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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木孟雄起草制定了侦察计划和命令方案,并向各个宪兵队进行了传达。
6月初,关东宪兵队向关东军司令部报告了侦察结果,得到实行大逮捕的批准。原定于6月底某日实施,由于6月6日海拉尔军队抓捕的北满特委任福路等人于押送途中逃跑,关东宪兵队司令部提前于6月10日下达了逮捕命令。并召开紧急会议,制定了《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齐检举共产党计划一览表》进行了周密部署。《档案资料选编》(8),第42页。
从6月13日开始,日伪警宪特在齐齐哈尔、哈尔滨、海拉尔、牡丹江等地,一齐出动实行大逮捕。仅第一批抓捕人数就达149人,其中哈尔滨52人,齐齐哈尔38人,海拉尔11人、牡丹江48人。此后继续在各地抓捕,总人数达213人,其中教育工作者87名《黑龙江文史资料》(28),第14页。;大多是教育界、报界的爱国人士。如黑龙江《民报》社长王甄海,《大北新报》画刊社编辑金剑啸,伪龙江省教育厅长王宪章(国民党黑龙江省党部常委),教育厅体育股长姜赓年,龙江省立日语专修学校教师麻秉钧,省立第一师范教师王柱华等人。
日伪当局对抓捕的爱国抗日人士进行残酷刑讯,据时任齐齐哈尔宪兵分队上等兵的土屋芳雄交代:曾采用灌凉水、上大挂、棒打等酷刑残害被捕者,有的被当场迫害致死。在日本宪兵队审讯王宪章时,他高声怒斥敌人:“士可杀不可辱,头可断不可侮”,并挥拳与敌搏斗,当即被宪兵枪杀。《黑龙江文史资料》(2);第14页。日本宪兵队对被捕者进行刑讯折磨后,分别做出了死刑和不同刑期的判决。1936年8月,日伪将在齐齐哈尔被捕者王甄海、金剑啸、麻秉钧、王柱华、阎达生等5人判处死刑,26人被判徒刑;8月15日,王甄海等5人于齐齐哈尔北郊英勇就义。10月,日伪对丁立足等52名在哈尔滨被捕者,判处死刑15名,无期徒刑5名,有期徒刑25名,其他缓刑。《档案资料选编》(8),第31~50页。
这一事件是日伪镇压共产党及反满抗日的第一次大规模的行动。
2“四·一五”事件
1937年4月15日,日伪宪警特对北满以哈尔滨为中心,以及南满奉天、抚顺等地的中共地下组织又一次进行了大规模的逮捕和镇压,并残害了一大批无辜群众。
1937年3月,哈尔滨日本宪兵队从叛徒的供词中,获得了中共哈尔滨特委的组织机构及有关人员的活动情况,于是召开警宪特务镇压机构会议,制定了大逮捕计划,确定在日本宪兵队的统一指挥下行动。从4月15日晨开始,日伪当局在苇河县等哈东特委活动地区,逮捕中共抗日人员及无辜群众207名,其中中共苇河县委书记杨树森、地下党员伪苇河县警务科警长张霭如等均被逮捕,使哈东特委地下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同时,在哈尔滨逮捕哈特委书记韩守魁等110人,在安达、双城、阿城等地也抓捕了数十人。《档案资料选编》(8),第117页。接着又将逮捕扩大到奉天、大连等地,至11月,共有中共党员、团员及爱国群众745人被捕入狱,其中198人被杀害。《东北沦陷十四年大事编年》第228页。中共哈东特委、哈尔滨市委、奉天市委、大连市委,以及海伦、呼兰、抚顺等县委、特支等遭到严重破坏。
在“四·一五”逮捕中,日伪还制造了“法政大学事件”和“口琴社事件”。据时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张瑞麟的回忆,市委宣传部长冯策安与交通员艾风林根据市委决定,假扮夫妻建立临时家庭,以掩护地下活动。其行动被伪哈尔滨警务厅特务科密侦郎树勋探知。在“四·一五”大逮捕时,冯策安被捕后在敌严刑下出卖了原法政大学毕业生、中共党员于维范和刘芳声。敌在逮捕2人时,从其家中搜出法政大学同学名录和结义金兰谱,认为是中共地下组织名单,于是敌人按名单抓捕了赵魁(中共党员)关文明等12人。
口琴社是成立于1935年的进步群众文艺团体,地下党员姜椿芳、金剑啸等参加其活动。该团体曾演奏进步抗日乐曲,在群众中有很大影响。在“四·一五”日伪抓捕冯策安时,将同院的口琴社职员唐嘉伟捕去,唐在敌严刑拷打下,供出口琴社活动及其成员。于是日伪从4月18日抓捕了侯小古、王湘等原口琴社成员10余人,并将这一事件当成共产党案件上报伪中央警务司。
日伪对“四·一五”事件的被捕者施尽吊刑、电刑、上大挂等种种惨不忍睹的酷刑,使被捕者轻者失去健康,留下终身伤痕和残疾。如对艾风林刑讯时,日本宪兵泉屋扯开她的外衣,赤裸出她的胸部,用木棍拨打她的乳房,狂笑不止。对法政大学学生赵魁审讯时,残忍地往生殖器上狠踢,当场被活活踢死。仅法政大学被捕的12人中就有7人因刑讯致死。《日军暴行录:黑龙江分卷》第178页。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日本法西斯的暴行(2)
3“三·一五”事件
“七·七”事变后,抗联和党领导的抗日救国会在三江地区十分活跃,给日伪以沉重打击。于是日伪将“思想对策”的重点由滨江地区转向以佳木斯、汤原、依兰为中心的三江地区。对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和吉东省委领导下的反日组织及抗日救国会,进行了一次大检举、大逮捕。
