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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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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吐蕃的大小领主造反,特别是羊同。白兰、多弥等西部诸羌虎视耽耽,而攻下的土地也需要时间和精力消化,一言概之:震摄可以,但是拼命。那是不行的。

    最希望的,就是大唐首先屈服,同意自己的条件,把公主嫁给自己,当然,就连松赞干布也觉得机率不大。

    “穹波。邦色,今天是轮到你部去筹备粮草吧,收获如何?”松赞干布坐在正上方,突然开口问道。

    “伟大的赞普”穹波。邦色一手放在胸前,恭敬地说:“大唐实在太富饶了,仅是洗劫了三个村落,就搜到粮食一千余石,猪牛二百余头,另外还有青壮奴隶二百余人,年轻漂亮的女子一百余人,属下己把最漂亮的女子挑出来,准备献给赞普大人享用。”

    松赞干布摆摆手说:“免了,赏给有功之臣吧,最近心绪有点不宁,不知大唐会怎样应对?”

    经过一番冲突,彼此之间都摸了个底,吐蕃极重荣誉,以战死为荣,打起仗来悍不畏死,在战场上很可怕,而大唐兵甲精良,墙高城坚,与羊同、白兰这些游牧部落有极大的不同,擅长野外击的吐蕃士兵,一下子很不适应,最重要的是,吐蕃现在国力不强,手里就这一点本钱了,也舍不得耗在这里。

    大唐光是士兵也号称有百万之巨,仅以七万对百万,以一当十也没用啊,松赞干布都有点后悔了,自己以前屡试不爽的这招,好像用错了对象。

    “回赞普的话,淞州离长安路途遥远,暂时还没收到情报。”

    “传我的话,把淞州所有要道全部封死,一只鸟都不让它也飞过,只需围着就行,不用主动出击,我就不信,他们的粮食能顶多少天。”

    穹波。邦色兴奋地说:“这样太好了,只要把他们饿死,那些精美的兵甲就是我们的了,不得不说,他们的明光甲比我们的锁子甲精良多了,武器也是,一想到城里面有几万套装备等着我们去收,光是想我都流口水了。”

    “哈哈哈。。。。。。。”

    帐内的一众将领闻言都哈哈大笑,在他们心目中,那些武器、装甲、金银珠宝、漂亮的女人,都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就在吐蕃一干高级将领得意洋洋大笑之际,坐在马车中的刘远双眼都快突出来,忍不住说道:

    “不,不会吧,一刀把人劈成两半?这太夸张了吧?”

    人也不是豆腐,要一刀把人劈开两边,这得需要多大的力量,放在后世,就是用电锯,也得锯好一会,仅以血肉之躯,这,可能吗?

    荒狼笑着说:“刘校尉,你只是一介书生,不知道也不奇怪,千钧之力,很多名将都能做得到,陌刀的前身,就是斩马剑,斩马剑,顾名思义,就是把马斩开,面对着敌人的骑兵,运气丹口,全身力气聚在双手,全力一击,别说是人,把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也不稀奇。”

    刘远注意到,自己和荒狼说这些的时候,血刀都是沉默不语,不赞成也不反驳,他还是那样信马而行,面色沉如水,就像静如处子一般安静,好像认为说话也浪费他的气力一般,他背在身上的那把陌刀,隐隐散着狰狞之气,刘远绝对不会怀疑,在战场之上,他绝对是一尊无比可怕的杀神!

    真是可惜,一个前途无限、项天立地的男子,最后竟然沦成为别人私兵的下场。

    又聊了几句,刘远感到有些疲惫,告了个罪。就放下车帘,躺在车厢中躺下,好好休息一下,毕竟,上元节陪几女走了那么久,又是一夜未眠,和荒狼说话间,人都打着呵欠了。

    这一觉,睡到天亮才起,自个简单洗刷一下。用过自带的干粮,就在飞奔的马车当中,用自制砂纸,沾上水,轻轻打磨着手里的一样东西。看仔细一点,是一个单筒望远镜。

    望远镜是一种利用凹透镜和凸透镜观测遥远物体的光学仪器。利用通过透镜的光线折射或光线被凹镜反射使之进入小孔并会聚成像。再经过一个放大目镜而被看到。又称“千里镜”,刘远把放大镜拆了下来,因为放大镜本身就是一块凸透镜,然后找了一块透明度很高的水晶,再打磨成一个凹透镜,然后再组装成一个可调焦距的望远。这就大功告成。

    刘远在出发前,就是把望远镜的框架弄好,凹透镜的凿好,由于时间的原因。就在路上打磨、组装,刘远想过了,到了战场上,除了兵力、战术、战阵等,料敌先机也极为重要,有了这望远镜,自己就能提前发现敌人,提前作出反应,抢尽先机,这是刘远在临出发之时,看到那作微雕用的放大镜时,灵机一动想到的,这也算是刘远的制敌致胜的法宝了。

    多了这么一件神器,在战场上,特别是游击战中,更是如鱼得水。

    刘远打磨了将近大半个时辰,忍不住伸伸懒腰,打了两个呵欠,老实说,有点乏了。

    这马车不如床,坐着不安稳,躺着不舒展,上颠下簸的,只是坐了半宵,刘远就腰酸骨痛了,拉开车帘一看,一道和熙的阳光射进来,抬眼一看,太阳当空,放眼一望,天地之间是白茫茫的一片,那种洁白、安静让人陶醉,要是在这种旷野上骑马,那绝对是一件写意而又浪漫之事。

    刘远眼睛转了二下,对还跟在马车旁边的荒狼挥了一下,荒狼马上骑马走近:“刘校尉,不知有什么吩咐?”

