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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法兰西-第1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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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炮停止发射,这给了红衫军时间。

    康沃利斯一时不明情况,他害怕法军的火炮,故而仍留在后方阵地观察形势,不敢派大军压上。

    “将军,你还在犹豫什么,快点把火炮推上去,连我也知道,现在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乔治三世喊声焦急,可他的话却令康沃利斯身旁的一众副官皆引以为然。这一刻,除康沃利斯出于慎重而犹豫外,几乎所有的不列颠军官都认为应该将战线推至两座农庄一线在那儿列阵,在那儿布置炮兵阵地。

    法军已经返回了主阵地,并立刻躲入了后方,直到此时,红衫军还未有动向。

    “看来英格兰人比我想象的有智慧。”路易悠闲地说了一句,他骑在马上,可坐姿却显得极为松懒。

    勒费弗尔这时建议道:“陛下,只需要一轮火炮齐射,占据农庄一线的敌人便会溃败。”

    “当然,这我当然知道。”路易语气轻松地说,“不过,炮击不是现在。”

    勒费弗尔眼神不安地看了他一眼,随即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参谋长贝尔蒂埃也同样疑惑,可他在去年的维森塔尔战役时便学会了要在国王身边闭嘴,故而也就什么也没有问。

    13时35分,在红衫军前方占领农庄一线十五分钟后,后方的红衫军主力开始齐步前进。康沃利斯最后难以阻止国王乔治三世,被迫下达了前进命令。

    “来了!”路易深吸了口气,神情由悠闲转为严肃,身子也坐正了起来。

    勒费弗尔、贝尔蒂埃受此影响,皆正色以对。

    路易举起了望远镜,遥望远方的敌人们。望远镜缓慢挪动,最后聚焦在了随军前进的有着繁琐图纹的旗帜上。

    那面旗帜上有一个盾形纹章,盾形被十字线分为四份。左上角再左右等分两份,左边为代表英格兰的“三狮行走”图案,右边为代表苏格兰的“跃立中的狮子”的团;右上角是代表法兰西的蓝底金色鸢尾花图案;左下角是代表爱尔兰的蓝底金色竖琴图案;右下角是代表汉诺威选侯的狮子、骏马复合图案。

    这些细节路易是看不到的,可即使无法看清具体的图案,但是如此繁琐的构造,也可以让人轻易知晓那是什么,那便是不列颠国王的王旗。

    “乔治三世果然来了,真是勇敢的国王。”路易轻笑着自言自语。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似若有意,却若无意地对左右说道:“历代英格兰国王,包括现在的联合王国国王,他们都自称为‘法兰西国王’,连法兰西王室的标记都被他们镶在了旗帜上。你们说,法兰西国王是否可以因此认为自己也拥有英格兰,乃至包括了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内的联合王国的王位?”

    贝尔蒂埃和勒费弗尔一愣,他们皆不是政治家,可仍然听得出国王陛下话语中的玄机。不过,如此大事他们却不敢多说什么,故而皆保持着沉默。

    路易虽是随口一说,可说完之后却在心中深重其意。他原准备令斯图亚特复辟,继而让妹妹克洛蒂尔德及其丈夫成为继承人,之后再利用妹妹与其丈夫无子一点,让法兰西王室子弟入主伦敦。现在,他觉得原先的计划略显漫长,法理上似乎还有更快的捷径。

    ps:这场战斗的示意图已经做好了,在作品相关里。

    ……

第六百九十四章 最漫长的一小时

    第六百九十四章  最漫长的一小时

    13时50分,红衫军全线抵达战场中央——两座农庄一线,同时,其最初袭占农庄的部队作为前锋开始向法军主阵地走去。

    只见这支红衫军前锋分为三路行军,每一路皆排列密集,虽人数不一,却皆是横面为一个连、纵深为若干个连的纵列阵型。

    路易见此情景,立时便明白对方指挥官并不简单。因为在约一公里的距离下,若横面展开,以三行线列阵型前进,极可能被骑兵伤及侧翼,唯有以这种纵列阵型行军,才可能在行军中抵御骑兵的突然袭击。

    纵列行军有两大优点和一大缺点。优点之一是能在触敌之前选择战斗方式,或是在百米之外变阵为横列,或是在百米之内展开冲锋,进行白刃肉搏。优点之二是比横列阵型更有机动性,能轻易以完整阵型完成向两翼转向。不过,密集排列下的纵列行军是成也于此,败也于此。密集纵列因密集和纵列而能防御突然袭击,获得机动性,却也因此更易被火炮造成大量伤亡。

    “九百米、八百米……就是现在。”路易默数着与敌人的距离,等待着炮声响起。

    轰鸣的炮声于14时整响起,两处火炮阵地共八十门火炮一时间齐鸣。轰隆的炮声仿佛要将地面震裂,但它共容易将人心震裂。多场战役下来,路易已习惯于将如此多的火炮放在如此狭窄的地域,并让它们共同发射。

