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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0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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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云烨的马前还没有说话,云烨的手就挥了下来,一队骑兵立刻就呈半圆形包抄了过去,惨叫声刚起,就消失了,等待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全部变成了死尸。

    五蠡司马面无表情的回首吩咐一声,两个低阶司马就去了死尸堆,不断地拿着红笔勾销账册上的名字统计完毕之后,五蠡司马发现上面还有没被购销的名字,就再一次下令敲鼓,这样的名单昨日午后已经递交给了令狐周一份,这是杀人名单。

    “大将军,名单上还有遗漏,少了七人,这些人为了顾惜自己的生命连全家老小的命都不顾了,请大将军下令,准许卑职进城搜捕。”

    “老范,这是陛下的旨意,我们违背不了,人能少杀点就少杀点,达成目的为第一,不要忘了雷霆过后总会有和风细雨。”

    范洪一拱手应诺,呼喝一声,大队的甲士开始从四面八方进城,云烨下了马,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候范洪一的消息。

    初春的荒原上非常的干燥,那些尸体流出来的血很快就渗入了砂石地,并没有浓重的血腥味传过来,每回杀自己人,云烨都不太舒服,刘进宝知道侯爷的心思,把茶壶都没有给侯爷端过来,这个时候侯爷不会有喝茶的心思。

    还没到中午,范洪一就回来了,带出来了七具尸体,把账册递给了云烨过目,云烨耐着性子检查完毕抬头问范洪一:“杀了多少?”

    “按照大将军的意思并没有过度的株连,斩首三十七级。”范洪一站的笔直回答。

    “上报吧,请沙州刺史开始安民,三日后大军西出阳关。”

    “喏!”

    原本是几个狱吏就能完成的事情,李二非要让大军来做,其实就是在泄愤,军人行刑和狱吏行刑是两个概念,每年菜市口都砍的人头滚滚,满长安的人都在拍手叫好,好些富贵人家的姬妾似乎都喜欢上这一口,只要有人被砍脑袋,她总是会包下最近的酒楼从窗户里偷看,并且从喷涌的鲜血中收获极大地满足。

    绝对不会有人喜欢观看军人杀人,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一个人喜欢看军人杀人,因为军人杀人不分善恶,他对整个族群都是有威胁的。

    长安已经变换的让人认不出来了,天南地北的人群涌入到长安,都想获得一席之地,带来了繁华,也带来了各种风俗,男人们玩命的杀胡子,女人们玩命的学习胡子女人的发式和衣着,头发越来越古怪,衣衫越来越单薄,领口也开得越来越低。

    云烨忽然想到了那个英俊的辨机,这个时候确实是一个化缘的好机会,但是男人们总是很忙碌,不会给他多少机会,而长安庞大的贵妇群,将会成为他重要的资金来源,一个英俊博学,充满仁爱的男子,一引来那些贵妇们狂热的追捧,更何况,他还是玄奘大师的弟子,师出名门,这样的男子不管他是不是和尚都会成为女人的致命伤。

    而狂热的辨机,为了自己的理想能自作主张的在自己头顶烫戒疤,也能为了自己的理想做任何事,皮肉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个臭皮囊,只要目的正确,过程他会认为是小节。

    想到自己和袁守城在纸条上写的字,云烨就摇头感叹世事的无常,长安太远了,还是多想想自己的北庭吧,云烨就着烛火,铺开了巨大的北庭地图。(未完待续。。)

    ps:  昨日的补更

第六十节神仙的定义

    看到巨大的地图上寥寥无几的几个补给点,云烨长长的叹了口气,大唐军人不害怕作战,唯一能让他们忧愁的就是补给。

    关中的城寨密密麻麻,百十里地就有三五座县城,可是在这里,点和点之间的距离动辄上千里,西出阳关是云烨最无奈的选择,如果要去北庭,走玉门关最为合适,从玉门关出发,只要经过伊吾州,过高昌,穿过吐鲁番就会抵达北庭都护府所在的庭州。

    现在不行了,春天正是玉门关外魔鬼城最恐怖的时候,从来没有经历过魔鬼城这样恐怖的地方折磨的关中将士,弄不好会未战先溃,长安城里从北庭回来的将士很多,许多人到了长安好像还能听到魔鬼城里那些魔鬼的嚎叫,午夜发狂斩死家人,然后再自杀的例子数不胜数,就算是没有伤人的,诺大的一条汉子也颤抖着缩在墙角大呼救命。

    云烨不想自己的部下也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决定西出阳关,避开魔鬼城,沿着沙海到达婼羌国,再折回向南到达楼兰,看看狄仁杰有没有给自己准备好藏兵之地,然后一路经过尉犁国,龟兹国,越过石漆河绕一个大圈子最后到达天山下的庭州。

    算算路途,已经超过了六千里,这是名符其实的行军,大军不知疲倦的每日走五十里也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自己的大军都是骑兵,每日走一百里,这已经是极限了,也需要走两个月。

