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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多么顽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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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人墙脚,而且凭什么随随便便地就给小鱼加五块钱。我当然不是心疼这五块钱,五块钱是小事,我是担心别的女孩子知道了会不开心。钱多了不一定是好事。女孩子的心眼都小,气量都不大,我必须一碗水要端平。
       丁香也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在回来的路上,一再叮嘱小鱼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别人。不用说,像小鱼这样的小女孩,一看就知道不能干,一看就知道不怎么会做事。在我们那条街上,女孩子来来去去,是很平常的事情。隔壁餐馆的老板知道我雇用了小鱼,就对我说这丫头笨得狠,而且绝对的没心没肺,对她再好也没有用的。小鱼果然是有些缺心眼,关照她不要说的话,第一个月工资还没有拿到手,已经毫无保留地把她加五块钱的事情全说出来了。店里几个女孩立刻有些不高兴,立刻搭起档来捉弄她。都欺负她是新来的,与那
       些已经出来一段时间的女孩相比,小鱼要单纯得多,要容易哄容易骗得多。人家问她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地方,小鱼就说原来的那家老板和伙计不怀好意,都对动她动手动脚。
       她的话还没说完,听的人哈哈大笑,琴一本正经地对她说:
       “对你动手动脚有什么可奇怪的,谁叫你长得那么标致?”
       小鱼立刻脸红了。
       琴接着又说:“丫头,你等着吧,你以为我们老板会放过你!”
       其他的女孩都说:“我们老板比谁都流氓,他要是放过你才怪呢。”
       那时候的小鱼出落得像朵鲜花似的。我当然不会放过她,要说当时我和畜生也没什么大区别。我那时候就是个畜生。在小鱼身上,我费了很多心思,用了不少手腕,一度甚至都想到了放弃,直到最后,才将她弄到手。
       说老实话,把小鱼弄到手确实是花了些力气。由于其他的几个女孩捣乱,小鱼从一开始就对我心存恐惧,总是想方设法躲避我,尽可能不和我单独在一起。我对小鱼的态度,与对别的女孩也不一样。我当时的耐心好得连自己都不太相信。对别的女孩,我像个流氓,直来直去,对小鱼,我更像个谦谦君子。说老实话,按照我对女人的态度,换了别的女孩,我早就放弃了,偏偏对于小鱼,怎么都是有些舍不得。
       那一段时候,我是根本没有什么羞耻之心,如今回想起来,说是十恶不赦绝不为过。不过,虽然我作恶多端,做了不少坏事,却从来不动粗的。我只是赤裸裸地对她们表明态度,在这干活,不让老四称心如意,是不可能干长久的。我总是这样赤裸裸地威胁她们。赤裸裸的最大好处就是,亲兄弟明算账,有什么都放在桌边上,愿打愿挨,绝不强求。正派的女孩很快便吓走了,能留下来的迟早都会成为我的掌中之物。我老四就有这个本事,我既然喜欢她们,也能让她们喜欢我。我们好得就跟一家人一样,我们像一家人那样生活在一起。
       我其实也把她们一个个都宠坏了。当时电视机还不是很普及,我就给她们买了一台黑白的十二寸电视机,放在店堂里让那大家看。因为有了这台电视机,常常会耽误了做生意。那时候也没什么好节目,可是电视机成天开在那里,我手下的那些女孩,干活不可能不分心。记得演《上海滩》的时候,放到最后几集,差不多要结尾了,突然有个朋友要办两桌酒,替儿子过生日。提前一天就跑来预约,我的那些老客户都是预约好的,因为这样我可以事先配菜。结果朋友刚说明来意,我的那些女孩都急了,在一旁对我直使眼色。
       我于是对朋友说:“你儿子这生日真不是时候,能不能改一天。”
       朋友听了,眼睛发亮,说:“老四,你这是什么话,那有随随便便改生日的。”
       我也知道自己说错了,便说怎么会这么凑巧,好事都撞到一起了。我告诉朋友,说我是从来不看的什么电视剧的,可是我的这些丫头,一个个都走火入魔,都快疯掉了,都跟要发作神经病一样,我就怕到时候会忙不过来。
       那朋友听了我的话,笑了,回过头来,看了看姑娘们,很认真地说:
       “总不至于为了这些丫头,你连生意都不做了吧。不过,老四,这香港的《上海滩》确实好看,不瞒你说,我也是一集都不耽误。”
       “改在中午怎么样?”
       “中午?”
       朋友很认真地琢磨着,那些女孩一个个瞪大着眼睛看着他。
       我说:“就中午,为什么不能是中午?”
