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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表面熙熙攘攘、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娱乐圈里,不讲信用、口蜜腹剑、暗中拆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都是太平常的表现,竞争越激烈这种情况就越普遍,没什么希奇。这时候,发自内心的真诚和谦和倒成为了稀有的表现,会让人觉得温暖。而且以上这些现象也不只是表现在娱乐圈,在哪里都可以见到,只是娱乐圈的事例比较明显罢了。
1998年演唱会之后,郭峰没有再联络过我。我曾经在娱乐圈认识的朋友就是这样一个个变成陌生人的,对此我不觉得奇怪。
如果不是2002年春天发现了那张专辑,我和郭峰可能会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2002年4月的某一天,《北京青年报》〃网络版〃上的一条消息吸引了我郭峰推出了又一张新专辑,取名《NEW 11》,宣传口号中称:这是郭峰集词曲、编曲、制作、演唱、MTV拍摄于一身的〃全方位作品〃。
有意思,我想。但是在随后罗列出来的歌曲明细表里,我发现了5年前自己填词的《唯一》,并且词曲一栏署名:郭峰。
开什么玩笑?我是作者之一啊,这件事我怎么不知道?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记者搞错了。但是转念一想,所有宣传资料都是公司制定的,做过那么多宣传这一点我〃门儿清〃,记者拿到的宣传稿上就应该是这样。
那么问题只能是我的名字被抹掉了。
我想到给郭峰打个电话问问。拨通了他的手机,听说是我之后他似乎一时想不起来我是谁了。〃……啊,你好于蕾。〃他的态度很明显地疏远。
我问,听说你最近出了一张〃全方位〃的新专辑,情况怎么样啊?我希望他能把署名的事情主动向我解释。
但是他似乎完全把这件事情忘掉了:〃还好……我现在正开车过路口,有警察,我们再联系。〃他匆匆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我买到了他的这张新专辑,署名果然全部是郭峰。随后的一个月时间,我又打通了两次他的电话,但是没有得到关于这件事情的正面解释。
这件小事让我觉得非常无聊,同时也很生气区区一首歌词的署名,以一个〃著名音乐人〃的身份,何必如此做呢?再打他的电话,已经关机了。
我找到当初演唱会的宣传册,上面我词作者的名字印得一清二楚。一次和一个朋友提起这件事,她说要不然我找个熟悉的律师替你问问吧,看上去他这就是在逃避责任。
一个多礼拜之后,我见到了刚在北大法律系读完硕士的徐彬律师。大家先聊了聊天,我把事情的前后经过和他讲了讲,同时说明了自己的心情。
〃他这是很明显的侵权行为,〃在看过了我的一些资料之后他说,〃但是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侵权了,1998年他的演唱会专辑就没有署你的名字。如果要起诉的话,可以找到包括郭峰和两家出版社,一共三方被告。〃
我动了娱乐圈——我亲历的2个娱乐事件我为什么要起诉郭峰?(3)
没有赢家的官司
可以私下说清楚的小事情,却偏要搞得闹上公堂。本来我不想起诉,只是对方欠缺诚意。这场官司,让我们都感觉到失落
还是不要先起诉吧,看看能不能商量解决。我说,一首歌词而已,也别把事情搞太大了。
〃他不是已经不接你的电话了吗?你想怎么办?〃徐律师说。
〃这样吧,我委托你过几天给他打个电话,看看他态度如何。〃几天之后我和徐律师先签了一份委托协议。一个礼拜之后徐律师给我打电话,说他已经和郭峰联络上了,郭峰不想让律师介入,希望私下解决。
我也是这么想啊,我说,那要看他什么态度了。
几分钟之后郭峰给我打来电话,这是我接到的唯一一个他主动打过来的电话。〃大家都是朋友嘛,你为什么要找律师呢?〃从他的声音中可以感觉出一点紧张,似乎他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说:既然大家是朋友,就可以把这件事商量解决,律师朋友帮我找到你了,这就很好。〃你最近在不在北京?〃我问。〃下个礼拜吧,下个礼拜我都在。〃他说。
下一个周一我打电话给郭峰,大家约好周三坐下来谈。周三我等了一天,没有任何消息。晚上六点钟他的助理打电话给我,说郭峰在外地,太忙忘了这件事。要不然再找时间吧。
我觉得失望,也有些生气,很明显他们没有诚意要解决。本来是对方先做出了这件事情,我一再给他们机会说可以商量,而对方却是这样的态度。从发现侵权开始已经过去四个多月,我不想再拖下去了。〃你可以直接给我的委托律师打电话,这件事情我们先别说了。〃我告诉郭峰的助理。
2002年8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委托徐彬律师起诉的〃郭峰侵权案〃,这次起诉的对象包括有郭峰本人和两家音像出版社在内的三方被告、两份出版物。
与此同时,这段时间我在杂志社的工作也很繁忙,因为要不停地做一些活动,我只是和徐律师经常保持电话联系。同时,一些媒体的报道纷纷出笼,有一些朋友打电话来慰问,让我想开一点,我对此很感激。
我想得很开。事情本来可以好好解决,弄到要起诉实在迫不得已谁愿意打官司呢?