    硝烟弥漫在空气中,并随着空气往四周发散。不只是炮兵阵地,就连在第二防线的路易也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不过,此时的他并不介意这战场上的味道,他更是在享受着八十门火炮所鸣发出的美妙乐章。相比起莫扎特当年在杜伊勒里宫的演出,他觉得今日在此听见的火炮声反而更为绚烂动听。

    实心弹划着弧度或自头顶落下,或自正面袭来,又或落地反弹,红衫军三路纵队一时受阻,虽仍继续行军,可速度却慢了下来。

    八十门火炮威力十足,可正在行军的红衫军至少有七八千人,在分为三路的情况下,八十门火炮并未集中全力攻击一处,而是等分成三份,分别向三路红衫军发射。因此,三路红衫军虽然均遭炮击,均因炮击减缓行军,并均因炮击有所动摇,可仍然队伍齐整。

    路易深吸了口气,暗想道:“原以为只有普鲁士人可以在精密炮击之下继续从容行军,想不到英格兰人也可以,看来红衫军并没有我想得那么不堪。”

    去年维森塔尔战役时,普鲁士人的纪律和勇敢令他震撼,虽然红衫军的表现比普鲁士人有所不如,可也远超他之所料。他原以为只能和殖民地叛匪、北美印第安人交锋的红衫军根本不堪一击,而今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轻敌。不过,他轻视的只是红衫军的单兵素质,并未轻视红衫军的人数,故而他的轻敌并不会带来什么不可想象的后果。

    炮击虽无法阻碍红衫军的行军,可那是因为使用的是实心弹,若改换杀伤面积更大的榴霰弹,情况便会不同。不过,正是因为路易不敢轻视敌人庞大的规模,所以才不准炮兵在初时便使用榴霰弹。对他而言,榴霰弹是最后的决定性武器,绝不能在前锋战时便白白浪费。

    14时10分,两军相距三百米,红衫军开始自纵列变为横列。

    “想利用传统战术吗?这样正好!”路易非常庆幸敌人未直接挺着刺刀冲过来,如若那样,他宝贵的近卫军便会遭受重创,毕竟第一线的两个旅一个团总人数也不过一万而已,肉搏可不需训练,刺刀的杀伤力也比不可靠的火枪弹丸更大。

    近卫军的每个营都配有一个装备了德博蒙步枪的散兵连,科西嘉步兵旅和凡尔赛步兵旅共有六个营,故而也就有六个散兵连。红衫军变阵之时,这六个散兵连突然跃出大部队阵地,跑到了阵地前一百米之初。同时,编制上不属于近卫军的奥热罗部也派出了三个散兵连,部署于阵地前一百米。

    自德博蒙步枪和散兵战术在维森塔尔战役大放光彩后,路易便想着大量装备射程长和射速快的德博蒙步枪。海军陆战队是他的第一个试验地,近卫军是第二个。实验的内容并不特殊,仅仅是将原先的一个营中的一个连改为散兵连。

    近卫军皆为线列步兵,装备的是制式步枪,施展的是正规线列战术,其一个营有八个连一千人,将其中的一个连改为散兵连并不会有什么大碍,况且,德博蒙步枪也能安装刺刀,散兵连必要时也能用来组成线列阵型,这一点在守卫农庄的那两个营撤退时便能看出——当时,散兵连也和正规连一起组成了方阵。

    当然,试验的并非只有编制,还有战术。散兵连之所以会一起离开阵地,这并非是因为上级长官临时下令,而是因为既定战术如此。散兵既然被配置入营,那他们如何配合线列步兵作战便十分重要。路易会大费周章地将轻步兵旅升格为第三近卫步兵旅,并将营级编制修改,其目的便是为了验证散兵投放入营之后的效果,所以他也就亲自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战术条例。

    到达前方的散兵一字排开、错位有序,并全部单腿跪地。红衫军此时正好变阵完毕,再度向前走去。散兵与其相距不过二百米,德博蒙步枪的射程在一百八十米以上。因此,红衫军不过刚开走,枪声便骤然响起。

    德博蒙步枪无法成为线列步兵的制式武器,因为它是来复枪,枪管内刻有膛线。膛线有助于提高射击准度,但频繁射击也会造成膛线磨损,加之德博蒙步枪比普通制式火枪有更高的发射速率,因而磨损率也就更高。将德博蒙步枪大量装备,或许可在一两场战斗中依靠射速获取优势,可枪管内的膛线也可能在这几场战斗中磨损,最终只变成和普通步枪一样的庸俗品,解散轻步兵旅的原因便在于此。所以,与其大量装备,不如只装备给少数经验丰富、射术超人的神射手,再为其配备合理战术,效果或许更好。

    德博蒙步枪一分钟能发射六发子弹,熟练者可发射八发子弹,正好适合无需一齐排射的散兵使用。

    子弹如雨一般向红衫军袭去,且大多均能命中,自然他们纪律再好,成为死人之后也无法再前进。一分钟不到,恐怖的事情出现了。一分钟前还在前进的七、八千红衫军,一分钟后开始全线撤退,他们中的许多人不是倒地死亡,便是卧地呻吟。

    “成功了!”路易兴奋地喊了一声,情况比他想象得更好。他只是想让散兵起到骚扰、挫其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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