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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实际上什么也没有,主要是靠周旋于大公司和用户之间,零敲碎打地吃点儿价差。
知情人说,景明在今年春节以前,也不过是一个腰挂传呼机的小老板,可谁也没有想到,春节后一开张,景明一下子抖起来了,不仅腰上多了手机,像是多了一枝王八盒子一般,而且还买了车,最让人大跌眼的是,春节后内存条紧俏,许多小老板极想屯积一批,赚上一大笔,可是又苦于没有资金,而平时不被人放在眼里的景明却一次拿出了八十万,盘进了内存条,翘起腿来等着小老板们上门。一时间景明的公司门庭若市,人欢马叫,一派独占鳌头的气势。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没过几天,内存条一路下跌,直跌得商家吐血,景明也赔得几近全军覆没,别人都是垂头丧气,打不起精神,景明却像是没事的人一样,这就怪了,八十万血本无归,他还像是没事人一样,莫非他中了大彩?
这一猜测又被景明证实了。
他又拿出八十万,盘进了一批紧俏货。
无论谁问到他,是不是中了大彩,他都是一口否定,但往往就是这样,越是一口否定的事,越是反倒让人相信。
直到警方调查时,电脑城里的人还都是这样说。但警方有证据证明景明根本就没有中过任何大彩。
被大家看在眼里的前后有一百六十万,而不被大家看见的,景明的账户上还有二十几万,实际上还不止。从他的往来账目上发现,共有人分三次将钱汇入,前两次各是八十万,最后一次是四十万,仅仅这三笔,就达到了二百万这多。但可以肯定这是景明所有家当了,这三笔钱汇入前,景明的账上最多时仅有千把块钱。
算是一夜巨富了。
哪里来的钱?谁也不知道。
景明清楚,但景明已经死了。
警员问文静,查不查钱的来路,文静说,当然要查。
文静心里明白,假如不能否定掉殉情的可能,那么另外两种可能也就无从肯定。
钱是从广州的户头上汇入的,在广州开户人的名字叫刘远丰,最后一查,是景明的叔父,现在重庆市烟草公司任总经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刘远丰有问题。
显然广州这个户头是一个中转户头,给景明的二百万汇出后,这个户头上再没有发生过新的进出交易。
可能的情形是,为了避人耳目,刘远丰特意在广州开设一个户头,专门用于倒挪这笔钱,等到钱如数汇出后,这个户头也就没有用处了。没有在重庆直接交给景明,当然是为了避人耳目。可是刘远丰又是从哪里来的这笔钱呢?既然他能为他的侄子拿出二百万的巨款,那他自己究竟还有多少钱,最起码在二百万以上呀,可是他官职再高,主要收入来源仍旧是工资。问到刘远丰,他肯定会一口否定,也许会说从来就没有在广州开过户头,更无从谈起二百万了。
警方查实,开户时间是3 月2 日,尽管银行备查的开户档案中记载,开户使用的证件是刘远丰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可是开户这一天,刘远丰不在广州,肯定这个户头不是他亲自去开设的。但警方也查实,这一天前后,景明恰恰就在广州,也许是景明替刘远丰开的户头。那时银行开户还没有实行实名制,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可是让文静想不通的是,据银行的人回忆,当时这笔钱也是分三次以现金的方式存入的,什么人存的,银行的人回忆不起来了。假如这笔钱是刘远丰的,那么开设中转户头就多此一举了。既然把钱都带到了广州,何不亲手交给景明,为什么还要先开户头,再把钱带到广州,分三次存入银行,再从银行转汇到重庆景明的户头上呢?这样做了,那一定有这样做的理由。
这样做的理由到底与景明的死有没有直接的关系?
钱若是刘远丰的,即使这样做,由于没有实行实名制,刘不必非要以刘自己的真实姓名开设这个中转户头,照样能起到中转汇款的作用。
户头假如就是景明开设的,他为什么非要用刘远丰的姓名开设户头呢?无论钱是不是刘远丰的,景明这种做法,对刘远丰只有坏处而没有好处,这是为什么?
然而最为关键的是,这笔钱与景明的死有无直接的关系?
这笔钱不管是不是刘远丰的,也不管为什么用拐弯抹角的方式转入景明的账户,对景明而言,无疑是一笔意外之财。景明在得到一笔意外之财之后死亡,从某种意义上说,景明是在非情愿的情形下死亡的,换句话说,景明他自己不想死,自己不想死却死在了永川竹海,显然这是由于某种现在尚未得知的外力作用下导致了景明的死亡。
文静从外力导致中嗅出了谋杀的血腥气味。
假如景明没有得到这笔意外之财而死亡,殉情尚有几分真实,可是在得到钱后死亡,殉情就没有一丝一毫真实了。既然不是殉情,那么后两种可能也就凸现出来,而这两种可能不管是其中哪一种,都是地地道道的谋杀。
文静反复把这个推理过程重演了许多遍,最后肯定没有疏露。
现在的问题是:是这两种可能中的哪一种呢?