    看着地图上的红线,云烨在发愣,这是临出发前,几位老帅精心为自己准备的行军路线。时时刻刻都保证自己的大军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这样一来,就把被伏击的危险降低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只靠云烨的智慧来应对了。

    现在准备西征的胡子已经不光是突厥,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这些人还要加上西域的这些小国家萨车,疏勒,连早就认为灭亡的大宛国都有余孽存在,更不要说乌孙、康居、奄蔡、大小月氏、安息、条枝、大夏这些遗族了,当云烨看到自家商队统计上来的情报,就恨不得拿头去撞墙,扜罙、于窴、楼兰、姑师、黎轩、身毒、驩潜、大益、苏薤这都是些什么国家,为什么去长安朝拜的就那么几个小国家?

    难怪李二认为苏定方的权限不足以处理这些事务。非要把自己弄过去,黑眼珠的汉人打过来了,于是西域的那些蓝眼珠,灰眼珠,乱七八糟眼珠的人就要搬家,三十万大军,两百多万妇孺全部聚集在恒罗斯城,伺机进入吐火罗。开始自己的漫漫长征。

    恒罗斯城置优越,展开昭武九姓国的地图。康国位于石国的西南,再往南是米国和史国,而石国都城的东北方向依次是白水城和罗斯城,这几地仿佛是一件大衣上一排斜斜的纽扣,而罗斯就是这件大衣的领子,北是茫茫沙漠。东被千泉山阻隔,西临药杀河,具有‘提裘之势’的战略地位,而云烨最终的目的就是到达这里,等待这些人西进。

    心绪烦躁之下出了大帐仰望着漫天的星空。感叹的不行,那些人为了给自己寻找一块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地,这一次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像非洲大草原上迁徙的角马群,云烨至今都清晰的记得角马渡过马拉河时的惊险和悲壮,生命的意义在那一瞬间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食人是他们迁徙途中的鳄鱼,萨珊人或许算得上是河马,沿途的那些小国家或许算得上是鬣狗,那么大唐在这里代表着什么样的角色?

    角马群并不畏惧狮子,他们畏惧的是即将到来的旱季,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这些民族在努力战斗后看不到任何希望,只能选择最残酷的迁徙来逃避自己将要面对的残酷命运,两者之间仇怨太深,看不到任何化解的希望,所以大唐就是这些胡人的旱季。

    戈壁滩上看星光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这种见不到月亮的夜晚,天空就像是一匹巨大的黑绸布,而那些不断闪烁的星星就是点缀在绸布上的宝石。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该是何等的寂寞啊!”云烨自言自语了两句,也不管地上是否干净就躺在了地上,两手枕在脑后打算美美的欣赏一下这漫天的星辰,如果能做一个好梦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短暂的欢乐袁守城也不打算留给云烨一个人享受,他的徒子徒孙在戈壁上给他铺上了精美的地毯,老家伙就坐在云烨的身边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自三皇济世,五帝定伦以来,我们从未有过这样宽阔的天地供我们驰骋,从南跑到北需要一年时间,从东跑到西估计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小子,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畅快的翻个身了,我们的家国如此之大,足够我们在这里翻转腾挪了,所以啊,你就不要总是愁眉苦脸的,我们应该有更高一些的追求。“

    “比如找神仙?我对神仙一点兴趣都欠奉。”云烨不耐烦的回答。

    “你当然没兴致,你曾经得到过,所以就不会珍惜,老夫都能想得到,你那个时候小小的年纪,对于长生之类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感,因为你认为自己还有悠长的生命可以供自己享用,得到的就不会珍惜,就像是女人,没得到的时候心痒痒的,得到了也就那么回事,更何况你得到的时候年纪那么小,哪里会懂得其中的妙趣。”

    那日暮珍藏的那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现在握在了老家伙的手里,里面装满了美酒,说两句话,就喝一口,如果不听他说些什么,这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高人。

    “那可不一样,我对老婆的感觉怎么是相处的越久,就越是觉得稀罕呢?世上的美女多了,难道你都能一一收到帷帐里?皇帝都做不到,别人搂着美女翻云覆雨,我抱着自己的丑老婆呼呼大睡,很难说谁比谁更高一筹。”

    袁守城嘿然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对云烨说:“颜老头临死前难道没告诉你关于华胥之国的事情?老头子我胡说八道习惯了,你可以不信,难道你觉得颜老头也会胡说八道?那个老家伙可是一句废话都不说的主,他说见过华胥之国的人,那就一定见过,这句话你拿到当铺都能当几枚银币使使。

    他当年对老夫说过,自己在大业五年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华胥之国的人,老夫对他的话没有半点的怀疑,只有你这个小子才会疑神疑鬼的认为老头子说谎,小心他从坟墓里跳出来找你算账,他活着的时候没人说过他胡说八道,死了以后被你这样的一个小子诟病,你说说,他能在坟墓里睡得安心?“

    这其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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