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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也不敢肯定,但朱玄水已经猛地提气传令:“长矛手稳住!”
“长矛手稳住!”
“长矛手稳住!”
十多个旗总同时下令,然后,所有的长矛手也同时复述这一命令。
朱玄水:“火枪手准备。”
“火枪手准备!”
这个时候,孙元突然低头问身边已经因为紧张,正大口大口喘息的士兵:“士兵,你刚才大声喊乌拉,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他也是有些郁闷,上次清流关大战的时候,他也是一时兴起,随口喊了一句,结果却成了宁乡军的口号。说句实在话,他不太喜欢二战时的苏联军队,那支部队的战斗意志是非常坚韧,叫人佩服。可士兵的素质不是太好,却比不上德国陆军。、
那个士兵年纪不大,大约只十四五岁的年纪,年轻的脸上还长着一层绒毛。听到主帅问,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带着哭腔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旁边有个四十多岁的老卒大声道:“没用的东西,连这都不知道。乌拉,就是污了,就是要将敌人统统给奸污了!”
“对,就是将敌人统统给奸污了!”
孙元瞠目结舌。
其他士兵同时大笑起来,经过这一打岔,队伍好象也不那么紧张了。
孙元心中还是有些紧张,他拍了拍身边这个年轻士兵的肩膀,以减轻这巨大的精神压力:“你叫什么,是宁乡军还是俘虏兵,多大了,家中还有什么人?”
“报告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在世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成亲,生个娃延续香火。”
孙元:“打完这仗,如果立了功劳,我帮你说门亲事。”
谭小三一脸的惊喜,想磕头,却发现自己挤在队伍中,根本动弹不得,就紧了紧手中的长矛:“多谢长官,我一定会立功的。”
一百米,五十米……李自成的骑兵已经将马速提到了最高,先前还稀疏的阵型变得稠密起来。
轰隆的马蹄一声声,如同敲到人的心窝里,震得人骨子发酥。
“骑兵,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兵种啊!就是太花钱了,如果有将来,我也要组建这么一支快速机动部队。”
“好在朱汀他们已经开始着手,我宁乡所也有一百多匹战马。”
“农民军的骑兵居然如此之强,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单看这些骑兵的骑术,已经超过了我在现代社会马术俱乐部的那些老师们。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看样子,这队骑兵是农民军精华中的精华,为了滁州,高迎祥将压箱底的本钱都掏出来了。”
顾不得为敌人的骑兵感叹,也没有时间,孙元下令:“火枪手,射击!”
宁乡下军前三排长矛兵都蹲在地上,露出后面的火枪手。一千把燧发枪早已经严阵以待。
“射击!”
几乎同时,十几个火枪队旗总同时用尽全身力气大吼。
“砰”一声,一片白色大雾在阵中弥漫开来。
孙元蹲在长矛方阵的最前头,圆瞪着双眼死死地看着前方的敌人。
他想看看,火枪兵的密集射击是否能硬扛住骑兵的冲撞。
当然,内心他还是不抱幻想的,这也是他为什么火速组建长矛兵的缘故。在这个时代,要要打败骑兵,出来以骑制骑,就只有长矛方阵。
上一次清流关大战乃是偷袭,严格说来,现在才是孙元第一上战场。对于战争,他还是个门外汉,这种积累实战经验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只听到头顶有“丝丝”尖锐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破空声,前方的敌人骑兵就好象被人用重锤砸了一下,队伍猛地一顿。然后有一排战马倒了下去。
在劲急的铅弹之下,无论是铠甲还是盾牌都如同纸糊一样。这年头的火枪没有膛线,弹丸又是圆形,止退性极好,一旦被击中,马上骑士都会被那巨大的冲击力直接震落下马。
因为李自成的骑兵冲得实在太快,前面的战马倒地,后面的战马还在源源不绝地跟上,毫不留情的从落马的战友身上踩过。
战场上,到处都是受伤和临死骑兵的惨叫。
远处,天雄军大旗下,卢象升手下的军官们还在声嘶力竭地呐喊着,收集溃兵,已经有超过三百人聚集在帅旗之下。
卢象升这次松了一口气,忍不住朝孙元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这一幕。
见在宁乡军的第一波火枪射击下,就有超过三十骑贼军被击毙,微微点了点头:“宁乡军的火器使得真是不错。”
他提高声气:“快快快,孙元支持不了多长时间。”
三十骑,对贼军骑兵大对来说还伤不了皮毛。以他们这么快的马速,转眼就能冲进宁乡军阵中。
果然,第一轮射击的硝烟还没有散开,贼军骑兵轰一声,就扑进宁乡军阵中。
即便隔了两里路,即便大崩溃中的战场嘈杂到沸反盈天,依旧能听到长矛折断的清脆声响。几乎一个照面,就有一排长矛兵被撞倒在地,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卢象升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宁乡军完了!”
