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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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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耳笑道:“没啥,其实我们都遇见过,那只豹子吃过两个打柴的娃娃,尝到了人肉的味道,所以就喜欢袭击人,我们抓过它好几次,都被它溜走了。

    告诉你,人肉是咸的,在野兽眼里,就是最好的食物,大山里可不讲究这一套,只看谁能打得过谁,你打得过豹子,它的皮就是你的,豹子咬死你,你就是人家的一顿饭,没什么可笑不可笑的,大山的规矩就是这样。”

    笑林把最后一块肉分解开扔到锅里,慢慢的说:“苍耳说的没什么错,这实在是没道理好讲,你以前常说穷生奸计,富涨良心,我也不太认同,我虽然说不出大道理来,只知道你说的这句话有问题,有非常大的问题。”

    大月亮底下,一群人等着吃一条狗,确实算不得风雅,却非常的应景,马上就要满月了,现在的月亮只有大半个,就像是被狗咬掉了一块。

    苍耳他们不断地说着寨子里的事情,看样子他们已经想家了,人就是这样,身在一个环境,就总觉得人家地方比较好,等自己到了别人家的地方,又开始怀念自己的狗窝。

    一坛子酒很快就着乡愁被喝完了,而狗肉还是没有煮熟,云二已经在腊肉的怀里睡着了,睡着之前很认真的对腊肉说肉熟了一定要喊他起来。

    苍耳又搬来一坛子酒,这一次干脆倒在一个大盆里,每个人一把木勺舀着喝,腊肉都喝了两勺子,如今小脸红扑扑的。

    云峥基本上喝不醉,这种和啤酒度数差不多的酒浆,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所有的脸庞,狗肉在大锅里翻滚,笑林不时地用筷子插一下看就看熟了没有。

    等到他点头说已经熟了的那一刻,云峥反而有点失落,等待其实是最美的。

    笑林没有说错,他煮的狗肉味道确实不错,云二嚎叫了两嗓子想要振奋一下精神,但是依旧难以抵挡睡眠的诱惑,一头栽了过去,嘴里含着狗肉睡着了。

    腊肉把云二嘴里的狗肉掏出了来吃掉,抱着他进了屋子,这孩子已经极度的困倦了。

    等到第二坛子酒被喝干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剩下云峥和笑林了,云峥不说话,一直在等待,等待笑林张口说话,今晚的狗肉宴席是他安排的,他就必定是有话说的。

    “我要回豆沙关了!”

    “我知道,你还是不属于成都,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一定要回豆沙关,我只希望你走的时候告诉花娘一声!”

    云峥低头撕咬着狗肉,声音有点低沉。

    “不要指望我去帮你向花娘告别,这是你的事情,很私人的一件事情,必须要你自己去做,花娘是个豁达的女子,不会缠着你的。”

    笑林咬了一口肉费劲的咽了下去对云峥说:“我知道,我只是觉得我去和她告别之后,就走不成了,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直等着你给我下春药,但是你一直没有那样做。”

    云烨鄙夷的看了笑林一眼说:“你当花娘是什么?还真把她当成妓子了?”

    笑林摇着手说:“不是这样的,我只要看着花娘的眼睛,总是把那句话说不出口,有了春药我说不定就能说出来了。”

    “有什么难说的,我爱你,我喜欢你,我要娶你,我要和你困觉,无非就这么几句话,有什么不好说的,笑林,别说你活了快四十岁没有和女人说过这些话。”

    “没有,真的没有,前天我已经打算说了,最终还是没说出来,我看得出来,花娘很失望,回来之后,我在自己的身上揍了很多拳。”

    云峥站起身子,把手里的肉骨头扔回肉锅,打了一个哈欠说:“你要逃走也好。留下也罢,不关我事,我现在就只想睡觉,其余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对了,我这里有一面玉牌,原本是我打算送给陆轻盈的,现在给你了。双心环佩,交给花娘她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好了,这个朋友我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后面的就看你自己的了。”

    云峥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为了一个无聊的男人,浪费了自己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把自己扔到床上,不一会就进入了梦想,云峥的梦里只有十里桃花。(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七十四章疑窦丛生

    早上吃早饭的的时候,笑林不见了,腊肉去笑林的房间看发现被子叠的很整齐,就是不见人,墙上的那把剑也不见了。

    云峥沉默了良久,摆摆手,示意腊肉不要操心了,笑林走了,流浪的人只要停下来,就感到难受,云峥听过一个美丽的传说,说有一种鸟,从不肯停下流浪的脚步,累了就在睡在风里,当它落地的时候,也就是他死亡的那一刻,或许笑林就是那种传说中的鸟。

    饭还没有吃完,花娘就匆匆的走了进来,见到云峥也不打招呼,直接就去了笑林的房间,不一会,就回来了,走到云峥的身边坐下,端起一碗荷包蛋开始吃,一个不够,整整吃了三个才罢休。

    “荷包蛋做的咸了 ,知道你家盐多,一次不要搁那么多。”花娘擦着嘴巴,神不守舍的说。

    云二惊讶地抬起头瞅着花娘,云家的荷包蛋从不放盐,一般都往里面加糖霜。

    云大也不辩解,从怀里掏出那枚双环佩递给花娘说:“这是笑林留给你的,早上看到的。”

    花娘接过双环佩,仔细看了半响,走过来拥住云大说:“不用安慰我,这是你的东西,送给陆姑娘挺合适,笑林不会送玉佩的,他送了我半条煮熟的狗!”