1937年7月,佳木斯日本宪兵队组成的“特务工作班”和伪满警特别搜查班,在汤原县侦察、逮捕了中共汤原县委宣传部长尹洪明,了解到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及其领导的反日救国会组织的情况。接着在汤原日本宪兵分队队长藤原广之进的指挥下,日伪宪警逮捕了汤原、勃利等县的中共干部,并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佳木斯日本宪兵队。于是日伪决定对三江地区的中共及抗日组织进行大逮捕。
1938年3月,在佳木斯日本宪兵队本部召开了日伪宪警各有关人员的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大逮捕的计划。据佳木斯宪兵队《关于“三·一五”大逮捕的报告》中说;“对于本管区内的(中共)北满省委和吉东省委的领导机关、党员及其外围团体,预定以3月15日为期,进行全面逮捕”。《黑龙江党史资料》(9),第155页。
3月15日凌晨,以佳木斯宪兵队所属各宪兵分队为主,并纠集军警特等千余人,采用各种手段实施大逮捕。或对重点地区和目标包围搜查,或利用叛徒辨认逮捕,或伺机密捕。仅三天时间就逮捕中共地下组织和抗日救国会成员315人。至7月上旬又逮捕了下江特委组织部长赵明九等13人,以及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董海云(董仙桥)等党员和抗日群众60余人。日伪在这次行动中,共逮捕了党员、干部、群众387人,其中中共地下组织和抗日救国会成员330多人,抗联人员50多人。伪满史料丛书《日伪暴行》,第346页。
这次大逮捕,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和吉东省委所属的汤原、依兰、桦川、勃利、富锦、佳木斯五县一市的中共地下组织和爱国群众组织均遭破坏。汤原县委因县委书记高雨春、组织部长周兴武、宣传部长尹洪明的被捕,致使其他干部全部被捕、下属各区委及抗日救国会分会均遭破坏。依兰县委书记刘洪泰、桦川县委书记赵明九、富锦县委书记刘善一等被捕,其所属基层组织受到严重破坏。
日伪统治者对被捕的中共党员和爱国群众,进行了极其残酷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被害人葛延宗控诉:“殴打是最普遍的,另外还有灌凉水、老虎(凳)、跪砖头、举大棍、过电等等。”日伪对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董仙桥实行“疲倦轰炸”,昼夜不停审讯3天,不给水喝、不让睡觉,并施以酷刑,使其几次昏厥,又用冷水喷醒,继续审讯。对于年仅18岁的桦川中学生李树昌,敌人采取诱供不灵之后,便采用灌辣椒水、上大挂、坐电椅……最后用烧红的烙铁烫在他的脊背上《日军暴行录:黑龙江卷》第183页。;但是敌人灭绝人性的兽行并没使共产党人屈服。
在进行酷刑审讯之后,对抓捕的300多人中的112名中共党员和爱国群众,进行了所谓审判,将高雨春等18人判处死刑,其中2人在刑讯中被折磨致死,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三·一五”大逮捕,堪称是日本关东宪兵队有史以来对中共实行镇压的规模最大和最凶残的一次,据宪兵队的一份报告,“中共东北党(匪)于游击区之抗日共产运动,以昭和13年(1938)‘三·一五大逮捕’时处于顶点。由于实施思想对策,其下属地方组织大都被逮捕消灭”。《东北抗日运动概况》,第77页。
4“安东事件”惨案
1936年11月至1937年1月,日伪统治者以“肃清东边道”一带的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为借口,在这一地区疯狂抓捕爱国知识分子,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安东教育大惨案”。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界民众纷纷组成抗日组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是其中之一。该会详情参见王驹、邵宇春《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救国会是由各阶级各党派爱国人士自发组织的有爱国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救亡团体。1932年救国会成员,原安东林科中学校长李献庭,曾秘密潜返安东开展救国会活动。
1935年12月,伪安东省教育厅在安东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借此机会由伪安东省教育厅长孙斗南(孙文琢)召集参加会议者中主张抗日救国的各县代表李云霖、左秀海等13人,“名义上是研讨教育工作,实际上是秘密组织抗日救国会”。会议一致同意以安东省教育会为主,成立安东救国会。孙斗南、秦有德(林科学校校长)分别担任正副会长。之后,在伪安东省庄河、凤城、桓仁、岫岩、宽甸等县,成立了救国会分会。各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