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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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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闯军士兵已经彻底崩溃,也没有人过来拣便宜。

    一阵阵喊杀声从远方传来。

    孙元忙跳上李过那匹战马,寻着方向看过去。

    这里地势本高,又在鞍上,定睛望去。却见远方一里地外,费洪正带着一千多宁乡军,用闪亮的刺刀不住地朝前捅着。

    队伍也变换成一个空心方阵,忽然如刺猬一样朝四面膨胀,忽尔又是一收,所经之处,如同一面大磨盘,留下一地血肉。

    闯军乱军也曾经反击过几次,不过都无一例外地被彻底粉碎。

    “半年多艰苦的训练,这次士卒又见了血,我宁乡军算是练成了!好个费洪,平日里蔫头蔫脑,老好人一个,但上了战场,却是如此凌厉,当真叫人刮目相看啊!”

    在费洪的猛烈攻击下,闯字刘字大旗一面面倒下,这一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

    只可惜闯军人太多,不知道刘宗敏藏在哪个角落。

    孙元朝朱玄水伸出手:“朱副千户,上来,随我回归本阵!”

    朱玄水却是摆了摆手,虚弱地大笑:“不用了,不用了,区区几个乱兵还伤不了朱某。再说,你的战马已经脱力,载不动两人。三军不可无帅,别管我,快走,快走!”

    孙元:“可是……”

    “可是什么!”朱玄水厉声大喝:“宁乡所千户军官孙元,作为监军,朱玄水有权力命令你回归本阵,否则,军法饶不了你!”

    孙元知道此将朱玄水丢在乱军之中,此人说不好凶多吉少,但若用强,已经没有可能了。

    他眼睛突然一热,大声道:“朱千户保重,若有来日,孙元会给你一个交代。驾!”

    战马长啸一声滚滚向前。

    “交代,交代个屁!”朱玄水哑笑一声,“不就是杀了雷泰满门吗,多大点事。这一仗,击溃贼军三万前锋,那可是绝世奇功。我朱玄水身为宁乡军监军,自然少不了一份功劳。哈哈,赚了,赚了!”

    他吃力地走了几步,钻进一个死人堆里,又奋力将几具身体盖在自己身上。

    身体还是一阵接一阵的虚弱,眼前有金星闪动,但朱玄水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168。第168章 失陷

    见费洪指挥着宁乡军将仗打得有模有样,孙元心中大定,又是大为佩服:这个老费,以前不过是一个边军火器营的军官,这次指挥部队和敌人肉搏,却是井井有条,看得出来,这老头倒有做统军大将的潜力。

    只不过,在真实的历史上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呢?

    又一想,心中却是明了。明朝的文官系统讲究的是正经出身,只要你考中功名,就算以前是一个穷小子,立即就能摇身一变天下闻名。但武人要想出人头地,却是极其艰难。军中讲究的是门第和传承,比如关宁军就被辽西军门牢牢把握,里面的游击、总兵们谁不是世代相袭。你爷爷、父亲以前是什么官,你现在也是什么官。下级军官要想挤进高级将领的队伍中,根本就没有可能。

    上进的通道基本阻塞了。

    如此一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才被埋没了,费洪大概也是如此吧。若不是遇到孙元,估计他那个正七品武官会永远做下去,然后传给子孙。

    “砰!”就在宁乡军方阵缩小的时候,四个方面的火枪手同时射击。几乎在一个瞬间,整个宁向军都被一圈白色硝烟环绕。

    这情形,壮观得令人窒息。

    孙元骑着战马跑了一段路,随着地势变低,前方的情形再也看不清楚了。身边的乱军人潮越发的稠密起来,到处都是滚来滚去的黑色人头,看得人头昏眼花。

    好在闯军前锋营已经彻底崩溃,看到孙元从身边冲过去,也没有人来阻拦。

    实际上,闯军士兵的穿戴装束非常混乱,有人穿着明朝边军的服装,有人则是做乡勇打扮,有的人甚至提着一根木棍,看起来跟普通老百姓没有任何区别。

    孙元夹杂在其中,别人也分不清他究竟是谁?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这声音听着耳熟,叫孙元心中一凛,忍不住抬头看去。

    作为刘宗敏曾经的师爷,闯军的情形孙元自然是非常清楚的。

    闯军每到一地都会将地方抢劫一空,将所有的百姓裹胁在军中,如果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裹胁的百姓中青壮可以用来补充兵力,老弱妇孺也可以用来在攻坚时做为消耗。不过,大约是高迎祥和李自成也感觉到所有人混在一起,队伍不好指挥。因此,闯军实行的是男女分营制度。刘宗敏的前锋营乃是闯军中战斗力最强的主力部队之一,自然不会有女子。

    听到这一声耳熟的尖叫,孙元猛地抬头看去,顿时抽了一口冷气。

    原来,前方正是一面大麾,上面绣着一个大大的“刘”,刚才孙元胡乱地跑了一气,却是不知不觉地冲到刘宗敏中军大旗之前。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手中提着一把绣春刀,正尖叫着不住朝身边的闯军士兵砍去:“滚开,滚开!”