不可推。
因为都是谋杀,不同的只是谋杀的方式不同罢了。
或者在景明与那女子都不知情的情形下实施谋杀,即第三者的圈套;或者在景明与那女子其中一人知情的情形下实施谋杀,只不过初为知情,终还是被欺骗,知情的人杀死不知情的人,后来自己也被杀死。究竟是哪一种,在目前证据握有的现状下,推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结论。
文静想了想,干脆把两种可能先暂时并为一种,统称之为谋杀,先看看从谋杀的角度能推导出什么样的结果。
从两人同时葬身竹林来看,显然谋杀的主谋是两人之外的第三者。第三者谋杀的对象是景明还是那女的,抑或两人都是谋杀的对象?
假如谋杀对象是那女的,那么景明充当的就是帮凶,达到目的后,自己也被灭口,反之亦然,那女的充当了帮凶后被灭口。不管谁是帮凶,另外一个仅仅是一个殉葬的角色。
假如谋杀的对象是景明与那个女的,凶手让两人都命丧竹林,谋杀动机应该是两个人都有非杀不可的理由,既然如此,那么那女的一定与景明的关系非同一般,即是非同一般,那么就应该很容易通过对景明的全面调查,查找到那女的真实身份,可是截止到今天,那女的身份仍是一个迷,这就不对了。
非同一般,自然接触频繁,接触频繁而没有任何让外人所知的蛛丝马迹,可能性不大,何况两人频繁接触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人要对他们下手,两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谋杀的。所以,他们没有多少必要对两人的关系讳莫如深,也就没有多少可能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关系。然而现在竟然没有人知道,那么说,两人近乎神秘的关系预示出某种非正常性,这种非正常性也许就是谋杀案的关键之处。
既然这一方面文静无从下手,那就往外延伸到更大的前提,即谋杀者的动机。
那笔钱应该是谋杀的动机。换言之,景明是死于那笔钱。
景明原先没有多少钱,突然有人给了他一大笔钱,无缘无故是讲不通的。那么给钱的人目的是什么呢?
一种情形是投资,投资人选中了景明,或景明正在从事的顶目,但这是给钱的目的,却不是谋杀的动机。再者,假如是正常投资,何不正正当当地汇入景明的账户,何以绕个弯子汇入呢?再者,无论从精明还是从智谋而言,景明都不是佼佼者,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混世界的小人物,一下子把二百万的巨资交到他的手中,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稍具思维的人都不难想到。何况景明所从事的顶目利润并不丰厚,电脑行业多年来历来如此,场面做得再大,利润却不值一提,并且产品更新速度奇快,一眨眼的工夫,就有可能丧失殆尽,血本无归。
一种情形是资金来路不正,资金持有人为了扩大积累,钱再生钱,选中景明,选中景明仅仅是他可靠。所以在广州开设中转账户,辗转汇入景明的账户。可同上一样,仅仅可靠,是不能钱再生钱的,如果说委托景明保管,作为藏匿来路不正资金的一种方式,这倒是可信,若真是如此,景明就不敢动用这笔钱,而且景明擅作主张悄悄动用也不合情理。且不说持有人会设法监控,何况这笔钱是分三次汇入的,当第一笔汇入的八十万景明已经动用的情形下,资金持有人还会装做不知地再汇入第二笔、第三笔吗?
一种情形是钱是刘远丰的,给了景明,仅仅是出于亲情的眷顾。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假如钱是刘远丰的,肯定不是正路来的钱,汇给景明应该采取更隐蔽的方式,否则顺藤摸瓜,顺着汇入路线倒推,早晚会推到刘远丰身上,不管刘远丰承认不承认,至少与之有牵连,至少不明财产罪的罪名难以洗刷,就算是受到冤屈,查个一年半载的也够他受的,更不用说对仕途的影响甚大。假如是刘远丰的钱,刘远丰也好,景明也好,绝不会蠢到用刘远丰的名字在广州开设中转账户。
前三种情形都不真实,那么下一种情形就势在必行了。
投资给景明是想让景明做什么事。
一种可能是用这笔钱让景明做什么事,景明没有做到,所以起了杀机;另一种可能就是用这笔钱让景明死,也就是说,这笔钱是整个谋杀过程的一个链,一个昭示什么的物件。
文静理清了思路,心里也舒畅了许多。
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查实这笔钱的持有人入手,而这样做的起始点当然就是刘远丰,也只能是刘远丰。
四
文静决定去找刘远丰。
与刘远丰见面从何谈起,文静想了许久。
不说现在还无法肯定那笔钱就是刘远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