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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3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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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虞人亲自为自己着甲。

    已经快两年没有见到她了,也不知道她此刻可好。

    这两年,虽说孙元和她书信往来不断,彼此好像更了解对方。可是,两年时间却是如此的漫长,也不知道那个女人如今又变成什么模样了?

    或许更加成熟,更加美貌了吧?

    母亲在宁乡,过得可好?她老了吗,面上的皱纹更多了吗?

    一念至此,孙元的思念之情却是难以遏制。

    他一边麻利地穿着铠甲,一边在心中暗暗发誓:不管这片时空的历史是否发生改变,我都要在这场战争中获取功劳,寻一个远离战场的军镇开牙建府,将她们接到身边团聚,再也不离开。

    如今后金势大,这次入寇,按照真实的历史记载,明朝输得一塌糊涂,可说是连最后的底裤都被皇太极扯掉了。只要我结结实实地打几场胜仗,想不引起崇祯皇帝的关注都难。

    更何况,上头还有卢象升这个恩主……

    好,这次一定要将命运牢牢把握,扼住命运的咽喉。

    ***********************************************************

    一袭“孙”字大旗出城,烈风中,无数面黑色旗帜高高飘扬,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流。

    训练了一年半的宁乡军出动了,终于再次上了战场。

    逃难到渤海所的三万多百姓几乎都出了城,站在路边看希奇。

    先是一百多斥候骑兵在骑兵队长渤海所操守汤问行的率领下,狂风一样飞卷而出,肆无忌惮的马蹄张扬地腾起大团积雪。轰隆的蹄音在山谷中激起阵阵回音。

    这些骑兵们满面都是骄横,这些人平日里自在惯了。见今日来了这么多百姓,有心卖弄,在路上你追我赶,大声呼啸。有人做出镫里藏身的高难度动作,有人则在鞍上不住地变换身形,有人甚至在上面翻了个跟斗,显示出精良的马术。

    流民们如今每日都有两碗稀饭可领,总算是安定下去。又对宁乡军心怀感激,见到斥候骑兵如此剽悍,都大声喝彩,兴奋地拍起了巴掌,这让斥候骑兵们更是得意。

    “好,好,不愧是无敌虎贲啊!~”

    “宁乡军,威武!”

    “威武,威武!”

    ……

    但等到长枪手和火枪队排着整齐的步伐走过来之后,连天的喝彩声和鼓掌声却猛然消失不见。

    却见,长长的长矛如森林般挺立,一丛丛,一排排,如同平坦的麦浪,一眼也看不到边。雪花中,那些闪亮的枪尖甚至比山顶的冰雪更加耀眼,更加让人心头发寒。

    没有一个士兵说话,满世界都是沙沙沙沙的脚步。大地微微颤抖,积雪在这片震荡中逐渐凝结在一起,凝成无数颗黄豆大小的颗粒,在地上滚来滚去。

    这个时候,百姓们才发现,这样的部队已经不能用威武二字来形容了。

    如果真有,那就是“震撼”,没错,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都被这道洪流给吞没了,震撼了。

    火枪长矛兵之后,则是火炮队。

    经过一年半的休养生息,如今的宁乡军已经铸出四门四磅铜泡,和两门八磅炮。这六门大炮由驮马拉拽着,在路上飞快地行驶。

    车后则跟着几是个没有着甲,跑得浑身热汗的炮兵。

    炮兵队伍中有三个奇形怪状之人,定睛看去,这三人都是高高的鼻梁,深陷的眼窝。其中一人,更是金黄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睛。

    不用问,这三人正是加西亚、沃尔夫和巴勃罗。

    加西亚是个神甫,他如今正是以随军军医的身份出征的。不过,加老头却觉得,自己真正的身份应该是随军牧师。他是神职人物,看起来倒也严肃。至于二胡老爷,普鲁士人本就不苟言笑,出城之后,一直都绷着张脸。本来,孙元的意思是他又不是军事人员,没必要上战场的。不过,沃尔夫却愤怒地说,如今宁乡军的每一门炮,每一把燧发枪都是出自他的兵工厂。兵工厂产品的优劣,需要经过实战才能检验出来。他这次得随军上前线,直接看看大炮和火枪在战场上的表现,以便在将来做出改进。

    倒是巴勃罗一看到这么多百姓来送,立即来了精神,圆瞪着色眼到处寻美丽的姑娘看。他如此不正经,倒将先前长矛手的肃杀之气彻底弄砸了。

379。第379章 祖先的血

    看到这个葡萄牙小伙子对着妇女不住挤眉弄眼,未婚的小姑娘羞得满面通红,不住地朝父母身后躲藏。已经结婚的大媳妇,却没有那么害羞,都是面满怒容地回瞪过去。

    至于女人们的父兄弟丈夫,见这个狗日的洋鬼子如此可恼,有胆子大的人已经开始破口骂娘。

    一时间,欢送宁乡大军出征的百姓有些骚动起来。

    已经有人卷起袖子,要上前去揍那个没羞没臊的洋鬼子。突然间,有人叫了一声:“孙将军来了!”