211。第211章 我又能有什么法子
“火枪密集射击果然不能克制大队骑兵的冲击。”孙元忍不住在心中点了点头。
可战场的形势如此恶劣,也没时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贼军骑兵的攻势实在太猛,火枪手刚来得及射两发子药,敌人就扑到阵前,狠狠契入宁乡军阵。尽管布置了长矛方阵,尽管宁乡军手中的长矛长达五米,可以抢先一步将枪头刺进敌骑的胸膛。可那巨大的反整力,还是让许多长矛瞬间折断,更有人直接被那巨大的力量冲得口喷鲜血飞上半空。
冷兵器时代的装甲坦克部队的威力,在这一刻尽显峥嵘。
敌人的骑兵冲锋队形排得实在太密集,几乎不用瞄准,也不用做什么,只需稳住长矛。敌人就会依照着巨大的惯性朝矛尖撞来。
孙元的长矛也不例外地刺中一个骑兵手中盾牌,那人当一声就整个地被刺得落到马屁股后面,甚至还来不及惨叫一声,就被后面的战马洪流给吞没了。
孙元只感觉从枪杆子处传来的震动,将自己一身都快扯碎了,浑身上下的骨骼都在啪啪着响,胸口烦闷得直欲呕吐。
眼见着宁乡军长矛方阵就要被人用这种蛮横的方式破得干净,可就在这个时候,奇迹突然发生。
贼军的骑兵突然同时一拐,从长矛阵的旁边掠过,转到了孙元等人后方。
原来,李自成倒是想用硬碰硬的方式将孙元碾个粉碎。不过,战马却是有灵性的,看到眼前如同森林一样明晃晃的长矛枪尖,却是畏惧了。于是,就不受人控制就一拐,躲到一边。
趋利避害,这是所有生物的本性,战马也不例外。
不像经过训练的人类士兵,在冲锋的时候,明知道难免一死,依旧呐喊着疯狂向前。
“书上所写果然都是对的,长矛阵果然可以用来破骑兵冲锋。”孙元大感振奋。
敌人骑兵一跑开,孙元明显感觉到前面的压力一松,这才感觉剧烈的刺痛从手上传来,低头看去,双掌的虎口已经裂开。
“火枪手,射击!”
“射击!”
“射击!”
长矛兵后面,火枪兵军官不住下令,枪声连绵不绝。
周遭如同起了一场大雾,白茫茫混沌不明。
孙元:“长矛手,整好队型,整好队型!”
没有军官回话,转头看去,去看到韶伟那张满是泥点子的脸上全是泪光。孙元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心中不觉一痛,眼睛里有热热的液体涌出。却见自己所在的这一面,长矛手在敌人第一波的冲击中已死伤大半。
长矛都已经断裂,士兵们扑到在地上,殷红的鲜血在地上弥漫开去,同贼军和死马的血连成一片,在冰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氤氲热气。
有人被敌人用打刀砍开胸膛,有人被钝器砸出脑浆,有人则直接被敌人的长枪钉在地上。这些士兵大多只经过了半个月的训练,装备上的劣势让他们付出了巨大代价。
身边,那个叫谭小三的新兵也阵亡了,死在一柄大斧之下。他软软地趴在泥淖中,手中还捏着一把断开的矛尾。
“报告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在世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成亲,生个娃延续香火。”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交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可以在宁乡所做普通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混混厄厄一辈子。如此,未必不是幸福人生。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战场的。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
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牺牲。
这一仗,我孙元不能败,败了,他们就白死了。
一路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只有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壮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只有我活下去,你们每年清明才能享受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祀和香火,我发誓!
孙元一脚踢出去,正中韶伟的屁股,瞪着血红的眼睛骂道:“哭什么,你还算是个男人,带好队伍,收缩阵型。”
下完命令,孙元退回阵中,掏出手铳,架在左手臂弯上,“砰”一声击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实在太好,那骑兵心口头处明显地出现了一个黑色弹孔,摇晃了一下,倒了下去,软软地挂在马镫上,瞬间被疯狂的战马带得不知去向何方。
刚才第一波攻势,闯军和宁乡军都损失不小。
不过,接下来的情形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无论贼军骑兵如何驱策战马,那些大畜生都不肯朝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