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唐砖-第14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泰在椅子上蹭蹭自己肥硕的屁股坏笑着说:“如果真的能够回春,这样的女人我也娶,不过看样子程伯伯想的有些多啊,好像在害怕什么,我明白了,老爷子是在担心程家的势力太大了特意做的防范。

    你继承不继承卢国公的爵位就那么回事,处亮现如今在岭南水师混的风生水起,处弼也已经朝堂上站稳了脚跟,堂堂的刑部侍郎也算是威风八面啊。这个时候是该考虑分家的事情了。”

    程处默黑着脸说:“分家的人多了去了,大家族到了一定程度是一定会分家的,谁分家有用这么恶劣手段的,这不是在分家,是打算毁掉程家的名声。”

    云烨无奈的说:“老爷子的目的就在这,就是要毁掉程家的名声,搞得谁都不登门最好,你想想啊,我要是去你家住几天,见着那个叫女人喊不喊婶婶?

    就算我脸皮一向比较厚喊得出来,辛月那个小气鬼女人说不定随着我喊完婶婶之后就会上吊,老爷子要是娶了这个女人绝对可以把她当门神使唤,至少辛月打死都不会登你程家的大门。

    以此类推,现在和程家来往的哪一个没有一点身份?如果那个女人的出身高贵,大家也就捏着鼻子认了,可是出自青楼,就让人恼火了,尤其名字还叫做什么燕回春,老爷子不但不尊重自己的身份,还连带着侮辱了几乎所有的勋贵,老爷子这就是要把自己弄成狗屎一堆,让所有人都绕着他走,一旦大家都绕着他走,他老人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云烨吧嗒一下嘴巴又说:“计谋虽然糙了一些,但是效果绝对不错,回想老爷子一生,他的计谋从来都是这样,简单实用,方便,非常的具有可操作性。

    对程家来说不费什么力气,娶一个女人进门,办一场没人去的婚宴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以后只需要在家里来客人了让这个燕回春去招待两次,保证连野狗都不登你家的大门。

    人人都想家世显赫,却不知家世显赫的人唯恐别人知道自己家世显赫,不管怎么说,程家的这个家算是分定了。”

    程处默惨叫一声道:“难道我真的要喊那个婊子母亲?”

    “以后尊敬些,那是你继母,不能喊婊子!”

    “我喊母亲,难道你们就不用称呼伯母?”

    “不去就不用喊,以后见面绕着走就是了。”

    “不成!我不能让程家成为长安城的笑柄!”

    “拉倒吧,程伯伯的性情老而弥坚,做事老辣无比,根本就不会给你任何机会,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会你已经有一个叫做燕回春的十六岁后妈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节大恐惧!

    回长安的时候,辛月和云烨挤在一起,总是回头看后面的马车,不大工夫已经看了三四回了,云烨躺在马车上无聊的睡了一觉又一觉。

    辛月又把目光盯在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云寿骄傲地说:“夫君啊,您看看,寿儿的身子骨就是好,外面在下雪,他还穿着斗篷在前面开路,跑前跑后的多精神,这下子可把他程伯伯给比下去了,处默号称最讨厌坐马车,如今天气太冷,身子骨到底不行了,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了。”

    云烨费力的把脑袋从脑袋从被子探出来,坏笑着在辛月丰硕的臀部抓了一把嘿嘿笑道:“处默还是和以前一样讨厌坐马车,但是这回不坐不成了,我坐马车是因为方便摸你一把,处默坐马车纯粹是因为没脸见人!”

    辛月狠狠地在云烨的手上掐了一把,她认为自己已经老了,就不该再有什么欲念,现在根本就不许云烨碰自己,非常的遵守妇道,不过她很快就被夫君说的没脸见人这四个字吸引住了。

    疑惑的问云烨:“怎么就没脸见人了?难道说您和处默又去麦积山偷佛头了?这样的话可真的没脸见人了,这可是杀千刀的罪过。”

    “偷佛头这是我的梦想,迟早会完成心愿,不过让处默烦恼的是别的事情。”云烨发现自己好像多嘴了,答应程处默不告诉辛月的。

    果然,这句话就惹出祸端来了。辛月强烈的好奇心让她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

    在得知程咬金要娶续弦这件事情之后,辛月的脸色就变成了铁青色,面孔扭曲的厉害,两只手无意识的撕扯着棉被,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恶鬼,刚才还珠圆玉润的诱人模样全没了,一个丰满的美妇人能在转眼间变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不过,这样的辛月,云烨是没有兴趣再去抓一把的。

    “不成!”辛月咬着牙根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晚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回到长安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么的可怕了。”

