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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写小说-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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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西方的许多小说都跟宗教和神话有关,如福克纳的小说,《我弥留之际》中的人的状况颇似《旧约》中所刻划的人类状况;《押沙龙,押沙龙》中的故事结构与《圣经》有某些隐约相似之处;《喧哗与骚动》也能明显地看到“神话模式”。
  神话是人类的一个套盒,是一种固定的文明模式,当然也是一个最合用的叙述工具。只要把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放进那个模子里,人物就自动地知道该怎么活动,他的界限在哪里,他所富含的人类学、社会生态学等等的意义,也就会自动地显现。


可怜的女人们


  《十日谈》薄伽丘
  薄伽丘置身于由于生活单调而感到厌倦的一群女人中间的时候,他发现最有趣的事情莫过于一个讲动听的爱情故事,讲给女人,也讲给自己听。他说,一个女人的最大乐趣就是拨弄感情的火焰。他对于生活中那些无伤大雅的越轨行为一般都采取“但愿他们做了错事而不被发觉”的态度,随时享乐,也让人快乐。哈,这家伙也许有点不认真,本来有的文学史把他排为了西方小说的可能的源头,但就因为他的不严肃,以为反正只是逗逗女人开心,故事讲得很不讲究。所以,后来的昆德拉才把欧洲小说从塞万提斯起算。
  《金锁记》张爱玲
  20世纪上半叶,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被她的大哥嫁入了没落的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一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生性豪爽而勇敢的曹七巧处处遭到这家人的排斥和冷眼,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去,七巧带着女儿终于得以搬出了这个金锁一样的家族。她完全变了,但又没全变,她与大哥重逢,哭闹之后,又送给了他许多贵重礼物;她旧时的意中人来找她,她却以揭露他想骗财的方式把一生惟一的爱情葬送了,但她同时又躲在窗户背后看着她的爱人仓皇逃走。她一点一点地老了,正在死去。儿女要谈婚论嫁了,可她怎么看儿媳都不好,儿媳就这样被气死了。女儿30岁了仍然没有嫁出去,好不容易有了对象,她偏又从中破坏。“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是至今还比较火爆的女性作家。我自己也参与过编辑她的全集,可是我每次读她都有点硬着头皮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傅雷也许说得很清楚:“心理观察,文字技巧,想象力,在她那都已不成问题。这些优点对作品真有贡献的,却只有《金锁记》一部……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泮脚石。王尔德派的人生观,和东方式的人生朝露的强调混合起来,是没有前途的。它只能使心灵从洒脱而空虚而枯竭,使作者离开艺术,离开人,埋葬在沙龙里。”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早年张爱玲对傅雷的评价不以为然,但后来也忍不住是认同的。
  《红字》霍桑
  霍桑基本上也是作家的作家,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等等,都从他那里受到很大启发,麦尔维尔也对他推崇备至,至后一辈的这几人,基本上就是谁也不服谁了。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小镇监狱的门前,年轻而美丽的海丝特·白兰怀抱着一个女婴珠儿,正等待着宣判。几年前,她嫁给了一个畸形的老年学者,但因途经荷兰时短暂的分离造成了丈夫的突然失踪,白兰在两年的时间里独居,渐渐和当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婴。法庭判她有罪,在刑台上被示众三个小时后,她被判终身佩带一个红色的字母A作为惩戒,她又被一再追问通奸的对象,但她坚决不说,刚好,失踪的丈夫回来了,当晚,以医生的身份在监狱里见到了白兰,随后开始追查白兰的同犯。牧师由于也挂念着白兰,病得不轻,继续化装成医生的前夫渐渐地取得了牧师的信任,开始折磨他。白兰及时察觉,便提出与牧师带着女儿逃到欧洲。但牧师十分犹豫,白兰在一次相会时再次表白了自己的爱,并把红字丢弃到了溪水中,但牧师还是认为私奔有罪,而且是罪上加罪,经不住白兰再三要求,又勉强答应在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出逃。那一天到来了,牧师布道结束,跟镇上的名流们一道游行至市场,突然双手紧抓住白兰和珠儿的手,奔向了先前的那个刑台,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牧师因为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了,而把复仇做为惟一目的的前夫一年后也郁郁而终。珠儿已成人,去了欧洲,白兰仍旧回到波士顿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也锩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这个A字本身也像是锲入生活的一个鲜明的印记。这个故事太细,太远,细致而又保留着几个主干,远得就像眼前。每次读这个故事,我都设身处地想要让自己来架构能写到多远,能否虚构得几乎一点都看不出是虚构的技术痕迹,毕竟,霍桑原本只是想把它写得很短,现在也不长的篇幅还是“发水”发出来的,可是,他处理得太好了,好得看不出添补修改的痕迹。
  国内作家中最推崇《红字》的是马原——我为不说话的马原很感动,更为他不断地向读者和作者推荐《红字》而感动。我好像也能猜到他为什么那么喜欢他。当然,他有资格这样喜欢——别的人喜不喜欢、有没有机会、有没有能力去喜欢都不重要。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茨威格
  一位三十二岁的亨丽哀太太,撇下肥胖世俗的丈夫和两个女儿,与一位法国花花公子私奔了。这位有着很好名声的亨丽哀做出这桩风化案只在一念之差,一夜之间就透支完了积累了一生的清誉。
  人们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我”也加入进来,却是努力地为她辩护。然后,“我”也顺理成章地遭到人们的大肆反击。终于,一位白发苍苍,娴静高雅的英国籍C太太站在了我这一边,并随后给我讲述了一桩压在她心头二十多年的苦恼:
  C太太是在四十岁时死了丈夫的,偶然在赌城蒙特卡洛遇见一位落魄赌场、意欲自杀的波兰贵族青年。她这种年龄和身份的女性很容易对失足的男青年抱有同情心,在不顾一切地挽救这位赌徒的过程中,她突然对他产生了如“雪山突崩、狂风乍起似的激情”之爱。同样是一个透支积了一生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名声的危机关头:就当我们都认定那个青年已受如此感化也作了深刻的忏悔,以后肯定会改恶向善——C太太无意识的最后一望,那个青年又坐回了赌桌前。
  小说结束了。
  那试图改变明天的,已为今天所改变。这好像是穆旦的一句诗。人的一念之差是小说里最重要的改变下落位置的力量。
  《边城》沈从文
  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爱情故事。清醇的青山绿水,渡河的老艄公,淳朴的16岁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一个东方式的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美好的一切不经意间就流走了: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因感到对哥哥的歉意而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戛然终止于小说结尾的那句话: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算一篇不错的爱情小说,在所有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小说里,它都称得上是最让我们揪心而酸楚的。但是,请注意“明天”这个词上那个根本没有必要的引号——就这个引号,寓意深刻地把那个时间段以前总是独立于西方小说之外的中国小说像一把铁钳一样死死地给锁住了。
  一个不完全的明天。


