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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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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能复原出一百架,甚至更多,如果我给他改造一下,我相信,这东西会成为骑兵的噩梦。”

    浪里格摇头道:“神臂弩的使用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弩手在自知突围无望的情形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的毁坏神臂弩,不让敌人得手,刚才神臂营损失惨重,来不及拿走那些遗落的神臂弩,后退的骑兵一定会将那些神臂弩带走的,不能带走的也会彻底的毁坏,让青塘人无法使用。”

    云峥笑了一下说:“我不需要一架完好的,只需要一架破损的也能复原出来,就算少一两样机关勾连 ,我也会把它复原出来的。”

    寒林笑着说:“既然如此,我去一趟战场,看看能不能给你带回来一些破烂。”

    孙七指摇头道:“没有那个必要,喀罗川是我们进入西夏的必经之路,只要等到两支军队离开,我们就能去捡拾破烂,这时候战场的风吹草动,甚至是一具尸体位置不对,都会被斥候发现,不要怀疑,浪里格就有这种本事。”

    怔怔的看着战场的梁楫忽然说:“他们不收敛尸体吗?”

    孙七指叹了口气说:“鹰嘴,狼腹就是他们的棺材。”

    准备了三个月的战争其实就打了一个上午,黄昏的时候,地平线上冒起了浓烟,那座雄伟的寨子在猛烈的燃烧,火焰将微微发暗的天空都映红了,没藏讹庞丢弃了自己的营寨离开了喀罗川,孙七指和浪里格愤怒的指着远处的没藏讹庞大吼,战争没打完,没有分出胜负,那点损失对西夏五万大军算不得什么,为什么会自认失败?

    云峥知道里面的诀窍,但是他不打算对浪里格和孙七指说明,没藏讹庞来到喀罗川其实就是来打败仗的,即使他能打赢,他也会故意打败的,他不是对角厮罗有好感,故意放水,理由很简单,李元昊输给了角厮罗,如果没藏讹庞打赢了,回去之后他的处境一定会更加的糟糕。所以这场仗是一场为政治目的打的仗,而不是为军事目的打的,这两者差别太大了。

    没有好戏看了,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目的都达到了,都在欢天喜地的收兵回营,无遮无拦的喀罗川不是一个好的屯兵地。

    云峥在黑山的哨卡上又过了一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浪里格正在摆布六具尸体,都是青塘人骑兵,浪里格的神态认真的就像是在雕花,还不停的在尸体的某一个部位喷一点水,或者用自己带着铁钩子的手在尸体上抓一把,最恐怖的是他竟然会用铁钩子剜出来冻得硬邦邦的尸体的眼睛,不过被他摆布之后,那些尸体更像是被野兽糟践了一番。

    孙七指把昨晚的灰烬用布兜子小心的移出火塘,又把前天的灰烬倒进了火塘,大力的抖动一下手上的布兜子,整个哨卡就变得灰蒙蒙的。

    “不能让人以为我们来过这里,这样程度的伪装,应该足够了。”孙七指朝云峥挥挥手,六个人就依次下了山,牵马的时候,云峥发现原来的六匹马身体上有好多伤口,上山的时候还没有发现有伤口。

    “这些人是不小心弄灭了火塘,没了火种被活活冻死的。其中有一个人跑下来喝了好多马血,因为不敢擅离职守,又跑上了哨卡,结果也被冻死了……”

    “没有火种会死人?据我所知,钻木就能取火……”

    “那是你以为!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浪里格蛮横的打断了云峥的质疑。(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三十章吹牛的隐患

    回到背风的山坳里 ,云峥就带着两百人开始真正的享受生活,荒寂的山岭里到处都是飞禽走兽,尤其是这片暖和的山坳里,更是热闹非凡。

    当浪里格告诉云峥大黑山哨卡的死人已经被别的哨探埋掉之后,他就越发变得快活,角厮罗的大军退守黄河北岸,还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军邈川城,所以云峥也只能窝在山坳里不能动弹,要是被角厮罗抓住,他就会立刻想到自己死掉的六个部下不是被西夏人干掉的,而是被云峥干掉的,手上有了人命,就不用去见李元昊了,角厮罗就会把他碎尸万段。

    牛筋做的套子很容易就抓到兔子,不过云峥不喜欢吃兔子,这东西的肉没有自己的特点,而且土腥味非常的重,和鸡炖在一起就是鸡肉味,和猪肉炖在一起就是猪肉味,除非拿重酱腌制红烧,要不然云峥是不碰的。

    想吃鸡就要靠浪里格了,那家伙的箭术简直神了,每一只被他射死的嘎啦鸡,伤口只会出现在细细的脖子上,抓到的时候嘎啦鸡还能不停地蹦跳,等到这家伙把血甩干净之后,那肉的滋味,简直都无法诉说。

    隗明公主已经不太喜欢吃旱獭了,老是顶着一个旱獭的脑袋去抓别的旱獭时间久了也就了无趣味。她现在喜欢吃嘎啦鸡,尤其是云峥红烧的嘎啦鸡和兔子,她认为这是无上的美味。

    “你们宋人的食物都是这么精致吗?”隗明坐在云峥的边上,边吃饭边问云峥。这些天以来,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云峥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饭碗怜悯的看着隗明说:“可怜的人啊,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都是最粗俗的东西,在大宋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如果你是大宋的公主,现在享受的东西是你根本就不能想象的,我不说那些宫廷大菜,只说街边小巷里陋食就足够让你眼花缭乱。

