上的瓶颈问题,而是要满足成百倍增长了的高品位的用户需求。在这种发展了的国情背景下,亦即在中国进入了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后,电信业若是仍由一、两家企业来包打天下,其结果就只能是制造出更多的失望、抱怨和投诉,严重阻碍中国电信现代化的进程,限制了国民经济新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需求的满足。可以打个比方:电话瓶颈问题就像改革开放前后的餐饮业那样,一方面人们没有钱下馆子,另一方面想下馆子的人仍吃饭难;而今天的中国人对各种档次和风味的餐馆都迸发了大量的需求,这当然不是过去那种量少、质次、服务水平差的国有餐馆所能包打天下的。此外,传统电信部门的人员素质低下也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包打天下。他们长期享受因政策原因而获得的高于社会工薪阶层的福利待遇,并因垄断原因而自高自大,缺乏进取心、竞争能力和服务意识;在硬件上主要靠进口,在软件上也只是勉强达到维持网络运行的水平,谈不上什么网上开发之类;这样的队伍若不是依靠垄断就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另一方面,电信市场的垄断局面,也与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国情格格不入。在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时期,全社会普遍存在生产效率低、商品短缺、服务质量差的问题,而电话使用往往又同特权性、奢侈性消费联系在一起,因此那时电信业垄断的社会危害性暂时被掩盖起来了。但在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竞争机制确立、包括外资、民营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建设经营的充满活力的形势下,电信部门就因无理垄断市场而成了阻碍社会进步的土围子。现在有三方面积极因素存在着:一方面是社会对电信大发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方面按照国家宏观经济体制,应欢迎各类投资者共同发展电信业,三方面是各种资本积极要求投入电信市场,但这些积极性都受挫于电信部门的以自己的利益所冒用的国家意志和国家体制。这种明明违背体制改革的国情,却又以"国家体制"名义垄断市场的情况,带来的就是高价格、低效率和低劣的服务质量。
  传统电信部门不仅用冷战思维来影响开放电信市场的国家意志,而且还用防止重复建设的理由来论证自己垄断电信市场的正当性,这也是不符合我国不断发展的国情的,其实质就是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如前所述,由于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在的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已从一般的拉电话线和增加交换机门数发展到卫星通信设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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