    “孙将军,孙将军!”

    百姓飞快地朝前涌去,然后不约而同地跪在地上,大力地磕着头。

    孙元看到这一幕,吃了一惊,猛地跳下马来,去扶百姓:“各位乡亲父老,这是在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

    “将军,若非有你的赈济,我等都已经饿死了。”

    “将军,我全家老小,可谓都因你一人而活。”

    “将军,此战一定要得胜归来啊!我等已经在供了将军的长生牌位,祈祷上苍,让将军一世平安!”

    喊声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热汤,跪行着来到孙元面前,大声唱道:“国有难,良将出。英雄出征,当有酒壮行。小老儿全家尽毁于兵火,急切之中也寻不到好酒。只能烧了一碗热汤,以水代酒,为将军壮行。”

    “此热汤,正如将军的一腔热诚,一腔忠义。将军,请满饮此酒!”唱到这里,那老头突然仰这细长的脖子,一声长啸:“我宁乡军!”

    “威武!”

    “我宁乡军!”

    “威武!”

    “我宁乡军!”

    “威武!”

    满天满地都是百姓的呐喊。

    孙元眼睛一热,接过热汤,一口饮尽:这就是民心啊!

    在今日之前,这些流民或者来自通州,或许来自房山,有的人乃是密云人氏。可此刻,却已经将他们当成了宁乡军的人,喊出“我宁乡”军的口号。

    没有人实现组织,眼前的一幕都是百姓们发自真心的。

    突然间,孙元好象明白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意义。正如他教道费洪所说的,军人的职责就是守护。

    眼前这些百姓,就是自己所要守护的。

    他们是我孙元的先辈,祖先。我和他们,血管里都流淌着同样的血液。这血脉来自己黄炎,来自赳赳老秦,来自斩白蛇的刘邦,来自纵横漠北的霍去病,来自李靖李药师,来自那天上闪耀的群星。

    我,大汉!

    威武!

    ……

    冷兵器战争中,携带了大量辎重之后,因为缺乏车辆,军队的机动性极差。尤其是宁乡军,因为配备了大量火器,行军速度也快不起来。

    因为没有卫星、侦察飞机,须防备敌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钻出来。所以,一般来说,军队每日也走不了多长路。到下午三四点钟,就要安营扎寨,布置防御工事。

    栅栏是必须立的,壕沟也需要挖掘,大营四个方向还得修四座望楼。讲究一点的,营中还得挖茅坑和排水渠。

    至于营外的空地上,还得撒上许多铁蒺藜,防备敌人骑兵偷袭。

    这种铁蒺藜乃是崔师傅的产品,三面有钉,制造起来也很简单。一旦敌人战马的马蹄踏上去,就会被刺穿,这匹马就算是彻底费了,以后只能做挽马使用。

    等到第二天早晨,又得起个大早,将防御工事拆卸装车。

    如此,需要耗费许多时间。

    孙元手头有六门大炮,每门都需要两匹驮马拖拽,还得有八个炮兵牵引,这一路走起来却是甚慢,每日也不过三五十里。

    这个速度让孙元大为不满,不过,这在明朝也算是相当了得的了。

    要知道,如今京城普降大雪,道路泥泞难行。

    即便是好天气,这个时代的明军一日也不过二十来里。上次孙元随王允成进京,那厮更过分,一日也不过走十来里路。从南京到北京,足足走了三月,将孙元磨得彻底没有脾气。

    孙元等待这一场空前大决战已经许久了,他也知道说不好这已经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如今的宁乡军被仍在渤海所长城边防,虽说今后的十年之内,战争一场比一场大,就没消停过。但作为帝国的边防军,因为负担着对北防御的做战计划,如他这样的边军,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不会调到辽东或者内地前线作战。

    否则,宁乡军一走,朝廷还得从其他地方调动军队过来补缺。实在太麻烦做兵部尚书,都不会多事。如此一来,说不好,他孙元和宁乡军就会被人渐渐淡忘。

    宁乡军实力本小,至于朝廷的那点军饷,说句实在话,这一年多时间里,他就没见过一文前。在渤海所多呆一天,宁乡军的力量就减弱一分。

    所以,必须好好地打上几场胜仗,狠狠地升几级官。将来无论是在宣府做个总兵什么的,还是去南方独领一镇,才是最好的出路。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孙元毫不吝啬地将手头的银子撒了出去。到如今,六门大炮已经形成战斗力;火枪手中粗陋的燧发枪也经过兵工厂沃尔夫的人,更换了更加结实耐用的枪管和枪机。

    至于普通火枪兵和长矛手,基本能够做到人手一件棉甲,军官们的铠甲上还装着铁叶子。说句实在话,在寒冷的北方,这种棉甲非常使用,具防御和保暖的功能。

    至于斥候骑兵,这群野人好象特意想同普通士兵区别开了,不但人手一件无袖棉甲,每人还得了一顶铁盔。就这样,这些老兵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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