    每到夜幕降临,三元桥上的店铺就会打出幌子,为首的一个伙计大吼一声鬼市开。整条街就会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精美食物被装在藤篮里展示出来,光是糕饼就有上百种之多,什么桂花糕,绿豆糕。槽子糕。花糕。枣糕等等等等,一眼都望不到边,这些都是甜食。最是受女眷们喜欢,这时候你就会看到从两边的高楼上垂下无数的小篮子,里面放着铜钱,一个小丫鬟大声的和市井里的小贩争辩着价钱,商量好了,小贩就会用银器装着各色的甜食放到小篮子里,再被小丫鬟提上去。我总觉得那一段街道是用蜜蜡铺成的,只需要走过去,身上就会沾满甜香。”

    说到这里云峥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东京的繁华,梦呓一般地说:“这个时候还会有挑着担子的人在贩卖米粉,黑芝麻糊,角子,索饼,焦碱水锥,浮团子,油条,小浑和蛋炒饭,不用全吃,每样只吃一小口,就会让你撑的没法子走路。

    还有好多打扮的很美的妇人在胳膊上托着一个大木盘子,上面全是签菜,烧烤的乳鸽,切好的白斩鸡,抽掉骨头的鱼,扒掉皮的小鸟,拿砍刀砍开的巨大棒骨,总和起来也有百十种。知不知道,大棒骨吃起来最是美味,上面的肉不多只留下好多脆骨和筋,最有嚼头,吃完这些,如果拿着一根芦苇管子插进砍开的骨头里,里面的骨髓你只需要轻轻地一吸,就满口奇香……

    乳猪被烤的金黄,摆成憨态可掬的模样,嘴里还叼着一颗红色的果子,看到了就想咬一口,我们常吃的羊肉,在那里的做法也不下几十种之多,烤的,蒸的,煮的,烧的,油炸的,好多时候你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羊肉,

    我最喜欢在夏日里站在街边端着一个瓷碗,吃一碗加了冰的乳酪,微微有点酸,好在有糖霜调和味道,软软的乳酪流进喉咙,打一个冷颤暑气全消,最过瘾的是含着满满一嘴的冰,边走边嚼,嘴里的冰被咬的嘎嘣乱响,一张嘴都有白色的冷雾出来……(靠,把我自己写馋了。我果断是一个著名的吃货)

    如果你看到有吃蝎子的一点都不要奇怪,过油之后里面的肉芽最是细嫩,拿着牙签一点点的挑着吃,高明的家伙吃完蝎子肉,还能保持蝎子原来的状态……“

    云峥说的非常入迷,其实这都是他自己对东京汴梁城的还想,梁琪去过东京,好多地方都是她告诉云峥的,再加上云峥的幻想,一个玲琅满目的世界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脑海里。

    云峥的身边挤满了人,虽然一个个都端着碗,碗里是大家最喜欢吃的肉食,可是这时候好多人都不吃饭了,光知道流口水。

    隗明公主看着碗里的红烧鸡肉和兔肉也觉得不像刚才那样好吃了。脑子里全是云峥给他描绘的美景,穿着纱衣的美丽女子,散发着甜香的糕点,衣着干净的小厮陪着笑脸,青衣的文士穿街而过,帽子后面长长的发带飘飘,天啊,那该是一个怎样美丽的世界。

    葛秋烟纳闷地说:“三眼桥我也去过,怎么就没有你说的那么美?卖吃食的倒是非常多,你说的还少了些,我最喜欢三眼桥上的鹅肝羹,不过没吃过加了冰的,听说那样吃味道更好。”

    云峥吞下去一块没骨头的鸡肉笑着说:“游览的时候心境最重要,心境好了眼前是荒漠也觉得美好,心境不好,你就算身在蓬莱仙国也不会觉得舒坦,我敢说你去东京一定心事重重,当一个人哭不伤心,笑不开怀,活着跟死了没有多大区别。

    葛秋烟头一低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碗里的饭菜,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仔细地数数自己活过的日子,发现在山坳里的这些天,才是最舒心的日子,刚开始云峥逼着她学习厨艺,她的心里抵触无比,但是时间长了,她竟然爱上了做饭这种事,厨艺也突飞猛进,或许这是一个女人本来就该干的事情。

    云峥给隗明公主端来了一碗粳米粥,这些米都是淡绿色的,装在白色的瓷碗里,美丽的就像是一幅画。

    云峥笑着说:”好好地补补身体,两百人到了西夏就指望你活命呢,可不敢出了出了毛病,要是你变瘦了,你叔父一定会把我们砍头的。”

    隗明公主的眼睛从迷茫恢复了清明,大口的喝完粥之后斩钉截铁的对云峥说:“想要活命,我们就不能直接去见大王,必须先去见我堂哥宁令哥,他是大王最喜欢的儿子,只要他肯帮我们求情,我们都可以活下去。

    可是没藏讹庞这一关也不好过,对他,我没有半点把握!”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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