时间过得很快,到十一月初案子开庭审理,郭峰和我各派出律师到庭。但是被告律师态度非常倨傲,并且把音乐学院毕业的我说成是〃业余词作者〃,他说,郭峰作为音乐界前辈当时给了我机会,这是前辈在提拔后起之秀,我应该对郭峰予以充分的尊敬。对方的这种态度让我觉得气愤,我们没有接受法院的当庭调解,于是法院决定择日再宣判。
这时候,远在美国的妈妈知道了这件事,特地打电话来问我,表示很担心。〃大家能商量就商量吧,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妈妈信佛,在听我说了这件事的原委之后,她态度很柔和地对我说。
好吧。我答应妈妈,如果对方愿意和解,那么我就同意,但是要看他们有多少诚意。
法庭还是主张调解解决,在开庭之前已经有一方被告提出庭外和解了,郭峰和另外一家出版社在开庭之后也希望和解,但是仍在就赔偿问题和我的律师争执不下。
而在这段时间,我已经离开了杂志社,到一家影视公司工作。自从〃中戏〃毕业之后,我一直都在做媒体,这时候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回〃本行〃。我为新公司策划了好几个项目,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2002年11月20日,徐彬律师的助手打电话给我,说大家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问题解决了,让我找时间去一趟律师事务所。
〃看来大家最后还是这样解决的,〃第二天我见到徐彬律师,他笑着这样对我说,〃三方被告全部和解了,虽然赔的钱没那么多,但是对你的损失应该有所补偿。〃他同时把替我签署的《和解备忘录》交给我。
在听完律师交代这件事情谈判的经过之后,我有些感慨:〃浪费了半年多时间,浪费金钱和精力打官司,其实也不过是要一个这样的结果。〃
随后大家算一算帐,把三方被告的赔偿金除去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资料费等各种费用,剩下的钱刚好和我一首歌词的要价差不多。
真是一场折腾。大概郭峰也会这么想吧。
那么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我动了娱乐圈——我亲历的2个娱乐事件我是”赵薇军旗装”事件的“始作俑者”(1)
我很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因为我就是当初给赵薇做专访和编辑那一组图片的人。“赵薇军旗装事件”发生后,我接到海内外的无数电话,不是谴责,就是怒骂,以至后来我对电话产生了恐惧感,而且这也是当时杂志社所有员工的心态。
做记者7年,我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深刻地感受到责任和来自社会的力量。我对这件事引发的后果深感自责,不管是对赵薇还是对杂志社都如此。同时应该强调一点——拍摄这组照
片和出版这组照片的所有人的本意都是非常单纯的,就是追求时装的美感,谁都不曾料想它会带来如此恶劣的后果和影响。
但是这件事情发生了,也已经过去了。
对此,我只能说抱歉。
超级明星一夜之间成了“民族罪人”
其实,2001年9月这组图片发在杂志上的时候,已经是拍摄之后半年的事了。我想,当赵薇突然发现自己在某些媒体中成了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的人,一定是懵了,她甚至不一定会记得半年前的那次普通工作。
对于早早出名的赵薇来说,2001年的年底到2002年的年初一定非常难过。
她曾经作为模特给《时装》杂志拍摄了一组照片,因为所穿的一款时装上印有日本军旗,一夜之间成了万夫所指的民族罪人,遭到了全国上下轰轰烈烈的声讨和谴责,“汉奸”甚至更难听的话不绝于耳。之后在登台演出的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当头淋粪,引来海内外一片哗然,搞得自己狼狈不堪,这对于一个正当走红的年轻艺人来说无疑是灾难。
所有人都是通过一部电视剧认识赵薇的,当时她还是北京电影学院的一个学生,主演后来红遍海内外的《还珠格格I》时,她的片酬只有每集3000块人民币。这也是当时所有初出茅庐的〃影视新人〃的市场统一价。当时谁也不会想到,日后这部戏会红到一发不可收拾、红到让〃琼瑶热潮〃卷土重来、红到让戏里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