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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0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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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

    ”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

    ”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第三十一节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

    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

    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

    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

    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

    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怛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辫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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