    “替我安排一匹马,我要学习骑马,以我的骑术,平时还算勉强,不过一到战场上,就怕跑得不快,我得练习一下才行。”

    荒狼一口就应了下来,高兴地说:“就是你不想骑,我也会劝你练习一下,毕竟在战场上,马那是最重要的工具,不精可不行,您稍等,我去给你找一匹合适的。”

    临阵磨刀,不快也光。

    不一会,刘远就在荒狼的帮助下,骑上了一匹温驯的母马,这马枣红色,肥膘体壮,全身没一根杂毛,在冰天雪地中,就像一团火一般,非常漂亮,刘远一下子就喜欢了。

    刘远抓紧马缰,双脚蹬紧马鞍,用力夹紧马腹,轻轻一挥鞭,那马便快速朝前奔去,只感到耳边尽是呼呼的风声,两旁的树木飞似的向后倒退,在这么漂亮的环境策马狂奔,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而刘远一策马,荒狼和血刀马上一左一右跟着,护着他的周全。

    “刘校尉,是不是骑得有点累,腰震得有点痛?”刘远骑了一会,荒狼突然出言发问道。

    “啊,你怎么知道?”刘远好奇地问道。

    荒狼好笑地说:“看你骑马的姿势就知道了,你骑马是太紧张了,好像用尽全身的气力挂在马背上一样,不仅费力,而很受颠簸之苦,时间久了,肯定不行。”

    “那怎么骑,我看别人也是那样骑的啊。”

    “那是你学其形而没得其髓,实际上,骑马时,你不应把自己设想成骑马,而是把自己想像成是马的一部分,身体放松,掌握平衡之道,随着马的奔跑而变化,这样可以减轻颠簸之苦,省力,只要能解决这些问题,就是伏在马背上跑个三天三夜,也能应付自如。”荒狼笑着着说:“如果以你刚才那种骑法,最多二个时辰,你就抗不住了。”(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306 神器面世

    刘远骑马不多,平时多是坐马车,骑倒是会骑,但骑术不精。

    听了荒狼的话,刘远把目光放在荒狼的身上,果然,只见他骑在马上,全身非常放松,一脸的轻松自如,那身体好像还随着马的奔跑有节奏地晃动着,那动作,很自然,很流畅,好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都不用理会那马一样,马跑马的,人干人的,到了一种人马合一的境界,再看看一旁的血刀,只见他的动作也大同小异。

    对了,刘远突然醒悟到,要坐得稳,最重要的不是用力抓紧缰绳,也不是用力夹紧马腹,而是重心。

    当马快速度奔跑时,那重心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没有把握好重心,那就只能用力去抓紧,而如果把所握好重心,那么就可以省下这一份气力,不光人省力,连马也得益菲浅,例如同一匹马,不同的人来骑,也会有快慢之别,这就是骑术的重要性。

    明悟了这个道理,刘远马上就学着做出调整,让身体放松,慢慢摸索重心的位置和频率,果然,好像一下子就省力多了,骑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是外眼人也看得出,刘远的骑术大有进步。

    荒狼和血刀跟在旁边,看到这个情形也不由相互望了一眼,然后轻轻点点头。

    孺子可教。

    骑马,坐车,打磨望远镜,晚上无聊又不能打磨时,还去和长孙冲还有程怀亮他们聚上一聚,顺便联络一下感情,把关系搞好了,到时在战场上也有个照应。

    一人双马,经过七天七夜的奔跑,终于临近岷州了。

    “将军有令。所有人就地休息一个时辰。”

    随着传令兵的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轻勒住马,不少士兵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他们好好地休息一下。

    天天伏马背上,刚开始时还挺有意思,慢慢就变成了一种折磨,不少士兵大腿根都磨起了血泡,他们可不像刘远那那样配有还算舒适的马车,最多也就是这匹马换到另一匹马。累得可是够呛的。

    “刘兄,来,这里,一起取暧。”这时有士兵熟练地架起了一堆堆篝火取暧,长孙冲对刘远很对脾气。一坐下马上招呼刘远坐过来。

    行军途中,候君集不仅是长辈。还是兵部尚书。隔了一代,交流起来有代沟,而程怀亮和他老子一样,是四肢发达的武夫,最合适的聊天对象,自然是刘远。谈诗论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什么都说侃上一大通,就算是勾栏里的姐儿。也能什么黄金分割点、**体位什么的说得头头是通,这可把长孙冲嘘得不轻,多次想拜刘远为师,只是刘远打死也不肯收而己。

    程怀亮和候君集也在,亲兵很用心地拿出食物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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