    云大“哦”了一声就不言语,将玉佩重新揣进怀里,半晌之后才问:“我看到糖糖了,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歌唱的也好。就是多了一股子风尘味道,你如果把她打扮成大家闺秀,你们的生意一定会更好。”

    花娘粗鲁的揉揉脸颊说:“我不知道大家闺秀是什么样子的,你给我说说。”

    “傲气凌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尊佛,满身带着光环,没有底气的人连跟她说话都提不起勇气,风尘里的女子要是有了这种气质,就会有很多人想要攀摘,还都是真正的富豪,因为真正的大家闺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就算是有幸娶回家也只能当成一尊佛爷供着。灵犀阁的红牌花魁就不一样了,这是能攀摘的,你也知道男人很贱,越是得不到的就觉得越好。”

    花娘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一刻都不停的就走了。云峥发现赶马车的就是带着范阳笠的浩二。帽檐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花娘走后,云峥就带着全家去自家的地里去看看。原以为桑树会很高,就像豆沙寨的老桑树一样,谁知道去了地里才发现,桑树很矮,只有一人多高,这里的人有时候会把蚕散养,放到桑树上就不管了,任它自己觅食。

    不过腊肉说这样不好,好多蚕会死掉,有的还会被鸟吃掉,结的茧子也不好,懒人就不配有一个好收成,桑树上的叶子并不多,原因就是原来的主人家已经卖了一批桑叶。

    八十亩地很大,几乎占了大半个山坡,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不怕受涝,腊肉很有经验的摘下来一个嫩叶放进嘴里嚼:“少爷,甜甜的!”

    胡说八道,这完全是心理反应,喜欢蚕的人家都会说桑叶是甜的,有了桑树的腊肉和没有桑树的腊肉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小小的脸蛋上满是红晕,抚摸桑树的样子比给云二洗澡还要轻柔。

    苍耳和他的兄弟也喜欢桑林,见到桑林已经有些干了,就认为应该浇水,回家拿了工具就掘开水渠开始放水。

    结果很麻烦,因为有乡农认为云家对这条水渠没有贡献,不许云家浇水,或许知道云家不好惹,纠集了一大群人扛着农具过来,从他们的称呼来看,这也是一家子人。

    乡党,乡党,这是中国最顽固的一股势力,一千多年以后,也没有多少改变,或许见到自家人多,为首的老汉就走出来对云峥说:“渠是大家出劳力修的,云家初来乍到没有修过渠就想用水,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峥拱手道:“这就是云峥的不是了,只是不知上一任主人家参与了没有?”

    “自然参与了。”

    “既然参与了,就好,我买这块田地,就是连浇水的权利一起买下了,再说这条渠年头久远了,秦王开**的时候就有了吧?这里是蜀中水利枢纽的一部分,属于这里的每一亩田地,从今往后修这条渠的人工和花费云家都不会短少,现在,我用的是上一任主人的权利,老头子,赶快走开,你家是大族,估计欺负人欺负习惯了,一般情况下,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不许欺负我,要是斗殴死几个人就不好了,这事官府都不会管。”

    老头子被逼的往后退,一个壮汉站出来喊了声三公,一群人就围了上来打算动粗,苍耳他们现在的职责是云家的护卫,自然是刀不离身,雪亮的刀片子一抽出来,那些人就跑了一大半。

    云铮拉住要跑的老头对他说:“我知道你们难缠,现在跑了,晚上说不定会来祸害我家的桑树,我先把话说清楚,我家的桑树要是毁了,我就找你算账,少一颗,我就去你家的桑田挖一棵回来,你信你就试试。”

    老头子 气的直哆嗦,白白的胡须不停地抖,强忍着听完云峥的话,就带着一大群人离开了,云家是恶人,浣花溪这里的居民已经知道了。

    陆翁站在地头这一幕尽收眼底,那个老头子走到地头就看见了陆翁,远远地冲着云峥指指点点的,似乎在告状。

    陆翁拄着拐杖从那边走过来,学着腊肉的样子也往嘴里塞了一片桑叶笑着说:“看样子你没打算睦邻乡里啊,何解?”

    云峥拱手道:“少数派没资格睦邻友好,云家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如果想要彻底的融进浣花溪,恐怕需要隐忍好多年,最后才能做到睦邻友好,在这之前,云家只有忍气吞声,小子尊重道理,但是受不得气,与其被人家欺负好多年,不如干脆做恶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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