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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小声的说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
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飘荡着出了一线天,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神魔,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神魔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未完待续。。)
不死的活人——幽冥界第三小节(完)
黑色的洞窟里无止境的往外飘着水汽,云烨原本打算进去探索一番的,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这种闲的没事找事的人。
人家山洞好好的帮你浸润着庄稼,这就是大恩德,你还要冲到人家家里探个究竟,没有主人也就罢了,如果有主人谁会喜欢别人冲到自己家里去刨根问底?
无论如何水汽对山洞来说都是无用之物,即便里面有一条汹涌的大河云烨也觉得和自己无关,这些水汽已经足够种田了,那日暮也不用拿火来洗澡了,现在整天赤条条的泡在水里一点都不知道害臊。
无舌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太监,对女人的身体早就做到无视的地步了,老钱作为一个非常合格的管家自然不会去注意女主人的躶体,即便是看见了,也就当是空气。
只有旺财似乎对女人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没事干的时候最喜欢凑到那日暮跟前说闲话,以前在人间的时候那日暮换衣服时不会避开旺财的,但是自从来到这里旺财会说话之后,她就不肯让旺财腻在自己身边了,洗澡的时候也会把旺财撵的远远地。
旺财对此非常的不满,总是怂恿云烨跟他一起去偷看云烨老婆洗澡……
这地方有一个好处,庄稼长得快极了,从种子埋进土里到谷子收割,只用了七天的时间。
喝到第一碗小米粥的时候,云烨的眼泪流淌的就像是一条河,他发誓不是因为激动,也不是因为幸福,而是这碗小米粥喝完之后他身体里的各种液体就往外喷。
一池子水洗的乌漆吗黑的他才感觉自己好像干净了一点,趴在水坑里努力往外舀脏水。这样的水对庄稼非常的有好处。
每个人吃小米粥的反应都不一样,那日暮玉石一样坚硬的身体会变软,以前的时候那日暮的身体只有关节处能动,干什么都显得僵硬,如果两个人不是恩爱了一辈子,云烨根本就没办法接受僵尸一样的那日暮。尽管她是一个漂亮的僵尸。
现在好了,总算是有点肉肉的感觉了,那日暮倔强的认为她只要继续吃小米粥,总有一天会达成她想生一个英雄儿子的愿望。
无舌吃了小米粥之后,就立刻要老钱把他埋进土里去,还再三嘱咐莫要忘了每日浇点水,对他这样奇怪的要求,老钱似乎司空见惯了,想都不想的就用铲子在地里挖了一个坑把不停地打摆子的无舌给埋掉了。
旺财在昂昂的叫着哭泣。他喝了一大盆子小米粥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他最在意的角并没有如同他认为的那样变大,不过云烨还是注意到,他脑袋上的角不是在变大,而是在缩小……
老钱虚幻的身体里什么都装不下,所以他吃饭的方式就是闻,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嗅觉,一碗饭他能整整的闻一天。从沙漏开始掉沙子一直到需要把沙漏掉过来,云烨看过老钱闻过的那碗饭。色香味全无,香浓的米汤变的就像是水泡沙子……
这些细节云烨是不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