日常用语的品味


  去摸摸那河水吧。
  我很自然地想到了另一些水。在康拉德的海洋小说里,时常就有另一个康拉德,有时也叫马罗,某次,马罗无意中听到一位法国海员轻轻地叹息说:“天,时间过得真快。马罗顿时就被这句话戳到了神经。他实在受不了啦,就仔细地想这句每个人都在说的话,最后分析道:这句话再平常不过了,但我突然想到,这句话和某种视觉印象有联系。我们匆匆度过一生的模样,就是半闭着眼睛、半捂着耳朵和半垂着脑袋的——想到这模样,确实令人惊异……尽管如此,在我们当中,却几乎人人都曾有过一时的觉醒:我们突然看见了、听到了、理解了许多事情!——所有事情!——只不过,这样的觉醒一闪而过之后,我们又会重新进入昏昏欲睡的惬意状态。我听到他这么说,就抬头看了看他,好像觉得我在这之前从未见过他似的。”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每个人也都这么说,每个人都说这可是太简单的一句话了。来听听马原是怎么说的:
  “我到拉萨以后,经常会想起一句话: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在去西藏之前,我从来认为这是句虚妄的话,这话很多人都会说,但有几个人能真正感受到其中的意义?而在那里,我真的有这种感觉,我就觉得每天出门都会有奇迹发生。这种感觉,在我去西藏之前或离开西藏后,从来没有过。”
  对真正的小说大家来说,没有不好的口语,只有自己用的不好——没给它创造出一个可以让它任意游动的水面。那是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一个被虚构创造出来的世界。我可以打赌,即使是一句看起来毛病百出的口语,一位小说大师也可以开玩笑似地给它营造出这样一个世界,把它巧妙地放进去,使它大放异彩。
  你也许会怀疑,是吗?
  是的,我马上就要说到“是吗?”那是在莫泊桑的《一家人》中,主人公的母亲死了,有人开始从他家往外搬东西(好像是,记不太清了),他忘记了愤怒,因为悲伤要比愤怒大一些,他像怀着一件不大不小的心事上前说——他也只说得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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