       朋友说要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他似乎也觉得这是不错的想法,大家都不耽误。《上海滩》当时真的是很多人要看,朋友告诉我不仅是他要看这连续剧,他老婆也喜欢看,还有那些要请的亲戚熟人都要看。既然大家都要看,把时间挪到中午也不失为是个好主意。朋友一边离去,嘴里还在一边念念有辞地嘀咕。他前脚走,店里的这些女孩立刻就欢呼起来。
       说老实话,我喜欢我的这些女孩,她们也喜欢我这个当老板的,因为我时时刻刻都像老大一样关照她们。在她们心目中,我是个挺不错的老板,虽然有些流氓好色,总的来说还算是通情达理。在她们的心目中,我这个人既像老板,又不像老板。那一阵我虽然挣钱不少,人却是很辛苦,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痛,累得死去活来。要知道,我这个当老板干的活最多,因为店里就我一个男的,不仅要当大厨师,凡是要用些力气的活,都让我老四一个人包揽了。我这个老板的比谁的苦吃得都多,我这个老板就跟《红色娘子军》里的党代表一样。
       人难免喜新厌旧,过一段时候,我就会产生换换口味的念头,这心里又开始蠢蠢欲动。我不会轻易赶那些女孩走,但是,通常情况下,在我餐馆里干活的女孩,如果人数太多了,我便会让她们自己在窝里斗,让她们争风吃醋,让她们吵得不可开交,让她们自己决定究竟是否应该离开。在这方面,我老四确实也有不地道的地方。在这时候,我老四也会玩点小小的滑头。我看中的都是些智商不高的女孩,我喜欢那些傻里傻气的丫头,对付她们你不用花什么力气,对付她们你肯定稳操胜券。和这些女孩打交道是很好玩的事情,对付她们我自有一套好办法。我让丁香出头露面管理她们,让丁香得罪她们,让丁香最终决定她们的去留。
       过了一段时候,丁香就会把她们招集在一起开会,让她们讨论,让她们互相攻击,互相揭短。有时候,她们谁也不肯离开,都憋着一口气,最后只好用投票的方法,决定谁应该离去。丁香说我的这办法很坏,是借刀杀人,是随手扔一把枪在地上,让大家去抢这把枪,然后让她们拿着这把枪去打死别人。这些丫头很轻易地便落入我的圈套,她们斗得很厉害,斗得死去活来。这个游戏规则十分简单,简单而且有效。她们很快也找到了对付我的办法,同样是简单而有效,不久,丁香和琴再拉上了涉世不深的小鱼,结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联盟,这三个人走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铁三角,每次准备要淘汰谁的时候,她们都是惊人的一致。
       过了差不多有三个月,我才第一次把小鱼带到我的住处。我把她骗到了我的那间小屋里,东扯西拉地说了会话,假装很关心她。我绕了半天圈子,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她虽然早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仍然是吓得哇哇大叫。我那房间的后窗紧靠着大街,她一喊,外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我说你喊什么,要是不愿意,你就不应该来,来了,就说明你不应该不愿意。她一喊,我也乱了分寸。我说你放心,老四又不会硬来的,我说老四什么时候硬来过的,老四从来不喜欢那些不愿意的女孩,你有什么好害怕。
       小鱼听我这么一说,总算不叫喊了,脸红得像块红布,眼睛里全是恐惧。她的皮肤很白,农村女孩中很少能见到像她这么白白净净的。我既然已经把她骗到自己的住处,自然不肯轻易失去机会。我告诉她,在我这干活,这其实是很自然的事情,要不然你干吗还要留在我这呢。我又说,要是我老四不喜欢你,怎么会把你留下来呢。小鱼很认真地听我说着,那表情好像是完全明白我的意思,好像是完全赞同我的观点,但是就是不肯就范。
       我说:“如果你肯听我的话,绝对不会吃亏,绝对不会有什么事。”
       我告诉她,我真的是很喜欢她。
       我这人从来就不会甜言蜜语,对别的女孩子,没有这样好声好气过。我不得不用些好话哄她,说了半天,她很认真地听我说,最后仍然是不行,仍然是说要走,要离开我。
       我于是有些来火,气鼓鼓地说,别以为你真有什么了不起,别以为我会跪下来求你,我告诉你,这件事就好比秃子头上的疤,是明摆着的,迟早就是这么回事,你搭什么狗屁的架子,充什么正经,说老实话,如果我放了你,对你有所例外,这不是自己坏了自己规矩吗。我要她想明白,老四身边并不缺女人。
       她似乎是被我说服了,也明白她这么做是有些不对,已经惹我生气了,但是还是要离开。我黔驴技穷,很失态地喊她滚。她看我真的翻脸了,扭头就走,走出去一截路,我追了出去,让她把丁香喊来,然后又补了一句,让丁香和琴一起来,让她们两个人都过来。
       不一会,丁香和琴赶来了,问我有什么事。我还在生气,板着脸,不愿意说话。丁香身上系着一条围裙,好像已经知道怎么回事,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门还敞开在那,我让琴把门关上,把保险也上起来。她们不明白我准备干什么,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
       我说:“小鱼这丫头真气死我了,害得我他妈憋了一肚子邪火。”
       她们不吭声。
       我又说了一句:“我非收拾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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