    “杀了她,要快!”辛月的一双丹凤眼居然射出精光来,多年的富贵养成到底是见成效了。不过云烨很不喜欢。直起身子训斥道:“我还没发现你现在竟然成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要说丢人,我当年就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最大的败家子。甚至一度是最大的混账,你怎么没趁我睡着把我脑袋割了去?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怨那个叫做燕回春的女人,程伯伯要娶她,她敢不答应?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嫁给一个八十几岁的老翁,不管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的话里明显的有不高兴的成分,以前这么说话的时候,辛月立刻就会软下来,说好话,赔罪会用很多方法让云烨高兴起来。

    但是这一次好像没有退缩的意思,瞅着丈夫说:“那不一样,您不管是长安三害还是无敌统帅这都没关系,现在长安城里的百姓依旧拿您教育子孙,说男人家年少的时候胡闹一些有什么打紧,只要知道争气就是好样的,以后总会建功立业的,年老了如果还胡闹,就是不懂事了,是真正的老糊涂啊。

    您胡闹的时候是少年时期,到了现在,满长安的人才发现您才是最洁身自好的勋贵,咱家除了您总有风言风语传出来,那也是因为您身在高位的缘故,别的人只要走出去,都会被人家挑着大拇指夸赞的。

    不管是妾身,还是那日暮她们,长孙娘娘都不止一次的夸奖过咱家的女人,那日暮去别的勋贵家里做客,坐的都是上席,从来都没有人敢领着那日暮走妾婢的通道,都是踩着花砖进入后堂和夫人们聚会的。

    程伯伯这么做会彻底的让长安人认为他是一个老糊涂的,怪不得处默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不说处默没脸见人,妾身都没脸见人,这让妾身如何去程家?咱们每年都要去程家住几天的,那个小院子还是妾身亲自装扮的,床头还有一对镂空九转玉玲珑,您最喜欢的枕头还放在那里没有拿回来,这怎么行……

    不对,那个女人是贱籍,怎么可能成为国公夫人?”

    辛月想到了什么,把刚刚躺下的云烨又给拉扯起来,非要把这个事请说清楚。

    “八十岁,耄耋之年,你去查查,大唐的律法不适用于程伯伯,尤其是礼法,所以他老人家可以随心所欲的干事情,活到八十岁就是资本,强奸都不犯法!(这是真的)

    辛月惨叫一声就仰面朝天的倒在云烨的身上,她如今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轻盈,现在很壮实,云烨几乎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吱呀作响,忙不迭的把她推出去,摸着绵软滑溜,压着就要命了。

    “程伯伯活不了几年了吧?有程伯伯在,咱们就免不了要去程家,这个罪我们还要受多少年?”辛月这时候已经不顾什么孝道不孝道了。

    “程伯伯现在每餐饭依旧饭一斗肉十斤的,身子健旺着哪,他老人家就是这样,别人越是诅咒他老人家就越是长寿,这里面的道理没法说。

    不过我告诉你啊,程伯伯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臣子做的太强大了如果不想造反,迟早是要自废武功的,程伯伯这可是拿程家的声誉下刀子,比起别人家玩命的修枝剪叶强多了。

    长孙家如何修枝剪叶你是知道的,直接就是人不见了,几个很强势的兄弟,都不见了踪影,你掌管着几处商道,应该清楚的知道以前和云家老打交到的人都换上了陌生面孔。

    告诉你哦,那些人其实都是被悄悄处理掉了,一部分送去了远岛,还有一部分直接挖坑埋了,所以相比长孙家,我更喜欢程伯伯的处理方式。

    没脸面就没脸面,这世上没皮没脸活着的人还少了?他老人家早年间就当过响马,现在变淫贼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辛月根本就听不进去,把脑袋塞进云烨的腋窝下面,痛苦地小声叫唤:“怎么回长安啊,妾身想去岳州,咱们不回长安了……”

    不管辛月和程处默如何的不想回长安,那座巍峨的城池依旧矗立在那里,马车带着他们一步步的靠近了长安城。

    牵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云烨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进京城时的那场大雪,当年的自己骑着旺财,手持长枪立在灞桥上,细细的品味归家的愉悦。

    而今带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胸中的酸楚无言表述,他甚至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老狗,除了朝着苍天狂吠两声,做不了任何的改变。

    还很不懂事的小旺财总想把身子钻进云烨的披风里,不管是大雪还是寒风,以及地平线上的巨城都让他感到恐惧,这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寒冬。

    噩梦来的比预料的要快,程咬金大笑着在大雪中出现,寿字纹的燕居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紧凑的武士服,还在额头上绑了一条发带,腰里系着一条一巴掌宽的虎皮英雄带,脚上蹬着一双尖头的,最新潮的胡人纯手工制作的麂皮靴子。

    如果不是满头的白发依旧,云烨会以为自己不小心回到了几十年前,现在他有些后悔在灞桥上耽搁了很长的时间,如果不耽搁,就不会遇到程咬金和新婚夫人赏雪……云烨现在极度的想跑……

    云烨向前一步艰难的弄出来一个笑脸,率先向程咬金请安,问好,至于旁边那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