    这人竟然是朱玄水的女儿朱汀。

    孙元心中大奇,这女子不是在山冈上吗,什么时候跑过来了?

    不过,这位大姐的武艺还真是不错啊。只不过战斗经验差了点,尤其是在这种生死相搏的战场上。

    却见,朱汀手中的绣春刀舞成一团银光,每一刀下去,总能轻易砍中敌人的脖子要害之处,堪称又准又狠。

    一颗接一颗大张着嘴巴的头颅飞上半空。

    转眼,就收割了好几条人命。

    朱汀浑身浴血,高挑的身材和绝美的面容被一片红色笼罩,如同在烈火中飞翔的凤凰,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孙元心中不觉有些佩服,又是大感兴趣。穿越到明朝之后,他所见过的女子不是个子瘦小,就是粗鲁的村姑。眼前这女子又高又大,且练得一身好武艺,真叫人大开眼界。

    也不知道她的武艺是怎么练出来的。

    想来定然是跟她父亲学的。

    费洪也算是宁乡军一等一的好手,听他说,朱玄水的武艺更要高出一筹。那日费洪打了他一拳之后,手腕被反震之力震伤,好几天才恢复过来。

    听人说,锦衣卫都是勋贵的后人,想必是家传的武艺。

    孙元虽然是个外行人,可同人交手的经验丰富,立即看出朱汀身上的问题。绣春刀本就锋利,使用的时候,只需轻轻一割,将敌人的喉咙割断就可以了,也费不了多少力。可这个大姐使起刀来,每一招下去,都用尽全力,直接朝别人的颈椎骨上招呼。一刀下去,固然人头滚滚声势惊人。可人的颈椎骨本就坚硬,她毕竟是一个女子,只砍得几颗头颅,就累得气喘吁吁,汗水淋漓。

    再这么下去,也许再过得片刻,这丫头就会死在乱军之中。

    果然,又是一刀下去。这一次,朱汀力竭了,却没有一刀将敌人脑袋砍下来。绣春刀反嵌在那人的颈骨里。

    “啊!”敌人惨叫一声,带着刀倒了下去,瞬间被人潮淹没了。

    “啊!”空着双手的朱汀才意识到不好,一张脸瞬间变成白色。只紧紧地拉着马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本来,孙元并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说难听点就是没心没肺。朱汀的死活同他也没有任何关系,他现在最要紧的时候尽快回归本阵,重新指挥宁乡军作战。而且,这里已经是刘宗敏的中军,也不知道有多少敌人的精锐。

    虽说孙元一直在寻找机会杀了刘宗敏,报当年在凤阳时的一箭之仇。不过,报仇还得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要杀他,还得先回去掌握部队才行。单干,等于送死,智者不为。

    正要拨转马头离,朱汀也发现孙元了,大叫一声:“姓孙的小贼,扔把兵器过来!”

    她若是没发现孙元,孙元自然可以偷偷离开。可现在被人指名道姓,再弃之不顾,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孙元无奈,只得停下战马,大笑:“朱大小姐你可是有求于我的,怎么还小贼小贼地叫个不停?”

    朱汀大怒,“都什么时候,还说这些?孙元小子,扔把兵器过来!”

    孙元看了看四周,周围的农民军士兵只顾着逃命,都已经将手头的兵器扔掉了,有的人一边跑还一边脱着身上的袄子和破烂的甲胄,以减轻分量。

    一时要找件趁手的兵器,却甚难。

    木棍、锄头还是可以抢上一两把的,可扔给朱汀,合适吗?

    想了想,孙元无奈,只得抽出腰上那把宝剑朝朱汀使劲地甩了过去。大喝:“接住!”

169。第169章 再遇刘宗敏

    作为一军之主,孙元腰上佩有一把宝剑。

    不过,他觉得这东西只不过是个样子货,只能做为一种权力的象征,又两面开刃,不太好使。

    真到了血肉战场之上,还是厚背薄刃的雁翎刀好使。说难听点,明军制使的雁翎刀落到力气大的人手上,可以轻易将敌人一刀两断,用宝剑可能吗?

    孙元和朱汀相距有大约二十步之遥,这一剑奋力扔过去,一般人却不容易接到。

    可朱汀只一伸手,就轻易地将宝剑接住,然后顺手一挥,正好砍中一个敌人的额头,将敌人头上的毡帽都砍开了。

    那人捂着血流如注的脑袋倒了下去,瞬间就无数双脚践踏在泥地里。

    见朱汀如此悍勇,她身边的农民军却是惧了,同时发出一声喊,闪到一边。

    不过,她这一记用脱了力,身体在马鞍上一晃,险些摔倒下去。

    孙元从腰上抽出手铳,连连挥手:“走,快走!”

    “爹爹,爹爹呢!”朱汀也不知道是不是杀发了性,提刀还要去追躲避在一边的敌人。

    孙元苦笑:“朱千户没事,这里实在太乱,还是紧着你自己吧,别忙着厮杀,骑战可不是你这么打的。”

    听他说自己父亲没事,朱汀松了一口气。

    刚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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